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声明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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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11日,在全国图书定货会开幕当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召集了一个“通风会”。会上,副署长邬书林先生以宣读方式公布了一份“2006 出版违规书选”,被点名的书里,《伶人往事》列于三。邬先生对出版此书的湖南文艺出版社说(大意):“这个人已经反复打过招呼,她的书不能出,……你们还真敢出……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接着,自然是对该社的严厉惩处。

  邬先生说的“这个人”,指的就是我了。我是谁?我是从事戏曲研究的老研究人员,是中国民主同盟的老盟员,是退休在家的孤寡老妇。六十岁的时候,我拿起了笔,写起了往事。先说的是父辈故事,后讲的是伶人传奇。第一本书被禁(即“卖完了,就别再版了”)。虽说这是应中央统战部的要求,但权力机关已经对我的权益有所侵害。这次,邬先生没有对《伶人往事》做出任何评价,却对我本人的个人权利进行了直接的侵害。我们的宪法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他的“因人废书”,直指我本人,直接剥夺我的出版权,而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知道——在邬先生的眼里,章诒和是右派。好,就算我是右派。那么,我要问:右派是不是公民?在当代中国,一个右派就既不能说,也不能写了吗?谁都知道,只要是个社会,就有左中右,其中的左派永远是少数。我们这个国家是不是只许左派讲话、出书?广大的中间派和右派只有闭嘴。果真如此的话,我们的宪法应当立即修改,写明容许哪些人出书,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许哪些人出书,不能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现在某些左派和左派官员出书之难,并不在我之下)。邬先生,您是什么派?您代表谁?在就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并要求中国的作家和艺术家能讲真话。言犹在耳哪!通风会就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宣布了这样的措施。新闻总署是国家行政机构,是国务院的下级。这不是和国务院对着干吗?邬先生,您到底想要干什么?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这样一个态度:从提笔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想当什么社会精英,更没想去写什么“大”历史。我只是叙述了与个人经验、家族生活相关的琐事,内里有苦难,有温馨,还有换代之际的世态人情。我的写作冲动也很十分明确:一个从地狱中出来的人对天堂的追求和向往。因为第一本书里的
张伯驹罗隆基,第二本书里的马连良,第三本书里的叶盛兰叶盛长连同我的父母,都在那里呢——“他们在天国远远望着我,目光怜悯又慈祥”。

  再郑重地重复一遍:我不会放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因为它维系着一个人的尊严和良知。邬先生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的!从精神到程序,他都没有遵守。官场可以盛行“一致通过”,面对领导人可以做到“聆听教诲”;与此同时,是否也可以给草民腾出一点儿空间:给他们留下一张嘴,叫他们说说;给他们留下一只笔,让他们写写。和谐社会的搭建不是靠勒紧,它需要的恰恰是松动。

  前两本书的被封杀,我均以“不在乎”应之。但事不过三。这次,我在乎,很在乎!邬先生,告诉您:我将以生命面对你的严重违法行为。祝英台能以生命维护她的爱情,我就能以生命维护我的文字。

  遵守宪法的首先该是政府。您是高官,这点应当比我清楚。



  章诒和 2007,1,19

 


章诒和 2011-04-11 1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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