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在研究什么  ——三大主题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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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遗产”
  首先,这三个主题所涉及的对象都属于某种意义上的“共同遗产”,然而从“正统的 ”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这三种共同遗产中核心的要素,即无形要素都已处于公用 领域,属于人人都可自由使用的对象。重要的是,这些要素往往会成为新的创造性成果 赖以产生的基础,从而给使用这些要素者带来可成为私权对象的“知识产权”。出于对 这些处于公有领域的要素的重要性的认为,国际社会最初的政策取向仅仅是“保存”这 些要素。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利用这些共同遗产开发出具有知识产权的新成果 的潜在可能性越来越大,从而让人们有了更加积极的选择,即积极地“利用”而不是消 极地“保存”这些遗产。既然如此,“人人得自由使用”便成为值得怀疑的并有理由加 以改变的事实。最初几年,各国在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均已将知识产权权利人与 作为使用者的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纳入考虑的范围。首先讨论的三个主题则将 “利益平衡”问题进一步上升到了权利人与作为资源提供者的社会公众或群体之间的利 益平衡;所要解决的就是作为资源提供者的社会公众或群体在利用这些资源完成的知识 产权中分享利益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历经代代相传的努力,原生境保护了相关资源的社 会群体的利益分享问题。
   群体智慧结晶
  这三类主题的第二个共同特征就是其都属于群体智慧与贡献的结果,超越了知识产权 保护所关注的个人智力成果的范围。遗传资源显然早已超出人类活动结果的范围,属于 自身复制的有机资源。作为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基础的“传统”虽然更多地 属于人文要素,但其肯定不是任何特定的人刻意安排形成的结果,而是一定规模的群体 经过长期的生产与生活过程在基本无意识的情形下逐渐培育起来的。尽管人的努力与创 造性活动可能对遗传资源及传统的形成与保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能 被归结为可享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创造性。正因为如此,在讨论保护相关资源与利益分享 问题时,正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显然已不合适,必须创建一种全新的制度,或者在知 识产权制度中创建一个特殊的分支,以满足这些特殊资源保护的特别要求。
   创新与进步
  三类主题的第三个共同特征是,每一主题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有所创新和 进步;而这种创新和进步中既有正规革新,也有非正规的革新。在这些正规革新与非正 规革新相互交错、共同促进的过程中,非正规的革新者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基于请求保护的对象所具备的这种介于正规与非正规创新之间的特征,有人提出了一 种“等同”理论来支持非正规革新者的知识产权主张。依据这种理论,既然在特定对象 上的正规革新得产生新的知识产权,那么与相关或者相似的对象相关的非正规革新就应 该导致一种类似权利的产生。这种理论最早可见之于1989年关于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 源的讨论,且在当时促成了两个决议的同时诞生:一个决议要求承认农民的权利;另一 个决议则要求保护植物栽培者的权利。正是从那时起,这种理论在许多国际论坛与程序 中被逐渐推广应用到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三大主题中来。
   保护客体及时间的不确定性
  除了以上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强调的三个共同特征外,这三类主题其实还有两个共同 特点值得强调:一是对象自身的不确定性。与可主张正统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相比,遗 传资源、传统知识与非属于作品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都属于在外延上不确定的概念。即 使就某一个主张保护的“单位”(包括个体与群体)而言,其可主张保护的对象到底有哪 些,分别是什么,等等,都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只有当其他人在创制自己的可获得知识 产权产品过程中确实利用了取自某个资源单位的资源时,我们才能判断出该资源是否属 于主张保护、主张利益分享的资源单位。此外,这种对象的不确定性还在于,三类主题 都将随着自然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状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类主 题的内涵与表现形式均会有所不同。二是资源价值实现预期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知识 产权保护的“时间性”是建立在对受保护客体可利用价值实现的时间预期基础之上的法 律设计。这正是导致专利、商标与版权作品受保护时间长短不同的根本原因。尽管我们 不能认定,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利用价值将耗尽,而且将有相当 一部分客体在保护期终了之后会呈现出逐步增值的态势。但对大多数受知识产权保护的 客体而言,时间的流逝也意味着其自身的终结。然而当前讨论的三类主题则不然。除了 在就地利用的情况下,各类主题的可利用性处于自然延续状态之中外,相关主题何时及 在何种程序上会被异地利用,显然属于未知数。因此,为这三类主题设定任何受保护的 时间都是不现实、不可能的。
  
  
  
中国知识产权报京③D412民商法学唐广良20022002之所以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放在一起讨论,缘自以WIPO为核心 的国际组织近年来的工作主题,而WIPO之所以将其一并讨论,原因则在于三者具有内在 属性上的关联性与共通性。 作者:中国知识产权报京③D412民商法学唐广良20022002之所以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放在一起讨论,缘自以WIPO为核心 的国际组织近年来的工作主题,而WIPO之所以将其一并讨论,原因则在于三者具有内在 属性上的关联性与共通性。

网载 2013-09-10 2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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