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1927年陈钟凡出版其《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起点,那么现代意义上的古代文论研究已有差不多70年的历史。然而,令人惊异,或者说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这样一个不算短的历史,但我们对古代文论研究的学科性质仍不甚了然,在诸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以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仍存在不少的困惑,甚至误解,就连学科的准确名称,到目前仍未得到统一。我们对批评史的研究硕果累累,但对学科史的自省却极为贫弱:陆海明在其《古代文论的现代思考》(北岳文艺出版社,1988年)中有一个统计,《古代文论研究丛刊》第一辑至第十辑共刊论文约200篇,其中最多的是对历代文论家及着作的研究,占二分之一强,而关于学科建设的论文一篇没有。这是1985年以前的情况,进入80年代后期,局势虽有所扭转,但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显然,这与具有70年历史的古代文论研究是很不相称的,也是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所不该有的。
本文拟在总结70年古代文论研究的基础上,就古代文论研究的学科性质、特点及相关问题略陈管见,希望能有助于对该问题的认识。
学科定位
古代文论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其科学的名称究竟应该为何,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对该学科性质的认识。
按照有关机构的认定,古代文论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正式名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时下的教学与研究中,用来指称本学科的,除中国文学批评史外,还有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艺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名目,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笼而统之地称为古代文论研究。究竟哪一个名称更切合实际呢?似乎很少有人深究,反正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只要明白是在古代文论研究这个领域之内就成。这倒很符合中国古人的传统态度,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目下不断地赋予新的含义,以至术语、范畴的内涵往往过于宽泛,难以准确界定。然而,古代文论研究在20年代之所以能成为一门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前提即是以科学的态度来考察分析、整理归纳,没有这样一种科学的态度或者说近代意识,则五四以后的古代文论研究与先前古人所为实无根本的区别。这种大而化之的态度,与建立学科所需的科学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也是无益于科学的发展的。事实上,研究者自己也很清楚,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史,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艺美学史是有差异的,其外延并不完全吻合。例如蔡钟翔在《中国文学理论史·绪言》中阐述该书的命名时即引陈钟凡、罗根泽等人的看法,认为西方所谓“文学批评”一词实与中国传统诗文论不尽相同,故以批评史名之,并不符实。鉴于该书的主要内容着重于评述古代的文学理论,所以叫做《中国文学理论史》。罗宗强在其《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前言》中则提出,文学思想史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它与文学批评史、文学理论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学思想史的研究对象较后两者更为广泛,除了研究理论与批评之外,还必须将创作也纳入研究视野。将文学思想史理解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否适宜姑且不论,这些意见至少表明,“中国文学批评史”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学科名称,它不能正确反映该学科实际的研究内涵。
