知难 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行易知难说”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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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编者按:本文与文后所附《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发表于1929年,文中对《建国大纲》进行了批驳,直指“《建国大纲》简直是完全取消他以前所主张的‘约法之治’。”

胡适(1891——1962年),安徽省绩溪县人。着名学者,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创办《新青年》、《新月》、《努力》等刊物。在倡导文学革命,创作白话诗文,研究中国古史、古代小说、中国哲学史、思想史等方面有开拓性的贡献。着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文存》、《白话文学史》、《中国新文学大系》等。

(一) 行易知难说的动机

《孙文学说》的《自序》是民国七年(1918)十二月三十日在上海作的。次年(1919)五月初,我到上海来接杜威先生,有一天,我同蒋梦麟先生去看中山先生,他说他新近做了一部书,快出版了。他那一天谈的话便是概括地叙述他的“行易知难”的哲学。后来杜威先生去看中山先生,中山谈的也是这番道理。大概此书作于七年下半,成于八年春间。到六七月间,始印成出版。

这个时代是值得注意的。中山先生于七年五月间非常国会辞去大元帅之职;那时旧式军阀把持军政府,中山虽做了七总裁之一,实际上没有做事的机会,后来只好连总裁也不做了,搬到上海来住。这时候,世界大战刚才停战,巴黎和会还未开,全世界都感觉一种猛烈的兴奋,都希望有一个改造的新世界。中山先生在这个时期,眼见安福部横行于北方。桂系军阀把持于南方,他却专心计划,想替中国定下一个根本建设的大方略。这个时期正是他邀了一班专家,着手做“建国方略”的时。他的“实业计划”的一部分,此时正在草创的时期,其英文的略稿成于八年的一月。

他在发表这个大规模的“建国方略”之前,先着作这一部导言,先发表他的“学说”,先提出这个“行易知难”的哲学。

为什么呢?他自己很悲愤地说:

文奔走国事三十余年,毕生学力尽萃于斯;精诚无间,百折不回;满清之威力所不能屈,穷途之困苦所不能扰。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励。用能鼓动风潮,造成时势。卒赖全国人心之倾向,仁人志士之赞襄,乃得推覆专制,创建共和。本可从此继进,实行革命党所报持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与夫革命方略所规定之种种建设宏模,则必能乘时一跃而登中国于富强之域,跻斯民于安乐之天也。不图革命初成,党人即起异议,谓予所主张者理想太高,不适中国之用。众口铄金,一时风靡。同志之士,亦悉惑焉。是以予为民国总统时之主张,反不若为革命领袖时之有效而见之施行矣。此革命之建设所以无成,而破坏之后国事更因之以日非也。

夫去一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于是民愈不聊生矣。溯夫吾党革命之初心,本以救国救种为志,欲出斯民于水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也。今乃反令之陷水益深,蹈火益热,与革命初衷大相违背者,此固予之德薄无以化格同侪,予之能鲜不足驾驭群众,有以致之也。然而吾党之士于革命宗旨革命方略亦难免有信仰不笃奉行不力之咎也。而其所以然者,非尽关乎功成利达而移心,实多以思想错误而懈志也。

此思想之错误为何?即“知之非艰,行之惟难“之说也。此说始于传说对武丁之言,由是数千年来,深中于中国之人心,已成牢不可破矣。故予之建设计划一一皆为此说所打消也。呜呼!此说者,予生平之最大敌也。其威力当万倍于满清。夫满清之威力不过只能杀吾人之身耳,而不能夺吾人之志也。乃此敌之威力则不惟能夺吾人之志,且足以迷亿兆人之心也。是故当满清之世,予之主张革命也,犹能日起有功,进行不已。惟自民国成立之日,则予之主张建设,反致半筹莫展,一败涂地。吾三十年来精诚无间之心,几为之冰消瓦解,百折不回之志几为之槁木死灰者,此也!可畏哉此敌!可恨哉此敌!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满清之颠覆者,此心成之也。民国之建设者,此心败之也。夫革命党之心理,于成功之始,则被“知之非艰行之惟难”之说所奴,而视吾策为空言,遂放弃建设之责任。……七年以来,犹未睹建设事业之进行,而国事则日行纠纷,人民则日增痛苦。午夜思维,不胜痛心疾首。夫民国之建设事业,实不容一刻视为缓图者也。国民!国民!究成何心。不能乎?不行乎?不知乎?吾知其非不能也,不行也。亦非不行也,不知也。倘能知之,则建设事业亦不过如反掌折枝耳。

