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化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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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与其它经济领域一样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78-1997年,城市化率由17.92%上升到30%;设市城市由193个增至668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至18000个(见表1)。但是,从总体上讲,我国城市化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回顾和总结20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经验,认清城市化在未来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判断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阶段,展望未来20年城市化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我国城市化20年的发展进程
  城市化的含意及其指标众说纷纭,角度不同,见地也不同。本文认为城市化的本质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农村生活向城市生活的升级转化过程。从市场经济的供求角度看,可把城市生活视为一种特殊商品,城市化就是城市生活这种特殊商品的普及化。
  城市生活是一种昂贵的特殊“消费品”。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城市生活的“价格”定得太低,使城市生活的供给受到极大的压抑,城市建设投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引起人们对城市生活的几乎无限需求,造成了目前城市生活供需出现巨大差额(即下图中的Q2-Q1)的不平衡局面。
  附图F1079C01.JPG
  为平衡城市生活供需的巨大差额,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保证了少数城市居民廉价地获得政府补贴的城市生活,有效地限制了非城市居民的入城。这种行政手段暂时达到了城市生活的人为的、脆弱的供需平衡。但是,由过低的“定价”而造成的城市化严重滞后的现象被长期掩盖了起来。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按经济规则办事和“生产的目的”的大讨论中,经济建设打破了重工业为重点的计划经济的模式,真正开始落实了早已确定了的农、轻、重的产业发展顺序。农业发展被放在了最重要的地位,工业化开始了轻工业优先发展的“补课”,城市建设明确了补历史“欠帐”的任务。我国经济建设随之走上了一条注重经济效益、人民能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价格规律等市场经济因素开始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
  在这样一种宏观经济背景下,我国城市化的限制因素出现松动,城市化进程开始加速。但是,这种松动是有限的:城市生活领域的价格始终未完全放开;户籍管理虽有所变动,但即使是在城市粮食定量供应的“票证”制度取消后也没有彻底废除。城市化及城市建设仍然是受计划经济控制的少数几个领域之一。
  关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阶段
  城市化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原有城市的吸纳。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城市功能的增加和多样化、旧城的改造以及城市人口密度的加大对人口的吸纳;另一种情况是原有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张对人口的吸纳。二是新建城市的转化。
  根据城市化发展的机制和动力,可把我国城市化发展分为1978-1984年的农村体制改革阶段、1984-1992年城市体制改革阶段和1992年以后等几个阶段(见表2)。
  1.1978-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对城市化发展的推动为主的阶段。城市化的特点是原有城市的吸纳和新建城市的转化速度都比较高、恢复性的先集中后城建的特征明显。
  2.1984-1992年,城市体制改革对城市化发展的拉动为主的阶段。城市化呈现出新城市占主导地位的特点。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来自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及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
  3.1992年—目前,开发区建设、争相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热潮使我国城市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化呈现出原有城市吸纳为主的特征,而城市数目呈大幅度起伏增长的趋势,目前正处于低谷阶段。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1.关于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判断问题
  从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来看,20年来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速度的确比较快,1978-1997年年均城市化提高达0.63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前的1.5倍。即使与发达国家城市化的准备阶段(城市化在30%以前的发展阶段)相比也是很快的(见表3a)。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在起作用。印度更充分地利用了这一优势,它的城市化水平一直比中国高,只是近年来才慢于中国。但是应该看到,虽然20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速度比以前快一些,但这一速度也只是城市化“起飞”前的准备阶段的所谓“快速度”,按城市化发展的“逻辑斯蒂”曲线来判断,今后城市化的发展速度还应当更快。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来看,其城市化高潮时期的发展速度曾经达到每年分别增长1.6和2.9个百分点(见表3b)。另外,从潜在的城市化水平来看,我国城市化发展虽然较快,但却落后同期全国非农业人口的增长速度,这说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压力在不断增大,预示着我国更快的城市化发展时期的到来。
  从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来看,一般文献都认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是基本相适应的,仅稍显滞后,并没有太多地偏离所谓“世界平均模式”。例如,《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计算的结果表明,1992年人均310-470美元的国家,城市化水平在25-29%之间,中国的情况落在此范围之内的低线附近。钱纳里研究了1950-1970年世界各国有关资料得出的结论是,人均300美元(当年价)时,城市化水平为43.9%。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数》提供了目前的美元的价格(1996年)计算的结果,即人均1000-1500美元时,城市化率在30-40%之间(见表4)。1997年我国人均GDP大约为740美元左右,城市化在30%以下基本符合上述判断。
