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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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最高峰,也是中国现代化历程中第一块最醒目的界碑。本文谨从以下方面论述辛亥革命对于中国现代化的意义。
      一、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既是中国现代化的
    当然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近代中国,究竟采用什么方式步入现代化的大门,曾有过多次争论。最早的一次是戊戌变法以后革命派与改良派的争论。新文化运动时期,马克思主义者与改良主义者之间也展开过激烈的论战。这些论战的实质,不是中国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而是以什么方式步入现代化的问题。在这些论战中,前者最终都占了上风。这从社会意识上反映出革命已成为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主要手段,成为近代中国走向现代化社会的主要推进器。
  革命包含着武装斗争与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两层意思。从根本上说,决定社会进步的最终因素是生产力。但是,一个社会能否爆发革命,不取决于革命者自身,而是取决于旧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当旧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又不思变革时,革命必然要爆发。
  在像中国这样饱受外侵内压、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暴力革命几乎是革命的阶级实现现代化道路中别无选择的政治手段。中国旧的生产关系极为顽固,严重束缚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统治阶级要维护其统治,只有靠上层建筑的力量加固生产关系的防线。革命的阶级要摆脱被统治的境遇,把中国导向现代化,也只有靠武装斗争的手段去摧毁旧的上层建筑,变革旧的生产关系。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因此,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反帝反封建,实现民族的独立,是中国现代化的当然要求。
  暴力革命不仅是中国现代化的当然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因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在政治上,首先必须建立在现代意义上的民族独立基础之上。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不是现代化的国家。中国的现代化,从其运动形态上说,属于后发型,即在殖民主义冲击和现代国际环境影响下发生的社会变型。用暴力的方式,争取独立,建立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中国这样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逻辑性结论。
      二、民主共和是20世纪初中国统治现代化的最佳选择
  20世纪初,中国政治发展处于十字路口,政治制度面临着多重选择。当时,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有三种方案,即封建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围绕这三种方案,清政府、立宪派、革命派斗争异常激烈。
      1.君主制的存在失去了合理性与现实性
  20世纪初,无论在理论上,还是从中国政治的发展趋向上,封建君主制的继续存在都失去了合理性和现实性。因为,民主、宪政的大潮早已席卷全世界,君主制被越来越多的民族国家所否定。世界上率先富强起来的国家,不是实行君主立宪制,就是实行民主共和制。尚未富强起来的国家也已经看到君主制必须改变,因为它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政治上的主要羁绊。就近代中国而言,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相勾结,镇压中国国内任何的革新运动,越来越成为阻碍中国迈向现代化的反动制度,越来越为中国人民所不信任。
      2.君主立宪道路行不通
  君主立宪是以上层资产阶级和一部分官僚为代表的立宪派的政治现代化的理想模式,也是清政府在其存在的最后10年所实行的改革的政治目标。中国能否实现君主立宪制,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清政府具有立宪的诚意,一是立宪派具有促进清政府立宪的实力。
  先看清政府。晚清政府迫于外逼内压的情势,实行“新政”。客观地说,“新政”对传统体制确实作了一些切痈割瘤的手术。但总体看,清末“新政”很难说是真改革。(一)“新政”不是为了使中国实现现代化,而是为了对抗资产阶级革命。(二)“新政”不是主动的改革,而是被动的调适。清政府不是现代的政府,更缺乏主动现代化的精神,但它要“抚绥国内反对者和抵挡外国的侵略,巩固帝国和王朝,舍立宪别无他途。”[①a](三)清政府对立宪缺乏诚意,“新政”说到底是一个骗局,立宪计划如“一张悠长的不兑现的支票”[②a]。尽管清政府的“新政”是被动的,但只要富有诚意,痛下决心,真正改革,还是能缓和矛盾,逐渐摆脱危机的。但是,如果仅作些表面文章,不仅不能缓和矛盾,反而使矛盾激化,自食其果。清政府在灭亡前,在罪己诏中承认数年来政改方案“皆有名无实”,“敷衍人民”。“此次变乱起源,其肇因虽有万端,归纳言之,政治之无条理及立宪之假筹备所产生之结果。”[③a]
