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深圳定位问题的若干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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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新时期深圳的定位,主要应循两条基本的思路。一条是“经济特区”的思路,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继续保持和发挥深圳经济特区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另一条是“保持香港稳定繁荣”的思路,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发挥深圳在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方面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循着这样两条基本思路,就可以看到,深圳的定位不同于国内任何其他城市,它在新的历史时期,不仅应该而且完全有可能发挥出独特的和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国入世后,深圳经济特区应继续发挥新的“窗口”和“实验地”的重要历史作用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举办最成功的经济特区,在80年代至90年代上半期的将近15年时间里,成为整个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实验地和样板。小平南巡使深圳对全国的影响和作用达到了巅峰,深圳的示范效应推动了神州大地汹涌澎湃的改革开放大潮。
  但是从90年代中期后,随着全国改革开放逐步推进,随着新的改革开放样板—上海浦东的崛起,深圳的地位和作用迅速下滑。其中有深圳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整个大环境的客观原因。后者核心的观念就是认为全国改革开放后,深圳经济特区使命已经完结,更有甚者认为深圳是靠“寻租”和“吃偏饭”发展起来的,是对全国其他地区的不公平。近年来不仅这种论调甚嚣尘上,而且在中央的政策上也体现出这方面的“痕迹”: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被全面取消,经济特区的上级主管部门被撤并,从某种意义上经济特区已经“名存实亡”,甚至经济特区本身已经发展起来的具有相当优势的内在条件(例如资本市场等),也被压缩。
  我们认为研究和思考深圳的未来定位,首先要纠正一个非常错误的观念——“特区无用论”。事实上,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搞各种各样的“特区”,例如日本、韩国、朝鲜、台湾、俄罗斯、印度和南美一些国家都在准备搞特区,有些已经建立起来。我们还注意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特区”这个概念已经泛化了,即为了某种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拿出一块地方来实行特殊政策。因此我们自己绝不能把“经济特区”只看作是改革开放的临时产物,更不能把自己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生”下来“培养”大的“孩子”抛掉毁掉,这实在是一种很浮浅的认识。“特区”的使命是我们赋予它的,你赋予它使命,它的使命就没有完结;你不赋予它使命,它的使命就完结了。
  毫无疑问,中国入世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从根本上说,就是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中国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面融入国际社会的新阶段。这个新的阶段对我国来说,既是一个巨大的机会,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尤其我国是一个经济、社会、法制发展长期落后的国家,是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的国家,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且发展十分不平衡的国家,无论是在政治体制还是在法制建设方面,无论是在产业竞争力还是在市场成熟度方面,无论是在社会的承受能力还是在国民的基本素质方面,我们所面临的经济政治大改革和社会大演进都充满了风险和变数。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其间,每一个新的重大举措,都需要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先行先试,任何急躁和冒进都是要不得的,都可能引发巨大的社会震荡和灾难。因此,中国入世后,仍然应当遵循小平同志所提出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战略方针。因为这个方针的核心,就是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实行且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先抓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的政策和策略。过去20年里我们坚持这个战略方针,把深圳经济特区作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从而保证了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巨大的社会经济变革中,稳步地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今后我们只有继续坚持这个战略方针,才能保证我们立于不败之地。
