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两个层次的逻辑把握
生产关系中存在着道德层次(关系)和经济层次(关系),道德层次(关系)与经济层次(关系)是同一事物——人类生活本质关系即生产关系——的两面,它们以分工和分配体系为基础统一于生产关系之中。从根本上讲,不存在道德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分解,道德生活就是经济生活,经济生活就是道德生活,不存在道德生活之外的经济生活,反之亦然。(注:戴文礼:《公平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5~46页。)只是由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认识生产关系,或是看到道德层次(关系),或是看到经济层次(关系),因而割裂了两者的统一。那么,生产关系之中是如何包含道德与经济这两个层次?它们的统一与分裂情况是如何形成的呢?在分析这些问题之前,必须首先明确生产关系与分工和分配的关系。
首先是分工关系。生产关系与分工、分工与使用价值和价值有着内在联系。如果我们撇开各种特定社会形式,人类进行生产的目在于生产使用价值即产品。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资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到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形式所共有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5~206页。)这表明撇开特定社会形式,人类生产目的就是为了使用价值。因此,从逻辑角度讲,生产关系是与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一致的。那么,使用价值与分工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呢?马克思指出:“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页。)因此,分工与使用价值是一致的,而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分工与使用价值和价值具有内在一致性。人们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价值是与商品交换相联系的概念,这里提出是否矛盾呢?实际上并不矛盾,原因有三:一,这是从逻辑上把握生产关系的道德层次与经济层次的需要;二,价值范畴的最初含义本来是指物品的使用价值或效用,英国着名经济学家杰文斯认为:使用价值是“价值一辞的通俗用法”(注:张卓元主编《政治经济学大词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三,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抽象劳动创造的,但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不是两次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不同方面,所以,如果抽象掉社会形式,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劳动也是抽象劳动,反之亦然。抽象地说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就具有价值。在这种意义上说,生产关系与分工、分工与使用价值和价值有着内在联系。
其次是分配关系。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表现和反面。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关系是一定分配关系的前提。……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97页。)另外,马克思还指出,从分配关系的性质看,它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注:《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3页。)之所以说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还因为分配关系贯穿于生产关系的全过程。马克思指出:“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34页。)这说明分配实际上包括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分配和消费品的分配,而前者的分配决定后者的分配,分配因此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同时,这里要强调的是由于生产关系与分工具有内在联系,所以,分工与分配密切相关。其实,上面所说的劳动者的分配也就是分工关系。因此,分配不仅与生产关系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分配与分工也具有内在关系。
由于生产关系与分工和分配的内在联系以及分工与分配的内在联系,所以,分工与使用价值和价值密切相关,分配与使用价值和价值也是密切相关的。这样,由生产关系与分工、分配的关系,到分工、分配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现在我们可以深入到生产关系的两个层次了。
从抽象意义上讲,道德层次(关系)与使用价值具有一致性,经济层次(关系)与价值具有一致性,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道德层次(关系)和经济层次(关系)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道德层次(关系)与经济层次(关系)的统一性表现为道德层次(关系)内含着经济意义,经济层次(关系)内含着道德意义,道德层次(关系)与经济层次(关系)的对立性表现为道德层次是建立在人类整体利益、以劳动者平等为基础的关系之上,经济层次是建立在个人利益、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关系之上的。
由上可知,分工同劳动者生产的使用价值相一致,而不同的分工或使用价值都是人类总劳动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其使用价值不可能被他人的使用价值所代替,劳动者及其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此,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具有可比性,这使每种分工都处在相同地位,从而保证人类生产的分工合作关系。道德观念就是以此为基础的。换言之,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层次(关系)体现为劳动者整体意义上的普遍平等关系,即以劳动者为尺度形成道德关系。这种道德关系的整体性的基本功能是维护生产的合作关系,从而维护生产的分工关系,并从始至终存在于人们的生产之中,具有经济性质。因此,若仅仅从分工和使用价值来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就应当实行按劳动者分配,即以劳动者为尺度,体现全体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平等。这就是说,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层次本身就具有经济意义,是以道德关系为主的道德与经济的统一。
