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解的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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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文华/文)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留下关于理解问题的专门论述,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根本没有涉及,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但应该研究理解问题,而且还为我们真正揭开理解理论的奥秘提供了特有的理论基础即实践。
    一 实践的理解
  人们常常援引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社会属性。这是对马克思人的本质观的误解,误把人的属性当成了人的本质。其实,要揭示人的本质,就要深入属性的背后揭示决定属性的动因。这种决定属性的动因便是人的本质。而这种动因就是“客观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实践不仅创造了人,使人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获得了质的规定性,而且锻造并决定了人的属性,使人越来越远离动物界。撇开人的实践活动,不仅不能理解人的社会属性,甚至也不能理解什么是人的自然属性和意识属性。
  人性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本质的概念不完全等同于人性概念。人性是人类普遍具有的区别于神性和兽性的特点,是一切人之为人的共同属性。旧哲学往往抓住人性的某一方面去消解其他方面,或把一个方面加以绝对化,使这一方面脱离其他方面。因而他们所了解的人的本质就不能不都具有某些抽象的特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只有一个,它不仅是人所具有的各种共同属性的本源,而且是必须能够说明人所以为人以及人所以具有其他那些属性的内在根据。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①]。这就是说,生产劳动,这是人区别于动物、并把自己提升为主体的根据。
  马克思进一步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出发,怀着对现实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与文化生活的深刻体验,在批判黑格尔精神本体论哲学和费尔巴哈自然本体论哲学的基础上创建了实践论哲学。经过《莱茵报》时期和《德法年鉴》时期的现实斗争,马克思发现,人的现实生活既不能单纯归结为精神主体的自我创造和自我发展过程,也不能单纯归结为物质客体的自在生成和自在演化过程,而是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交织一体的实践过程。“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也是人的本质。实践的历史和实践“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本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②],也就不能把握人的现实生活。从马克思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几层含义:A.实践是唯有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本质,在这一本质中产生了人的其他一切区别于动物的属性,即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就是说,人的实践本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东西,而是一个包括一系列关系的系统。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的物质变换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种人际关系、贯穿在这两个方面中的人的活动的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人的本质只有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具体关系才能有现实的意义;B.马克思承认人身上的自然属性,但他是从社会实践这一基础上认识人的自然属性,这样所理解的自然属性就不只是归结为人与动物相同的那种自然属性,即生物本性和生理特性。按照马克思所述,生产劳动是人和自然关系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确定的关系,只有具有社会现实性的人才能同自然发生这种确定性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动物与环境之间的纯粹自然的联系。无论是人自身的肉体还是与人发生关系的外部自然界,都在生产劳动中被社会化了。因此,不能把构成人的本质的自然性看成纯粹的生物特性,应该看成是一种社会化了的自然性;C.先前哲学也谈到了人的社会属性,如“人是政治动物”、“人的本质在于人的团体性”等等。但他们所理解的社会性仍然是一种抽象的共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脱离了人的实践本质去理解人的社会性。从实践出发,人的社会属性是包含多样性的统一性,是贯穿人的所有特性、体现各种特性之间联系的网结。同时,人的社会属性不是无差别的联系,而是体现了个性的共性。所谓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用来说明在现实中人与人和人的一种特性与另一种特性之间的差别性的普遍规定性;D.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是一个自然、社会、意识三者统一的结果。自然和社会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人的主观性即是自然和社会的产物,又是造成人与动物区别的主体因素。在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中,都包含着现实化了的主观因素。社会性和自然性都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人的属性从基础上说,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现实表现上说,是社会关系,从贯穿基础和表现的统一性上说,就是体现在实践活动中的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主观与客观是构成人的属性所包含的多样性内容的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集中统一于人的实践本质之中。
  总之,人的本质即人所固有的内在规定性,它规定了人之所以为人而非它物;而人性(是三种属性的统一)往往是同神性、兽性等非人性相对而言的。人的本质只有一个,而人的属性则多种多样。正如事物的本质和其属性的关系一样,人的本质决定了人的属性,而人的属性又必然地表现着人的本质。只有将实践视为人的本质,才能理解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何以成为人的属性,才能把握人的现实生活。离开实践活动,尤其是离开人的物质生产的实践活动,就无法说明人何以是现实的人。否则,这种人即使名之为现实的,其实仍不过是一种抽象、一种假设。所以,人的本质只能是实践。