  正是这场反动性、被动性、欺骗性的“新政”运动,把清政府推到了社会所有阶层的对立面,加速了清政府灭亡的进程,可谓“天不灭清清自灭”。(一)资产阶级革命派利用“新政”所提供的有限的合法条件,增长经济实力,壮大政治队伍,同时无情揭露“新政”的欺骗性,使清政府的反动性彻底曝光。(二)清政府为推行“新政”而不得不向下层人民加重摊派,更使民变纷起,人民最终成了20世纪初中国政治选择的决定性力量。(三)“新政”中抬出的“皇族内阁”使立宪派君宪幻梦终于泡灭,而清政府“铁路国有”的骗局则使立宪派与政府之间完全决裂。(四)君主立宪的专制实质加剧了中央与地方实力派之间的冲突,地方主义日益尾大不掉,朝廷权威再难树立。(五)“皇族内阁”同时扩大了满汉两族统治者之间的夺权斗争,清政府的权力体系彻底瓦解。
  再看立宪派及其立宪运动。立宪运动作为对20世纪初中国政治选择的一种探索,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一定的意义,并且,立宪派在揭露清政府的专制统治、宣传宪政等方面都从另一方面促进了革命形势的早日形成,加速了清政府灭亡的命运。但是,立宪派最终只能是悲剧式的人物,他们没有能力逼着清政府迈上现代化和救亡的道路,立宪运动也不可能真正导引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一)戊戌变法的历史已经证明了君宪制在中国行不通,清末“新政”的欺骗性最终也将证明君宪道路的破产。尽管立宪派曾天真地认为政府的君宪方案与自己的理想相一致,但不久他们便发觉自己是一群被愚弄的对象。(二)立宪运动的目的之一在于反对革命,这不仅使立宪运动失去了广大的群众基础,而且由于立宪派与革命派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打击清政府这一双方共同目标的实现。(三)立宪派成员多为官僚和上层资本家,且“多半是传统绅士的一代”。他们派系林立,组织涣散,意志分歧,相互争夺。尤其是地方官僚,他们之所以被卷入立宪运动,是带着投机心理的。他们一方面与清政府联系密切,对朝廷寄予厚望,一方面又与地方立宪主义发生关系,以便在大变局中进退自如。(四)君宪制本身具有无法克服的二难矛盾。一方面立宪派要中央放权,一方面是清政府要专权。而立宪派中真正掌权的又是地方实力派,地方实力派并非真要立宪,而是想通过立宪合法争权夺势。随着中央与地方、君权与民权、立宪主义与地方主义、满族统治者与汉族统治者之间矛盾的加剧,必然导致地方军阀的军事专政,不仅真正的君主立宪不会有,就是名义上的君主立宪也难以出现。这样,立宪派不仅无力逼着清政府迈上现代化道路,相反,清政府却以专制的手段击碎了立宪派的君宪幻梦,立宪运动最终汇入革命派的武装斗争洪流之中。正如时人所言,立宪派“其初恐清廷不立宪,其继愤政府假立宪,其后乃不欲出于和平立宪,而思以铁血立宪。”[①b]
      3.民主共和是20世纪初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最佳选择    
  历史逻辑的发展,昭示了20世纪中国的政治选择只能是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的产生,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应然的,是最佳的选择。
  列宁说过,“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②b]
  第一,革命是救亡的不二法门,民主共和是革命的必然归宿。救亡之道有二:改良、革命。用平和的手段实现社会的进化,挽救民族的危机,自然是人所共求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却是不现实的。中国的救亡只有革命一途。而革命的直接目标就是推翻帝制,实行共和。
  第二,辛亥革命先后否定了君主制、君宪制,建立了民主共和国,不仅实现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的第一次大变革,也完成了大变革后政治选择的优化过程。传统的君主专制是反动的,君主立宪也不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最佳模式,只有民主共和才是资产阶级“最好的政治外壳”。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第一块最醒目的界碑。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政治世俗化进程逐渐加快的时期,而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制度,决定性地把中国政治推进到较高程度的世俗化时代。《临时约法》规定,国家之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拥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和选举权。在民主实践方面,民初国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权利。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经由普选产生的议会机构拥有较高权威,包括大总统在内的各种重要官职均需选举或认可方能产生,各项法律法令和重大行政事务亦需由批准方可实施。