其次,经济层次(关系)与价值具有一致性。我们知道,人类无差别劳动即抽象劳动凝结成为价值。就价值来说,有意义的是量,即劳动量的差别。由于劳动不过是劳动能力即劳动力的使用而已,所以,也就是劳动能力大小的问题,实际上是劳动能力的差别问题。从价值创造角度看,劳动能力不同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生产相同的使用价值,其物化的不论是使用价值还是价值都是不同的,劳动能力强的物化劳动多,(与生产资料结合效率高)创造的财富多,从而创造的价值大,反之则小;从社会分工体系看,不同的分工——使用价值的生产——需要不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这样,“人尽其才意味着利用、发挥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物尽其用意味着生产资料得到了充分利用”。(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否则,无法进行合理的分工,从而进行有效的生产劳动,也就无法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从这种意义上说,劳动能力就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劳动能力的体现。马克思认为,工业的历史也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7页。)可见,价值具有经济含义,价值与经济层次(关系)是一致的。与之相应,从分配看,就应当根据劳动能力和创造的价值来分配,实现劳动者个人经济利益,从而体现了劳动者的价值;如果不按这个原则来实现劳动者的利益,就会伤害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就否定了分工体系的现实合理性,最终破坏了生产。所以,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层次(关系)体现的是劳动者个体意义上的平等,即以劳动能力为尺度形成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的个体性的基本功能是维护了生产的最主要的动力——劳动力——的平等关系,同时也维护了分工关系,因而具有道德性质。因此,按劳能力分配,也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注:何炼成:《也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它体现的是劳动者个体在劳动能力上的平等,反映生产关系的经济层次内含着平等的道德关系。当然这种平等是差别平等,即对不同的劳动者以劳动能力也就是以价值为尺度实行相同的对待。总之,按劳动能力分配是以经济关系为主的经济和道德的统一。
综上所述,生产关系中道德关系实质上可以归结为一种整体主义。它意味着所有劳动者在生产中都拥有一种共同利益,突出劳动者的平等,要求在劳动者之间实行平等的利益分配原则,即按劳动者分配,所以,道德层次(关系)蕴涵经济意义,在此意义上讲,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层次实际上形成的是以道德关系为主的道德与经济的统一关系。经济关系的实质是个人利益和利己主义。它表示在生产中劳动者存在不同利益,突出了劳动(能力)平等,要求劳动者之间在利益分配上对劳动者区别对待,即按劳动能力分配,因此,经济层次(关系)之中蕴涵道德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层次实际上形成的是以经济为主的经济与道德的统一。由于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道德层次和经济层次是对立统一的。从对立方面看,一个是整体主义,另一个是个人主义:一个要求利益平等分配,另一个要求利益差别对待,否则都会影响到生产的分工与合作。从统一方面看,道德层次与经济层次是互通的。道德层次体现为劳动者意义上的平等,经济层次体现为劳动(能力)意义上的平等,劳动者与劳动能力是分不开的,所以人们建立在生产关系上的两个方面都是平等关系,只是不同层次上的平等。从逻辑上讲,人与人真正的平等是建立在劳动能力平等之上的平等,(注:吕世荣:《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是劳动者平等和劳动能力平等的统一,即按劳动者分配与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统一,这就是说按劳动者分配就是按劳动能力分配,按劳动能力分配也就是按劳动者分配,并且是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按劳动者分配与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统一,实际上就是按需分配。以能力平等为基础的按需分配,真正体现了经济伦理内在统一关系,是符合人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但是,正如分析的那样,经济与伦理的分裂的状况也内在地体现了一定层次的道德关系与经济关系的统一。简言之,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关系和经济关系,从逻辑上揭示了经济伦理的经济和道德对立统一的内在联系。
经济伦理的历史分析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经济伦理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经历了由统一、对立、再统一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历程。