回顾当年,予所耳提面命而传授于革命党员,而被河汉为理想空言者,至今观之,适为世界潮流之需要,而亦当为民国建设之资材也。乃拟笔之于书,名曰建国方略,以为国民所取法焉。然尚有踌躇审顾者,则恐今日国人社会心理犹是七年前之党人社会心理也,依然有此“知之非艰行之惟难”之大敌横梗于其中,则其以吾之计划为理想空言而见拒也,亦若是而已矣。故先作学说,以破此心理之大敌,而出国人之思想于迷津。庶几吾之建国方略或不致再被国人视为理想空谈也。(《自序》)

这篇《自序》真是悲慨沉痛的文章。中山先生以三十年的学问,三十年的观察,作成种种建设的计划,提出来想实行,万不料他的同志党人,就首先反对。客气的人说他是“理想家”,不客气的人嘲笑他是“孙大炮”!中山先生忠厚对人,很忠厚地指出他们所以反对他,“非尽观乎功成利达而移心,实多以思想错误而懈志。”此思想的错误,中山认为只是“知易行难”的一个见解。这个错误的见解,在几千年中,深入人心,成了一种迷信,他的势力比满清还可怕,比袁世凯还可怕。满清亡了。袁世凯倒了,而此“知易行难”的谬说至今存在,使中山的大计划“半筹莫展;一败涂地”。所以中山先生要首先打倒这个“心理之大敌”。这是他的“学说”的动机。

要打倒这个大敌,所以他提出一种“心理建设”。他老实不客气地喊道:

夫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而国事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故政治之隆污,系乎人心之振靡。吾心信其可行,则移山填海之难,终有成功之日。吾心信其不可行,则反掌折枝之易,亦无收效之期也。心之为用大矣哉。夫心也者,万事之本源也。满清之颠覆者,此心成之也。民国之建设者,此心败之也。(《自序》参看页七七论宣誓一段。)

迷信“唯物史观”的人,听了这几句话,也许要皱眉摇头。但这正是中山先生的中心思想。若不懂得这个中心思想,便不能明白他的“有志竟成”的人生哲学。

(二)行易知难的十证

中山先生的“学说”只是“行易知难”四个字。他举了十项证据来证明他的学说:

(1)饮食

(2)用钱

(3)作文

(4)建筑

(5)造船

(6)长城与欧洲的战壕

(7)运河

(8)电学

(9)化学制造品:豆腐,磁器。

(10) 进化

这十项证据,原书说的很详细,不用我来详细说明了。

这十项之中,有几项是证明“不知亦能行”的,如饮食,婴孩一堕地便能做,鸡雏一离蛋壳便能做,但近世的科学专家到今日尚不能知道饮食的种种奥妙。但大部分的证据都是证明知识之难能而可贵的,如造船,

施工建造并不为难。所难者绘图设计耳。倘计划既定,按图施工,则成效可指日而待矣。

如无线电报,

当研究之时代。费百年之工夫,竭无数学者之才智,各贡一知,而后得完全此无线电之知识。及其知识真确,学理充满,乃本之以制器,则无所难矣。……其最难能可贵者则为研究无线电知识之人。学识之难关一过,则其他之进行有如反掌矣。

这些证据都是要使我们明白知识是很难能的事,是少数天才人的事。少数有高深知识的人积多年的研究,定下计划,打下图样,便可以交给多数工匠去实行。工匠只须敬谨依照图样做去,自然容易成功。“此知行分任而造成一屋者也。”中山先生的意思一面教人知道“行易”,一面更要人知道“知难”

(三)“行易知难”的真意义

中山先生自己说:

予之所以不惮其烦,连篇累牍,以求发明行易知难之理者,盖以此为救中国必由之道也。(页五五)

