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地区指甘青宁三省区和内蒙古一部分,这里是我国北方农耕区与北部和西部牧业区的交汇地带,很早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多元文化交汇融贯、并行发展的区域,入清之际更显示出各民族“大杂处、小聚居”的特点。汉、藏、蒙古、回、撒拉、东乡、保安、土、裕固等民族中,汉、藏、回民族分布地域最为广泛,成大网络大轮廊,蒙古、土、撒拉、东乡、保安、裕固族则散处其间而有迁移变动,为此引起主客民族活动地域再变动。这就直接促成了居住地区民族格局的演进,奠定民族分布状况,并日趋稳定。
一 蒙藏牧业区主要居民的分布格局
1、明清之际顾实汗徒入及康雍时期蒙藏格局的形成
蒙古族迁入黄河上游地区可追溯至成吉思汗时代,但大批移入,长久居住则到了清代。17世纪上半叶,明清之际时,以格鲁派护教法王自居的顾实汗为代表的厄鲁特蒙古贵族,在挫败格鲁派的敌对势力的过程中掀起了移民浪潮,并于崇德三年(1638)和四年完成了历史性的部族大迁移,把自己所属的阿勒巴图和伴当迁徒至青藏高原,建立起和硕特汗廷。其组成不仅有和硕特人,还有卫阿特其它诸部,如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喀尔喀、绰罗斯和辉特等。他们占据了黄河沿岸至洮河边外洮河发源处的青海湖南和东南地区,“部落散处期间,谓之西海诸台吉”〔1〕。除此, 宁夏边外贺兰山麓的阿拉善和额济纳两旗(今内蒙古自治区)也是蒙古族聚居区。阿拉善蒙古是随顾实汗迁徙来的和硕特人的一部分,他们内附后请求牧地,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以“阿拉善和硕特旗”命之,并划阿拉善地区为其牧地。而额济纳蒙古则另属旧土尔扈特部,康熙四十三年(1704)请求内附,清廷划嘉峪关外党和、色尔腾、花海等处为其牧地。雍正九年(1731)因故再请内迁,一部分先迁至阿拉克乌拉和马鬃山一带,又迁到额济纳河流域,成为以后额济纳旗的主体,另一部分仍留居色尔腾住牧。迁居青藏高原的顾实汗,将诸子诸部安置于青海草原后,作为清廷的“屏辅”,和清王朝保持友好关系。顾实汗卒后,清廷对其后裔予以管理,康熙三十六年(1697),青海和硕特蒙古诸首领于察罕托罗海会盟,议定归属清廷。次年,顾实汗之幼子扎实巴图尔进京朝觐,封以和硕亲王,其余皆封以贝勒、贝子、公等爵位,并岁支俸银。雍正初,置青海办事大臣,建立起完整的统治体制和管理秩序。三年(1725)划旗定界时,青海蒙古编有29旗〔 2〕。 大致分布是:青海湖以北地区7旗,以南地区10旗,以西地区8 旗,黄河以南地区4旗,另有察汉诺门罕特别旗。“按户口之多寡, 以百五十户为一佐领,共佐领一百一十四个半”〔3〕。 大量蒙古民族迁居青海草原,使这里的民族分布状况有了大的改观,民族关系有了新的发展。
蒙古族大批迁入后,原居于青海湖周围的藏族迁往河南(黄河绕积石山向东,经贵德、循化、兰州的河曲地带)游牧,史料载:“番民失其地,多远徙,其留者不能自存,反为所役属”〔4〕。 迁徙的藏族部落分别隶属于贵德厅(辖今青海贵德、贵南、同德等地)和循化营(辖今甘肃夏河及青海循化、同仁、泽库、民和等)。贵德厅有“熟番”(清代以藏族部落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和管理控制的程度分为熟、生、野番)54族,“生番”19族,“野番”8族。循化厅属有“生番”52族, “熟番”18族。另外尚有玉树40族〔5〕、果洛3部和门源仙米寺6族等,属青海办事大臣管辖。这就使整个黄河上游地区的藏族分布形成了“陕西之甘州、凉州、庄浪、西宁、河州边外……皆系西番人等居住牧养之地”的局面〔6〕。这种布局随着清廷垦殖活动的推广,又有所变化。据《河州志》记载,河州(临夏)一带原居住有藏族加砸、尕工、铁巴、川藏等36部落,至康熙四十六年(1707)时已全部迁移他处,并移入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民族。与此相同的情况还如循化、大通河流域也发展成了回或汉民族为主,蒙藏散处期间的格局。
