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的陷阱 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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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 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农村城市化
  中国除了城乡经济差距过大的“二元经济结构”之外,还因现有城市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被迫维持着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中国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因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因而产生了种种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道路的特点。
  
  ※ 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本节对延续十多年的民工潮进行了历史回顾,特别指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状态下,中国社会的根本性难题:如何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 就业与犯罪
  中国现在突出的两大问题就是就业与犯罪,而在人口、就业与犯罪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往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人物,许多社会次生集团由此兴起。而源源不断涌往城市的流民,就成为黑社会的组织基础。犯罪浪潮导致社会紧张程度加深,在外来人口最多的广东省发生“杜润琼事件”并非偶然,而是人口问题为中国敲响的警钟。
  
  ※ 人口问题:古老的祭坛
  大多数农民如不改变多生多育的落后生育习惯,我国社会的发展与安定,以及文明与进步的积累,总是作为祭品摆在人口问题这个古老的祭坛上。因为与任何其它的危机相比,人口问题才是人类社会一种内生的危机。在人口和环境这个方程式中,不能期望单靠技术上的进步就能摆脱这种危机。对中国来说,当前和今后的全部问题,不仅仅只是民族的生存,而是要避免在毫无价值的状态中生存。
  
  在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诸种因素中,有许多因素在短期内人们也许看不到它潜在的危险,但它们却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长期的制约作用,如人口问题。本章专门分析人口、就业与犯罪的关系。
  
  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村城市化
  庞大的人口再生产能力与狭窄的就业渠道
  我国和所有不发达国家一样,存在着较高的人口增长率。在劳动力市场上,又缺乏熟练劳动力。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需求,结果是大量的失业----公开的、隐蔽的失业和不充分就业。
  
  中国人口在 1995年2月15日就已达到12亿(不包括台湾和港澳地区,也不包括那些在户籍上没登记的人口)之多,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22%,而我国的耕地却只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人均耕地已降到预计下世纪中叶才达到的1.2亩,已达到严重超负荷承载的极限。而更危急的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增长惯性,将一直延续到下一世纪中叶。据人口专家们测算,假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上,总人口高峰可以控制在15亿。而如果按目前这种趋势发展,到下个世纪中叶,中国的人口将达到17~18亿,这个数字,无论如何都使人感到不安。因为据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公布的资料,中国的整个自然环境最多能容纳15-16亿人口,许多短缺性资源能容纳的人口低于10亿。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口规模在下一世纪的中叶将达到环境的最大容量值。据粗略统计,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1/ 3要用于新增人口和安排就业及退休人员。中国现时的经济问题,如就业、新生贫困人口、社会治安等一些社会难题,无一不和人口过多有关。
  
  人口问题的实质,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空间、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人口的膨胀,给整个环境带来压力,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人口压力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制约因素。
  
  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亿5300万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1)50年代中国通过“低工资, 高就业”那种“一个人的饭三个人吃”的方式在现在的中国已丧失了存在基础,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和非国有化企业拒绝这种非效益的用人机制。
  
  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必将成为中国最为严峻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的农村城市化
  在分析我国城乡关系、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转移等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借用着名发展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所谓“二元经济模型”有三个特征:一、它包括“现代的”与“传统的”两个部门,现代部门通过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动力而获得发展;二、在提供同等数量与同等质量的劳动条件下,非熟练劳动者在现代部门比在传统部门得到更多的工资;三、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超过这个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有趣的是,据这位经济学家声明,为了避免感情上的痛苦,他不用“劳动力过剩”这一个词来表述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无限供给这一事实,而用“在现行工资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弹性是无限的”这一颇学术化的语言来表述同样的事实。
  
  凡致力于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者,都必须借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来说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状况。在近年来中国所有关于改革的论着中,都可以感受到这位经济学家对中国理论界的深刻影响。
  
  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是,中国不但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着“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十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维持这种结构的是有关社会福利的13种制度(近两年来有些制度如粮油供应制度等己废除)。考察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就会发现其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而产生的种种特点。
  
  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开始于80年代初期。可以说这条道路上有三个里程碑: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这一决定中,我国政府第一次用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二、三产业,但是国务院发的《关于农民进集镇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不许进县城,有些大胆一点的省自行开了口子允许进县城;1993年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中提出,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这三个中共中央文件,是推动中国城市化的三个里程碑。经历过15年的曲折发展,一大批繁华的小城镇崛起,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小城镇的发展特别迅速。
  
  必须指出的是,这三个文件中用的“允许”一词,多少表明了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被动特点。中共中央制定这三个文件时,不得不考虑中国城乡经济差距大,现有城市就业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维持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也正因为如此,中国至今还保持着典型的城乡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
  
  城市化滞后引起的问题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为78%,最高的达92%,中等收入国家为60%。而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有人做了一个估计,认为己达30%。尽管这一估计过高,但仍然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仅与印度、印尼等国相近。由此可见,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即使就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来说,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城市结构极不协调:
  
  一是城市规模过大,大城市过多,中小城市发展不够。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10万以上人口城市人口中的比重为43%。而日本、美国等国在城市化处于30%的水平时,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占10 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人口的比重仅为33%;中国10~30 万人口的小城市在10 万以上城市总人口中的比重为27%,而英国、法国都在60%以上。这一特点说明,中国的城市化趋势与世界上的一般趋势正好相反。
  
  二是地域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城市发展严重滞后。
  
  三是城市产业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不够。
  
  城市化滞后是中国非典型化的工业化发展的一个严重缺陷,它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
  
  首先,城市化滞后使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改革以前,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
  
  1985年以来,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慢,使二元经济矛盾又进一步拉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比重不断下降的农业上,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对29个省、市、自治区6.7万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4年前三个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838.4元,增长33.6%; 而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8%(据说有瞒报的可能),高出5个百分点。 (2)另外,1994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731.2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422.1元,收入之比为1.95:1,比上年的1.78:1有所扩大,两者的差距由上年的1441元增至的2309元。(3)这表明,城乡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农业劳动力就地分散转移,既不稳定也不经济。我国农民一直存在从农业部门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强烈冲动,然而由于城乡隔绝体制的限制,基本上是离土不离乡,实行就地转移,半径不大。农民既不将非农产业看作自己的长期生存保障,脆弱的非农业也不给农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村工业被迫就地发展,形成了十分分散的格局, 致使“聚集效应”十分低下。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中国的乡镇工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难以进入现代化工业层次。到后来,这一问题是造成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要依托于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这样才能发挥其服务功能的规模效益。由于城市化滞后使人口和工业分布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从而使中国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动,都大大偏离反映世界工业化发展一般规律的标准结构,由此把中国的大多数人口排斥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外。
  
