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天下为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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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为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始终呈现出动态态势,每一时代的思想家都为其添砖加瓦,构铸着时代的新内容。《礼运篇》中,关于“天下为公”的思想,反映的是生产力极端低下时期原始民主制的一些内容。孙中山在近代历史条件下,以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为参照系,以使祖国独立、文明、富强,人民幸福为奋斗目标,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传统思想,为它注入了民主主义的新内容,把这一传统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仍有其积极意义。本文拟就孙中山“天下为公”思想的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以就教于方家。
  孙中山把他创立的三民主义作为拯救祖国出水火,使人民登于衽席之上的宝药灵方。他对“天下为公”思想所赋予的时代新内容集中反映在他对三民主义所作的解释上,而这主要表现在他积极倡导的平民主权论、公仆论和真富论等方面。
    平民主权论,即民权论
  “执共和主义”,“把我们中国造成一个二十世纪头等共和国”[(1)],是孙中山革命一生所追求的目标。孙中山认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2)]“历代皇帝专制的目的,第一要保住他们的皇位,永远家天下”[(3)],“皇帝和国家没有分别,我是皇帝,所以我就是国家”。他还说,“君主总揽大权,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个人快乐,人民受苦他总不理会。人民到了不能忍受的时候,便一天觉悟一天,知道君主专制是无道,人民应该要反抗,反抗就是革命,……便发生了民权革命。民权革命是谁同谁争呢?就是人民同皇帝争。”[(4)]孙中山提倡的民权革命就是革封建专制的命,铲除造成中国民贫国弱,屡遭侵略的祸根。
  孙中山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也正是进入最腐朽并走向衰亡的阶段,人民处于完全无权的水深火热之中。他愤怒谴责满清封建专制制度“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5)],“政治不修,纲纪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刮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馑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6)],“集会有禁,文字成狱,偶语弃市,是人民之集会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已剥夺净尽”[(7)]。满清专制统治不仅造成中国落后,还对外妥协投降,把中国的主权拱手让人。中法战争中,“中国军队正在镇南关谅山大捷,法军几乎全军覆没,后来中国还是求和”。孙中山指出:“中国之所以开这个先例(作者注:即战胜求和不败而败),是由于满清政府太糊涂。”“再推到前一点失地,是伊犁流域,霍罕和黑龙江以北诸地,就是日前俄国远东政府所在的地方,中国都拱手让去外人”[(8)]。因此,这样的政府非推翻不可。孙中山提倡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革命,是立足于民权的,他说过,民族革命和民权革命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情,“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得不革命”[(9)]。
  孙中山的奋斗目标是要建立同封建专制制度完全不同的民国,他认为民国应是公天下。他说:“民国和帝国是不同的,帝国是皇帝的一人专制,民国由全国人民作主,帝国是家天下,民国是公天下。好比做生意,帝国是东家生产,民国是公司生产;公司生产赚了钱,股东都有份,东家生产赚了钱,只有一个人享受。”在孙中山的思想中,人民才是国家、社会的主人,是有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他说:“民国是大家都有份的,我们是中华民国的人民,便是中华民国的主人翁,再不和清朝一样,要做官吏的奴隶。”[(10)]“提倡人民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不同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权利便有不平”[(11)]。很明显,孙中山奋争的民国,国家主权不为少数人所垄断,而属于人民。他说:“夫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君主专制时代,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是四万万人即今之皇帝也。”[(12)]“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13)]孙中山把民权主义作为三民主义的核心,就是要做到“人民管理政事”[(14)],国家重大事情要人民来决定和管理。
  孙中山吸取欧美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提倡自由、平等、博爱。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说:“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15)]但孙中山认识到这些权利是“附属于民权之上的”的,“因为有了民权,平等自由方能够存在,如果没有民权,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16)]这就是说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是核心,是根本,有了这个根本性权利,人民才可能在政治地位上平等。孙中山还说:“天生人类本来也是不平等的,到了人类专制发达以后,专制帝王尤其变本加利,弄到结果,比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因为这种人为的不平等,在特殊阶级的人,过于暴虐无道,被压迫的人民,无地自容,所以发生革命风潮,来打不平等”[(17)]。“这种三民主义可以一贯起来;一贯的道理,都是打不平等的。革命军的责任,是要把不平的世界打成平等的。”[(18)]