2、乾嘉以后蒙藏分布由变动至稳定
清廷默认了蒙藏民族隔河而居的状况,并插旗定地,禁止互相逾越。这一策略,引起河南藏族不满,他们以河北(黄河流经的龙羊峡、贵德、循化以北和青海湖、湟水以南地区)地土肥饶,“河南则水草不能皆好”〔7〕,及“迨后丁口日繁”而河北蒙古人口减少〔8〕,又多空地等因,开始了自乾隆元年至咸丰八年的长达100 多年的迁移河北的大行动。 最终迫使清廷不得不承诺河南藏族中的刚咱等部族 1747 户,18420口迁回青海湖环湖及河北各空地住牧〔9〕,随之又陆续有藏族部落迁入,以至官方“查番族渡河者已五十三万余人”〔10〕,构成以后海南、海北藏族分布雏型。伴随河南藏族返回河北住牧的完成,河北蒙古分布也在变动中趋于稳定,原居于海南的蒙旗已大体分布在青海湖以南,积石山以北,黄河河曲以西及察汗乌苏以东的广阔地界,个别旗如辉南旗、土西旗和南右末旗也游牧在青海湖与日月山之间的狭长地带。海北各旗除绰北中旗、南左末旗仍处原地外,其它各旗均作迁移。海西蒙旗除和北右末旗迁移外,其余各旗仍住牧原处。和北右末旗原住牧地东接甘州(张掖)、北接肃州(酒泉),光绪二十三年(1897),奉命堵截辗转都州、柴达木一带的刘四伏反清回民起义余部,运动中部落人员损失惨重,余者流徒祁连山北麓党河流域定居下来,成为以后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先民的一部分。河南蒙旗中以察汉诺门罕旗迁移变动次数为多,其先由循化边外移至贵德西黄河以南,后迁至河北,道光年间又返回河南,至咸丰八年后徙至海北。此后蒙藏间分布格局趋于稳定。前文所述的居于额济纳河一带的土尔扈特人,在乾隆十八年(1753)成立额济纳土尔扈特旗,而留于党河流域未迁动的那一部分居民则于嘉庆十五年(1810)又组建了色尔腾部,并吸收从青海海北、马鬃山一带迁往的蒙古人,以及其它地方迁来的各族,发展演变成后来肃北蒙古族的主体。蒙藏民族为主体的居民,以宗教为纽带,在各方面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民族关系源远流长。
二 回族等民族的分布
世所称“回民”系指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族,其先民沿丝绸之路东移来后,大部分定居于宁夏、河洮、河湟地区,繁衍生息,出现了“元时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肃者甚多”的局面〔11〕。“迄明末清初,西起瓜沙,东至环庆,北抵银夏、南至洮岷,所谓甘回及东干回之踪迹,无处无之。”〔12〕清时,这一地区的回民人口数量已经占到了全国回民人口的绝大多数,并形成少有的较大的聚居区域,分布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有清一代,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族,在发展中又有过迁移,尤其在历次反清起义失败后,便被“密行查办远遣,断绝根诛”〔13〕。顺治、乾隆、同治、光绪各朝无一不是,特别是同治年间大规模的西北回民起义失败后,清廷采取异常严厉的“善后安置”,实行回汉隔离,“令觅水草不乏,川原相间,荒绝无主,各地自成片断者,以使安置”〔14〕,导致回民分布格局的大变动。大致情况分述如下:
1、宁夏地区。宁夏府城早在清以前,就已有4坊的回族居住区,入清后人口数量有增无减,“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15〕,所属灵州(灵武)、宁灵(吴忠)就是回族的集中聚居区。固原州所属的盐茶厅(海原)、平远所(同心)一带也是“地势辽阔,一片回村,虽有汉民,不及十分之二三”〔16〕。仅固原州城就有“六坊回民七百余家,计男妇丁口尚有数千之众”〔17〕。同治回民起义后,作为起义中心的金积堡首当其冲成为清廷“善后”的重点,清廷为分其势力,将宁夏府城、金积堡、灵州回族几乎全部迁移,安置于人迹断绝、条件艰苦的固原州城外、化平川厅(泾源)等地区。此次安置“宁夏籍回族人民一万二千余口”〔18〕,还有陕西回族起义余众一部分。同时又迁董福祥“董字三营”群众2000余口及宁夏府部分回族到灵州、金积堡等空地居住。保留“罗山的谢家段头和纳家闸、广武、石空、牛家营、韦州、红沟窑、田家沟等处,以及固原、盐茶一带”为回族活动区〔19〕。光绪年间又安插了一批陕西回族。这就大体形成以后宁夏回族分布格局。按(宣统)《重修固原直隶州志》所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户房丁粮红册户口统计,固原城乡共有汉回民近15000户, 回族所占人口比重大约是40%,在当时已有的600多个村子中, 除城内及万安监为汉族居住区外,其它各处均为回汉杂处。
2、河州地区。河州素有“小麦加”之称。 清初这里还居住着不少汉、藏族,但较大而密集的回、东乡、保安族聚居区已基本形成。城内有回民8坊,清真寺12座,相邻的狄道(临洮)、洮州(临谭)、 岷州(岷县)也都是伊斯兰教文化兴盛之地。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民族,至清初方最后形成,因最早活动于今同仁县保安三庄而得名。雍正八年(1730),清廷设循化营,辖属保安堡,保安族就分居于保安城内和附近的下庄及隆务河西岸的尕撒尔三个地方,俗称“保安三庄”,与五屯的土人和藏族毗邻。大约同治初年,保安城内和下庄的保安人与周邻居民在灌田用水和宗教习俗等方面发生纠纷,遂开始迁往循化撒拉族地区,而住在尕撒尔的保安人听此消息后,也随迁循化,散居于城西上四工,后因生计困难,又东迁至今积石山县境内大河家一带。在这里保安族参加了西北回民反清斗争,其间曾迁徙至临夏@①藏,但最终安居于大河家,形成大墩、甘河滩、梅坡新“保安三庄”。
清时活动于河州地区的居民还有东乡族。东乡族形成于14世纪后半期,居住河州东乡而得名。河州东乡世代居住着藏汉民族,元代时又成为兵士、商人和从事手工业的回回人的重要活动地区,所以在东乡族的形成发展中,这些居民自然成为民族来源的一个重要成分。雍正年间,这一地区属河州卫。在清代历次西北回民起义中,东乡族是组成部分。同治回民起义时,河州地区回多汉少,汉族多随教,起义者家眷及陕回大部分退避于此。起义失败后,清廷凭籍安置。陕回多迁往会宁、平凉、安定及隆德,其它籍回族解往安定,当地回、东乡族则编审户口,重整其统治秩序。光绪二十一年(1895)五月,河州回、撒拉族群众起事,清廷“以回制回”,收买一些团体的上层人物作为代理人镇压起义,对回族分布影响不大。河州回、东乡、保安等族分布格局奠定了以后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基础。
3、河西地区。清代甘、凉(武威)、 肃三州境内也有回族聚居社区。同治回民起义的中心金积堡、河州、西宁相继失陷,以肃州为中心的河西走廊,便集结了西北回民起义的全部力量,清廷残酷镇压起义回众,妇弱老幼迁往兰州、金县(榆中),并派兵丁沿途捕查,不得疏漏一人。以致于“肃州土客逆回业已办结,……其甘州、凉州各回死亡殆尽,亦无遗种”〔20〕,出现了自是甘、凉、安、肃一带无回族聚处的局面。