    二 理解的实践
  实践是人的本质,人作为具有实践本质的主体来说,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意识属性在实际运用当中相对于实践而言,就表现为认识。从认识角度来看,认识又分为理解功能、认知功能、评价功能、审美功能、逻辑功能、想象功能和直觉功能等等。理解作为人类认识活动的本质,即是认知功能、评价功能和审美功能的统一,又是逻辑功能、想象功能和直觉功能的统一。事实上,人类这些认识功能在实际发生的认识活动中是同时发挥作用的,最终表现为理解。而在人作为主体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中,实践与认识的全部功能(当然包括理解功能)是统一不可分的。实践活动是一个表示人的活动的本质内容的总体性概念,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包括认识的诸功能。也就是说,认识的诸功能与实践不是平列关系,前者从属于后者。人们把实践活动同认识诸功能区分开来,是为了便于考察各自不同的内容、性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理解的实践,我们指理解是一种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突出地反映了实践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广义的实践概念来看,实践概念首先是在人的活动同动物的活动的区别中使用的,它表示与动物活动相区别的人类特有的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实践与人的活动是同一的,它不仅包括了人类改造客体的物质活动,而且也包括人的精神活动(主要表现为理解活动,因为理解反映着认识的本质)。从总体上看,人的一切精神活动最终都是为了改造客观世界,因而本质上都是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环节,都包括在实践范畴之中。实践概念总是与人的目的相联系的,不具有主观目的和理解的活动不是实践活动。马克思在分析人的劳动生产活动时明确指出,人的活动结果在活动之前已通过目的形式表现为观念性的存在,人在生产活动中不仅改变自然物质的形式而且贯注了自己的目的,这是人的活动区别于一切动物活动的根本特点。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③]活动结果在活动之前的观念存在,反映了人的理解在头脑中所进行的精神活动,体现了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能动的创造性特点。
  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与自然物质运动具有根本不同的特点,就是因为人的实践活动除了具有与自然物质运动相同的性质即普遍性、现实性和客观性之外,它还具有能动的创造性。人的实践活动的这种能动的创造性,集中地表现在理解作为实践环节的精神活动中。因此,要把握实践活动的特殊本质和规律,就必须把握理解在实践活动中的地位。
  一般的自然物质系统以至生物有机系统的自我控制方式,是通过反馈进行的。反馈概念是研究这类过程的中心概念。然而实践活动作为一个系统却与此不同。实践活动系统除了具有反馈机制以外,又增加了理解的机制。理解过程不同于简单的反馈过程,它是一个能动的具有创造性的反馈过程。由于理解过程日益全面地反映主客体双方的物质系统,就使它形成这样一个特殊的司控机构,这个机构本身虽然也是整个实践活动系统的要素之一,但却将系统内外的其他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纳入自身之中,它理解了这些关系,因而能够通过主动发现矛盾与解决矛盾的方式调整和控制整个实践活动系统。
  自然物质系统的运动是直接受客观规律支配的,它严格遵循着客观规律,不存在违反客观规律的可能性。而实践活动系统则出现了两种可能性:它可能符合客观规律,也可能违反客观规律。违反客观规律可能性的出现,说明了实践活动系统的运动并不是由客观规律直接支配的。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的活动必须符合客观规律”,仅仅是说:人要获得实践的成功,必须理解和把握外部对象的规律。但是,实践活动是一种不同于外部对象的特殊的物质运动,它有其自身特有的运动规律。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不同于外部自然运动的规律,它是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地改造客体的规律。这个规律,实质上是主客体关系的运动规律。这个规律才是支配实践活动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对主体活动的制约,不同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对自然物质运动系统的直接制约。它的最本质的特点就在于,整个过程都必须通过理解活动的机制起作用。就是说,在实践活动系统的各个环节中,都渗透着理解的影响,理解是实践活动系统所不可缺少的内在要素。
  比如:从实践的目的来看,在实践中,活动结果总是先以表象的形式存在于活动之前,由于活动结果还是尚未出现的东西,因而关于活动结果的表象并不是由活动结果对感官的刺激形成的,也不仅仅是人的想象和意志的产物。人只是依据对象的本质提供出来的多种可能性,才有可能从中选择某一种可能性作为实践的目的。这种本质与现象、必然与可能之间的变换过程,只有依据理解才能进行。因而离开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解,实践的目的就无法确立。
  从实践的手段来看,实践手段不是天然产生的,必须依靠人对外部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解才能创造出来;实践的手段又是人的身外器官,它不同于人的身内器官,因而不能依靠本能对它进行控制和使用;只有运用逻辑思维力量,在对手段的本质和规律进行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到。
  从实践的结果来看,主体必须运用逻辑思维分析实践结果,才能理解它的意义和价值,并从中了解自己的本质和能力。同时,要在实践结果中检验原有的理论是否正确,也只有在运用逻辑思维对实践结果的分析中才能理解到。因此,在实践的三个环节中,都内在地包含着理解的作用。实践活动一出现就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这样一个循环规定:一方面,主体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理解力才能从事实践;另一方面,主体的理解力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并显示出其价值的意义,得到充分发展。
  正因为理解作为主体精神现象在人类的实践活动系统中起着直接的支配作用,因此,有的传统哲学把社会乃至自然都看成是精神活动的产物。这当然是错误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理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并不是简单地否认精神的重要作用,而是把精神放到实践活动的系统之中,在实践内部重新考察精神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相反,如果否认实践活动系统中精神的能动创造作用,把实践活动系统还原为盲目的自然物质系统,或者满足于用一般控制论的模型来说明实践活动系统特有的控制机制,都会歪曲实践活动的本质。
