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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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

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

无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

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忿怒和恶意的激情会象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苛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

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做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

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 ;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末接受新宪法,要末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

  联邦党人文集
  (美)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 着
  程逢如  在汉  舒逊 译
  第一篇  概论
  第二篇  关于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对此问题的概述
  第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四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篇  关于各州不和所造成的危险
  第七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八篇  各州敌对的后果
  第九篇  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第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一篇  联邦对商业关系和海军的裨益
  第十二篇  联邦在税收方面的作用
  第十三篇  联邦在政府经济方面的优越性
  第十四篇  答复由于幅员广大而反对拟议中的宪法的意见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
  第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九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一篇  现在邦联政府的其他缺点
  第二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三篇  为了维持联邦,需要一个同拟议中的政府
  第二十四篇  进一步考虑共同防务所需要的权力
  第二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六篇  研究限制立法机关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
  第二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考
  第二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九篇  关于民兵
  第三十篇  关于一般征税权
  第三十一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四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七篇  关于制宪会议在设计适当政体方面的困难
  第三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九篇  此方案与共和政体原则的一致性
  第四十篇  审议和证实制宪会议关于组织一个混合政府的权力
  第四十一篇  宪法所授权力概论
  第四十二篇  进一步考察宪法授予的权力
  第四十三篇  续前篇
  第四十四篇  对若干州的权力的限制
  第四十五篇  考察所谓联邦权力对各州政府的威胁
  第四十六篇  比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影响
  第四十七篇  新政府的特殊结构及其各部门的权力的分配
  第四十八篇  这些部门的分立不应达到彼此没有符合宪法的监督程度
  第四十九篇  用召开会议向人民呼吁的方法来防止政府任何部门侵犯权力
  第五十篇  定期向人民呼吁的研究
  第五十一篇  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
  第五十二篇  众议院
  第五十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十四篇  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
  第五十五篇  众议院的全部人数
  第五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十七篇  结合众议员的选举来研究新计划有牺牲多数人让少数人向上爬的所谓趋势
  第五十八篇  研究众议员人数不会随着人口增长的需要而增加的反对意见
  第五十九篇  关于国会规定议员的选举权力
  第六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十一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十二篇  参议院
  第六十三篇  续论参议院
  第六十四篇  参议院之权力
  第六十五篇  续论参议院之权力
  第六十六篇  进一步探讨反对参议院行使作为裁决弹劾案法庭的权力之意见
  第六十七篇  行政部门
  第六十八篇  选举总统之方式
  第六十九篇  行政首脑之真实属性
  第七十篇  再论行政部门
  第七十一篇  行政首脑之任期影响
  第七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并探讨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
  第七十三篇  维护行政首脑之条款,以及否决权
  第七十四篇  行政首脑之统辖陆军与海军,及其特赦权
  第七十五篇  行政首脑之缔约权
  第七十六篇  行政首脑之用人权
  第七十七篇  续论用人权,并探讨行政首脑之其他权力
  第七十八篇  司法部门
  第七十九篇  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篇  司法部门之权力
  第八十一篇  续论司法部门,兼及司法权之分担
  第八十二篇  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三篇  就陪审团审判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四篇  探讨并反驳对宪草的某些一般性的及其他的反对意见
  第八十五篇  结束语。
  附录
  一、召开联邦制宪会议国会决议
  二、邦联条款
  三、关于将宪法提交国会的决议
  四、华盛顿致国会函
  五、合众国宪法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 2013-08-23 08: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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