4、河湟地区。清代回民是西宁府的主要居民之一,和汉族杂处,与蒙藏为邻,主要分布在府城内外、西川、南川,以及大通、碾伯(乐都)、巴燕戎格厅(化隆)、循化厅等处。大通河流域在入清时还是蒙藏游牧区,后来回族不断迁入。顺治五年(1648)甘州米刺印丁国栋回民起义失败后,部分余众转入其间定居,据《秦边纪略》载:“回回叛乱,逃亡于此汉人及回,筑高堡、庄田、水磨、斗车,种麦、豆、青稞,凡牛、种皆系麦力干所给,而岁纳添巴,若种屯田法也。”反清余众投靠原西海蒙古麦力干后,受到保护,并定居下来,被当地人称为托茂蒙古。雍正三年,官方也迁移河西回族修筑大通、白塔、永安等处城堡居住。同治、光绪两朝对北川、上五庄、后子河回族起义加以镇压,余众转入柴达木、新疆、敦煌一带,但回族居住区基本保留下来。今天的大通等处仍是回族集中居住区。
循化回民聚居区形成也较早。乾隆四十六年(1781),回、撒拉、东乡,各族中哲派新教在苏四十三领导下,展开仅清斗争。失败后或杀或迁,人口锐减。撒拉族由原来的十二工缩编为八工。后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人口数有所上升,道光中,循化附近街子“查家等撒拉回民八工,计四千五百余家”〔21〕。人口增加,活动范围相应扩大,有一大部分人北渡黄河,迁入藏族居住的巴燕戎地方落户垦殖、经商贸易。如上所述的查家等撒拉、回族,大多从事农耕生产,也有部分“无业之家,平日在于巴燕戎地方兴贩粮食,驮运隆务、宗卡二寺易换羊毛、羊皮、羊只等物生理”〔22〕。他们在同蒙藏民族的商业贸易中,逐渐定居于巴燕戎、甘肃大河家,形成撒拉外五工。可见,黄河上游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在极其艰苦条件下,垦荒耕种,使荒漠边远成为沃土,发展了这一区域农业经济,同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是促成民族格局演变的一大因素。
三 信仰藏传佛教的土族和裕固族
1、土族分布格局
土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于元末明初,入清时,是河湟流域人口较多的一个民族。仅“西宁李土司所辖近万人,祁土司所辖十数万人,其他土官吉、纳、阿、陈等所辖合万人”。〔23〕平蕃有“土民三千二百四十五户,二万一千六百八十六人”〔24〕。连城庄浪土司辖土民“蕃衍分布大通内外”〔25〕。河州也是“土人甚盛”〔26〕地区。土族广泛密布于湟水南北上下的互助,西宁南川、西川,民和三川及乐都东川和北川等地区,居地连片。但这种格局随着汉族活动范围的扩大而改变。当汉族居住于交通便利、开发较早的地区后,土族则渐次移向山区,其分布也呈现出三大块。即以互助为中心、辐射至大通、天祝诸县为一块,这是黄河上游地区最大且密集的土族聚居区。另为民和三川和黄南同仁两大块。同仁土族的热贡艺术是藏传佛教艺术流派中的瑰宝,因居住地由五个自然村形成,即吴屯、季屯、上、下李屯和脱屯,也称热贡艺术为五屯艺术。之所以称屯,是因其居民是明初由江南、河州等地调拨来的屯民组成,他们在与周围民族的交往接触中,保留本民族特点,久之则发展成新的民族共同体。除此外,也有少数土族散居在甘肃、临夏和武威一带。黄河上游地区独有的土族民族,与汉藏民族交错杂处,为后来甘青两省民族分布格局增添了色彩。
2、裕固族分布格局演进
裕固族是甘肃省所独有的少数民族之一,信仰藏传佛教。其祖先在明时称为“撒里畏吾儿”或“西喇古尔”,又音译“沙喇卫郭尔”。有二个部落,游牧地东属甘州,西跨肃州,隶属于明朝在甘肃设立的梨园营。明中叶,俺答汗据西海,“行兵萨哈连图伯特地方,将上下沙喇卫郭尔二部落尽行收服”〔27〕。西喇古尔被迫东迁至肃南地区定居下来。康熙三十五年(1696),摆脱噶尔丹,投顺清朝。清廷设抚彝、红崖两营,总属肃州镇总兵管理〔28〕。抚彝通判辖西喇古尔黄番5族, 即大头目家、杨哥家、五个家、八个家、罗儿家。后称东部裕固族。红崖营辖西喇古尔黄番2族,为亚拉格家,贺郎格家。后称西部裕固族。 首领为七族黄番总管。其游牧地自清以后,变化不大。另酒泉以东以黄泥堡为中心的那部分裕固族,其先民最初也居于祁连山中的红湾寺和元山子等地,“是八个家等部落的一部分牧民,清朝年间先后迁入黄泥堡地区”〔29〕。移居后经济生活方式逐渐由完全游牧经济,转而半农半牧或完全农业化。