  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目前中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1.6亿剩余劳动力,预计90年代中后期乡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而乡镇企业自改革以来,平均每年吸纳570万人,即便是在最高的1994年,乡镇企业也还只能吸纳农村全部剩余劳动力的26.6%。在此情况下,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到城市中寻求出路,这就是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原动力。各种传媒将此现象称之为“民工潮”。(4)
  
  “民工潮”的涌现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必然产物。简言之,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不同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三低”现象,累积了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农民进城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成为理所当然的事。
  
  “民工潮”的社会效应
  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关于其社会效应,社会各界讨论得很多,基本上都承认有正负两方面效应。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正面效应是: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对输出地区来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农民将部分收入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谓“出去一个,脱贫一窝”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后,使另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农业资源,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如人口数量为全国之冠的四川省,每年多达600万的出省打工人员为四川赚回了140多亿元的劳务收入,成为该省振兴本地经济的一大资本来源。对输入地区来说,从外地引来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本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 弥补了本地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
  
  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不仅活化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并带动了户籍、就业方面的制度改革。此外,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接受了许多新事物,这对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直接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他们当中很多人回到乡下后,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还成为农民企业家。
  
  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是对中国传统体制的第三次大冲击。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对传统体制进行了三次大冲击,第一次冲击是农民用家庭承包制冲击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是农民用乡镇企业冲击旧的把农民排除在外的工业化方式,第三次冲击是农民通过以寻找就业机会为直接目标的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
  
  对农民大量外流在农村产生的负效应,社会各界的看法如下: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首先,由于走出农村的绝大多数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智力较高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其次,“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多数人在向外流动的过程中,不肯轻易放弃耕地,即使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工作时还是如此。这样既使新增的农村劳动力无法获得土地,造成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另一方面,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其他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无奈的城市咏叹调-----生活安全感下降
  大多数民工并不知道城里的实际需要,自己也不知道能否找到工作,就盲目奔向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于是在各大中城市,常常游荡着一些身无分文,又无长技且无事可做的农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近年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员作案。国家的许多政策,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工商税收、义务教育等政策,在这一批人中根本就无法落实。
  
  由于这些负面作用的存在,城市人对农民工的看法非常不好,认为他们的到来,劣化了城市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使城市人的安全感下降;而农民工则认为城市人非常势利,瞧不起农村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该地存在大量外来劳务工,使该地的社会治安形势近几年越来越严峻,据公安局公布的材料,在深圳特区发生的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90%以上是这些主要来自各地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固定工作、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所为。北京市同样也存在一支庞大的民工队伍, 在对外地民工既感恼火且又需要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出台了一部 《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希望在这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下,1000多万北京人能够和300 多万外地民工和平共处。
  
  外地民工到北京、广州、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来打工,无一不是抱着来赚大钱的想法。在他们的想像中,城市就代表钱,城市人都很有钱。在这些城市里,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挣大钱。于是这些民工南下北上,东进西出,到处都涌现“民工潮”。在这些城市中,北京市和外地民工的关系很有代表性,“天子脚下”的新闻部门在这方面作的系统分析因“天子”们住在那里,身有同感,也就大胆一些。这里就以北京为实例,来剖析在“民工潮”冲击下城市不堪其扰的咏叹调。
  
  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的一次定时普查资料显示,北京的流动人口己达到329.5万人,这些人己成为北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姆、清洁工、蹬三轮车的、炸油条开餐馆的,凡是脏活累活,北京人不干的,外地人都干。有关统计表明,北京市环卫、纺织、矿山、煤炭等脏、重、累行业中,总共雇佣24万民工。80多万外地建筑工人,是北京建筑工劳动市场的主力军。
  
  由于外地民工干的是拾遗补阙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没人干还真不行,所以北京人最开始还是很感谢这些外地民工,各种舆论为此很叫了一阵好。但好景不长,还在叫好声余音袅袅之时,北京人就感到事情并非那么美妙,他们发现了民工们许多缺点:他们随意遗污,破坏市容卫生;刺激消费,拉动物价上涨;商贩们缺斤少两,粗制滥造,所制作的大饼、油条据说极不卫生,让人不敢吃……等等。最恼火的还是大批外地人进京带来的治安问题,北京警方公布,在违法犯罪案件中,不少是外地民工所为,以1994年为例,刑事案件中,有46%是外来民工所为。为数众多的盲流,抢劫偷盗、杀人越货,简直无所不为。特别是团伙犯罪相当严重。近30个外地人聚居地,如新疆村、浙江村等,成了藏垢纳污之所,吸毒贩毒的基地。北京人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些外来民工:无所不为(指工作),无恶不作(指犯罪违法)。至于广州,且不谈“民工潮”平时的压力,仅是每年春节前后的疏散工作,就使广州疲累不堪。(5)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量民工的进城,直接影响到就业和安居。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民工的大量存在,无疑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日高。 1995年初,北京市304名人大代表提出提案,要求就此问题立法。国务院总理李鹏也表示外来民工的“问题是太多了一点”,并建议北京市对外来人口加强管理。一部既要保护外地人建设北京的热情,又要让北京人满意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其它地方也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工的大批量进入。至此,延续数年的“民工潮”已没有以往那种惊涛拍岸之势。
  
  波涛渐弱民工潮
  商品经济的要素是自由选择、自由迁居、自由就业、自由发展。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公民现在已多多少少有了一点这种权利。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要想实现这种梦,毕竟还有点艰苦----这倒还不完全是中国人故土难移的禀性使然,而是中国在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状态下,劳动力呈无限供给趋势,城市人口也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中国政府必须对民众们“潇洒走一回”的渴望有所限制。
  
  就业形势严峻,其实也不是新鲜话题,早几年这片乌云就已笼罩在部分城市人的头上。不过那时城里人还不怎么担忧,因为思维定势使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政府总会安排我们这些人的。部分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对重新安排的工作还挑肥拣瘦,嫌好道丑,这不干,那不去。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几个城市中特别突出。一直到1994年下半年,大家才知道失业这一只“狼”这次是真来了。通过新闻传媒不断报道,人们终于弄明白,我国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1000多万的失业人口,1500多万的企业富余职工,1.6 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三个庞大的劳动力群体,给中国的就业工作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有关人士预测,在1995—2000 年这6年间,失业员工总数将达2130 万人,平均每年355万人(6),这么多人员的就业问题,使生存空间本就狭窄的城市负累不堪,只好将敞开的大门关紧一点,毕竟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要紧。
  