  正因如此,我们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新的历史定位之一,就是继续做中国入世后的“窗口”和“实验地”。这方面,深圳具备两个国内任何城市都不具备的有利条件。一是深圳经济特区由于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由于长期以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实验地,也由于毗邻香港,因而成为国内最容易向WTO标准靠拢,最容易与国际惯例接轨和最开放的地区。二是深圳经济特区是国内唯一设有与内地相对封闭的隔离线(即二线)的地区,它可以随时根据需要通过边检和海关对人员和货品往来采取相对封闭的措施。而这两条恰恰是能否作为WTO试验区的最根本的前提。所以,国家今后应该把那些未来要逐步向国外行业和企业开放的某些领域(包括体制、法规等),率先在这里进行开放试验。这样的策略可以把入世可能发生的问题(主要是与我们原有体制、政策、法规的摩擦,对原有行业和企业的冲击),尽量局限在一个小范围内加以观察、了解和解决,同时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对我们原有的不适合的政策、法规和体制进行补充修改,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保证把入世的风险降到最小。
  为了便于操作和保证正确实施,也为了这种局部的率先放开不会对全国其他地区产生负面波动和影响,建议中央授予深圳特区政府以一定的优先试验权,在国家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领域内按国家有关标准率先批准外商在深设立企业,进行投资,开展业务,进入市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特区立法的权限内制订、补充和修改某些政策法规,以及对原有体制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应当申明,这种优先试验权,不属于原有意义上给予经济特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因为特殊优惠政策与WTO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而只是国家为了更好地达到入世之目的,在某一个阶段、某一地区采取的为入世做好准备工作的战略和策略性措施。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或“深圳大保税区”,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所有操作性的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应继续在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为“一国两制”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重要的历史贡献
  最近一段时间,香港特区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是香港最大的政治。香港市民最需要的是充分的就业、稳定的经商环境。香港和其它发达的欧美国家不同,并不是一个高福利的社会,而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因此,香港的居民,尤其是香港的中产阶级的工作压力、生活压力非常大。因此,香港经济搞不好,就会影响香港的政治局面,香港经济不稳定,就会影响到香港的政治不稳定。
  现在看来,香港的经济问题如果解决的不好,不仅会影响到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影响到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而且会影响到台湾问题的解决。因此,香港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香港的经济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低增长;二是高失业;三是高赤字;四是负资产。其主要原因是,香港制造业北移后没有抓住机会完成产业转型,加上高昂的成本,出现产业空洞化现象,大量普通劳动力就业困难。在这方面,香港与台湾相比出现了巨大的差别。由于台湾的产业转型已经完成,它的IT产业目前已在全球居有重要的地位。在亚洲“四小龙”中,香港的经济转型远不如台湾、新加坡和韩国。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经济出现了“在稳定中回升”的局面,但各个经济体的复苏呈现不均衡的状况。其中,尤以香港的处境最为尴尬。1998-2002年香港基于不变价格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为2.3%,低于同期新加坡(2.9%)、台湾(3.4%)和韩国(4.5%)的增长速度。如果是在英国政府管治的时代,经济问题也许就是经济问题,不会演化为复杂的政治问题。但是在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下,就很容易出现经济问题政治化,政治问题国际化。因此,香港的经济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台湾问题的解决就有可能受到影响。目前,台湾正进入大选的造势期,这个特殊的敏感时期尤其要防止香港问题政治化、国际化。