从人们最关心的选举来看,1912年全国大选中,登记选民近42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10%。而1908年清政府进行资政院和咨议局选举,有选举权者仅占总人口的0.4%,覆盖面极窄,选出之机构的职权也极有限,实际上只是一个点缀门面的咨询机构。民主共和比君主立宪对于民主真实性的体现,可见一斑。当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也并非最真实的、最高形态的民主制度,但与君主立宪相比,不能不说是更真实的、更高形态的民主制度,因此,它更能代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实践水平。
  第三,立宪派认为,中国专制主义根深蒂固,国民受到专制制度的长期摧残,民智、民力、民德都很低下,尤其缺乏公益心和自治力,中国不具有民主共和的条件。革命派则认为,中国国民固有自由、平等、博爱观念,适合于民主共和,坚信文化、历史悠久的中国人民被压已久的智慧、能量和德行,一旦通过参政得到良好的发挥,必然可以创造出繁荣、富强的国家,钟毓出灿烂的文明之花。虽然革命派对国民性的体察较为肤浅,但他们在以下两个问题上认识是很科学的,一是民主共和比君主立宪更能激发民众的参政意识,一是民主制度的建立只是起点,不等于民主建设的过程。我们认为,(一)中国国民确实缺乏民主的意识和能力,用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它需要对国民进行长期的民主教育,同时,在制度上要不断健全。(二)正因为我国国民素质较低,所以才更需要一个更真实地体现民意,更能激发民众参政意识的民主制度。这样,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才能加快,国民的民主素质才能较快地提高。(三)辛亥革命建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只体现了少数人(占总人口的10%)的利益,广大民众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民主权利。但是,民主共和的伟大意义在于否定君主专制,承认并保护自由、平等权利,向国民灌输民主观念。国民民主意识的形成,是中国政治现代化最深刻的社会心理条件。历史的大趋势就是在这一隐性的意识中得到显现的。
      三、辛亥革命与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出现了两个最显着的变化,一是政治倒退、军阀混战,出现了近代史上的政治最黑暗的时期;一是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了明显的发展,尤其是1914年到20年代初,被称为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关于这一“黄金时期”的到来,史学界常常强调第一次世界大战使西方国家放松对中国的控制、减少对中国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的因素,忽视了辛亥革命对中国民族经济的影响。
  据严中平等人统计,1912—1919年,新建厂矿600多家,到1920年,新增资本总额1.6万亿元,这8年的投资,相当于1912年以前50年间投资额的总和。1913年,中国使用蒸汽动力为4.3万马力,1918年增加1倍,为8.2万马力,同时期全部机械动力也增加31倍多。民族资本占工农业总值,1913年为11%,1918年为18%,这一水平一直维持到1949年。
  辛亥革命到20年代初中国民族工业的迅速发展,与辛亥革命有着密切的关系。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这一主题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辛亥革命虽然没有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但它毕竟空前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第一次参与国家政权,通过立法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袁世凯为了稳固其统治地位,曾被迫颁布了一些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法令和措施。据不完全统计,《东方杂志》从1915年1月开设“法令”栏到1921年此栏结束止,共公布法令、章程、条例、规则、细则391件,这些法律条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司法、文化、教育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法律条文不仅为民族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法律保障,而且为民族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环境。