还有来自纯粹理论研究方面的问题。尽管研究的对象是史,但未必就是史的研究,因为研究者的意图并不在梳理史的脉络,勾勒的轮廓,而在对理论术语、范畴、命题的内涵及意义作现代阐释。换句话说,不是史的还原,而是理论的重建。再如关于古代文论体系、特色的研究,关于研究方法的讨论等,目的都不在史。这类研究严格说来并不属于理论史或思想史的范畴,当然也不属于批评史的范畴,然而它仍是古代文论研究。一般说来,所谓史的研究,主要是纵向的研究,是对问题的发生发展、源流演变的考察与描述,在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仍沿用“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那么古代文论的横向研究便很难纳入其中。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并不十分确切的名称会被采纳,乃至一直沿用下来呢?这恐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历史的原因。我们知道,中国古人并不热衷于对体系的建构和对抽象问题的思辨,因此,历史上大量存在的不是以纯粹理论形态出现的论着,而是感性经验的零散篇章,这些零散篇章主要讨论的,是诸如创作、技巧、鉴赏等具体的文学理论问题,以及大量的关于具体作家作品的评论。就中国古人的文学研究观念而言,代替文学理论这一类别的,是典籍分类中的诗文评部分。正是有见于此,早期的古代文论研究者即便承认中国古代有自己的诗学理论,也不能不将研究的重心放在批评理论及实践上。所以,早期的批评史编撰者大多也没有意识到文学批评史一词含义过窄的问题。罗宗强在为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所作的序中曾谈到这一点,他说:“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创立之初,研究对象似未曾有过明确之界定。它既包括文学批评史,也包括文学理论史。就中国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之历史状况而言,这样的研究对象的认定未曾不可。因为在中国古代,纯粹的文学理论着作是少数,多数的文学理论着作,都包括着文学批评,即使体大思精,有完整理论体系如《文心雕龙》,也不例外地包含着大量的文学批评内容,更确切地说,它是在对于文的历史(作品与作者)作评论的基础上,建立它的理论体系的。……因此,从中国文学批评与理论之此种历史状况而言,文学批评史的对象并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而言之,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后来,随着理论意识的逐渐增强,研究的日趋细密,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才成为问题。
再是文学批评作为术语本身内涵的宽泛。根据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一书的划分,文学研究包括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三部分。不过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正如该书所说:“文学理论不包括文学批评或文学史,文学批评中没有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或者文学史里欠缺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而我们实际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也不能仅仅归属于其中的某一部分,它既可以置于文学批评,也可以放到文学理论,甚至可以分属于文学史。美籍华裔学者刘若愚则认为,上述三分法中的文学批评实际上指的是批评实践,而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往往包括了理论探讨和实际批评二者,因此他赞成二分法,即将文学研究分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两大块。在此基础上,刘若愚对文学批评又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具体如下:
一、文学的研究
A文学史
B文学批评
1、理论批评
(Theoretical criticism)
a文学本论
(Theories of literature)
b文学分论
(Literary theories)
2、实际批评
a诠释(Interpretation)
b评价(Bvaluation)
二、文学批评的研究
A 文学批评史
B 批评的批评
1、批评的理论批评
(Theoretical criticism of criticism)
a批评本论
(Theories of criticism)
b批评分论
(Critical theories)
2、批评的实际批评
(Practical criticism of criticism)
a诠释(Interpretation)
b评价(Evaluation)〔1〕
刘若愚的这个划分注意到了文学批评的各个层面,这种科学的精神是很值得称道的。不过,从文学批评史研究的角度看,这个划分仍未表明批评史研究的具体内容。假如我们约定文学批评一词包括理论探讨和实际批评双重含义,那么文学批评史无疑应该包括对理论史和批评史的研究,然而,将文学批评史与批评的批评同归属于文学批评的研究,与文学的研究相并列,似乎又将理论史的研究置于文学批评史之外。看来,不论怎样约定,在具体使用时,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仍有不容混淆的一面,有其特定的意义。依我们之见,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实际上包括了上述划分中第一部分B项“文学批评”的全部内容,同时还有第二部分B项“批评的批评”的全部内容,甚至文学史的研究也不能完全排除在外。具体些说,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包括:1、历史上的文学本论和文学分论;2、历史上的批评本论和批评分论;3、历史上的批评实践。