  解决香港经济问题,CEPA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对这个协议抱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更不能期望它能一举解决香港目前所有的经济困境。CEPA的签署无疑对香港的经济发展有许多好处,这是中央支持香港发展的具体表现。但是,我们也应对CEPA有一个切实的评估,目前,在香港工商界,有一部分人就期望它能一举解决香港目前所有的经济困境。这种心态不好,一旦发现这个协议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则会大失所望、备受打击,从而对香港的前途更加感到悲观。因此,我们首先要客观估计香港制造业在本土恢复的可能性。香港制造业能否重新恢复,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尤为关键的是生产成本,零关税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其次,要正确评估香港经济的病症所在,即如果香港的高成本这个问题不能得以有效解决,香港的产业结构调整、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的融合都会面临无法克服的障碍。特别是在内地强大的低成本高效竞争态势下,高成本的香港肯定会越来越失去已有的优势。
  在上述情形下,深圳经济特区完全可以在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方面发挥出特殊重要的历史作用。这种特殊历史作用是内地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起到的。首先深圳经济特区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为香港而建立的,这是邓小平同志解决香港问题“大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香港回归前江总书记在视察深圳的时候特别提出,深圳除了继续发挥窗口、改革实验基地的作用以外,还要在稳定香港,保持香港繁荣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第三,只有深圳具有与香港在地域上完全对接和与内地相对隔离的“二线”优势,因此深港合作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是包括北京、上海、武汉甚至广州在内的任何内地城市都不能替代的。第四,深圳能否对香港稳定繁荣发挥特殊作用已经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和政策取向问题,而是一个已经发生而且发展十分迅速的现实问题。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香港和深圳这两个特区城市在经济领域、城市建设、居民生活等各方面迅速和广泛的融合,深港经济的逐渐一体化、深港都市圈的逐渐形成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仅以居民生活为例,近年来深港两地居民生活的“同城化”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随着深港两地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港人选择到深圳工作和居住,据统计,目前深圳近5万套住房被香港居民买走,在深圳已形成不少以港人为主的住宅小区。深圳不仅已成为香港居民节假日休闲、娱乐、购物之地,而且深圳火车站和东门老街一带的商业街区几乎就已成为港人的“天下”。在深圳罗湖商业城,由港人直接注册的零售企业占30%以上,香港学者撰文说,这标志着“在消费市场方面,港、深早就一体化了”,由此可见,深港这两个城市经济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是中国任何其他地区所未能达到也不可能达到的。这两个不同制度的陆路接壤城市,正在逐渐实现经济一体化,正在逐渐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共同市场,正在逐渐形成一个十分特殊的、“一国两制”的现代化大都市圈。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在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方面发挥深圳特殊重要的历史作用呢?我们认为,就是中央政府可以通过特殊的制度安排,把深圳和香港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使事实上正在形成的“深港都市圈”,成为在制度上也得到保证的深港经济共同体。我们认为,也许这可以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从根本上解决香港经济社会稳定繁荣和长期健康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战略抉择。
  选择这样的制度安排,首先有利于扩大香港的生存空间。香港在只有1100平方公里面积的狭小土地上,承载了600多万港人,无论是居民生活还是产业发展几乎都达到了饱和点。而深圳具有2020平方公里面积,如果深港经济建立联合体,无疑会使香港的生存发展空间出现成倍的拓展。