  从1995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已做了相应的调整限制措施,如北京、上海就出台了一些对外地流入其管辖范围的劳务工、经商人员进行管理的法规,在某些行业限制使用外来民工。一向对外来工特别宽容的深圳,从1995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外来劳务工所从事工种采取限制的方法,规定某些行业象金融、邮电、驾驶、餐厨、话务员、打字员、会计员等,一般不再雇佣外地劳务工。这些措施并非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它完全符合1994年11月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精神。该规定第五条为: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在本地无法招足,或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时,方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那些盲目进入城市找工作的民工们,城市的大门将不会再被轻易推开。
  
  除了各大、中城市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外,中央政府也从宏观上采取了一些引导劳动力流向的措施,试图解决这一全局性的问题。1996年4月劳动部召开了一个全国就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出,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年),要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将劳动力需求量从预计的3800万人增加到4150万人, 使城市失业规模控制在850万人,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在农村,则引导大多数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将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规模控制在4000万人。但是,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 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 亿5300万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7)-----这个数字是政府提供的,半官方和民间研究机构预测的数字比这个要高。
  
  1996年我国政府着重指出,今后国有企业不再是安排就业的主要渠道,就业结构将发生四大变化:一是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的模式正在形成,有更多的城镇劳动力流动到农村就业。二是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就业比例不断上升,到1995年年末,全国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57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6%。(8)三是城镇职工中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所占比例持续上升,国有、集体职工所占比例下降。与以前不同的是,1996年中国政府首次提出,要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将失业率、长期失业者比例、不充分就业率作为重要监测指标,定期分析失业形势。(9)1996年10月中旬,农业部负责人齐景发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交流会”上表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问题仍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包办。他表示,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提供岗位安排就业的做法,在今天不仅不适用于城市,更不适用于农村。全国范围这么大,劳动力市场情况异常复杂,政府没有能力了解和创造各种就业机会,以往城镇劳动力安排的教训已说明了这一点。将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就业问题,政府更是包不起,劳动力的供求衔接只能依靠市场来完成。
  
  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状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劳动力统一市场,是一种必然趋势。但由于中国的城市人口的就业压力已相当严重,无法再消化天文数字般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在这种状况下对民工进城加以限制,是不得已而为之之举。从1995年开始、到1996年4 月份开始明确的从严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说明我国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过剩劳动力,注定要走一条和别的国家不同的道路,不能再依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条世界上不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依靠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消化过剩劳动力。
  
  在不可能依靠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做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的情况下,剩下的出路主要就是两条:一是加强农业经济的综合和深层次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带动就业的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以每年570万人的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1978年的2800万职工增加到1994年的1.2亿职工,16年间共吸纳了近92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也由 1978年的9.2%提高到1994年的26.6%,乡镇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民工潮的汹涌之势。不过由于乡镇企业人工成本持续攀升,每转移一个劳动力需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支付的工资都较以往大大提高,这就影响了它们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关专家预测,到本世纪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2亿人,这就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社会工程。
  
  对城市来说,民工潮的波涛汹涌之势确实已经暂时减弱,但对国家来说,却并不意味着问题已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另辟途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已成了当务之急。
  
  就业与犯罪
  中国的人口问题给中国带来的压力,早已从各方面显示出来。过去几十年,中国人实际上生活在两个隔绝的世界里,一个是都市中国,一个是乡土中国。同一个中国的这两部分的差距,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非常明显地感觉到的。从社会生产能力来讲,80%集中在城市,只有20%分布在农村。人口的分布则正好相反,20%分布在城市,80%则集中在农村。这种生产能力的大小和人口数量多少的不相协调,在世界各国中,以中国为最。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的大量多余,而政府统计失业人口时,这些农村的过剩人口并不在统计之列----当时将“人口过剩”视为“资产阶级谬论”,根本就不存在“人口过剩”这种认识。日趋激烈的人地矛盾一直存在,只是在强有力的政策约束下,人们无法走出“黄土地”。改革开放以后,政策的松动使人们走出“黄土地”有了可能,无法再在生存空间日趋狭窄的农村里生活下去的农民们,只有往城市里挤,给拥挤的城市带来了很多问题:城市居民抱怨失去了生活安全感;计划生育部门抱怨超生游击队使人口增长处于失控状态;劳动部门抱怨他们抢去了城里人本来就不怎么富余的饭碗,使本来就严峻的失业问题更为突出;公安部门抱怨流动人口使城市的治安形势变得相当严峻。总之,社会无法再忽视这一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由于其数量往往超过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结果使城市里常常流动着不少身无分文又无事可做的民工,这无论是对城市的治安管理,还是民工本身的发展都极其不利。
  
  近年一个名叫杰里米.里夫金的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叫做《工作机会的终结:全球劳动大军的萎缩与后市场时代的来临》。作者在这本书中说,当今世界上两大突出问题是就业与犯罪,这两个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人们失去工作机会会导致“出现一个无法无天的阶层”,这个阶层以犯罪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将我国的人口、就业和犯罪率这几者联系起来,会发现其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安分守已是和安居乐业联系在一起的,既然连安居乐业都没有办法做到,那就只有一途:掠夺别人的财物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大量资料表示,用“犯罪浪潮”这个词来形容中国目前犯罪逐年上升一点也不为过。根据各地被捕罪犯的身份来分析,犯罪率高发群体就是上述社会边缘化群体。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的犯罪动机,不能用西方社会犯罪学中常用概念来说明。西方社会总是用犯罪者的反社会态度来说明其反社会行为的根源,而中国这些边缘化群体的犯罪现象却很难用反社会态度来说明他们的犯罪动机。事实上,通过对大量犯罪者素质的综合分析,这些犯罪者都是半文盲或文盲,对整个社会根本就缺乏一种系统的了解。他们的犯罪目的往往非常直接,主要指向是劫财劫色,尤其是财产型犯罪非常普遍。我国现在有些研究者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认为现在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财产型犯罪加速增长,是犯罪者反社会态度的一种表现。这种看法是对现在犯罪者素质的一种 “高看”,如女作家戴厚英之死很显然与这种引伸无关。正由于现代社会中人们犯罪的动机和犯罪的内容已和18世纪有了很大的不同,再用这种人道主义观点来分析犯罪行为,尤其是分析以贪污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犯罪与以贩毒或财产型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刑事犯罪显然已不合适。这些大量流入城市的民工,往往由于他们的家庭过度生育而处于极度贫苦之中,无法象正常家庭的后代一样获得上学、就业及技能训练的机会,这就使他们几乎是“先天性”地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在现代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由于他们本身的素质,只有少部分人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抓住机遇,改变自己的边缘性地位。因之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更直接地感到各种社会压力。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他们都感到自己越来越无法发展自己的能力,开拓那不可知的明天,在感到自己有被文明社会摒弃的可能这种焦虑中,一些人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占有财物的目的自然就成了可能的选择。在对很多“三无”人员犯罪实例的分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些犯罪者的素质之低下:不少人在抢劫强奸以后,其活动半径仍不超出原有活动区域,公安人员只要有点耐心守株待兔,不出几天就能将人捕获。可以说这些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都缺乏了解。在犯罪者对自己犯罪动机的阐释中,没有几个“三无”人员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除占有他人财物冲动之外的任何解释。只有几个人认为自己因看到城里人生活好而强烈不满,仇视城里人,而萌发要抢劫的念头。
  