这里说的文学本论,指有关文学本质的讨论,而文学分论,则是诸如创作论、风格论、技巧论、鉴赏论等具体理论问题。批评本论、分论与此相类,指对批评本体的界定和关于批评原则、标准、方法等的探讨。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如何划分,而在如何界定。如果我们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文学批评,则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内容自然包括批评史的理论史,这似乎亦无不可。当年罗根泽着《中国文字批评史》就是这样处理的,他将文学批评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情况,狭义的文学批评指“文学裁判”,广义的文学批评则包括批评理论和文学理论。依罗根泽的本意,中文的“文学批评”一词,并不与西文的Criticism对应,且不雅训,应改为“文学评论”,以“评”表示文学裁判,“论”表示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只是文学批评一词已然沿用成习,故其书也就名为“文学批评史”了。不过,这毕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一种通融的办法,由于学科分类越来越细,考虑到文学批评一词在实际使用中可能造成的歧义和误解,人们有理由要求学科名称准确地反映出学科实际的研究内容,名实相符。既然客观上存在着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乃至文学思想的差异,则以文学批评史囊括一切当然不是科学的办法。
还有一点必须提到,那就是文学批评史与文学史、文学理论的关系。尽管我们可以粗略地将文学研究划分为文学史、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三部分,但若就文学批评史的实际研究内容而言,它很难完全归属为其中某一部分。不错,从道理上说,文学批评史自然应属于文学批评,然而细思起来,问题却并不如此简单。举个例子,诸如文学风格学、文艺心理学,毫无疑问属于文艺理论学科的研究范围,但中国古代文学风格学、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是否就应该划在文学批评史的名下,不属于文学理论呢?又如研究古人关于作家作品的评论,到底是文学史研究的对象,还是批评史研究的对象?文学理论着作在讨论文学观念或某个范畴时,免不了要追溯中国古人有关此问题的见解;而编写文学史的人,也不会完全将古人的文学观念(例如文笔之辨)和批评理论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外。可见,在文学批评史和文学理论、文学史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明显的界限,这种研究领域的相互渗透给文学批评史的学科定位带来了困难,文学批评史既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又与文学史、文学理论密不可分。质言之,中国文学批评史既不能与文学史、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并列为文学研究的第四部分,又难以完全隶属于文学史、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三者之一,这使得该学科常常处在一种不知所从的边缘地带。
实际情况正是如此,近年来,屡屡会听到这样的意见,认为既然已有中国古代文学史、文艺学学科,再单设中国文学批评史似乎无此必要。这种意见不能说毫无道理,不能完全归因于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轻视。因为,从古代文论研究队伍的构成来看,纯粹只从事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人并不太多,大多数研究者不是从文学史的角度,就是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研究批评史。而且这种现象由来已久(详下),所以,尽管实际的研究成果足以与其它学科并列,但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学科定位仍是一个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
当然,我们指出文学批评史学科的跨界性或者说边缘性,并不是要否定该学科的相对独立性,而是为了更好地认识文学批评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特殊性,认识文学批评史特殊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更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因此,由这种跨界性或边缘性入手,结合对研究目的、对象与范围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在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与区别中确立文学批评史的学科个性,澄清以往在此问题上的若干困惑。同时,也只有当我们对古代文论研究的对象与目的进行考察,明确其特殊性所在之后,我们才有可能为该学科选择一个能够反映出学科特性、包容学科研究内涵的适当名称。
对象与目的
