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中国传统道德崩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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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是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军粮军饷的。他们每“解放”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1949年后,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请看今日之中国,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一)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

 

  如果请中国大陆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

 

  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这个歌剧,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编为电影、芭蕾舞剧等,因而名扬天下。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贫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日,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当剧情发展到高潮时,一位连级军官激愤过度,怒不可遏地拔枪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开了一枪……幸亏没有击中,可见剧情感人之深。多少年来,连绵不断地演出,“教育”了亿万青少年观众,使黄世仁成为家喻户晓、人人恨之入骨的恶霸地主。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半夜鸡叫》的课文,节选自战士作家高玉宝的长篇自传体小说。课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后来,长工们设计,故意将周扒皮当作“偷鸡贼”痛打了一顿……这个戏剧性的故事,在嘻笑声中农民的仇恨得以发泄。从此,“地主是农民不共戴天的仇敌”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们的心灵。最早读过这篇课文的孩子,现在都已进入“知天命”之年了。

 

  《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是另一个“怙恶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持反动武装,与海南岛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为敌。最后,被“琼崖支队”“红色娘子军连”的连长吴琼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鬟)击毙,得到了可耻的下场……

 

  刘文彩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家伙。他家设有“水牢”,把贫农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术学院的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又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展览内容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无限上纲,不择一切手段丑化刘文彩。

 

  经过几十年的宣传、渲染和灌输,一提起“地主”,人们便联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他们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横眉冷对,个个切齿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样的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

 

  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们承认,地主中有坏人,但地主不全是坏人;相反,其中绝大多数——约占总数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地主”这个名词,已成为一个深含贬义的词汇,人们一见到“地主”二字,就联想到剥削和压迫,产生厌恶感。

 

  其实,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地主”究竟可恶不可恶?“土改”运动中杀掉200多万地主,是不是人人该杀?……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大体有以下三种来源:

 

  第一,祖传家业。

 

  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这个书香世家,几代没出“化孙子”,因而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这个儿孙手里。到了1950年,风云突变,这位继承者反而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

 

  “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化孙子”,他“崽卖爹田心不痛”,把万贯家财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土改”中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没收地主的财物)。——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就写了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

 

  从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权专制两千多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人们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里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不甚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实业。笔者小时候听到老人们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头脑里,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

 

  第三,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个团队里,既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毋庸讳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那个时代,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大行其道,社会舆论对不道德的行为大肆伐挞,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门邪道发了财的人,“戳他的背皮”,耻与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觉或不敢走邪路。

 

  那时候的人,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们不敢做坏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灵被打入地狱。总体说来,在皇权统治下,通过儒家道德的宣扬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及制约,大多数时候,社会是平静、安定的。贫者安贫,富者乐善好施,相互依存,长期和平共处,没有那种“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阶级斗争”之说。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作用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来源: 金门高粱酒 | 来源日期:2014.04.06 | 责任编辑:zhouhang


陈沅森 2014-07-14 2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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