他指出中国的大病是暮气太深,畏难太甚。

中国近代之积弱不振奄奄待毙者,实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一说误之也。此说深中于学者之心理,由学者而传于群众,则以难为易,以易为难,遂使暮气畏难之中国,畏其所不当畏,而不畏其所当畏。由是易者则避而远之,而难者又趋而近之。始则欲求知而后行,及其知之不可得也,则惟有望洋兴叹而放去一切而已。间有不屈不挠之士,费尽生平之力以求得一知者,而又以行之为尤难,则虽知之而仍不敢行之。如是不知固不欲行,而知之又不敢行,则天下事无可为者矣。此中国积弱衰败之原因也。夫畏难本无害也,正以为畏难之心,乃适足导人于节劳省事,以取效呈功。此为经济之原理,亦人生之利便也。惟有难易倒置,使欲趋避者无所适从,斯为害矣。(页五五)

他要人问曰“不知亦能行之,知之则必能行之,知之则更易行之。”他考察人类进化的历史,看出三个时期:

第一,由草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之时期。

第二,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之时期。

第三,自科学发明后,为知而后行之时期。

凡物类与人类,为需要所逼迫,都会创造发明。鸟能筑巢,又能高飞。这都是不知而能行的明证。我们的老祖宗制造豆腐,制造磁器,建筑长城,开辟运河,都是不知而行的明证。西洋人行的越多,知的也越多;知多了,行的也更多。他们越行越知,越知越行。我们却受了暮气的毒,事事畏难,越不行,越不知,便越不行。

救济之法,只有一条路,就是力行。但力行却也有一个先决的条件,就是要服从领袖,要服从先知先觉者的指导。中山先生说人群进化可分三时期,人的性质也可分做三系:

其一,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

其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进行。

其三,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

第一系为发明家,第二系为鼓吹家,第三系为实行家,其中最有关系的是那第二系的后知后觉者。他们知识不够,偏要妄想做先知先觉者;他们不配做领袖,偏要自居于领袖;他们不肯服从发明家的理想计划,偏爱作消极的批评。他们对于先知先觉者的计划,不是说他们思想不彻底,便是说他们理想太高,不切实用。所以中山先生说:

行之之道为何?即全在后觉者之不自惑以惑人而已。

力行之道不是轻理想而重实行,却正是十分看重理想知识。“行易知难”的真意义只是要我们知道行是人人能做的,而知却是极少数先知先觉者的责任。大多数的人应该崇拜知识学问,服从领袖,奉行计划。那中级的后知后觉者也只应该服从先知先觉者的理想计划,替他鼓吹宣传,使多数人明白他的理想,使那种种理想容易实行。所以中山先生说:

中国不患无实行家,盖林林总总者皆是也。乃吾党之士有言曰:“某也理想家也,某也实行家也。”其以二三人可为改革国事之实行家,真谬误之甚也。不观今之外人在上海所建设之宏大工厂,繁盛市街,崇伟楼阁,其实行家皆中国之工人也。而外人不过为理想家计划家而已,并未有躬亲实行其建设之事也。故为一国之经营建设,所难得者非实行家也,乃理想计划家也。而中国之后知后觉者,皆重实行而轻理想矣。是犹治化学而崇拜三家村之豆腐公,而忽于裴在辂巴斯德等宿学也。是犹治医学而崇拜蜂虫之蜾蠃,而忽于发明蒙药之名医,盖豆腐公为生物化学之实行家,而蜾蠃为蒙药之实行家也。有是理乎!乃今之后知后觉者,悉中此病,所以不能鼓吹舆论,倡导文明,而反足混乱是非,阻碍进化也。是故革命以来建设事业不能进行者,此也。予于是乎不得不彻底详辟,欲使后知后觉者,了然于向来之迷误,而翻然改图,不再为似是而非之说以惑世,而阻挠吾林林总总之实行家,则建设前途大有希望矣。(页六一——六二)

所以“行易知难”的学说的真意义只是要使人信仰先觉,服从领袖,奉行不悖。中山先生着书的本意只是要说:“服从我,奉行我的《建国方略》”。他虽然没有这样明说,然而他在本书的第六章之后,附录《陈英士致黄克强书》(页七九——八七),此书便是明明白白地要人信仰孙中山,奉行不悖。英士先生在此书里痛苦流涕地指出国民党第五次重大之失败都是因为他们“认中山之理想为误而反对之,致于失败”。他说:

惟其前日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皆致失败,则于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张,不宜轻以为理想而不从,再贻他日之悔。