一般说来,对某一学科性质的界定往往与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目的有着直接的关联,某一学科之所以异于其它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那么,中国文学批评史(姑且先用此名称)特定的研究对象、目的是什么呢?
在考察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对象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明确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范围这三个词的具体所指。依我之见,这三个词虽然常常混用,但实际所指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学科涉及的理论范围,二是研究所据的材料范围。当我们说古代文论的研究包括古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思潮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说古代文论研究的理论范围;而当我们说古代文论研究包括先前文论着作中以理论形态出现的材料、以经验形态出现的材料,乃至文学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思想、审美价值取向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说古代文论研究所据的材料范围。就前者而言,使用研究内容一词似乎更为适宜,研究对象固然也包含这层意思,但容易与后者相混,不如研究内容明确;就后者而言,则不妨就用研究材料来指称,这样不至于与研究内容相混。不过,在实际的表述中,人们常常以研究对象一词兼指上述两个方面,既以相沿成习,亦不必强求一律,此处说明这一点,只是为了有助于我们区分问题的不同层面,将学科特性认识得更清晰一些。
基于这个认识,总结古代文论70年来研究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该学科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材料胪列于下。
一、研究内容
1、中国古代文学批评
A 批评理论(批评本体、原则、标准、方法)
B 批评实践(作家作品评论)
2、中国古代文学理论
A 文学本论(文学观念、文学功用)
B 文学分论(创作论、技巧论、形式论、通变论、鉴赏批评论)
3、中国古代文学思想
A 文学思潮
B 文艺论争
4、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色
A 古代文论体系
B 理论倾向、形态等诸方面的特征
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划分,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划分:
1、资料整理
A 原着的校点、注释、翻译
B 索引、类书、辞典等工具书的编撰
2、理论研究
A 史的研究
a综合性的文学理论批评通史
b侧重某一方面的通史,如批评史、理论史、思潮史
c断代史
d分体文学理论史
e专题史
f范畴史
B 论的研究
a专人、专着研究
b重要命题、范畴研究
c中外比较文论研究
d跨学科研究
3、学科史研究
两种划分,虽然角度不同,但都属于古代文论研究的内容。显然,古代文论研究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所涉及的研究领域也是异常宽泛的。
二、研究材料
1、具有较强理论色彩的文论专着
2、收入传统诗文评中的,包括诗话、词话等评论性论着
3、散见于别集中的谈论诗文及其它文学样式的书信、札记、随笔
4、诗文词曲专集和小说、戏曲的序、跋、评点
5、体现在总集、选本中的文学思想、批评观念
6、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存在、直接表现作者文学主张的作品
7、间接表现作者文艺思想的文学艺术作品
8、散见于历史、哲学、宗教、文化典籍中的相关材料
9、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中隐含的文学思想
10、代表一定时期审美观念、趣味、风尚的艺术品
这也还说不上就是全部研究材料,只能说没有大的遗漏。总之,无论从研究内容还是从研究材料来看,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实在不足以包举上述这一切,尤其是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科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材料较之早期有了明显甚至是巨大的拓展,远非昔日可比。就现实的研究而言,不要说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过窄,就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难以完全涵盖。
我们再看研究目的。