原始社会经济和道德是以自然分工和按劳动者分配为基础的统一,而且按劳动者分配就是按劳动能力分配,按劳动(能力)分配也就是必须是按劳动者分配,它突出的是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关系,即按劳动者(甚至按人)分配。这种经济伦理的统一是由极端低下的生产力决定的。这反映了以生存为根本目的人类社会发展状况。原始社会,人是自然的奴隶。“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页。)这种状况下,生产劳动完全是以人的生存为目的的,人本身特别是人的体能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原始社会物质生产实际上就是人口生产,即社会物质、经济发展取决于人口生产状况。人本身数量的增加、素质的提高就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注:余金成:《马克思“两大发现”与现实社会主义》,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9页;吕世荣:《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但是,人类在结合体能上并非最强的物种,单个人是无法生存的。原始人必须以整体的力量面对神秘莫测的自然界,由此形成了以性别为主的自然分工协作关系,每个人都尽其所能为整个共同体劳动,每个人有都必须依附于共同体而生存。劳动者与其劳动(能力)是统一于生产关系之中,按劳动者分配与劳动(能力)分配完全一致,按劳动者(甚至按人分配)就是按劳动(能力)分配,而按劳动(能力)分配也就是必须是按劳动者分配。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生产中的道德关系与经济关系是统一的。原始社会,由于人类生产力极端不发达,突出的是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关系,即按劳动者(甚至按人)分配。当然,这种道德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友爱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仅仅以血缘关系为限度。因而,从按劳动者分配就是按劳动能力分配来讲,体现了以道德关系为主的经济与道德的统一,但是从劳动能力分配就是按劳动者分配来讲,经济与伦理则是对立的,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伦理的统一,是建立在以能力平等为基础之上的按劳动者分配和按能力分配统一。原始社会经济伦理意义在于,它是以人为目的的;而原始社会经济伦理局限性在于,它是原始社会人类生存原则的必然结果,具有自然必然性。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经济和伦理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进入文明社会后,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鲜明标志。因为生产力发展而又不发达,对物质产品的占有就使得阶级产生成为必然,原来管理氏族的首领们变成对群众剥削的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及其国家“需要用暴力手段的积聚和集中——首先是军事和发动战争的能力——来支撑自己”。(注:戴维·赫尔德等着,杨雪冬等译《全球大变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因此,暴力成为统治阶级使用的无边无界的工具;同时,由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统治阶级不仅垄断了人的劳动能力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且垄断了人的智力——最根本的劳动能力——发展基础,从而增强自身能力,因此,“人类的才能的发展,从一开始就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要靠牺牲整个阶级才能实现”,(注:吕世荣:《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少数人能力的发展建立在大多数人能力不发展的基础上,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在物质上依附于统治阶级,而且精神上成为低能力者,被剥夺了发展自身能力的机会。反映到生产关系中,统治阶级天生就是治人者,被统治阶级生来就是为人治者,即所谓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以此为基础,统治阶级不断强化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关系,将这种经济关系硬化为经济制度,并由国家政权维持扞卫,而生产中的道德关系弱化,变成一种意识形式,以宗教为载体,成为一种软约束的社会机制。同时,它也必须是统治阶级赞同的。这样,道德为观念性的意识形态就是一种必然,这是因为社会根本无能力解决或顾及到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关系。但是,统治阶级又不能完全不顾及到这种道德关系,因为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脆弱、贫苦和无助的人们经受不住天灾人祸的侵害,所以无论是西方的宗教还是东方的儒家伦理道德都是这种状况的必然反映和结果。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关系的经济性质就越来越弱化为一种观念道德,以至于人们不能或无法认识到生产中的道德关系或道德的经济性质。原始社会的按劳动者分配和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统一让位于按劳动者分配和按劳动(能力)的对立。在人身依附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种对立由于统治阶级完全垄断了发展劳动能力的物质和精神资源,不仅仅是按所谓的“能力”分配,而且彻底否定了按劳动者分配,是超经济剥削。但是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道德观念毕竟是人类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自然经济的产物,正因为如此伦理道德自然也就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了。
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样,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和伦理也是对立的,但是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量的变化,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实行的普遍福利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承认了经济伦理的一致性。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的要求决定的。资本主义实行按资分配,否定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生产资料的垄断和超经济剥削;否定人身依附关系,从而使劳动者与资本“平等”交换获得“自由”;这样,解放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进程。(注:吕世荣:《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178页。)