四 移民垦殖与汉民族分布格局的变化
汉族为黄河上游地区的世居民族,其活动范围因历代中原统治势力消长而变更。明代在这一地区实行卫所屯田,江淮一带汉族大量迁入,形成自汉代、隋唐以来汉族移居的第三个高潮。大量汉族实边屯戍,在沿边卫所形成许多堡塞,仅“宁夏卫有屯堡90个,固原卫有屯堡41个,西宁卫有140余个”〔30〕。数不胜数的汉族屯戍人口移入后, 集中于城镇堡寨之中,带有极强的军事戍边性。入清后,随着屯田民地化和屯田者身份的变更,汉族分布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这就是汉族人口分布由明代的点的集中转为清代的面的扩散,人口逐渐分散居住于各州县,散布于村庄田野,分布由明的军事边防据点型,转为清代的农村分散型,且渐趋稳定。汉族成为黄河上游地区开拓和经营农业经济的主要力量。
清代,汉族分布格局中又一个明显特点是,其活动地域伴随垦殖活动而扩展到地广人稀,土地肥沃之处。随着人口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激化,向地广人稀的黄河上游区域内募民屯垦势在必行。现就安西地区开发为例来看。康熙五十五年(1716),靖逆将军富宁安奏准于此招民垦殖。二年后,甘肃巡抚绰奇奏报已于此地安置民户,“金塔寺地方安插民人三十五户,西吉木地方安插民人二百七十户,达里图安插民人五百二十户,锡拉谷尔安插民人一百六户,俱经盖造房屋,分拨居住,耕种地亩收粮”〔31〕。时安西州地方虽千里沃壤,但已“鞠为茂草,无复田畴井里之遗”〔32〕,且自明末以来,这里已成为蒙古族游牧场所。为此,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上奏曰:“布隆吉尔、沙州原系蒙古地方,赤斤卫、柳沟所亦曾为伊等游牧之所,因大兵在外,我兵种地驻扎,若大兵撤后,仍令伊等游牧行走,必至争竞生事”〔33〕。为避免民族迁移中的土客冲突,年羹尧奏准派大臣晓谕关西和硕特蒙古部落进入祁连山空地游牧,并“分地令其居住,庶内外地界分明”〔34〕。同时,奏请发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5省军罪当遣者,尽行发往大通河、布隆吉尔垦种。清廷遂令“大通河沿岸令驻军子弟亲属及民人开垦耕种,帷布隆吉尔距边远,应令遣犯佥妻发往。”〔35〕此次迁移居民当为汉族。
在安西州的开发中,川陕总督岳钟琪也曾奏请“招甘省无业穷民二千四百户开垦屯种”〔36〕此次移民属本区域调动,均来自“平、庆、临、巩、甘、凉、西七府及肃州厅”〔37〕。从此8 处居民民族判定,大多数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农业人口。继此之后,于乾隆年间又不断大量迁移内地罪犯定居垦殖,二十六年(1761)时,甘肃巡抚明德奏云“遣犯甚多,难以安顿”〔38〕。请将遣犯移往乌鲁木齐等地。遣犯大多来自于内地江南一带。遣犯移入,一方面增加了汉族人口数量,另一方面,其世代同少数民族相处,为本区域民族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就河湟地区来看,地处黄河河曲地带土地肥沃的贵德、保安一带,就散居着大量的汉族如明时贵德十屯(散布今贵德、尖扎、同仁三县)的居民,大都为明时迁来的屯民,均来自南京、苏州、及江淮一带。清中叶时,也有许多汉族陆续从四川、甘肃、山西等地区移居于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区。在发展中也有一部分融入当地少数民族中。