在早期古代文论研究者的心目中,撰写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目的,首先是作为文学史研究的一个分支,用来印证文学史。譬如郭绍虞在其《中国文学批评史》初版自序中便表示:他屡次想编着一部中国文学史,考虑到这是一项巨大的工作,故先写《中国文学批评史》。“我只想从文学批评史以印证文学史,以解决文学史上的许多问题,因为这——文学批评,是与文学之演变有最密切的关系的”。王瑶在50年代初也表示过类似的意见:“我们现在研究批评史,不但不能把它和文学史的发展脱离来看,而且文学批评史正是一种类别的文学史,象小说史、戏曲史一样,因此,不能只从形式上找相当于文学批评的概念的材料,而须考察在历史发展中文学所受的相当于批评的影响。”(见1950年5月10日《光明日报》,《中国文学批评与总集》)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目的,那就是通过对古代文论的研究进而探讨一般的具有普泛性的文学原理。与郭绍虞由文学史而治批评史不同,《中国诗学大纲》的作者杨鸿烈撰写该书的动机,本是想编一本《文学概论》,同样是因为范围过大,最后才缩小为中国诗学。他自称“最崇信摩尔顿(Richard Green Moulton)在《文学的近代研究》所说的:普遍的研究——不分国界,种族;归纳的研究,进化的研究”。可见,寻求古今中外共通的文学规律是杨鸿烈的最终追求。罗根泽着《中国文学批评史》,则兼有上述两种意图。他在该书的《绪论》中写道:“我们研究文学批评的目的,就批评而言,固在了解批评者的批评,尤在获得批评的原理;就文学而言,固在借批评者的批评,以透视过去的文学,而尤在获得批评原理与文学原理,以指导未来文学。所以我们不能只着眼于狭义的文学批评的文学裁判,而必需着眼于广义的文学批评的文学裁判及批评理论与文学理论。”同时,批评史研究之于文学史也有重要意义,“欲彻底的了解文学创作,必借助于文学批评;欲彻底的了解文学史,必借助于文学批评史”。
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这两个基本目的——印证、了解文学史和帮助、促进文学理论建设,到了50年代以后有了一些变化:一是理论建设的重要性逐渐超过了印证文学史,二是于理论建设中强调理论的民族特色。这种变化一方面意味着学科重心的转移,另一方面也是学科趋于独立的标志。郭绍虞在谈古代文论研究时曾经指出:“当某种学科尚未成为一种独立学科时,它常是附在它的邻近学科中的。”〔2〕文学批评史正是如此,早先的诗文评在图书分类中只是排在集部的后面,就是在批评史的草创时期,也还尚未完全与文学史分离,不但其目的在于印证文学史,而且在历史分期问题上也与文学史相一致。由文学批评史转向文学理论史,学科的独立性才日趋明显。
从70年代末开始,古代文论的研究目的又多了一项新的内容:提高民族自信心。不过,这与其说是古代文论的研究目的,不如说是研究意义或作用。顺带说一句,正如我们混用对象、范围去指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材料一样,我们也很少有意识地区分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而实际上这两者是不宜等同的。大量的西方文论的译介所造成的冲击和震撼,使我们继50年代之后再次感到有必要大力弘扬本民族的文学理论遗产,以避免文学理论上的失语症。1979年,郭绍虞在《关于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研究古代文论不只是建立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徐中玉《研究古代文论的作用》(1983年)则认为,即便研究的结果只是证明某些西方文论的见解在我国古已有之。这种研究仍有必要,因为它可以给那些对自己民族文化历史缺乏了解,缺少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的人摆出真凭实据。〔3〕此后,强调古为今用,强调文学理论的民族特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学,以及增强民族自信心便成为古代文论研究的一致的指导思想。
然而,到了80年代末,开始有人对这种单一化的研究目的提出质疑。罗宗强、卢盛江发表于1989年第4期《文学遗产》的《四十年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的反思》开篇就讨论研究目的,该文认为,研究古代文论对于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无疑是有益的,但研究目的并不止于此,它还可以帮助我们更真切地理解古典文学的特质,把审美情趣和自己民族悠久的审美传统衔接起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研究历史。简言之,古代文论研究的目的不止在于现代,同时也在于历史,“有时候,对于历史的真切描述本身就是研究目的”。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其所以值得重视,一是主张研究目的的多元化,打破单一封闭的研究格局,而这与新时期以来古代文论研究领域的拓宽是相一致的;二是强调古代文论研究与文学史的关系,强调研究的历史性,这实际上应该看作是在更高层次上的对早先批评史研究目的的一种回归。当然,文章并不是要人们放弃从理论角度的研究,而只是指出过分强调纯粹从理论角度研究、古为今用的偏颇。
综上所述,古代文论的研究目的主要有:
一、面向历史
1、印证文学史及帮助了解其它相关学科的历史
2、描述古代文论的历史面目
二、面向当代
1、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
2、探求古今中外共通的文学规律
通过对古代文论研究对象与目的的梳理,我们发现,与学科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研究领域的拓宽,研究目的的多元化,而这必然导致了学科的裂变,正如当年由文学史中分化出文学批评史一样,若干原属于批评史(广义)的子学科也分化出来,形成与批评史(狭义)并驾齐驱的局面。纵的研究与横的研究双峰对峙,批评史、理论史、思想史三足鼎立,这的确是到了该给学科正名的时候了。可是,我们能将这些纵横交错且不断扩展延伸的研究内容完全囊括在一个有限的名目中吗?如果不能,那我们就必须选择:要么仍沿用旧名,或略作改变,称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衣服虽然窄小了些,勉强也还能穿上;要么就干脆去掉总称,量体裁衣,分为批评史、理论史、思想史三个或更多的学科,这也未尝不可。