  同时还应指出,实践的历史继承性特征,也决定了理解具有历史继承性。就是说,随着实践的发展,理解对对象的把握越会深入和广泛,从而表现出历史继承性特征。在实践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作为主客体统一的理解,其层次和水平各不相同。这种主观和客观统一的历史继承性特性,从实践角度展现了理解是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的统一。
    三 理解——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的统一
  人们通常将马克思主义实践原理只理解为在实践中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感性知识,殊不知实践中还藏有另一重要的财富:人们的实践方式本身可以内化为人类理解世界的心理坐标。关于这一点,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提出的“前理解”,正是我们所说的心理坐标(国内有的学者将其理解为“世界观”、“文化背景”、“历史传统”等等,这也不无道理),伽达默尔所主张的“视界融合”,反映的也正是“理解就是内在心理坐标与外在实践活动的统一”的思想。但是,海德格尔等人的论述是脱离实践的。我们认为,只有将这一问题纳入实践之中才能说得清楚,而一旦纳入实践,我们的观点就同他们全然不一样了。
  所谓理解世界,即用人们所确认的范畴、法则、公理等等,在思想上和理论上把世界构造出来。这种精神上的构想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以人们用双手创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为基础、为原型的。人们理解事物的方式是由实践活动方式形成的。列宁说过:“人的实践活动必然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格,以使这些格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④]皮亚杰力图在儿童行为活动中寻找人们头脑中数理逻辑规则、因果和守恒范畴等思想方式的起源,提出了外在活动内化为理解世界的心理坐标的思想。皮亚杰学说的缺点在于只从儿童的个体性简单行为中追溯心理坐标的起源,因而无法解释人类心理坐标的复杂性和社会性,不能解释各个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何以能用不同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只有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才能真正揭示人类理解世界的方式的起源和演变的根源。
  什么叫实践?一般来说,实践就是探索和遵循某种法则进行作业,以实现预定目的的过程。成功的实践如果反复多次地进行,便使人熟知所遵从的法则和预定的目的之间的必然联系。这些实践法则日积月累,便构成一定的实践方式,并进而逐渐内化成人们看待世界的心理坐标。人们总是用这个心理坐标来分析所获得的信息,来构想客观世界,恰如人们用手来构造自己的物质创造物一样。实践活动的方式内化积淀而成人的心理坐标,反过来这种心理坐标又外演为人的实践活动,在新环境下开拓出新的实践活动。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这二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而结成的整体,正是理解本身。理解就是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的统一。这种统一使人获得改造世界和理解世界的主格身份。这样,理解就成了现实人对现实世界的现实理解。人正是以自身为工具,即以自身的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方式为基础来理解世界的。这个理解过程,是努力把世界纳入到人自身的框架之中的过程。
  比如,牛顿力学以及牛顿时代的科学与哲学,竭力把世界纳入到机械模型中,而这个机械模式,正是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实践活动方式内化而成的当时人们理解世界的心理坐标。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尽力把世界纳入阴阳五行的有机体模式中,五行模式是农业实践的结晶,而阴阳模式,则是祖先崇拜下人们生长繁衍的社会实践的心理内化。
  至于人们对每个时代和每个社会的“人的形象”的理解,由于受人的实践活动方式和心理坐标的影响,与当时人们所理解的“世界的形象”存在着深刻的一致性。各时代人们在用自身的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理解世界的同时,也对自身进行反省,努力理解自己。这些探索构成了对“人是什么”问题的不同层次和不同方面的回答,从而形成了各时代的人学理论,如对人的实践活动准则的研究(即伦理学),关于思维的科学,关于人的心理世界的科学,以及关于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探究等等。对世界形象的理解,反过来又会改变人们的实践方式,塑造人们的实践方式,进而改变和塑造着人的心理坐标。人们通过实践,了解了客观世界,从而获得了打上主体色彩的关于世界的知识。这知识被吸收到实践中,形成新的实践方式和心理坐标,引导人们进一步改造世界,形成了对世界的理解和对人本身的理解的相互促进与发展。如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从哲学上描绘了世界的机械形象,对客观对象进行工序化的分解,并用钟表式的精确的机械图式来解释对象。对世界的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对人自身的理解。拉美特利作出了“人是机器”的着名论断。人的形象与世界的形象再度一致。
  如果人们的实践方式不发生根本变革,人们的心理坐标也将不会发生根本变革,因而由它们所形成的关于世界的形象,也不会发生根本变革。中国古代人心目中一直能保持着同一种关于世界的形象,正是其实践方式未发生根本变革之故。一旦实践方式发生重大的变革,那么心理坐标也将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总之,每一时代的实践方式内化为人的心理坐标。人的内在心理坐标和外在实践活动的统一构成理解。人本身就是改造世界和理解世界的统一,是人自身形象和世界形象的统一。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人对人自身和世界的理解也在不断变化,并日益达到人与世界的完满统一。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25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第127页,第23卷第202页。
  ④《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3页。
  
  
  
社会科学探索长春015-020B1哲学原理冯文华19951995 作者:社会科学探索长春015-020B1哲学原理冯文华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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