  如果再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犯罪浪潮迭起以及社会紧张程度与一个社会的经济“痛苦指数”有正相关关系。所谓“痛苦指数”由失业率加上通货膨胀率构成,一个国家的国民往往最容易直接由这两者感知社会治道,并以此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一社会中居于何种水平。我国近几年的通胀率一直居高不下,虽经控制,但也已达到承受的边界,至于失业率的升高在前文已分析过。可以说,将这两者相加,我国经济的“痛苦指数”绝对不会很低。
  
  上述这种情况,最终导致了中国社会控制组织形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各种社会边缘组织即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勃兴。在城市中主要表现为滋生了大量次生社会集团,在农村中则主要为带黑社会性质的地方恶势力。它们的存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最值得社会警醒的是,这些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的存在竟与“白色世界”的社会正式控制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恶势力的代表竟在“黑、白”两道中都有一定地位。
  
  流民:黑社会组织的存在基础
  城市中出现的黑社会组织,其成员大多是游荡在各地的大量流民。近几年频繁出现在报刊杂志、电台等传媒上的“严打”一词,其目标就是针对社会上那些不劳动而又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者。以1996年为例,从5 月份在全国开始了百日“严打”活动后,每天见诸于报端的就是破案多少,抓住要犯多少,以及还有多少“顶风作案者”落入法网。但是这种声势浩大的“严打”,却并没有使国人感到从此以后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只要对中国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所谓“严打”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来说,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因为不断有新增的流民阶层加入这支队伍。电视里面不断曝光的那些刑事犯罪分子,无论是杀人抢劫、偷盗还是妓女(因为落网的妓女主要是俗称“街边鸡”之类的下等妓女,真正的高等妓女以及“妈咪”们很少有落网者),一望而知大多来自农村。各地警方也不断证实,城市里刑事案件大多数是这些“三无人员”所为。所谓“三无人员”即无职业,无户口,无固定住所者,从“三无”这个名词就可看出,一个人只要落到这种“三无”状态,就意味着基本生存都成问题。
  
  由此观之,这些“三无人员”犯罪,并非全由于道德原因,而是因为无业可就。只是由于这些人素质低下,一旦生存成为问题,或感到犯罪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时,就很少受道德和伦理考虑的约束。
  
  当今在中国的每一个城市的边缘,即城乡结合部,都是流民聚集之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广州和深圳。在北京的300 多万外来人口,由于亲缘和地缘关系,自发聚集组合,形成了一些不被当今中国社会体系所认可的“村落”,这些村落被传媒称之为“编外村”,既有按“村民”原籍划分的“新疆村”、“河南村”,也有按职业划分的“画家村”。(10)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流民聚合的形式则只有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利益组合,没有职业的组合,但流民数量却一点也不比北京逊色。(11)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近几年整顿社会治安一直是各地政府的重头戏,从1994年开始,一些地方已经将“不能保一方平安的官不是好官”这一类口号提出,由此可见社会治安形势之严峻。所谓“车匪”“路霸”到处都是,刑事犯罪案件越来越多,这种形势迫使政府不停地开展针对社会犯罪的“严打”活动,试图整顿日益失控的社会治安。据政府介绍,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是:重大抢劫案件明显增多,接连发生犯罪分子以金融单位、运钞车、珠宝金行为目标,持枪抢劫巨额财物的恶性案件;车匪路霸行劫;杀人犯罪案件增多;一些地方犯罪团伙活动猖獗,尤其是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势力为非作歹、横行不法、欺压百姓,成为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主要原因;制贩吸食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制黄贩黄、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不少地方蔓延;相当数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流入社会,对社会构成极大威胁。(12)据任建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透露的数据,1995年全国共判处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爆炸犯罪、涉枪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及儿童等犯罪分子共274914人。(13)1996年这类犯罪案件还呈上升趋势,仅在1~2月份重大刑事案件立案就上升了12.6%。(14)
  
  流动人口增加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从涉娼凶杀案件的多发就可以看出因果关系。如深圳市1995年发生的36宗涉娼凶杀案,被害者主要包括情妇、暗娼、鸨公、嫖客等四类人。在这些被害人当中,一是无正当职业者多,占被害人总数的71.1%,二是外地人多,占总数的76.3%。作案手段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是劫财劫色。这些暗娼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且90%以上是外地人,且兼钱财来得容易,往往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嫖宿-杀人-掳财是作案者犯罪的三步曲。二是作案者以嫖为名,行劫杀之实。犯罪分子通常是将暗娼引至较偏僻的地方,杀人劫财。三是内外勾结,合谋劫杀。即暗娼或情妇将嫖客或情夫引至某预定的地点,与其他案犯合谋将对方杀死。据公安部门分析,由于色情活动是功利性极强的非法交易行为,只要双方谈妥条件,无需多加了解,便能达成“交易”。所以一旦有一方转化为犯罪主体时,便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隐蔽性,而这种人的基本情况往往是公安部门平时较难掌握的“边缘”人物,即外来流窜者。(15)
  
  大量的黑社会组织,就诞生于这些群聚的流民当中。以深圳龙岗在1996年6月抓获的一个特大贩卖人口犯罪集团为例, 这个集团就是一个以四川籍流民为主、以亲戚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黑社会组织。由于这一团伙颇具规模,其运转之“高效”也颇令人吃惊:从1996年1月至4月这一段短时期内,竟经手贩卖了300多名妇女。(16)这些黑社会组织控制成员的手段主要是暴力和经济手段。
  