  孙中山是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向西方寻找救国真理的先进人物。因此,他晚年的民权思想大大超过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范围。他考察了欧美资本主义的政治得失,指出欧美“还不能达到民权的充分目的”,“所以外国的民权办法,不能做我们的标准,不足为我们的导师。”[(19)]他指出如欧美的选举权就有财产的限制,因此剥夺了许多人的选举权。他原来是主张效法欧美的议会民主制度的。1906年《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宣告说:“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民国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由国民公举之议员组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20)]到1924年,孙中山作三民主义演讲时,指出了欧洲代议制的弊端。他说“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力,分赃贫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把国事都付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胡作非为,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我们国民党提倡三民主义来改造中国,所以主张的民权,是和欧美的民权不同”[(21)]。他认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私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22)]孙中山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少数人专政,他的民权主张就是建立平民政府,这个平民不仅包括一切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也包括了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在内,他们都是政权的主人。这是孙中山晚年民权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孙中山晚年民权思想的又一个重要发展,是他创造性地提出的权能区分的理论。他说:“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手里,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管理国家。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国家事务。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人民有了充分的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够管理。”[(23)]总之,“权”属于人民,“能”属于政府。那么“权”和“能”的关系和地位是怎样的呢?孙中山认为二者是主仆关系,“权”支配“能”,“能”是服从于“权”的。他说:“国民是主人,就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门家,就是有能的人”,“国家的政治,根本是要人民有权,至于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于有能力的专门家。”[(24)]他又说:“这样分开,就是把政府当作机器,把人民当作工程师”[(25)]。机器是由工程师设计、制造和掌握的,它的运转是受工程师指挥的,可见这些专门家,是为人民劳作的,是受人民之托管理众人之事,人民可以随时任用或撤换他们,他们的去留取决于其是否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孙中山还说:“至于政府自己办事的权,又可以说是做工权,就是政府来替人民做工夫的权。人民有了大权,政府能不能够做工夫,要做什么样的工夫,都随人民志愿。就是政府有大权,一经发动做工夫之后,可以发生很大的力量,人民随时要停止,他便要停止。总而言之,要人民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权,便要政府动作,随时受人民的指挥。”[(26)]如果政府官员高踞于人民之上,政府决策违背人民意愿,那就没有什么民权可言,将与专制无别。
    公仆论
  孙中山认为,要实行天下为公的理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既然人民是主人,那么各级政府官员就理所当然的是为人民办事的仆人。他说:“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27)],“民国的政府官员,不管他们是大总统,是内阁总理,是各部总长,我们都可以把他当作汽车夫”[(28)],“或者当作看门的巡捕,或者是弄饭的厨子,或者是诊病的医生,或者是做屋的木匠,或者是做衣的裁缝。”[(29)]也就是说政府官员职位再高,也是受人民之托,为人民办事的雇员、仆人。1921年孙中山到广西南宁视察时,在一次群众集会上讲:“革命就是要使工人,农民以及各界人士都过好生活,……你们是主人(指群众),省长是仆人。仆人必定要做到使主人满意,才是一个好省长,一个好仆人。”[(30)]孙中山认为既然官员是公仆,因此不管官员职位多么高,在宪法面前,与百姓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有超越宪法的权力,必须遵守宪法,尊重民意。他说,革命成功后“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位治理众人之事的总统”[(31)],“且总统不过国民公仆,当守宪法、从舆论”[(32)]。