  如果仅从经济立法看,仅1912—1916年,即达86项之多。这些法规的主要内容有:(1)人民自由保有财产、自由营业。这在《临时约法》中有明文规定。(2)改官办商会为商人自己的“合群组织”。(3)解除呈请开办企业设厂注册的若干限制。这在《农商法规》、《商人通利》中均有规定。商人呈请注册开办厂矿,只要符合注册条例章程,即可直接向地方官厅呈请,不必经商会转呈。(4)取消清政府对开采矿产方面的若干限制,鼓励商人和吸引外资开矿、探矿。1914年3月颁布的《矿业条例》规定,地下矿产皆为国有,除地面盖屋应偿地价外,地主不得任意索价。为了鼓励商人开矿,还减轻了矿产税。对于外资,规定“凡与中华民国有约之外国人民,得与中华民国人民合股取得矿业权,但须遵守本条例及其他关系诸法律。”“外国人民所占股份,不得逾全股份十分之五。”(5)实行奖励制度。1914年4月颁布了《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1915年6月颁布了《造林奖励条例》,1915年7月颁布了《农商部奖章规则》,规定,对在以上事业中卓有成效者给予奖励。(6)对新办企业予以保息。1914年1月颁布《公司保息条例》宣布,政府为发达实业起见,拨出公债票2000万元,作为保息基金,每个以其利息对新设立的6种公司股本保息。(7)对民族工业产品及其所用原料减免捐税。(8)奖励发明创造,取消封建性的专利垄断。1912年底颁布的《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把专利权明确限于工艺品发明者和改良者,取消了建厂专办之权。(9)设立各种示范场所,劝导人们创办实业。(10)筹备国货展览会和组织参加外国展览会。上述法规,把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中国经济现代化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四、辛亥革命与中国社会意识的现代化
  辛亥革命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是中国社会心理最为矛盾、社会意识最为混乱、社会思潮最为庞杂的时期。民主共和的招牌挂起来了,男人们的辫子剪了,女子们的裹足放了,但是,社会空气并没有真正清新起来。新旧思想、文化、习俗、意识在搏杀拚斗,旧的死命守住阵地,新的决意要杀出重围。从普遍的社会文化意识来看,传统的成份仍极为丰厚,但新文化也已初步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并注定了最终要成为时代的主潮。这一方面反映出辛亥革命没有真正实现思想意识的革命,一方面又预示着一场更深刻的革命风暴即将来临。新文化运动则是这场大风暴来临前的惊天春雷。
  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中国社会意识不断趋于现代化的历史。如果从历史的横断面考察,辛亥革命才真正启开了中国社会意识现代化的闸门。这里,着重从以下诸方面来分析。
      1.参政意识的世俗化
  封建社会,所谓政治,纯属统治阶级的事。统治阶级在政治高压的同时,大搞愚民政策,所谓“民可以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般民众不仅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而且“不在其位,禁谋其政”。清朝统治者更是视政治为自己的禁脔,大搞文字狱,大兴卧碑风,明令禁止“生员上书陈言”。清朝末年,迫于内外压力,清政府将紧闭的政治大门启开一丝缝隙,改八股为策论,允许人们议政,但这仅限于“生员”。1905年宣布预备立宪及1908年资政院、咨议局选举,在法律上认可了民众参政的权利,但此次选举的覆盖面仅占全国人口的0.4%。
  辛亥革命时期,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使原来仅为涓涓细流的民众参政意识变成了一股世俗浪潮。人们以谈论“革命”为时髦,甚至像“阿Q”这样的下层民众也心存革命,中山装、短发、天足、话剧、西医、白话等逐渐为国民所接受。尤其是随着文化信息化的发展,各种新观念不断为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所接纳。据统计,民初全国报纸总数达500家,发行总数达4200万份,平均每10人1份报纸。“读报者虽限于少数人士,但报纸发表之意见,由公众的或私人的议论,几乎下等之苦力,亦受其宣传。”[①c]
  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参政意识主要表现为挽救民族危亡。至于政体问题,认识上仍很模糊,参政的行动也缺乏自觉性。因此,民国建立后,“社会上看到的是:各家各户(不管农村、城市)也还大多供奉着‘天地君亲师’的神牌。”[②c]“就大多数国民之心理观之,则共和政体之发生,仍依据于事实(仅于事实上驱除暴君污吏而已),而非根本于原理。盖事实问题者,以利害为标准;原理问题者,依是非而判别。而吾国民对于共和政体之观念,乃歆于事实上所谓利,而非动于原理上之所谓是也。”[①d]甚至当袁世凯一再破坏民主共和,废弃《临时约法》,当上终身总统时,各地民众反而弹冠相庆。武汉、南昌等地的商学工界,还举行了庆祝袁氏“大总统选举法”颁布的活动。经过护国运动,民众增强了民主共和的观念,参政意识大为浓厚。据当时的《申报》记载,南京在民国“三、四年皆寂然无所举动,今此共和再建”,“各界皆兴高采烈”;苏州“上中下社会人等瞻观灯会者,几有万人空巷之势”;无锡也出现了“自共和以来,举行国庆之第一盛况。”尤其是经过新文化运动的发展,民众的参政意识空前高涨,参政议政也渐趋自觉。学界首先发动了五四运动,商界、工界、农界随之呼应,尤其是工人的罢工,使五四运动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2.组织意识政党化
  封建社会,由于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人们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行为具有封闭性、分散性。而统治阶级历来就视民众组织为大忌,严格禁止。这样,在人们的组织意识中,笼罩着“君子群而不党”的伦理规范。因此,封建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政党产生,有的多为秘密结社。