  指望这类流民将来在数量上减少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不断增生的过剩人口只会使流民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值得警惕的女性犯罪比率上升现象
  一份名为“值得重视的犯罪群体----女性犯罪调查”的文章指出,近年来女性犯罪人数急剧增多,比80年代中期平均增长了30%以上。在贩毒、拐卖人口、以及财产型经济犯罪当中,都有不少女性。这点绝非虚言,以广东省为例就可知一二。1996年11月14日至15日,广东省妇联、省女政法工作者在肇庆开会研讨女性犯罪问题时曾指出,当前广东女性犯罪呈现5大特点:一是女性犯罪的数量和比重在增加,犯罪类型呈多元化发展。1995年广东抓获的女性犯罪分子已占抓获案犯总数的1.9%,而到了1996年1-9月,抓获的女性犯罪分子已占抓获案犯总数的4%。过去,男女违法犯罪多为“男盗女娼”,而现在的女性罪犯中,则有杀人、贩毒、拐卖人口等多种类型。1996年5月间破获的以四川梁平县的犯罪分子为主的特大拐卖妇女团伙,同样有不少女性参予其中。因为在拐卖人口这类犯罪行为中,由女性尤其是表面上看来清纯可喜的少女出面,行骗成功率相当大,不少受骗者根本不会想到和自己年龄一般大甚至还小的女孩子竟有如此蛇蝎心肠。(17)二是犯罪人员呈多元化,案犯的文化程度普遍是初中以下,但高学历、高层次以及中年妇女犯罪也占相当比例。如原省民政厅副厅长苏凤娟巨额贪污、受贿案即其一例。民航系统的刘伊平则贪污人民币50多万元,曾丽华索贿受贿700多万元。三是财产型、暴力型犯罪突出。1996年1~9月,广东省女性参与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人数约占女性罪犯人数的近八成。而暴力型犯罪近八年来,每年以较快速度递增。四是犯罪情节严重,手段凶残。如在杀人伤害大案中,杜润琼一连三个多月投毒致163人中毒,18人丧生。1996年7月6日在从广州开往深圳的列车上发现一具被切成7块的女尸,其中头颅还被油煎过,经查死者是一位风尘女子,杀害她的竟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另外两位“三陪女”,目的是劫财。(18)五是犯罪形式团伙化。这类犯罪女性多混 同男性一起作案,女性以色相引诱被害人,并起望风、接应、销赃等作用。(19)深圳市1995年破获的张小建杀人集团,均是外来流窜人口,其中就有5名年纪不大的女青年,专门以色相引人入圈套,帮助其团伙杀人劫车、劫财。这类事情可经常见诸传媒的公开报道。
  
  女性犯罪留给社会的影响较之男性犯罪要深远得多。这“深远”说得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绝大多数女性最终都要成为母亲,而母亲则是儿女们的第一位教师,在人格培养上甚至可以说是终身教师,她们的行为和思想方式必将从各方面影响下一代。从母亲对子女的影响力之大这点出发,可以推想,这些犯罪女性结婚生子以后,她们那种被严重扭曲的道德观和行为方式必然会通过言传身教,从各方面影响下一代。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有大量调查材料加以证实的事实。国外一项权威调查表明,犯罪者有70%出身于父母有犯罪纪录的家庭,凡是母亲有犯罪纪录的家庭,其子女有86%以上行为不良。那些从事妓女这一“职业”者,其母亲绝大多数从事过这一行业或在性问题上持相当开放的态度。
  
  女性犯罪率上升,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这重视不是猎奇式的报道,而是要想到我们的下一代将会拥有什么样的母亲群体,因为正如拿破仑所说的那样,国家的未来在母亲们身上。
  
  “杜润琼事件”在人口问题上敲响的警钟
  人口问题带给中国的负面影响已不容忽视,这方面已有发生于1996年初的“杜润琼事件”给中国人敲响警钟。
  
  1996年1月,广东高要市金利镇要西村村妇杜润琼连续投毒杀人的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披露以后,大多数人都觉得杜以一个普通村妇的身份, 竟想整肃社会十分荒谬可笑, 而笔者却从杜润琼杀人所持的理由-----社会问题丛生的根源是人口太多,看到了这一事件所蕴含的社会意义:人口问题必将成为社会危机的潜伏点。多年以前在写《人口:中国的悬剑》一书时,笔者己预感到会有这种局面的出现,只是它比我预想的来得更快,且万万想不到的是,竟然由一个农妇用投毒杀人这种匪夷所思的非人道方式,来执行这种荒谬的“人口自然抑制”。
  
  《岭南文化时报》登载了一篇题为“杜润琼临刑前的妄语”的采访,详细记载了这位普通农妇那逻辑清晰、“理论”充分,显得很有“道义感”的临终自白。由于这实在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社会学研究资料,笔者将其中主要部分录之于下:
  记者:你为什么对社会现状不满?
  杜:生活不由自己去想。现在社会上许多不正当的东西,都是因为人太多造成。社会治安不好,偷抢杀,民工没活干。毛泽东时代到哪个城市铺头都是食店,现在到处都是“鸡店”。毛泽东时代城市很少偷抢杀,现在经常看到。把毛泽东时代与社会现状对比,觉得现在时代不正确。……社会不正当的,我们需要搞一搞,对吧。
  记者:一个人可以通过许多正当的途径去关心社会,不需要投毒杀人啊!
  杜:嗨,将别人放毒杀害是不对的,这样做不对的,但用放毒方法一路去杀,人口就平衡了,自己认为怎样公道就怎样为自己做。
  记者:你是否认为现在社会不公平而造成你的生活比别人差?
  杜:为国家着想。样样自己有份才去想,那怎么行?……我自己属于穷的生活,我为大家着想。……我看大局顾大局。
  ……
  记者:你认为文革时期农民比今天富裕吗?
  杜:富就不富裕,但能长久平衡。
  ……
  记者:你平时总笑着摸小孩的头,到时又让他们吃毒药,这样很残忍呀。
  杜:为搞国事,唯有用这样的治疗方法,这不叫残忍。
  ……
  记者:你懂宗教吗?道教、佛教是怎么回事你懂吗?
  杜:这些我都不懂,我想又不用刀又不用枪,杀人应是这种方式。为办好国家,要用这方法。
  记者:你在村里被人称“律师”?
  杜:平时在村里我和个个人都谈得来,所以人人都说我好,为国家做事一定要和群众搞好关系,“启民”很重要的。我一向做人善,做善后要变成恶,才搞得成事,样样都随人,怎么搞得成?
  记者:你的这些思想是不是别人灌输给你的?
  杜:我读过三年级,是自己想的,不为名不为利去投毒,为国办事自己应该的。
  记者:你怎么评价自己的行为?
  杜:社会人多乱,我用投毒治疗方法做,为国家大部分,不是为别人说自己“叻”(厉害之意)。
  
