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论,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历史观。作为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强调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决定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作为唯心史观的主体选择论,强调和无限夸大历史主体自由选择的能动性。历史决定论承认和重视历史主体选择的能动性,它无疑内在地包含着主体选择论的因素,但不能把它归结为主体选择论。在唯物史观中,只存在历史规律的决定性和历史主体的选择性的辩证统一,而不存在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论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 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主体选择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主体自觉能动性;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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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选择论是世界性的研究课题,是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最有争议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学术界在80年代也发表一些文章,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比如,克服了长期以来对历史主体的选择作用重视不够的倾向,主张在坚持历史决定论的前提下阐述主体选择的作用,既反对把历史决定论曲解成机械决定论,又反对用主体选择论取代历史决定论等等。但是,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在好些问题上仍有分歧。下面谈三点看法,以求教于读者。
一、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选择论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决不允许混淆
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作为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就是社会存在决定论,社会基本矛盾决定论,生产力最后决定论。历史决定论的基本涵义,就是承认社会历史运动具有内在的客观规律性,其中最根本的规律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虽然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是要通过人的活动而发生作用的,但是规律的客观性、规律所规定的历史发展总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这是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的最重要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人的活动出发,从生产关系出发,找到了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决定性物质因素,即“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作了最概括、最精辟的经典性表述。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曾经深刻指出,社会发展史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这就是:“在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的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对个别时代和个别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又说:“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2 〕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在发现都是同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紧密联系着的:唯物史观的发现,首要的、决定性的是发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剩余价值学说的发现,又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的确立,从而宣告了唯心史观在社会历史领域的长期独占统治的终结。
与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根本对立的,是唯心主义的历史选择论。历史选择论的基本涵义,就是主张历史主体自由选择社会制度和自由创造历史,否认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支配作用。“历史选择论”与“主体选择论”是同义语,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因为任何选择都是主体的选择。在哲学史上,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选择论表现为唯意志论,他们所限定的主体是少数英雄人物,所以也就表现为英雄创造论。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就是典型的代表。尼采的哲学的最大特点是把个人的权力意志当作世界一切的主宰,当作一切存在的基原和动力。在他看来,强弱权力意志之争构成了整个宇宙的历史过程,客观规律是不存在的,他的结论是:“这个世界就是权力意志——岂有他哉!”〔3 〕客观唯心主义的历史选择论表现为宿命论或神学目的论和上帝创世说,他们所限定的主体是“神”、“上帝”或“绝对精神”等,所以也就表现为神创论。黑格尔作为一位辩证法大师,虽然把历史描述为有规律的变化发展过程,但是他的辩证法发展的主体不是物质,而是“绝对精神”,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哲学,特别是黑格尔所代表的历史哲学,认为历史人物的表面动机和真实动机都决不是历史事变的最终原因,认为这些动机后面还有应当加以研究的别的动力;但是它不在历史本身中寻找这种动力,反而从外面,从哲学的意识形态把这种动力输入历史。”〔4〕所以,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唯心主义的,是头足倒置的。
特别要提出来的是波普尔的历史非决定论,其矛头是直接了当地指向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的。波普尔所写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最初原打算把标题定为《骗人的预言家: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唯恐人家不理解其用意,故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一书的扉页上又特意提醒读者和评论家说,这本书的标题意在暗示马克思一书的标题《哲学的贫困》,他声称马克思作为预言家失败的原因,完全在于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他在《社会科学的预言和预测》一文中,直言不讳地说,他“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方法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是我主要的或唯一的抨击对象。”波普尔的立论是:历史没有规律,因而历史不能预言。支持这一立论的论据是: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人的自由意志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他从唯心主义历史观出发,诬蔑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是“历史循环论”和“乌托邦”。可见,波普尔的观点是主体意志选择论,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相抗衡的唯心主义历史观。过去,有的人对这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的本质区别不够重视,甚至提出要用历史选择论来“重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这是完全错误的。
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内在地包含着主体选择的内容,但不能归结为主体选择论