  孙中山认为,要使各级官员做到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的公仆,就必须肃清官僚政治的影响,清除做皇帝的污秽思想。中华民国成立八周年的纪念日,孙中山发表演说指出:“八年以来的中华民国政治不良到这个地步,实因为单破坏地面,没有掘起地层陈土的缘故。地层的陈土是什么,便是前清遗毒的官僚”,“中国的武人便是陈土的一种”,“政客也是陈土的一种”,“现在武人官僚的贪婪,亦较满清时代为甚。”[(33)]他认为辛亥革命是不彻底的,只把满清统治推翻了,而作为封建专制基础的官僚、武人、政客他们仍然在实行反动的专制统治,所以民国有其名而无其实。因此,要建立真正的民国,“便是上层越高,地基须越深,所挖出的陈土还须远远丢开”[(34)],也就是必须彻底肃清武人,官僚政治,彻底清除专制制度的滋生土壤。
  孙中山认为,要使民国立足于不拔之根基,还必须在革命队伍中清除皇帝思想、做皇帝的心理。因为,“中国几千年来所战的都是为皇帝一个问题”[(35)],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很长,皇帝思想的影响必然很深,而这种思想与民权思想是背道而驰的,是一切祸害产生的根源。孙中山说:“大家若是有了想做皇帝的心理,一来同志要打同志,二来本国人要打本国人,全国长年相争相打,人民的祸害便没有止境”[(36)]。他总结太平天国失败的惨痛教训,“完全是由于大家想做皇帝”,“是他们那一班人到了南京之后,就互争皇帝,闭起门来互相残杀”[(37)]。这种皇帝思想的存在,也是一些人背叛民国的原因。陈炯明是跟随孙中山多年,由孙中山亲手培植起来的粤军首领,但他背叛民国,甚至欲置他的领袖和导师孙中山于死地,其原因是什么呢?孙中山指出,“就是因为他想做皇帝”[(38)],想据地为王,建立家天下的统治。孙中山从历史和现实说明“中国革命,至今没有成功,就是因为做皇帝的思想没有完全铲除,没有一概肃清”[(39)]。
  孙中山认为,要做到人民是主人,官吏是仆人,革命党人必须树立革命利益第一的思想,要一心为公,为革命利益勇于牺牲,反对自私自利,反对伸手要官做的低下、卑劣人格。他说:“盖人类牺牲的价值,有比生命还要贵重的,就是真理和名誉。”[(40)]他批评当时一些革命党人“自以为革命成功,我是党员,应该得官做,如果得不到官做,便心灰意懒,失却原来奋斗的精神”[(41)]。他分析为什么下决心改组国民党,“原因就是本党分子此刻过于复杂,党内的人格太不齐,令外人看不起”[(42)]。他号召革命党人“平日立志,应该做大事,不可想做大官,如果存心做大官,便失去了党员的真精神!”[(43)]孙中山认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革命政党,必须毫不留情地清除这种一心想升官发财的腐败堕落分子。宋庆龄回忆说:“在一九二四年,当国共合作问题正在讨论时,我问孙中山为什么需要共产党加入国民党。他回答说:‘国民党正在堕落中死亡,因此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他所说的‘堕落’是什么意思?他指的是:国民党员缺乏革命精神、士气和勇气,……因此产生了个人利益开始支配党员行动这种不幸的后果。……最卑鄙的人为了党是升官的踏足石而加入我们这一边。假如我们不能清除这些寄生虫,国民党又有什么用处呢?”[(44)]孙中山认为,党员的腐败行为关系整个革命的前途,因为革命的主义要能实行,革命的目的要能达到,革命党必须得人心,这就“要本党现在的党员,人格高尚,行为正大,不可居心发财,想做大官,要立志牺牲,想做大事,使全国佩服,全国人都信仰”[(45)]。孙中山解释说:“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党员都做官,……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46)],也就是要党员成为实行三民主义的模范。他坚决反对尸位素餐,说:“如果那个人的才能,可以做那件事,才可以使他做那个官;若是他的才能不能做那件事,他一定要去做那个官,便是不胜任,便没有好结果。”[(47)]他要求革命党人,“人人应该以服务为目的,不应当以夺取为目的。”[(48)]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公仆。政府的官员都选贤任能,尽心尽力为人民办事,去掉自私自利、升官发财的思想,树立一心为公,一心为革命的思想,便是做到了天下为公。
    “真富论”
  孙中山认为,要实现天下为公的理想,就要使人们在经济地位上平等,要使人们有饭吃有衣穿,家给人足。他说:“一个国家之内,只有少数人有钱是假富,要多数人有钱才是真富。”[(49)]“要四万万人都是丰衣足食。”[(50)]孙中山鉴于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贫富悬殊愈大,他要避免这个情况的发生,便提出了他的民生主义理论。他说:“欧美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吾国纵能媲迹欧美,犹不能免于第二次之革命”,“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51)]。因此,他认为我们学习欧美不能全部照搬,要取其所长,避其所短。他认为欧美的长处是物质文明。欧美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52)]。他提倡的民生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完全不同的,“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53)],“民生主义就是要人人有平等地位去谋生活”[(54)],“利益是人民所共享”[(55)],就是“不愿少数富人专利”[(53)]。“因为有了机器,生出了极大的资本家,国内无论什么事,都被资本家垄断,富人无所不为,穷人找饭吃的地方都没有,故发明民生主义,为贫富不平等,要把他们打到平等。”[(57)]“民生主义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58)]。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带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倾向,他想通过民生主义的实现,达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消除贫富的过分悬殊,达到大家富裕的目的。他号召革命党人发扬一心为公,助天下人丰衣足食,反对只图个人发财,损人利己行为。他说:“损人利己、乃能发财成功者,我党人不为也,我党人须人人发财,始为成功”[(59)]。