  其次,可以在这里聚集有利于发展深港两地的各种资源,实现深港产业整合。目前香港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服务业占GDP的比重90%以上,制造业所占比重很小,这样的经济结构不利于香港经济的发展。但是香港仍然有很多优势,目前仍然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物流中心之一,仍然是亚洲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仍然具有全球一流的现代服务贸易产业优势。因此对香港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发扬它的长处而弥补它的短处。而与深圳建立经济联合体恰恰能够实现这一点。因为深圳的产业结构恰恰与香港高度互补。深圳除了具有香港非常缺乏的国内低成本优势外,还具有香港非常缺乏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优势、人才优势和高新技术及传统制造业的发展优势。香港有相当强的对外辐射能力,而深圳具有相当强的对内辐射能力。因此这种产业整合一定能大大提升现有深港两地的生产力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水平,可以找到很多新的增长点。例如深港两地建立经济共同体后,完全可以利用地缘优势,在深港交界地区建立跨境工业区,大力发展高科技乃至传统制造业,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CEPA给香港带来的发展机会,也可以利用深圳所拥有的低成本、研发能力和人才优势,从而使香港的制造业重新得到发展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更有可能吸引跨国公司将研发、设计、制造及采购基地转移到这个地区。此外,两地都具有对国内外客商和游客产生强大吸引力的条件和潜质,这又为两地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强大的旅游业和会展业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第三,香港经济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高失业率、高地价楼价和高人工费用。这三个问题是香港经济体的根本“内伤”和“硬伤”。这些问题若不得以有效解决,任何挽救香港经济的外在措施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建立深港经济共同体后,深港两城的面积可以扩大到3000多平方公里。尽管对香港而言地域空间只扩大了两位,但是如前所述,深港两地资源整合后所产生的产业规模扩张空间和就业规模扩展空间对香港来说,则绝不仅仅是两倍,而是要大得多。这种扩张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会在相当程度上增加香港的就业岗位,缓解香港的就业困难,这就为解决香港高成本问题找到了一个根本的出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楼市和人工费用的缩水才不会给人们带来太大的恐慌。“发展是硬道理”,任何人都明白自己可以通过在其他就业岗位上赚钱来弥补自己原有的损失,同时这种楼市和人工费用的缩水所引起的成本降低又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目前香港楼价和人工费用之所以无法降低,成为进退维谷的两难问题,就是因为香港眼下已经基本找不到新的产业扩张空间和就业扩展空间,任何财富的缩水都只能绝对地减少个人财富,因此人们看不到希望,也失去了对未来的信心。由此可见,通过建立深港经济共同体,不仅可以增加香港就业人口和就业机会,而且可以为降低香港的人工费用和土地物业成本创造重要条件,从而逐步实现有效降低香港经济运行成本,提高香港国际竞争力的长远目标。
  第四,实现上述制度安排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要能够使这个经济共同体的边界具有可控性和相对封闭性,因为任何边界的不可控,都会使共同体的特殊制度安排失去意义。众所周知,由于深圳边检海关设有特区管理线(一般都简称之为“二线”)与内地相隔离,因而使它不仅与内地任何城市不同,而且与国内其他经济特区也不同。这个“二线”在未来的制度安排中很重要,它为建立深港经济共同体和深港形成一个有效的共同市场,创造了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实现深港经济共同体的制度安排的新思路
  建立深港经济共同体,既是新的历史时期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选择,同时又是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这方面需要大胆略、大气魄和大智慧。我们认为,可以采取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深圳大保税区”和“深港跨境工业区”这样三种不同的思路。
  1.通过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实现深港经济共同体的基本思路框架。这个思路的核心理念,就是国家应在WTO框架下赋予深圳经济特区以新的历史涵义。原因有三条,首先因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它不可能与深圳成为具有行政区划意义上的统一城市。其次由于香港是独立的WTO成员体,它与祖国大陆是平等的WTO伙伴,因此深圳经济特区作为内地一个城市,无论中国政府在内部政策上给予它什么名称和功能,只要不是在WTO框架下给予它特殊的地位,它就不可能与香港实现经济共同体的制度安排。因为WTO规则中从未规定过一个“关税领土”能否授权其“内部所属一个地区”,与另外一个“关税领土”组成区域经济集团。第三,同样道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入世中发挥的窗口和实验地的重要特殊作用,也应当在WTO框架下赋予它新的地位和作用,否则按照WTO原则也是行不通的。
  在中国入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WTO框架下来重新考虑和设计深圳的地位和作用呢?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最容易做到也是最可能见成效的方案,就是依照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的方式,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这个自由贸易区并不是只对香港发挥作用,实际上它将像科隆自由贸易区那样面对全世界。但由于深圳毗邻香港,因此最有条件首先与香港建立起类似共同市场那样的经济联合体。这样就为我国政府实现深港经济共同体的制度安排打下了根本的基础。