在过去的讨论中,我们还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有人有意或无意地把历史唯物论归结为机械决定论,然后提出“不能把历史唯物论归结为历史决定论”,主张“把它归结为历史选择论”。这是完全错误的,是不加分析地搬用西方资产阶级哲学的表现。在当代西方历史哲学中有一股世界性思潮,就是极力歪曲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是机械决定论,是受牛顿时代经典物理学影响的产物,断言唯物史观所赖以成立的科学依据是牛顿式的机械决定论。这是完全不合乎事实的胡说。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确是在19世纪产生的,但它决不是自然科学中机械决定论的产物。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力图摆脱历史研究中的自然主义倾向,并批判地吸取了人类文化思想的优秀成果,创立科学的历史观,从而在历史的领域超越了机械决定论的思维方式。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与现代科学对于规律的认识是一致的,它为现代科学成果所证实、丰富和完善,它的真理性是不能被推翻的。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同过去一切历史理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坚持用唯物的和辩证的观点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说明社会历史主体的活动,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它既强调历史发展规律的客观必然性,同时又承认历史发展的偶然性、非因果性和机遇;既强调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经济因素,即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同时又承认社会发展是多种因素构成的“合力”相互作用的结果;既强调历史规律的支配作用,同时又承认历史主体自觉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由于社会历史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历史发展的轨迹是曲折的,但是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历史发展总趋势是不能被改变的。恩格斯曾经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复杂性作了辩证的描述,他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结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在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5 〕恩格斯还特别讲到意志的作用,指出历史的最终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6〕由此可见,作为唯物的、 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就是以经济决定论为基础的“合力论”。无论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理解为机械决定论、庸俗经济决定论或多元决定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歪曲或曲解。
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并没有否认主体的选择作用,恰恰相反,它内在地包含着主体选择的内容。这是由于,一方面,社会生活的未来发展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包括多种可能的目标、方向和方式,这是历史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另一方面,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具有特殊的需要和利益,这是主体选择的内在根据;也是主体自觉能动性的表现。否认主体选择性的观点,不是唯物史观的观点,而是机械论的观点。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之所以特别强调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正是着眼于主体选择,为了实现主体的正确选择,从而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也是通过主体选择活动才能获得表现。成功的选择,从正面表现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可认识性;失败的选择,则从反面表现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不可违抗性。可见,历史决定论并不排斥主体选择性,而是内在地包含着主体选择性的内容。
历史决定论虽然内在地包含主体选择性的内容,但是又不能把它归结为历史选择论或主体选择论。这是因为主体的一切选择都是有限制的,特别是要受到社会历史规律的无情限制。任何企图超出社会历史规律限制的行动,都不可能获得自由,都必然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7〕因此, 承认主体有限选择的观点是从属于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是第二层次的观点,也可以说它是历史决定论的确证、表现和补充。那种认为主体选择论同历史决定论在“本质是同一个东西”,并且试图以主体选择论取代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从逻辑关系上说,历史决定论是总体观点,承认主体选择性只是这个总体中的部分或环节,我们不能把部分归结为总体,或者用部分来取代总体,否则,就会犯逻辑上的错误。同此道理,在认识论上,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无疑包含认识选择性的内容,但我们决不可把它归结为选择论;在辩证法上,也正如列宁所说的,辩证法无疑包含相对主义因素,但不能把它归结为相对主义。〔8〕
三、对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论“辩证统一”内涵的探讨
“辩证统一”即矛盾的对立统一,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作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就是既要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又要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统一,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因此,我们必须对具体事物进行具体分析,正确地把握其对立统一的特殊性。
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实际内涵是:一方面,历史决定论是唯物的、辩证的历史观,而主体选择论则是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它们是根本对立的,不可调和,不可混淆;另一方面,它们之间又有同一性,这不仅表现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而且表现在历史决定论中包含着主体选择论的因素。如果只承认它们之间存在对立性,而不承认它们之间存在同一性,那就不是辩证法的观点,而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有人对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选择论的“辩证统一”作这样的理解:历史决定论主要说明历史进程的客观性,历史选择论主要揭示人的能动性、首创性,两者互为前提、互相补充,同时又各自相对独立,构成历史唯物论的两个基本点。所以他们的结论是:在历史唯物论中,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或历史选择论)是辩证统一的。这种理解的根本错误,就在于把与唯物史观根本对立的历史选择论当作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从而导致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的调和与混淆。
有的同志也许已经觉察到以上的观点存在问题,所以在他们的文章中对“主体选择论”作了一些严格的限制,比如,解释“选择”是以尊重历史发展规律为前提的选择,是有限制的选择,它区别于“唯心主义”的主体选择论,是“唯物主义的主体选择论”。诚然,经过这样一番限定性的解释,其观点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们不能离开考虑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这就是我们前面第一个问题所论述的:主体选择论是作为与唯物史观的历史决定论根本对立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在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头上戴上“唯物主义”的帽子,显然是不妥的。特别是经过这种限定性解释以后,就以为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中,既包含历史决定论,又包含主体选择论,必须坚持“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辩证统一”。显然,这样的解释和提法本身,很容易引起误解和在理论上造成混乱,不利于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历史观。
有的人说,既然唯物史观既承认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决定作用,又承认主体的选择的作用,那就应该承认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辩证统一。这样的理解是肤浅的。这里把两个不同的问题搞混了,即把“承认主体的选择性”与“主体选择论”等同起来了。其实这两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异,而且有本质的不同。此外,为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历史观,我们不能提两者的“辩证统一”,正如唯物史观既主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承认个别英雄人物在历史上的重大作用,但不能提“人民群众创造论与英雄人物创造论的辩证统一”;也如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既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又承认主体选择在认识中的作用,但不能提“能动的反映论与选择论的辩证统一”。其道理都是一样的,就是为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一元论的观点,与折中主义和二元论的观点划清界限。*
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2〕〔4〕〔5〕〔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243、244、477、479、477~478页。
〔3〕尼采:《权力意志》第696节,转引自刘放桐编着《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5页。
〔8〕《列宁选集》第2卷,第136页。
(责任编辑 李启贤)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桂林14-18B1哲学原理吴先逵19961996 作者: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桂林14-18B1哲学原理吴先逵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