  杜润琼并非没有自己思想的普通农妇,她对社会有自己的看法。这段话表明她有几个“情结”:一是毛泽东时代情结;二是她意识到现在的社会有诸多问题;三是她感到人口压力太大。她是广东人,这个地方每年的“民工潮”带来的诸多问题使她有这种看法是自然而然的事,她自己的儿子高中毕业没能就业,更使她对人口压力感到可怕。她有思想但又不深刻,且兼认识有误,于是便陷入了一种危险的信念之中。在她做着这些灭绝人性的事情所持的那种自以为正当的信念当中,可以看到社会公共价值观念己被扭曲到了何种可怕的程度。
  
  杜润琼事件所发出的危险信号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笔者认为,通过这一事件,社会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一问题,即对改革究竟应该怎样看?这方面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有清醒认识的,没有人会怀念反右、文革那种被剥夺精神生活,10亿人民一个大脑,赤裸裸地鼓励虚伪和无耻的时代。更何况所谓“腐败问题”“人口问题”等许多弊端并非改革所带来的,它有着深刻的体制根源和历史根源。这一点当然不是杜润琼这类农妇所能认识到的。她是一个40来岁的中国农妇,所经历的无非是“文革”和“改革”两个时代,在其成长阶段所吸取的精神营养都来自于“文革”,这从她在法庭上说的“杀得尸骨成堆,继续前进”那种文革式政治语言,以及她认为为了自己认可的“崇高”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去“办好国家”的信念中可以得到证实-----因为这正是文革那种血腥的政治理想所培养出来的信念。杜的生存能力在平均主义盛行的年代里没有受到挑战,而在社会转轨期却因其生活状态受到怀疑。她个人自视甚高,却没能“发”起来,她对改革后的局势判断与其生存状态有关。个人愿望受挫后的失落,一旦与对时代的错误判断结合起来,就演化成对社会的惨厉报复。这种心态在中国有深厚的历史土壤,从水浒英雄自以为“替天行道”就可以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到杜润琼自以为“为办好国家”就可以用毒死别人的方法来控制人口,这两种思想有一脉相承的关系,似乎自古以来,中国文化在珍视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与珍视别人的生命与生活这两者之间,始终没有建立一种因果链。
  
  经过这样一件事情,至少可以使大家更明白一点:社会改革选择从上到下有序进行的方式,是中国社会唯一可以避免大的社会震荡进行社会转型的机会。对于社会来说,“流氓无产者意识”或曰“暴民意识”才是改革真正的大敌。这几年思想界对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总结得已经很有水平,可惜这只是思想界一部分人的认识。据笔者所知,有部分人居然还在设想通过“红卫兵运动”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我不敢设想有那样的事情出现,但我肯定那样做的结果,只是使中国陷入无边的苦难之中。
  
  人口问题:古老的祭坛
  但是将眼光放长一点,就会认识到人口问题确实是中国社会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在杜润琼的法庭辨护词中,她一再声称自己杀人是“为国家,为人民”,是因为这个国家“不正当”,到处充斥着腐败与犯罪,而罪恶的总根源则是人口太多,常规方式无法控制,她需以杀人方式控制人口,以便活着的人能够过好生活。这种辨护的危险性在于其似是而非,很容易诱使素质低下的人相信并跟随。说这种信念错误,是因为在人类社会,任何人都不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说它“似是”,是因为中国人口确实太多,很多问题都是由此而产生。
  
  在《人口:中国的悬剑》一书中,笔者谈的主要是历史,但其针对的却是现实,是成书时的中国现实和历史的对话。思想界的朋友也知道,自写完那部书以后,我很少再谈中国人口问题。这倒也不完全是因为我个人兴趣转换到“国情研究”所致。而是因为我觉得人口问题对中国社会现在及未来的恶劣影响己无须讨论,除了那些浑浑噩噩、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人们之外,控制人口增长的紧迫性应己达成朝野共识。
  
  但是,不谈论并不等于不再关注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一直在观察中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消化天文数字般的过剩劳动力,以及作为生育主体的农村人口的总体生育行为。因为我总有种预感:只要我们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不改变落后陈腐的生育习惯,我们最后必将受到大自然非常惨厉的报复。在人口问题这个古老的祭坛上面,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安定,以及文明和进步的积累,总是作为祭品摆在那里。
  
  人口压力造成的环境污染已不容忽视。1996年6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全国环境公告,从这一公告可以看出,由于我国人口对环境的压力过大,经济增长较快,加之技术与管理水平较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特别严重。与1994年相比,城市的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绝大多数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相当多的城市地下水超采严重。随着乡镇工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环境污染呈急剧蔓延之势,据初步调查,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污染。仅1995年一年,全国发生工业污染事故1963起,其中废水污染事故1022起,废气污染事故732起,固体废物污染事故70起,噪声污染事故40起。在上述污染事故中,特大事故56起,重大事故84起。(20)在保护环境的长远利益和快速脱贫二者之间,不少农村选择了后者,对环境开始了掠夺性的使用。以淮河流域为例,该河流全长1000公里,流域面积270000平方公里,流经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两岸农村为了发展经济,开办了不少用石灰法、碱法和亚铵法制浆等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小型造纸厂。就是这条河流,每年要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23亿吨,按国家地面水环境标准,干支流总长约3000公里的河段,已丧失使用功能。环保专家警告,如再不采取果断措施,5年以后,这条河将不再有任何用处。淮河儿女们终于受到了自己短视所造成的惩罚:从1995年9月份以来,由于降水稀少,大量工业废水滞留于淮河,饱受污染的淮河水质迅速恶化,居住在淮河流域两岸的人饮用水发生严重困难。在一些乡镇造纸厂的周围,农田颗粒无收。数百公里的颍河,早已变成黑水河,两岸的农村耕牛大量死亡,不少人被硫化氢臭气熏瞎了眼睛,还有不少人患胃溃疡致死。(21)贵州西部地区为了脱贫,用最原始的土法炼矿,从赫章到威宁的76公里的路上,就有6000多个炼铅锌的炉子,直接威胁到不远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法炼焦、炼硫的结果是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炼炉四周一片赤黄,基岩裸露,土都随着雨水流走,只剩下惨白的石头和腐烂的树根,象原子弹爆炸后的遗迹。另一个结果是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气体,周围的农民大都患上了呼吸道疾病。(22)这种以污染环境、毁弃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为代价 “脱贫”的事,不独在贵州发生,全国各地都有。据统计,由于大气污染,农村地区居民死亡的首位原因是呼吸道疾病,1995年的死亡率为169.38/10万人,占死亡总数的26.38%;农村恶性肿瘤的死亡率逐年上升,由1991年的101.00/10万人上升到1995年的111.43/10万人,占死亡总数的比例上升到17.25%,成为农村居民第二位的死因。就这样,农民生育过多使自己陷入了这样一个经济“怪圈”:越生越穷,越穷越生,为了快速“脱贫”又对环境掠夺性使用,最后使自己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可以预知,照这样发展下去,到21世纪,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将是巨大的环境压力,而不是别的任何问题。
  
