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敬:谈民国的建立、民国的外交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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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割命不是孙中山领导的,虽然他及时地利用了割命造成的机会。割命是八旗中央集权派和地方精英的冲突造成的,这种冲突破坏了曾国藩和恭亲王建立的满汉互信和朝廷-地方协调体系。十八省的独立(分裂)带来了多种路径的可能性。首先就是:建构中国是否有必要,有可能?如前所述,共同体的价值认同是民主的前提。试想,一个波兰俄罗斯哈萨克联邦共和国能站得住脚吗?五族共和其实就是这样的产物,民国一开始就建立在流沙上。以大清版图为基础构建大中华,本质上是政治决断,民意和历史的基础几乎不存在。决断的基础有二。其一,梁启超以来江南知识分子的希望。其二,条约体系的需要。当时,第二点更重要。大清是东亚诸条约的政治主体。重新谈判签约非常麻烦,民国直接替代可以简化问题。老布什也曾经出于同样的理由,反对苏联解体。这样的继承国只能是十八省联邦和蒙藏特殊政权的邦联,否则根本不能指望后者哪怕是象征性的同意。

这样尴尬的联盟比1848年的日耳曼邦联更加脆弱,注定是过渡性的安排。如果听任内部因素自然发展,解体的可能性显然占压倒优势。袁世凯重建中央集权的尝试失败后,1923年宪法进一步扩大了各省的权力。二十年代的趋势是东南各省制宪工作顺利进展,沿海地区经济迅速起飞,东北和内地的差距稳步扩大,蒙藏独立性日益增强。听其自然,大清版图大概会建立四五个独立政权。满洲(很可能包括内蒙)只需要二三十年,就会成为东亚第一号工业强国。东南各省各自行宪后,可能以1923年宪法为蓝本,建立模范联邦国家,建立外贸取向的现代化经济。蒙古和西藏各自独立建国。北方和内地各省虽然会陷入长期混乱和贫困,但共同体认同会随着时间自然形成。江南联邦会以正统自居,但不必否定诸夏姊妹国家的合法性,正如德国不必吞并奥地利和瑞士,小日耳曼主义和小俄罗斯主义是欧洲和平的必要保障,大德意志主义和大俄罗斯主义肯定会导致国际性战争。

但是民国的精英更加倾向于大中华主义,因此对自己的悲剧负有极大责任。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中国的命运主要是由国际体系的演变造成的。如果以英国为首的列强不能或不愿维护远东条约体系,和平演变的自然趋势肯定会遭到破坏。二十年代,苏联和国民党是主要破坏者;三十年代,日本及其支持的满蒙独立派、北洋联省派开始报复;共产党作为苏联供养的集团,在夹缝中投机。无论从国际体系的角度看,还是从宪法秩序的角度看,苏联都是主要责任者,国民党是次要责任者,日本只是在报复过程中手段比较简单粗暴而已。在1912年和1923年宪法体系中,五族是平等的宪法主体。十八省根本没有单方面修改宪法的权利,何况国民政府甚至没有取得十八省的同意和国会多数派的授权。这样的情况放在欧洲,如果奥地利皇帝用同样的手段对待匈牙利王国,匈牙利肯定会在列强干涉下独立。南斯拉夫就是这样解体的。国民党能够掩饰自己的错误和失败,仅仅因为日本后来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和罪行。但敌人的错误不能使自己正确,敌人的失败也不是自己的胜利。国际体系在欧洲无法重建,首先体现于拉巴洛会议和苏德事实合作;在远东无法重建,首先体现于列宁的亚洲割命外交和国际军售禁令的失败。早期民国之所以没有出现改朝换代例行的割据争雄局面,主要原因在于:任何军阀都需要跟公使团交涉,在国际社会面前维持一个统一国家的假象。如果可能,这个假象最好具备西方立宪政体的形式。如果国际社会自身四分五裂,立宪政体在西方颓势显然;脆弱的宪制很快就会荡然无存,国际协调外交也会同时丧失存在的理由。