当然,资本与劳动力只是形式上的平等,资本购买的是劳动力,但获取的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否定了按劳动(能力)分配,否定了经济层次中的经济伦理;劳动者的所谓自由不过是服从按资分配的自由,即资本剥削剩余价值和获取同等利润的自由,劳动力只是生产的手段、创造剩余价值的商品;劳动的产物——商品、资本——却统治着劳动者,劳动者摆脱了人的依附又陷入物的依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伦理从根本上说是对立的。但是,按劳动力分配即按劳动力价格分配可以说是形式上的按劳动能力分配,从形式上承认了经济伦理的一致性;物的依赖性超越了以自然分工关系为基础的自然血缘关系、人身依附关系和人的地方性联系,形成以自由分工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人的全面的社会关系和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为以自觉分工为基础的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以按劳动能力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动者分配与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统一创造了条件。长期以来,资本主义生产利润的内在动力和工人阶级斗争的外在压力迫使资本主义承认道德关系并使道德成为制度要求沉淀在社会生产之中,如最低工资标准、贫困线标准、义务教育等,进而通过福利制度将道德广泛化。资本主义普遍福利制度是经济伦理的量变,对此应当有清醒认识。
资本主义实行福利制度的内在动力是利润。福利制度实际上是以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利润为原则的;同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发达国家福利制度的实施还在于对不发达国家的剥削。资本家阶级把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或国家就是明证。不平等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是资本主义在全球剥削剩余价值和谋取利润的产物。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在于利润。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一般采取的手段就是减少生产成本,特别是劳动力成本,即工资额。例如,假设生产成本是X,它包括工资额、纳税额和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费用。Y是市场售价,Y-X就是利润。X越低Y越高,则利润越大,反之则越小。因此,降低生产成本是资本家阶级的必然选择。对于机器设备原材料的费用,生产者必将应用新技术以降低成本。但是,当新技术的采用普遍化时,以此降低成本的方式就到头了;对于纳税额,由于纳税是为生产者所需的服务的费用,它是包括政府着力保证特定生产者集团对市场的某种程度的垄断,税率太低最终会影响生产者的利润,因此一定的纳税额是必须的。(注: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着,赫名玮、张凡译《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88~391页。)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抽象掉生产成本的这两个因素,那么,降低工资额就是获取利润的最重要的手段。历史上早期资本家阶级正是用这种低工资来谋取利润的,为此不惜采用女工和童工。但是降低工资额有其限度的,当生产扩大而工人的工资降低或有限时,就会造成生产无限扩大与消费者需求有限的矛盾,不仅影响利润而且造成经济危机破坏资本主义的生产。保罗·斯威齐指出,资本主义的危机“丝毫不在于市场的匮乏,而在于工资收入者与剩余价值获得者之间收入分配的不当”。(注:保罗·斯威齐着,陈观烈、秦亚男译《资本主义发展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5页。)所以,工资额的降低是有限度的,否则就会产生经济危机,不仅影响利润而且会对资本主义生产造成巨大的破坏。从根本上讲,正是由于一次次的经济危机导致资本主义实施福利制度,因为这有利于缓解危机从而有助于获取利润。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福利制度实际上不过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而已”;(注: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着,赫名玮、张凡译《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同时,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北方财富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从南方转移过来的剩余价值,”(注: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着,赫名玮、张凡译《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67页。)也就是说,在“世界体系的等级中剩余价值的分配是不平等的。”(注: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着,赫名玮、张凡译《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页。)即国内和国际剩余价值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的福利制度和利润获取的坚实基础。
工人阶级长期斗争是资本主义实行福利制度的另一主要原因。这里就不用多说了。
当前南、北方之间的贫福分化的加剧就是对不发达国家剩余价值剥削的结果,它缓和了发达国家的矛盾和经济伦理的严重对立状态却加重了南、北方国家矛盾。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史已说明经济伦理的对立的限度,那么在世界体系中经济伦理又怎能长期保持这种严重的对立状态?取代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必然要求,是经济伦理内在一致性的要求。
社会主义的目的和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否定经济伦理的对立关系,实现经济伦理的再统一。
对社会主义经济伦理的思考
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对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资本主义对道德关系的重视也不仅是出于主观考虑。对社会主义来说,经济伦理的统一具有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包括以按劳分配为主的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和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经济伦理。现实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决定了道德关系在经济伦理的特殊意义。