  从进一步推广来看,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就是在入世的新历史阶段中,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出新的发展条件和发展形式。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自由贸易区”与WTO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或多边的自由贸易经济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它又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部分,它可以先行先试,可以创造经验向内地推广,也可以接受教训,避免内地重蹈复辙;它可以使我国入世后有相当大的回旋余地,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也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这样就可以使深圳真正成为我国入世后新的“窗口”和“实验地”。
  更重要的是,这个思路并不是天方夜谭式的空想,而是具有相当大的可操作性。首先,这种做法国际上已有先例可循,科隆自由贸易区就是先例。因此完全符合WTO规则,不存在法律规则难度。其次,从客观条件上看,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的条件是完全成熟的。因为深圳早已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国实行特殊体制和政策的先行一步的超前试验区,在中国入世条件下,把它建成“自由贸易区”也仅仅是赋予其一项新的功能而已。第三,由于深圳有“二线”可以与内地相分隔,使其边界具有可控性和相对封闭性,因而容易满足自由贸易区与国内其他地区相对隔离的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从我们研究和思考的角度看,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的思路,是深港经济共同体制度安排的最佳方案,既没有太大的操作难度和风险,又具有很多重要的好处。
  2.建立“深圳大保税区”,实现深港经济共同体的基本思路框架。这是在第一个方案无法实现或暂时无法实现时可供选择的中方案。这个思路的核心理念实际上80年代末深圳就已经提出来了。这就是所谓“二线管住,一线放开”,或者说“一线管人不管物,二线管物不管人”。其内容简单说,就是现在的深港边境管理线(一线)只保留边检的功能,放开对深港两地货品进出的限制,只对人员往来进行严格限制和严格监控;同时把深圳特区管理线(二线)变成海关线,对内地与深圳的货品进出进行严格限制和严格监控,但对内地人员进出深圳特区则只作简单的限制,而不做严格的监控。
  采取这样的制度安排后,深圳实际上就成了一个“大保税区”,深港两地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完全融合,深港两地形成统一的市场和实际上的经济共同体,完全实现了“同城化”。
  按照这种思路进行制度安排的方案与上一个方案相比,好处是简单易行,不涉及WTO规则,只要中央下决心就可以实施。缺点是深圳经济特区的作用尤其是作为WTO实验地的作用,不如上个方案那么广泛和突出。
  3.建立“深港跨境工业区”,实现深港经济共同体的基本思路框架。这是在上两个方案都无法实施或者暂时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可供选择的下方案。与上两个方案相比,这个方案更简单,更易操作。因为它不涉及其他国际原则,甚至深圳现在的体制都不需要做大的变化,只要中央政府批准,深港两地政府就可以通过协商,积极推动在深港两地边境建立具有保税性质的跨境工业区。深圳这边可以在现时几个保税区的基础上划出一定的区域范围,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使其与市区的其他地区分别出来。香港那边也可以其边境禁区为基础,因为香港边境的禁区从来属管制区,有严格的监管措施使其与香港其他地区相分隔。由于设立保税工业区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也不会涉及全国其他地区、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因素,因此把这两个管制区连成一体,成为保税的跨境工业区并不困难。
  深港合作建立深港跨境工业区后,第一步可以促使更多的香港企业到跨境工业区落户,利用CEPA的协议内容,使在这里的产品能够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第二步,逐步扩大深圳这边的保税区面积,建立保税工业带,与香港形成保税工业走廊,并且增加跨境工业区的功能内容,使其逐步成为保税自由贸易区。第三步,在上述两步稳步实现的基础上,再争取利用现有二线的特殊有利条件,使整个深圳特区成为自由贸易区或大保税区,全面与香港对接。建立深港大保税区,使香港和深圳真正完全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联通,形成真正的统一市场和经济共同体。
  上两个方案都属于“一步到位”的方案,而第三个方案则是“分步实施”的方案。与上两个方案相比,它的好处是更加容易实施;缺陷则是它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逐步达到目标。而对于香港目前的状况和中国入世进程来说,急需深圳尽快能够发挥立竿见影的特殊作用。因此就这三个方案相比较,我们更加倾向于前两个方案。