  在消弥人口压力方面,现任政府以及一些能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的专家不可谓不努力。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针对中国庞大的剩余劳动力的主体:农村人口,政府和理论界方面提出的对策-----也是中国在当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中唯一可以采取的积极决策-----主要是依靠城市的现代经济部门和乡镇企业来消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就是绵延了将近十年、席卷全国、有惊涛拍岸之势的“民工潮”。
  
  但是在中国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现代经济部门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非常有限,乡镇企业在这方面己尽了最大努力。从下列数字可以窥测到这方面工作的艰巨性: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4.2亿,预计90 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每年新增劳动力达920万;如果按1993 年的基数计算,到本世纪末,农村劳动力将达到 51081.6万, 到2010年预计会达到62696.7万----这还不包括那些漏统部分,即生活在城市边缘、数量庞大的“超生游击队”每年生育出来的人口。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己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其人数并不因经济的扩张而有所减少。有数字为证:从80年代改革之初到现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1.3 亿增至现在的1.6亿,生产能力的扩张远远赶不上人口规模的扩张。据预测,本世纪末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到2亿,几乎呈无限供给趋势。天文数字般的庞大人口不管怎样,都必将成为社会危机的潜伏点。
  
  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障碍点是在农村,而不是在城市。因为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绝大多数城市人口有相当大的约束力,而且己有不少城市人己意识到生育问题和生活质量的密切关系。但在广大农村,多生多育的古老生育文化还支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农村宗法组织的复兴,更是使中国那种 “多生多育”的传统生育文化得到了“实践”意义上的支持:家庭在家族中的地位依赖于家中男人多,家族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更是首先由人口数量(主要是男人数量)来决定。在这种社会背景涵盖下,即便是家中一贫如洗的农民,其生育积极性也决不比富裕家庭逊色。中国人口的总规模就在这种毫无理智的生育惯性下继续扩大。那些体现人类关怀弱者精神的“希望工程”,其救助对象绝大多数都生长于贫穷而多育的农村家庭。这些家庭陷在 “越穷越生,越生越穷”那种自封闭生育怪圈里,压根儿不用考虑生育行为的社会后果和后代的教育费用-----他们计算“生育成本”非常简单:有口饭吃就行。但社会出于人道主义,又必须救助这些家庭,使他们的后代享有人的基本权利,接受起码限度的教育。从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直到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增长的极限》,人类一切有关人口和资源的忧虑,以及有关人口危机的种种讨论,离他们显得非常遥远。控制人口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政府的口号和知识分子的大惊小怪罢了。这个群体中不少人对政府的评价更是令所有具忧患意识的人啼笑皆非:政府什么都好,给我们补助,救济困难都挺好,就是不让我们生孩子不好。
  
  应对过剩人口的所有对策都不是根本性的治本之策,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的补救措施。如全面发展农业经济的综合开发和深层次开发;把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作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注重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开拓国际劳务输出的渠道,等等。说这些措施聊胜于无,是因为这些措施展拓余地都己不大。我国的农业本来就是高度集约化耕作,再作深层次开发,其“深度”也是有限;第三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消费力的增长;国际劳务输出还有待大大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至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在高潮时期都还赶不上新增人口的需要,更遑论今后平缓发展时期。
  枯燥的数字所显示出来的问题,远远不如实际情况那般触目惊心。谁都知道,目前我国劳动者地位低下,其根源就在于劳动力市场的极度倾斜。在劳动者绝对供过于求的今天,即便是《劳动法》的颁布,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劳动者的处境。在非国有企业供职的劳动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例经常见诸报端。更可怕的是如前文所述,不少盲目流入大城市而又无法在这些城市里找到栖身之地的盲流,常常铤而走险,结成一个个以偷盗、抢劫、卖淫、拐卖人口、逼良为娼、贩运毒品的次生社会集团。这些集团无所不为,无恶不作,成为威胁城市安全的毒瘤。1995年深圳市判决的张小建犯罪集团特大系列杀人案,就是一伙找不到职业的外地盲流所作的恶性大案。各大中城市的外来人口聚集地,往往是各种犯罪行为的集中发生地。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群和他们的后代,附生在城市边缘,他们和现代文明虽然只有一步之隔,但可能永远也无法跨越这一步,进入现代文明。他们不能为现代文明创造多少有积极意义的东西,但他们的堕落,却还要社会为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必须再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和其它任何危机相比,人口危机才是人类社会一种深刻的内生危机,即令我们没有通胀、腐败、收入分配不均等所有令人头痛的问题,仅仅是解决天文数字般人口的生存,社会也得殚精竭虑,穷于应付。我甚至不敢想象,这样一个充满流民的社会,一旦失去强有力的社会管理,会陷入一种怎样可怕的暴戾之中?这个充满了流氓无产者意识的杜润琼,由于能量还不够大, 其“理论体系”构筑也不完备,故此死在她毒药下的冤魂还只有18个,倘若她能提高自己的档次,再利用“巫术”之类去“启民”,向一班流氓无产者灌输 “为办好国家”的人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的“文革式”信念,这个社会将会怎样?其情景之可怖,己有被杜润琼毒杀的18条生命和中毒的160多人,及数千被毒死的牲畜摆在面前,实在令人不敢想象再有这样的场面出现。
  借用当年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中所说的那名着名的话:“虽然人类制度似乎是人类许多不幸的明显的突出的原因,其实,这些制度与自然法则(即人口增殖)所引起的根深蒂固的罪恶原因相比,只是轻微而且浮飘的东西。”如今中国虽已到了这种人满为患的地步,却也不能因此就贱视人的生命。在人口和环境这个方程中,我们更不能期望单靠技术上的解决方法使我们摆脱这种恶性循环,我们还必须依赖教育来提高人的素质。杜润琼事件告诉我们,所谓道德教育再也不能依靠单纯高唱“利他主义”高调,或者简单的遵纪守法,应当唤醒每一个人的良知。社会良知已经是我国社会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除此之外,我们已没有别的防线可守。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这道防线还必须与强有力的正义制度相结合,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建立一个能够降低社会不满情绪、能够体现人类公平正义原则的社会制度,否则前景堪虞。
  