更好一些的办法或许是,仍旧根据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这个通行的划分,将批评史、理论史、思想史分别归属于文学批评、文学理论、文学史研究。这是否意味着取消学科的独立性呢?并非如此。实际上,正是由于这种取消,具体学科才得到相对的独立,从而更有利于学科的发展与深化。
研究主体
关于研究主体还有必要再说几句。
首先我们必须正视一个基本的事实:目前从事古代文论研究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部分,即由文学理论研究转向古代文论研究的理论型人材,和由文学史研究转向批评史研究的史实型人材,就是那些一直从事批评史或理论史研究的,实际上也有各自的侧重,不是偏于史,便是偏于论,真正史、论皆长者毕竟罕见。这种队伍构成的双重性还可从其所属部门看出:大多数科研单位和高校极少设置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室或教研室,相当一部分古代文论研究者不是隶属于文艺理论,就是隶属于古典文学。当然,隶属于文艺理论教研室者未必不能从事史的研究,隶属于古典文学教研室者未必不能从事论的研究,然而,这种研究部门的分别多少会对其研究方向、手段产生一定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学科的性质和特征。我们前面讨论研究对象、目的、方法时曾一再提到多元化,这应该说和队伍构成的双重性不无关联;另一方面,学科的跨域性、交叉性,似乎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此得到解释。所以,古代文论研究队伍的构成,是我们讨论学科性质时不能忽略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早期的古文论研究者大多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扎实的国学根底,这为他们从事古代文论研究、开创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人们或许会有这样的看法,认为早期研究者主要凭借的是对史料的熟悉,其成就也主要是在古文论资料的爬梳整理上,这其实不确。客观地说,早期古文论研究者对于当时流行的西方文艺理论都有相当的了解,而且这种了解还不是根据翻译过来的二手材料,正如陆海明《古代文论的现代思考》一书指出的:“这门学科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在当时正是一批勇于接纳新思潮的中青年学者。刘永济、陈钟凡、郭绍虞、罗根泽、方孝岳、朱东润等前辈学者,都是对文学理论采取开放性眼光的探索者。”他们在开始编撰中国文学批评史之前,已有一个“充分的理论准备阶段”。我们看这一时期编着的文学批评史,会发现一个共同之处,即大多辟出专章,讨论、界定诸如文学、文学批评、中国文学批评这样一些基本的范畴、概念,而决定如此安排的,是一种强烈的科学意识,和借鉴西方文学理论来考察分析中国传统文学思想的研究思路。譬如陈钟凡提出“以远西学说,持较诸夏”,而其论文学批评所附之参考书目,则有温切斯特的《文学批评原理》(Winchester:Principles of Literary Criticism)、摩尔顿的《文学的现代研究》(Mouldon:The Mordern Study of Literature )哈德逊的《文学研究导论》(Hudson:An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Literature)等。杨鸿烈《中国诗学大纲》追溯西方诗学史,提到了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中世纪的普罗提诺斯、朗吉弩斯、贺拉斯,文艺复兴时期的丹纳,以及近代英国的阿诺德(Arnrld)、布却尔(Butcher)、柯尔文(Colvin),美国的盖耶勒(Gayley)、司克特(Scott)、阿尔丹(Alden),法国的格鲁(Geruzez)、布格得(Bourget),德国的哈德曼(Hartmann)、黑格尔等。罗根泽在其《中国文学批评史·绪言》中不满于英人森次巴力(Saintsbury)对文学批评种类的划分,作了更为详尽的剖析,并将中国之文学批评与西方文学批评予以对比,指出二者的差异。这些都表明古代文论研究的先驱者们的确尽可能站在当时文学理论所达到的高度,而非只是一般地编排罗列材料。至于说在今天看来观点陈旧,那并不足怪,这毕竟是学科的草创时期,体系的建构与材料的梳理难免会有样或那样的缺憾,何况所谓陈旧,不过相对于西方现代文论而言。平心而论,在当时能有这样的理论修养,已属不易。
同样,古代文论研究在八十年代的长足发展,固然离不开特定的社会、政治和学术因素,也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变化相关。如果说早期的古代文论研究主要借鉴的是西方古典文论和近代文论,那么新时期以来的研究在观念和方法上都是现代西方的,这种理论的更新和视角的转换直接促进了研究的深入与拓展。另外,在材料的占有上,新时期的研究者也较先前有明显的优势,尽管这种优势不一定表现为研究者自身的学养。