    提升深圳地位和扩大深圳地域面积是实现深圳新定位的基本保证
  以上我们从各方面阐述了深圳在新的历史时期所应该也完全可能担任的特殊重要的角色。但是无论以哪种方式来实现,深圳都需要在中央直接指挥和直接领导下才能实现和完成。一方面它所担负的任务是全国的任务,而不是一个省的任务;另一方面省一级政府也不可能对它所担负的任务有指挥权和决策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领导体制不理顺,就有可能造成各种矛盾,形成各种人为的掣肘和扯皮,大大地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出现负面影响和作用。因此我们认为提升深圳地位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选择。为此,可以考虑采取三种方式,一种是按国内行政区划的方式,把深圳市设置为直辖市;第二种是在现有的经济特区基础上,赋予它新的不同于一般其他城市和其他特区的定义、名称和领导体制;第三种是采用WTO框架下或国际上通用的形式,例如建立“深圳自由贸易区”或“深圳大保税区”。后面这种形式比较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对于我国入世后更加顺利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对于我国今后更加灵活地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区域性国际合作,对于我们今后更加容易处理两岸四地经济政治关系并且促成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都大有好处。所以我们倾向于采取第三种方式。
  国内外城市经济发展史都充分表明,一个高度发展和高度繁荣的城市,其经济发展一定要有“直接腹地”的支持。美国的纽约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且持续保持繁荣景象,与其强大的“直接腹地”支持密切相关。纽约市区的面积只有930平方公里,比香港还要小,其制造业的比重只占9.2%,主要以服务业为主,与香港的产业结构非常相似。但是纽约市有强大的经济腹地作支持,包括纽约州、新泽西州和康涅狄格州的26个县,面积达32400余平方公里,是世界最大的都市区之一。尤其是新泽西洲,它作为纽约的“直接腹地”,对纽约的经济发展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东京也是如此,市区面积只有2187平方公里,只比深圳的面积稍大一点,但由于横滨和千叶成为东京的直接腹地,构成了日本着名的京滨工业区,因而东京能够成为日本最大的工业城市,全国主要的公司都集中于此,工业产值居全国第一。
  对于香港来说,其广义的经济腹地无疑是在珠江三角洲,但它的直接腹地则非深圳莫属。一方面是因为在所有内地城市中只有深圳与香港陆域完全连接;另一方面是因为如前所述深圳和香港的经济事实上已经高度融合,已正在形成一个共同的都市圈。还有就是深圳具有形成香港直接腹地的一切条件,包括口岸、交通、港口、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也包括在产业和资源条件方面高度互补。
  但是深圳自己的发展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众所周知,深圳市的土地面积是非常小的,只有2000平方公里左右。不但小于绝大多数内地省会中心城市,而且也小于许多地县级城市,甚至在五个经济特区中面积也是最小的。但深圳的人口目前却已达到七百万左右,超过了绝大多数内地省会中心城市,达到了超大城市的规模。这么多的人口挤在这么狭小的土地上,致使发展空间已经成为制约深圳城市竞争力的瓶颈。根据有关部门对深圳的地貌、坡度、地形、地质和生态保护等多因素综合测评,如果按近年的开发速度,10到15年后,深圳将无建设用地可供。再看香港,地域面积只有深圳的一半,但却拥挤着与深圳不相上下的六百多万人口。如果说深圳的发展空间都已成为“瓶颈”,那么对香港来说,这个“瓶颈”问题就要比深圳重要得多了。香港现在之所以这么困难,其中发展空间受到严重限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不是那么多人抢那么少的土地资源,香港的土地价格、楼市价格和其他运行成本何至于会那么高呢?按经济学原理,就是由于过少的资源供给与过大的需求形成十分突出的矛盾,造成了严重的供求失衡。
  因此,考虑香港的长远发展,就一定要把扩展香港发展空间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但由于香港实行的是“一国两制”,我们不可能通过改变国内行政区划的办法来直接扩展香港的地域面积。因此最好的途径,就是通过改变国内行政区划的办法,扩展它的“直接腹地”—深圳的地域面积,从而大大地扩大包括香港和深圳两地在内的深港都市圈的发展空间。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王右加君
开放导报深圳5~9F14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课题组20032003执笔:李罗力,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万达,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秘书长,马春辉、于jùn@①,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公共政策组 作者:开放导报深圳5~9F14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课题组20032003

网载 2013-09-10 2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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