夫人之才识与时并进,知昨非而今日未必是,能取善斯不厌从人。鄙见以为理想者事实之母也。中山先生之提倡革命,播因于二十年前。当时反对之者,举国士夫,殆将一致。乃经二十年后,卒能见诸实行者,理想之结果也。使吾人于二十年前即赞成其说,安见所悬理想必迟至二十年之久始得收效?抑使吾人于二十年后犹反对之,则中山先生之理想不知何时始克形诸事实,或且终不成效果至于靡有穷期者,亦难逆料也。故中山先生之理想能否证实,全在吾人之视察能否了解,能否赞同,以奉行不悖是已。

“孙文学说”的真意义只是要人信仰“孙文学说”,奉行不悖。此意似甚浅,但我们细读此书,不能不认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

(四)批 评

行易知难的学说是一种很有力的革命哲学。一面要人知道“行易”,可以鼓舞人勇往进取。一面更要人知道“知难”,可以提倡多数人对于先知先觉者的信仰与服从。信仰领袖,服从命令,一致进取,不怕艰难,这便是革命成功的条件。所以说中山说这是必要的心理建设。

孙中山死后三四年中,国民党继续奉他做领袖,把他的遗教奉作一党的共同信条,极力宣传。“共信”即立,旗帜便鲜明了,壁垒也便整齐了。故三四年中,国民革命军的先声夺人,所向都占胜利。北伐的成功,可说是建立“共信”的功效。其间稍有分裂,也只为这个共信发生了动摇的危险。但反共分共所以能成功,也都还靠着这一点点“共信”做个号召的旗帜。

故这三年的革命历史可说是中山先生的学说添了一重证据,证明了服从领袖奉行计划的重要,证明了建立共同信仰的重要,证明了只要能奉行一个共同的信仰,革命的一切困难都可以征服。

但政治上的一点好成绩不应该使我们完全忽视了这个学说本身的一些错误。所以我想指出这个学说的错误之点,和从这些错误上连带发生的恶影响。

行易知难说的根本错误在于把“知”“行”分的太分明。中山的本意只要教人尊重先知先觉,教人服从领袖者,但他的说话很多语病,不知不觉地把“知”“行”分作两件事,分作两种人做的两类的事。这是很不幸的。因为绝大部分的知识是不能同“行”分离的,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知识。这绝大部分的知识都是从实际经验(行)上得来:知一点,行一点;行一点,更知一点,——越行越知,越知越行,方才有这点子知识。三家村的豆腐公也不是完全没有知识;他做豆腐的知识比我们大学博士高明的多多。建筑高大洋房的工人也不是完全没有知识;他们的本事也是越知越行,越行越知,所以才有巧工巧匠出来。至于社会科学的知识,更是知行分不开的。五权与九权的宪法,都不是学者的抽象理想,都只是某国某民族的实行的经验的结果。政治学者研究的对象只是历史,制度,事实,——都是“行”的成绩。“行”的成绩便是知,知的作用便是帮助行,指导行,改善行。政治家虽然重在实行,但一个制度或政策的施行,都应该服从专家的指示,根据实际的利弊,随时修正改革,这修正补救便是越行越知,越知越行,便是知行不能分开。

中山先生志在领导革命,故倡知难行易之说,自任知难而勉人以行易。他不曾料到这样分别知行的结果有两大危险:

第一,许多青年同志便只认得行易,而不觉得知难。于是有打倒知识阶级的喊声,有轻视学问的风气。这是很自然的:既然行易,何必问知难呢?

第二,一班当权执政的人也就借“行易知难”的招牌,以为知识之事已有先总理担任做了,政治社会的精义都已包罗在《三民主义》、《建国方略》等书之中,中国人民只有服从,更无疑义,更无批判辩论的余地了。于是他们掮着“训政”的招牌,背着“共信”的名义,钳制一切言论出版的自由,不容有丝毫异己的议论。知难既有先总理任之,行易又有党国大同志任之,舆论自然可以取消了。

行易知难说是一时救弊之计,目的在于矫正“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旧说,故为“林林总总”之实行家说法,教人知道实行甚易,但老实说来,知固是难,行也不易,这便是行易知难说的第二个根本错误。

中山先生举了十项证据来证明行易知难,我们忍不住要问他:“中山先生,你是学医的人,为什么你不举医学做证据呢?”中山先生做过医学的工夫,故不肯举医学做证据,因为医学最可以推翻行易知难的学说。医学是最难的事,人命所关,故西洋的医科大学毕业年限比别科都长二年以上。但读了许多生理学,解剖学,化学,微菌学,药学,……还算不得医生。医学一面是学,一面又是术,一面是知,一面又是行。一切书本的学问都要能用在临床的经验上;只有从临床的经验上得来的学问与技术方才算是真正的知识。一个医生的造成,全靠知行的合一,即行即知,即知即行,越行越知,越知越行的工巧精妙。熟读了六七年的书,拿着羊皮纸的文凭,而不能诊断,不能施手术,不能疗治,才知道知固然难。行也大不易也!