对于今天的古代文论研究者来说,更应该强调提高自身的研究素质。说句实在话,古代文论研究发展到今天,要想再有重大的突破,堪与前人比肩的创获,的确具有相当的难度。在经历过昨日的辉煌之后,人们普遍有一种学问已经做完的感觉。批评史已出至八卷本,三、四流的理论家、论着也差不多刨了一个遍,视角一再更换,方法不断翻新,材料的收罗虽不敢说详尽,但起码已没有重要的遗漏。这颇有些象从前宋人面对唐诗时的感受,但诗歌创作还可以另辟蹊径,别出手眼,唐诗以情、韵见长,宋诗则以理、味取胜,古代文论研究又如何超越前人,超越自身呢?靠补缺检漏,在前人没有涉足或较少论及之处“填补空白”不失为一条路子,也确属必要,但那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天的研究者若想超越前人,拓宽研究领域,深化研究课题,恐怕首先必须在研究素质上高于前人,具备更高的视点,更为宽阔的眼界,或者说,不论是理论素养还是治学方法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这才可望傲视前人。
遗憾的是,实际的情况并不那么乐观。与早期的研究者相比,年青一代学人在理论知识上或许不无优势,但若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对文学史、作品的熟悉,则相去甚远。普遍轻视材料的考订梳理,缺乏认真踏实的学风,成为这一代研究者的通病。就是在了解掌握西方现代文学理论方面,也未能真正消化吃透,一知半解、生吞活剥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应地,在借鉴西方文学观念、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文论时,简单比附、褒贬失据的毛病也不鲜见。所以,自80年代初以来,学风问题就引起有识之士的注意,若干回顾古代文论研究史、考察现状或讨论研究方法的文章都特别谈到这一点。如牟世金《古代文论研究现状之我见》(《文学遗产》1985年第4期)一文指出:当前研究队伍存在的矛盾是:“精于古者拙于今,长于论者失于史,偏者多而兼者寡”,“这种状况不仅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且有继续扩大的倾向”。张少康在其《古代文论研究的现状和发展问题》(《求索》1988年第2期)中概括了学风不正的四种表现:轻率概括、实用主义、辗转引用、望文生义,以之为影响研究深入的主要障碍。
学风不正,根源在于研究者素质的低下,而要提高研究者的素质,除了在理论修养和国学根底两方面下大功夫外,还必须有一种通才意识。一般说的理论修养,主要指文学理论方面的修养;而所谓国学根底,则主要指传统的小学,即文字训诂和版本、材料的考证之类,但实际上这只能说是基础的基础,研究古文论的入门条件而已。对于当今的研究者,应该还有更高的要求。就知识结构而言,在传统方面,他必须较为深入、广泛地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和整个文化构成,包括历史、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在现代方面,则必须熟悉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西方自古希腊以来文学、艺术理论和审美思潮的发展流变,乃至世界文学史、艺术史,以及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等等,就治学方法而言,首先是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其次是研究手段的现代化。这样,古代文论研究才有可能在纵向上打通古今,在横向上融汇中外,成为一种综合的、立体的研究,克服古今断裂、史论脱离等不足,实现古代文论研究自身的超越。
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必须提到,那就是研究者应该有一种学术研究的自主意识。70年的古代文论研究给我们留下很多深刻的教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缺乏学术研究的相对独立性。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往往与一定时期的政治关系过密,削弱以至丧失了研究的学术品格;作为研究个体,则不免趋风逐流,人云亦云,因而尽管热闹一时,却未能留下多少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清人叶燮论诗人素质,有“才、胆、识、力”之说,移以论治学,我们的研究者并不乏才、力,但于胆、识二字则多少有些欠缺,这对于学科发展是非常不利的。缺少胆识,也就难以产生学术上的真知灼见,难以形成研究者本人的学术个性。前车之鉴,我们不该再重蹈覆辙。
注释:
〔1〕刘若愚:《中国文学理论》,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版,第2—3页。
〔2〕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40页。
〔3〕郭、徐文见华东师大文学所编《中国古代文论研究方法论集》,齐鲁书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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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为蒸下半部
@②原字为亻右加廖下半部
文学遗产京10~19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张海明19981998 作者:文学遗产京10~19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张海明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1: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