首先分析现实社会主义的经济伦理。
如上所述,按劳分配,即按劳动能力分配,是以劳动能力为尺度、承认个人利益差别的平等,是经济层次的平等,是生产关系中经济层次上的经济关系与道德关系的统一。按劳分配否定了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是人类经济伦理的一次飞跃;但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者分配是对立的,按劳分配“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它否定了生产关系中的道德层次的平等,所以,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仍然是“资本主义的法权”。按劳分配只是社会主义第一阶段的经济伦理。以按劳分配为主的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伦理,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有距离的:现实社会主义甚至还不能彻底达到经济层次的平等,更不能实现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者分配的统一,不能实现人类真正的平等。这给对社会主义平等充满自信的人们带来了困惑,这种困惑贯穿现实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从理论上看。生产关系中道德层次和经济层次的关系问题没能得到重视,特别是道德关系被掩盖起来了。原因是:一,道德关系与经济关系虽然性质不同但都源于分工关系,又都表现为分配关系,其中道德关系所要求的按劳分配和经济关系所要求的按劳动能力分配结合在一起,但在现实中,前一种分配被掩盖了。二,生产关系对道德关系的需要是着眼于社会合作的,这客观上使社会对劳动者的关怀转变为对人本身的关怀。但人作为主体本身具有多重社会角色规定,到使道德内容的表现形式具有不确定性,这也造成生产关系两个层次辨认的困难。三,马克思设想的那种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经济伦理有特定限制,只能实行以劳动能力不平等、资本主义法权为基础的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生产关系。四,在阶级斗争表现为社会历史的主要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理论一般不强调社会分工关系与不同劳动(能力)之间的区别,即按劳动(能力)分配的经济关系,而只是突出分工关系包含的生产关系的平等性,即按劳动者分配的道德关系。理论认识的困难必然造成实践上的偏差。
从实践上看。一是忽视现实社会主义建设的生产力特别是人的劳动能力极其落后的历史前提,把生产资料甚至落后的手工工具的时空集中和规模化认为是社会化,强化了原有的自然经济和人的依赖关系,不仅没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影响了人的劳动能力的提高。二是建立在上面基础上的按劳动者分配,忽视劳动者能力及其利益的差别,严重限制甚至扼杀了劳动者的进取心、积极性和劳动能力的发挥。(注:王建均:《公有制主体制论》,天津师范大学硕士论文(未刊稿)2000年,第17页。)三是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否认现实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关系,贻误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能力发展的机会。
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抛弃教条的苏联模式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革、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不得不放弃按劳动者分配的平均主义理想,不得不强调根据劳动者的能力来分配劳动岗位和个人消费品。但是,无论哪种情况都对生产关系的两个层次作了倾向性的理解,未能全面揭示两个层次的客观内容。当前,经济伦理问题的提出和思考,为我们重新审视生产关系的两个层次提供了有利的现实条件。
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层次的平等还要特别注重道德层次的平等,而对于两种平等之间的关系,最根本的解决途径是劳动能力的平等化,即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经济伦理的统一。
首先是经济层次的平等。经济层次的平等要求按劳动能力分配。按劳动能力分配实现了劳动者的利益,体现了劳动者的价值,激发了劳动者的创造性和能力的发挥,提高了生产效率。所以,着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劳动能力的充分发挥就是效率。(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从这种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与效率是一致的。我们否定改革前的按劳动者分配的平均主义所出现的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国家科技奖的设立更是对按劳分配的肯定。按劳分配提倡的是能力本位,是对按资分配和权利本位的否定。同时,由于现实社会主义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与之相应应当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并存的分配制度。
其次是道德层次的平等。关于道德层次的平等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强调道德层次的平等不是回到过去的按劳动者分配的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而是在按劳分配为主的前提下要特别重视道德层次的平等。二,重视道德层次的平等是社会主义政权的阶级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政权性质决定了它应当确立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这表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更应该注重经济伦理中的道德关系的建构。社会主义必须为弱者和劳动能力低的人保证道德许诺,即不同于以往社会中劳动能力强的支配劳动能力弱的、侵犯弱者应得的利益,而应该积极提供、保证劳动能力低的和弱者生存和发展的经济的道德帮助。社会主义政权对弱者权利的维护主要是通过强化道德关系来实现,这也是人类第一次从生产关系本身来把握道德关系和经济关系现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出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创造了条件:由国家权力机关实施道德关系的建构。具体来讲,从一般舆论倡导、组织社会公益性援助工程到深入财政、金融、税收、信贷、投资和分配等一系列经济运做环节,并表现为相应的法制规范。这样,人类社会原本存在的道德要求从隐蔽走向公开,原本就产生的社会规范由零碎变为系统,原来就有的道德现象从偶然趋向了必然。也就是说,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关系终于在人类一般生产关系中确立了中心地位。