清代垦殖中,辟牧场为耕地对民族分布也有影响。宁夏固原一带,在明代时还是官营牧场,入清后,招来回汉民人开垦,牧场辟为耕地,建为村落,成为回汉聚居区。出现“一县种类,只分汉回,汉民居十之二,回民居十之八。膏腴之地多被回民占垦,故汉贫而回富”的局面〔39〕。另如前文所述,蒙古贵族麦力干也大量招来回汉民人进行垦殖活动。所以垦辟牧场,发展农业,虽说是清代黄河上游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特点,但它在显示畜牧业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再造了民族分布状况。
清代黄河上游地区的各族,在居住区各自保持自身的民族性,和睦相处,以新型的民族关系构成了清代黄河上游地区多民族分布格局,并日趋稳定。正是这种各民族间的密切交往和融合,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友谊,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注释:
〔1〕《大清一统志》卷三五○。
〔2〕张穆《蒙古游牧记》卷十二。
〔3〕杨应琚《西宁府新志》卷二十。
〔4〕〔23〕〔25〕〔26〕梁份《秦边纪略》卷一。
〔5〕按《西藏图考》卷5,雍正十年分青海西南境76族为二,以玉树囊谦等北部40族归西宁,近西藏36族归驻藏大巨。道光年间,玉树40族因部落迁徙减为25族。
〔6〕〔37〕《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卷六十。
〔7〕〔8〕〔21〕〔22〕那彦成《平番奏议》,广文书局印行,卷二、卷二、卷四、卷四。
〔9〕《清文宗实录》卷二九三。
〔10〕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 页231。
〔11〕《明史》卷三三二《西域传》。
〔12〕吴景熬《河湟诸役纪要》。
〔13〕《软定石峰堡纪略》卷六。
〔14〕《左文襄公全集》卷四一。
〔15〕陕西巡抚毕沅奏折,乾隆四十五年。
〔16〕马长寿《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序言。
〔17〕《钦定平定陕甘新疆方略》卷九五。
〔18〕〔19 〕吴忠礼《宁夏近代历史纪年》, 宁夏人民出版社,1687年,页73,页73。
〔20〕《左传襄公年谱》。
〔24〕(乾隆)《平番县志》。
〔27〕《蒙与源流笔证》卷六。
〔28〕《清史稿》卷一三四《兵四》。
〔29〕《裕固族东乡族保安族社会历史调查》,甘肃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页16。
〔30〕@②一之《黄河上游地区历史与文物》,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页449。
〔31〕《清圣祖实录》卷二七七。
〔32〕〔36〕《重修肃州新志》《柳玉卫》、《沙州卫》。
〔33〕〔34〕年羹尧《条陈西海善后事宜奏折》。
〔35〕《清史列传》卷十三《年羹尧传》。
〔38〕《清高宗实录》卷六三五。
〔39〕(光绪)《海城县志》《田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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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为“白”右加“乙”。
@②原字为艹多一竖(
)下加干
青海民族研究西宁20~25,47A849民族研究赵珍19981998赵珍 青海师范大学历史系 讲师 作者:青海民族研究西宁20~25,47A849民族研究赵珍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0: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