  孙中山认为,要做到人人经济地位平等,首先要解决工农的经济地位问题。他说:“中国把社会上的人是分成士农工商四种。这四种人比较起来,最辛苦的是农民,享利最少的是农民,担负国家义务最重的也是农民。”[(60)]农民受苦最深的原因是没有解决土地问题。“欧美为什么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没有解决土地问题。……贫民无田可耕,都靠做工糊口,工业都全归资本家所握,工厂偶然停歇,贫民立时饥饿。”[(61)]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经历了一个日益进步的过程。首先主张“平均地权”,即“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有”[(62)]。他设想实行平均地权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家。”[(63)]孙中山认为实行平均地权,解决了阻碍社会进步的主要根源,就可以做到消除贫富悬殊,使社会进步的利益为国民所共享。如果说这个时期的孙中山主要是受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和亨利·乔治的影响,把分配看成解决问题的根本,失之于本末倒置,那末到了晚年,他的思想则急剧进步,主张“耕者有其田”,抓到了所有制这个根本。1924年他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演说时说:“现在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64)]。他说:“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耕者有其田。这个意思就是要农民得到自己劳苦的果实,要这种劳苦的结果,不被别人夺去。现在农民的劳动结果,在农民自己只能分四成,地主得了六成;政府所抽的捐,都是由农民出的,不是由地主出的。像这种情形,是很不公平的。”[(65)]“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时期的土地纲领已基本一致。孙中山在农民问题上的进步还表现在他对农民在民主革命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他说:“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如果这种基础不能巩固,我们的革命就要失败。”[(66)]孙中山也非常同情工人的处境,他说“中国工人所得工价,是世界中最便宜的,所做的劳动,又是世界中最勤苦的,一天能够做十多点钟工。”[(67)]工人的罢工斗争也是属于“打不平等”的义行。他主张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生活。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的目的,就是实现“天下为公”的理想。
  从以上可知,孙中山天下为公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人们地位的平等,包括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平等。革命是打不平等为平等,三民主义是打不平等为平等。这种思想无疑代表着正义、良知和进步,它不仅反映着中国社会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也代表了广大农民、城市贫民和工人的利益和要求,有着深刻的人民性和进步性。因此,孙中山成了社会主义的亲密朋友。
  孙中山是一位言行一致,具有高尚道德的伟大革命家。他继承并宏扬了我国传统思想之精华,以“天下为公”为理想,孜孜以求,艰苦奋斗。他一心为公,不谋个人权位;不屈不挠,愈挫愈奋;廉洁自律,不谋私利;自我教育,与日俱进。对于“天下为公”的理想,终其一生,践履不渝。
  注:
  (1)(6)(15)(20)(31)(56)《孙中山全集》(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第一卷第280、21、296、297、277、329页。
  (2)(5)(7)(9)(12)(13)(27)(33)(34)(51)(52)(61)(62)(63)《孙中山选集》(195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上卷第75、19、339、75、157、340、157、424、424、72、76-77、77、69、69页。
  (3)(4)(8)(10)(11)(14)(16)(17)(18)(19)(21)(22)(23)(24)(25)(26)(28)(29)(35)(36)(37)(38)(39)(40)(41)(42)(43)(45)(46)(47)(48)(49)(50)(53)(54)(55)(57)(58)(59)(60)(64)(65)(66)(67)《孙中山选集》下卷第682、667、604-605、506、547、622、702、692、549、725、722、526、756、742、756、756、759-760、742、740、678、677、676、677、701、466、460、462、460、463、461、461、706、558、825、825、862、805、548、548、489、866、867、865、705页。
  (30)《宋庆龄选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下卷第483页。
  (32)《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10页。
  (44)《宋庆龄选集》上卷第178页。
                   (作者系绵阳师专政史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小路
  
  
  
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07-112K3中国近代史蒋懿菊19951995 作者: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07-112K3中国近代史蒋懿菊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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