岂但医生如此?做豆腐又何尝不如此?书画弹琴又何尝不如此?打球,游水,开汽车,又何尝不如此?建屋造船也何尝不如此?做文章,打算盘,也何尝不如此?一切技术,一切工艺,那一件不如此?

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又最重要的技术,知与行都很重要,纸上的空谈算不得知,鲁莽糊涂也算不得行。虽有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祸民误国,行的不错,而朝令夕更,也不会得到好结果。政治的设施往往关系几千万人或几万万人的利害,兴一利可以造福于一县一省,生一弊可害无数人的生命财产。这是何等繁难的事!古人把“良医”和“良相”相提并论,其实一个庸医害人有限,而一个坏政策可以造孽无穷。医生以人命为重,故应该小心翼翼地开刀开方;政府以人民为重,故应该小心翼翼的治国。古人所以说“知之非艰,行之维艰”,正是为政治说的,不是叫人不行,只是叫人不要把行字看的太容易,叫人不可鲁莽糊涂的胡作胡为害人误国。

民生国计是最复杂的问题,利弊不是一人一时看得出来,故政治是无止境的学问,处处是行,刻刻是知,越行方才越知,越知方才可以行的越好。“考试”是容易谈的,但实行考试制度是很难的事。“裁兵”是容易谈的,但怎样裁兵是很难的事。现在的人都把这些事看的太容易了,故纨绔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

今日最大的危险是当国的人不明白他们干的事是一件绝大繁难的事。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的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然而“行易”之说可以作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的护身符!此说不修正,专家政治决不会实现。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

——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

我在《人权与约法》(《新月》二卷二号)里,曾说:

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虽没有明说“约法”,但我们研究他民国十三年以前的言论,知道他决不会相信统治这样一个大国可以不用一个根本大法的。

这句话,我说错了。民国十三年的孙中山先生已不是十三年以前的中山了。他的《建国大纲》简直是完全取消他以前所主张的“约法之治”了。

从丙午年(1906)的《革命方略》到民国十二年(1923)的《中国革命史》,中山先生始终主张一个“约法时期”为过渡时期,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

但民国十三年以后的中山先生完全取消这个主张了。试看他公布《建国大纲》的宣言说:

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奠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论者见临时约法施行之后,不能有益于民国,甚至并临时约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无余,则纷纷然议临时约法之未善,且斤斤然从事于宪法之制定,因为藉此可以救临时约法之穷。曾不知症结所在。非由于临时约法之未善,乃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

他又说:

可知未经军政训政两时代,临时约法决不能发生效力。

他又说:

军政时代已能肃清反侧,训政时代已能扶植民治,虽无宪政之名,而人人所得权利与幸福,已非口宪法而行专政者所可同日而语。

这是中山先生取消“约法之治”的理由。所以他在《建国大纲》里,便不提起“约法”了。

《建国大纲》里,不但训政时期没有约法,直到宪政开始时期也还没有宪法,如第廿二条云:

宪法草案当本于《建国大纲》及训政,宪政两时期之成绩,由立法院议订,随时宣传于民众,以备到时采择施行。

宪法草案既要根据于训政宪政两时期的成绩,可见“宪政时期”还没有宪法。但细看大纲的全文,廿二条所谓“宪政时期”乃是“宪政开始时期”的省文。故下文廿三条说:

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

这样看来,我们须要等到全国有过半数省分的地方自治完全成立之后,才可以有宪法。

我们要研究,中山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延迟宪政时期呢?简单来说,中山先生对于一般民众参政的能力,很有点怀疑。他在公布宣言里曾说:

不经训政时代,则大多数人民久经束缚,虽骤被解放,初不了知其活动之方式,非墨守其放弃责任之故习,即为人利用,限于反革命而不自知。

他在《建国方略》里,说的更明白:

夫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固无可隐讳者也。且加以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诚有比于美国之黑奴及外来人民知识尤为低下也。(第六章)

他又说:

我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心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之训政时期,以洗除其旧染之污,奚能享民国主人之权力?(第六章)

他又说:

是故民国之主人者(国民),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则当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也。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训政时期者,为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政也。(第六章)

综合上文的几段话,我们可以明白中山先生的主张训政,只是因为他根本不信任中国人民参政的能力。所以他要一个训政时期来培养人民的自治能力,以一县为单位,从县自治入手。

这种议论,出于主张“知难行易”的中山先生之笔下,实在使我们诧异。中山先生不曾说吗?

其始则不知而行之。其继则行之而后知之。其终则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建国方略》第五章)

他又说过:

夫维新变法,国之大事也。多有不能前知者,必待行之成之而后乃能知之也。(同上)

参政的能力也是这样的。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便是民权主义的根据。治国是大事业,专门的问题需要专门的学识。但人民的参政不是专门的问题,并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所患的只是怕民众不肯出来参政,故民治国家的大问题总是怎样引导民众出来参政。只要他们肯出来参政,一回生,二回便熟了;一回上当,二回便学乖了。故民治制度本身便是最好的政治训练。这便是“行之则愈知之”;这便是“越行越知,越知越行”。

中山先生自己不曾说吗?

袁世凯之流必以为中国人民知识程度如此,必不能共和。曲学之士亦曰非专制不可也。

呜呼,牛也尚能教之耕,马也尚能教之乘,而况于人乎?今使有见幼童将欲入塾读书者,而语其父兄曰:“此童子不识字,不可使之入塾读书也”,于理通乎?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故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第六章)

宪政之治正是唯一的“入塾读书”。唯其不曾入塾读书,故急须入塾读书也。

中山先生说:

然入塾必要有良师益友以教之,而中国人民今日初进共和之治,亦当有先知先觉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训政之时期所以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也。

我们姑且让一步,姑且承认共和是要训练的。但我们要问,宪法与训练有什么不能相容之点?为什么训政时期不可以有宪法?为什么宪法之下不能训政?

在我们浅学的人看起来,宪法之下正可以做训导人民的工作,而没有宪法或约法,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宪法”是什么东西?

柏来士(Bryce)在他的不朽名着《美洲民主国》里说:“一个国家的宪法只是那些规定此国家的政体并规定其政府对人民及人民对政府的各种权利义务的规律或法令。”(页三五0)

麦金托虚爵士(Sir James McIntosh)也说:“凡规定一国高级官吏的最重要职权及人民的最根本的权利的基本法律,——成文的或不成文的,——便是一国的宪法。”(见于他的“Law of Nature and of Nations ”页六五)

中山先生也曾主张颁布约法“以规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这便是一种宪法了。

我们实在不懂这样一部约法或宪法何以不能和训政同时存在。我们须要明白,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而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至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罢?

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难愚,岂易欺哉?他们只看见衮衮诸公的时时打架,时时出洋下野而已;他们只看见衮衮诸公的任意侵害人权而已;他们只看见宣传部“打倒某某”“拥护某某”而已;他们只看见反日会的站笼而已,以此训政,别说六年,六十年有何益哉?

故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不能与训政同时并立。他这一点根本成见使他不能明白民国十几年来的政治历史。他以为临时约法的失败是“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这是历史的事实吗?民国元年以来,何尝有“入于宪政”的时期?自从二年以来,那一年不是在军政的时期?临时约法何尝行过?天坛宪法草案以至于曹锟时代的宪法,又何尝实行过?十几年中,人民选举国会与省议会,共总行过几次?故民国十几年的政治失败,不是骤行宪政之过,乃是始终不曾实行宪政之过;不是不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进行宪政,乃是始终不曾脱离扰乱时期之过也。

当日袁世凯之流,固不足论;我们现在又到了全国统一的时期了,我们看看历史的教训,还是不敢信任人民而不肯实行宪政呢?还是认定人民与政府都应该早早“入塾读书”,早早制定宪法或约法,用宪政来训练人民和政府自己呢?

中山先生说得好:

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

我们套他的话,也可以说:

中国今日之当行宪政,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

我们不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我们深信只有实行宪政的政府才配训政。



综合 2022-01-09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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