第三是劳动能力平等化。劳动能力的平等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表明,劳动能力平等的关键是全体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这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因为,必须有充足的物质财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才能脱离直接的物质生产。而生产力发展、物质财富增加不过是劳动能力提高的体现。劳动能力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加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注:余金成:《马克思“两大发现”与现实社会主义》,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1~92页。)我们的现实也说明了这点:教育落后、劳动能力低和贫穷是互为因果的。所以,邓小平指出,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的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因此,他又指出,宁可其他方面慢一点、少一点、紧一点,也要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否则就会误大事,就要负历史责任。我国加入WTO后,将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最关键的是人才的竞争,这仍然是教育问题。我们在实施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建设国际性大学战略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和加强基础教育。这既是迎接国际挑战的要求,也是实现人与人真正平等条件。当然,人与人的真正平等或者说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经济和道德的统一是理想社会的本质体现。
现在我们来看理想社会的经济伦理。未来的理想社会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鲜明地写在旗帜上。这是经济关系向道德关系的转化,是以人为尺度、以人本身为标准的生产关系,是对人的依附关系和物役使人关系的否定。马克思客观地让道德在理想社会发生关键作用。这种道德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理想社会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实现统一,是以劳动能力平等为基础的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的统一。这种统一有其客观条件:一是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在理想社会,“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1页。)劳动者“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1页。)二是劳动能力平等。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充足、生产必要劳动时间大为缩小,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各个成员提供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天赋、兴趣和爱好,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能力、挖掘自身的潜力,使人们具有大体相当的劳动能力;所以,劳动能力平等化并不是人人都具有一种能力,而是具有地位相同的能力,如科学、艺术等。劳动能力平等化,人与人实现了真正的平等,按需分配成为可能;三是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乐生需要。这只有在劳动的内容、形式和条件都发生质变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现实,即劳动内容是主体根据自身的兴趣、能力自主选择;劳动形式变得轻松、有趣;劳动条件包括劳动环境人化与自然化一致、协调、和谐。这样,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就不再是我们原来认定的是一种道德关系的体现,它实际上就是生产关系,是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的统一。如果在人类早期这两者是统一的,那么,它们也必然最终走向“复归”,但不是以人的生存为目的的复归,而是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飞跃;如果这两个层次走向复归是一种质变,那么今天这两个层次正发生着量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京90~95B8伦理学王建均20032003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层次和道德层次的内在关系从逻辑上揭示了经济和伦理的对立统一关系,以此为基础,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分析,可以更深刻地认识经济和伦理的内在一致性。王建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2000级博士研究生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京90~95B8伦理学王建均20032003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层次和道德层次的内在关系从逻辑上揭示了经济和伦理的对立统一关系,以此为基础,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分析,可以更深刻地认识经济和伦理的内在一致性。
网载 2013-09-10 21: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