  对中国来说,当前和今后全部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只是民族的生存,而是要避免在毫无价值的状态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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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注释: 
  1、新华社1995年4月6日电。 
  2、《粤港信息日报》(1994年12月29日)。 
  3、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布的调查材料。 
  4、《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4月22日)。 
  5、《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5月24日)。
  对流民所造成的治安问题,各类新闻传媒已有不同程度的关注,但这些人给当地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却还较少有人关注。以深圳为例,深圳不少河流两岸都聚居着大量“三无人员”。笔者曾乘船从深圳河出发,沿着深圳湾、新洲河、凤塘河、福田河、皇岗河等数条河流行进,观看污染情况。船行之处,浊水横流。水面上到处都是丢弃的垃圾,不时还有死猪等动物漂浮水面,船速稍快时,那臭水就溅人一头一脸,熏人欲呕。上岸看了几个“三无人员”聚居区,这些地方垃圾遍地,粪便等污物随处可见。大量生活污水根本没有相应的排放渠道,只能通过各种功能发生改变的各种涵管及私自开挖的临时管路排入附近河道,仅新洲河一条河两侧,就有这类不合规格的涵管40多个。每当雨季到来之际,横溢的洪水夹带大量生活污水、垃圾、“三无”人员饲养的禽粪废杂物以及流失的泥沙,从每条河的河道上游开始向中下游倾泻淤积。年复一年,就成了现在这一条条臭水河。这些河水常年处于严重缺氧状态,不仅不能降解有机物质,还会产生更多的还原态毒害物质污染水域。广州天河一带及火车站一带,由于大量流民聚集其间,其环境之差与刑事犯罪率之高,使这一带的居民饱受其害。 
  6、《中国妇女报》(1995年4月5日)。 
  7、北京新华社1995年4月6日电。 
  8、《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4月29日)。 
  9、同注6。 
  10、《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5月18日)。 
  11、这些大中城市到底容纳了多少流民,恐怕没人能拿出精确的统计数据来。以1996年5月广州市在“严打”中进行的一次小范围调查为例,就可见“流民”问题之严重。在广州林立的高楼大厦下面,还有不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原农民村落。由于这类房子的租金相对便宜,外来人员多栖息于这里。这些小小的村落里,演绎着当代中国过剩人口大迁徙的人间万象。在这些地方,几乎可以看到全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人,除了农民之外,也有不少来自大大小小城市的俊男靓女出没其间,职业复杂。据说,广州从改革开放以来,已包容了一百多个这样的村落。这里摘录几段公开见报的文章,相信读者会从这两段文章看出当代流民问题之严重。
  外来人档案
  目前,据(广州)市外来人口综合办公室介绍,广州的外来常住人口总数约在180万左右,天河一个区就约有20来万外来人口。他们大多租住民房,集中在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靠近旧城区的部位及城乡结合部住。
  ……在今年(1996年)抓获的刑事罪犯中,广州市以外人口占了85%左右。在已发生的案件中以盗窃(入室盗窃、偷摩托车、偷单车等)、抢劫为多,在发案率中各占到65%和22%。一些负案在逃、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也藏身其中。
  
  “严打”清“三无” 初步见成效
  广东、广州的治安形势严峻,外来人口太多,鱼龙混杂。广州市综治委在4─5月开始在全市清拆窝棚、收容遣送了两万多名“三无”人员。共清拆窝棚388个,清查出租屋3157间,路边店282间,发廊252间,工地工棚5401间。
  “严打”开始的5月7、8两日,还抓获不少在逃案犯。
  5月8日下午,广园东警区罗干警接到报案,与同事火速出击,在清水塘一装修工地抓获曹 X X 、陈 X X(均佛岗人)等五人,经审讯,该团伙原在佛岗即是当地地方流氓恶势力,以敲诈勒索为生,去年被当地公安机关打散,“大哥”曹某又为人仇杀,这五人流窜广州,专寻在广州的佛岗生意人勒索。
  难管的“死角”
  ……
  农民出租村人员复杂,治安形势严峻。以石牌为例,管片治安案件石牌村占了2/3以上。(石牌派出所)朱副所长说:“我们管区的重点就是石牌村,石牌村管好了,治安也就上去了。”
  据称,这里采取了一种“悬赏”措施:抓一个白粉仔奖励500元,抓一个妓女嫖客也是奖500元,抓赌500元;而出一宗案(不包括大案)罚500元。
  随着外来人员的增多,石牌村发案率一度以每年30%上升。……
  
  天河区主要农民村情况    林和村 冼 村 猎德村 杨箕村 银河村 龙洞村 
  村里居民 1173人 28026人 6176人 4070人 17367人 14052人  
  农民人数 973人 2035人 4297人 1257人 745人 4842人 
  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口 1330人 2223人 空缺 4282人 空缺 空缺 
  外来人口估计 约15000左右 约3万左右 1万以上 3万以上 5万左右 3万左右 
  
  见《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5月18日)。 
  12、《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4月29日)。 
  13、《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4月29日)。 
  14、新华社北京1996年3月12日电。 
  15、余文东:“致命的欲壑-----对我市涉娼凶杀案件的调查分析”,《深圳法制报》(1996年1月10日)。 
  16、见1996年6月《深圳特区报》、《深圳法制报》及电视台等传媒的连续报道。 
  17、《深圳商报》(1996年6月16日)。 
  18、《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8月24日)“风尘女子碎尸案”。 
  19、《深圳特区报》(1996年11月19日)报道:“女性犯罪比例上升案情趋重,粤妇联女法官共商对策”。 
  20、《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6月5日):“1995环境公告发布:污染从城市流向农村”。 
  21、《法制日报》(1996年4月22日),《南方周末》(1996年4月12日)。 
  22、《南方周末》(1996年8月23日):“脱贫的代价”。 
  23、《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6月5日):“1995环境公告发布:污染从城市流向农村”。 
   

何清涟 2013-08-22 20: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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