  唯物史观认为,政党不仅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而且是“近代社会”“现代文明”的产物。中国的政党产生于20世纪初(1905年的同盟会),这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而经济的产业化、政治的世俗化、文化的信息化则为政党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此后,中国人民阶级斗争的组织形式逐渐同秘密结社变为政党。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国进入了政党政治时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赋予了人们集会、结社的权利。民初,“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为数几至近百。”[②d]由于民初政治空气活跃,国民的政党意识十分浓厚。各阶级、阶层均积极创建政党,并通过政党实现执政或参政的目的。据台湾学者张玉法初步统计,民初出现的政党与政党性组织共312个。各政党相互竞争,形成了竞争性政党政治的格局。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的格局,是对封建专制政治的反动,改变了中国传统的组织结构和政治行为,加速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尽管民初政党政治很不规范,但它毕竟初步实现了国民政治意识的组织化和组织行为的有序性。在未来的中国政治历程中,任何人要想搞独裁,都不得不顾忌一下政党的能量。如袁世凯当时最怕的不是拥有重兵的李烈钧这样的督军们,而是国民党领袖宋教仁。
  正是由于辛亥革命开中国政党政治的先河,所以,中国政治才得以加速发展。这以后的国民政治活动,都被规范在政党或政党性社团的领导下。但真正使广大民众具有科学的组织意识、团结精神,并形成一往无前的力量,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3.社会意识的理性化
  封建社会,社会意识被蒙昧在迷信之中。广大民众在儒学教化下和专制政治高压下,混沌地生活着。整个社会没有一个系统而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意识支配,即使是农民起义,也至多是揭橥朴素的平均旗号。
  辛亥革命使中国的社会意识实现了第一次质的飞跃,它使国民第一次听到近代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声音,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这,恰恰是中国社会意识理性化的源头。在新的社会意识支配下,国民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具有现代意蕴的事物被接受了,符合时代风尚的道德被提倡了。
  辛亥革命后,社会意识变革最显着的是社会指导思想。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打落了皇冠,而皇权思想、权威意识并未随之消失。但是,辛亥革命最伟大的功绩在于启开了封建主义之蒙,使社会意识的现代化大潮奔腾东流。人们正是从这股大潮中把握住了社会历史的趋势,同时,又从辛亥革命的悲剧中更加领悟到现代意识的珍贵,这才出现“改造国民性”的呐喊,出现了民主、科学的呼吁。可以说,没有辛亥革命的成功,就不会有民主、平等意识在国民心中的扎根;没有辛亥革命的失败,就不会有更深刻革命的到来。以民主、科学为宗旨的新文化运动既是对辛亥革命的继承,也是对辛亥革命的超越;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并最终成为中国人民的指导思想,则既是对新文化运动精神的继承,也是对新文化运动精神的超越。历史就是由无数个继承与超越组成的链条,历史在继承与超越的不断运动中走向现代化。
  〔作者丁三青,1962年生,中国矿业大学社科系副教授〕
  ①a 李约翰:《清帝逊位与列强》(中译本),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16页。
  ②a 张健甫:《中国近百年史教程》,桂林文化供应社1940年再版,第201页。
  ③a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9页。
  ①b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第96页。
  ②b 《列宁选集》第3卷,第181页。
  ①c 戈公振着:《中国报学史》,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181、194页。
  ②c 陈独秀:《旧思想与国体问题》,《新青年》第3卷第3号。
  ①d 伧父:《共和政体与国民心理》,《东方杂志》第9卷第5号。
  ②d 丁世峰:《民国一年来之政党》,《国事》第1期。*
  
  
  
史学月刊开封55-60,48K3中国近代史丁三青19961996 作者:史学月刊开封55-60,48K3中国近代史丁三青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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