列宁的对华政策可以概括为: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饵,诱使中国加入瓦解国际体系的割命外交。北洋政府没有勇气对抗即使已经四分五裂的列强,苏俄的交涉对象很快就转向广州。这无疑意味着中国内战的升级。英国首倡的国际军售禁令原本是为了阻止中国内战,结果却只能约束遵守决议的主流国家。这些国家在亚洲内地的利益有限,野心不大。利益和野心最大的苏俄和日本则完全不受约束;因此中国内战很快就造成了苏日争霸东亚、列强不断退缩的局面,没有获得苏日任何一方支持的政治势力迅速萎缩、消失。

国民政府在无力统一中国的情况下清党,陷入了比北洋政府更恶劣的外交绝境。她不能完全放弃割命外交和民族主义原则,因为这意味着取消北伐割命的合法性。她在内地收回关税自主权和教育权,至多获得西方勉强的容忍;在内亚边区强化中央权力,立刻激起了苏联和日本的军事反击。这时,她再依靠国联和国际协调外交,处境远不如北洋政府在凡尔赛-华盛顿时代。在俾斯麦式现实主义的眼光审视下,割命外交的自杀性是一目了然的。清除西方在中国的条约利益,列强就不再有动机维护中国的领土完整。中国没有能力单独应对苏联和日本的野心,这种野心会直接导致中国的肢解。废除条约体系意味着取消列强的集体干预,然而只有列强的相互牵制才能防止个别强国的冒险行动。只有在中国迅速实现军事和军事工业近代化的前提下,割命外交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当时的历史约束条件下,只有一种路径可以在一代人之内将农业国改造为军事工业强国–那就是斯大林模式,其代价是对农村施行超经济剥夺。其他任何发展模式都需要更长的时间积累基础。国民政府一面要求在短期内废除不平等条约,一面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军事工业化。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注定了自身的毁灭。她在短暂和平时期取得的建设成就得不到和平外交或强大武力的保护,实际上已经破坏殆尽。如果没有在统计数据中加入日本建立的东北重工业,中国1945年的各项经济指标还会更加恶劣。国民政府主要的外交成就在于:加入西方主流国家的联盟,利用盟军的力量摧毁了日本的霸权。不过,这是一个皮洛士式的胜利。她付出的代价比北洋政府大得多。敌人的失败不一定等于自己的胜利,一战后的法国早已发现了这个事实。

历史经验显示:只有在多国势力接近于平衡的情况下,国际体系才能维持相对的稳定。在原有平衡遭到破坏、新的平衡未能建立的时期,胜利者通常得到的不是国际平等、而是战争与动荡。弱小国家更有可能为了安全,寻找新的霸权,而不是追求平等。在霸权冲突的不稳定的地区,霸权的转移或毁灭通常导致弱小国家内部的割命。二战在东亚的外交后果是:经过日本的侵占和国民政府的废除不平等条约,西欧各国的条约利益已经荡然无存。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崩溃,日本彻底毁灭;为更加强大的苏联留下了舞台。美国是最后一个强大的西方国家,但她面对亚洲大陆的地缘形势非常类似十九世纪英国面对欧洲大陆的形势。她的最佳选择莫过于离岸平衡策略:独霸海上,控制重要岛屿和战略要地;一般情况下,对大陆奉行不干涉政策;一旦有某个强国接近于获得绝对优势,立刻集结其他弱国坚决反对。

历史发展到这一步,随后的事态已经不难预期。日本在东北和亚洲内地的遗产必然落入苏联手中,在太平洋的征服必定落入美国手中。如果中国发生内战,掌握东北重工业基地(也就是中国百分之七十的重工业)的一方享有绝对优势,而东北的仲裁权掌握在苏联手中。国民政府这时除了她实际上采取的行动,只有另外两种选择。她可以实施捷克式的强烈亲苏政策,能够满足苏联对东北、内蒙、新疆的要求,这样虽然能够避免内战和割命,但无法避免贝奈斯式的结局:通过联合政府实现体面失败,最终加入苏联卫星国的行列。或者,她可以试图夸大苏联霸权的威胁,说服美国更早、更多地干涉,这样或许能保存台湾以外的某些沿海土地,甚至南中国。不过,在中国法定领土同时包括东北和台湾(也就是横跨内亚和太平洋)的前提下,跨海分治就是最合理、最可能稳定的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冷战的女儿、二战的孙女,正如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女儿、一战的孙女。先在的双重约束决定了她的路径和命运。

——节自 刘仲敬:《我们在世界中的位置》


2013-08-29 23: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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