  从城市化与产业结构的关系来看,我国城市化水平明显地滞后于工业化;与第三产业呈低水平上的相适应,两者的落后互为因果。1996年我国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指工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之比仅为0.69,远低于该比值1.4-2.5的合理范围。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城市化的滞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工业化过度地孤军深入。第三产业落后必然影响城市化进程。而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也需要城市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因为第三产业需要一定的“门槛”人口(即最低服务人口)。我国城市化与产业结构的这种不协调的关系,根本原因还是我国产业结构自身的问题:工业化相对超前,第三产业严重滞后。工业化作为城市化的第一动力,其功能主要是完成“量上的扩张”,而城市化在“质方面的进步”则主要靠第三产业的后续推力。
  2.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规模政策的利弊分析
  城市化道路如何选择是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如何合理发展大中小型城市,建立协调的城镇规模体系。从理论上讲,城市的规模小大及其结构,受人们的需求层次和结构以及供给(即技术发展水平)的共同决定。从需求层次和结构来看,在城市化的普及中,人们的各种需求应由不同层次规模的城市给予满足,这是城市规模结构存在的根本原因。按照“中心地”理论,任何一种需求品都有一定的合理的市场空间范围。一般而言,需求层次越低,市场范围(即市场需求半径)越小,所需供应的城市就越多。如果这种满足低层次需求的城市功能单一,则这类城市的合理规模就必定很小。以美国为例,在美国能够覆盖全国整个国土面积,满足全体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城镇最小的合理规模仅为2.5万人。随着需求层次的提高,如耐用消费品的需求,需求半径扩大,所供应城市数目相应减少。当高层次的需求与低层次的需求功能结合组城时,就会出现规模较大的城市。需求层次进一步提高,如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需求半径更大所需城市数目更少。当这些城市与以下各级需求层次中心地的功能结合时,就会产生更大规模的综合性城市。这就是城市规模结构形成及存在的一般规律。
  从供给的技术方面来看,多数学者都认为,城市规模存在着建设成本的最低点,但却不存在效益的最高点,也就是说,城市规模与城市总体经济效益最大化之间并不存在一般的结论。城市规模的成本最低点的存在和论证是一个已经充分研究过了的课题。一般认为,25万人是成本最低点,也是一座城市能靠自身的力量发展的最低人口规模,即所谓城市发展不会出现衰退的“棘轮”人口规模。
  然而,对城市规模与效益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系的论证及原因分析却所见不多。本文认为,这可能与城市功能的组合、强弱及完善程度等因素有关。由于不同的城市功能所决定的最佳城市规模不同,因此当一座城市的多种功能组合在一起时,自然就很难得出经济效益与城市规模之间的一般性结论。或者说,从技术角度来讲,各不同规模上的城市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其合理的最佳规模由城市的多种组合功能共同决定之,对城市的合理规模应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至于今后我国城市规模政策如何选择,我们认为应当是大中小型城市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要因时因地,按一定的比例发展,不可过分强调或只能某时某刻适当强调某种规模层次的城市重点发展,并应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作不断的调整。不过,近年来大城市的功能有不断增强和完善的趋势,其快速发展的现象日益受到重视。在我国,由于出现了限制过早过严的问题,明显地影响到大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近年来,我国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已慢于中小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见表5)。但是,如果单从50-100万人的大城市来看,人口的比重是上升的;考虑到特大和超大城市人口统计上的不完善,实际上,它们的人口的比重也是上升的,反映了大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断上升。
  3.城市规划和布局政策的得失
  城市布局和城镇体系的空间组合结构取决于自然环境条件以及由其决定的经济和人口分布状况。我国城市分布与我国经济和人口分布是基本上一致的,我国经济和人口东西部分布上的不平衡,决定了我国城市东西部分布上的不平衡。据统计,我国东部国土面积仅为全国国土面积的14.2%,却集中了全国城镇人口及城市数目的近一半:中部国土面积占全国的29.2%,城镇人口及城市数目均占全国的1/3;西部国土面积占全国的56.5%,城镇人口及城市数目都只占全国的1/6左右。我国东西部在城市化水平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1996年东西部城市化水平大约相差8个百分点左右。
  从城市布局来看,受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的影响,我国东部城市化发展速度明显快于西部,造成了大规模的民工的东移南下现象。随着我国地区协调发展政策的实施,东西部联系和交流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西部大规模资源开发的启动以及乡镇企业的加速西进,相信我国东西部经济、人口和城市分布的差距将会不断得到控制。
      三、我国城市化未来20年的展望
  1.未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基本决定因素
  今后20年是我国工业化中期发展时期,经济还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趋势。其标志是我国工业化初期产业,如纺织、普通食品、普通建材等,已处于严重的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状态,难以再带动我国经济继续增长。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740美元左右(1997年,按现汇率计算),工业化的主导产业已转向以机械电子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和以建材、建筑业为主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来。这些产业的未来需求量大、投资量多、资本技术密集,它们的发展无疑会使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这就决定了我国未来20年城市化必然是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
  工业化中期经济发展的特点是装备工业的大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工业化中期的城市化发展也必将由它们的发展来带动。其中尤以装备工业的发展至为重要。首先,装备工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工业化水平,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传统工业的改造将使我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有所上升。装备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使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带来就业量的减少;另一方面又促使工业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的多样化,因而又有利于工业就业量的增加。工业就业量究竟如何变化决定于这两种相反力量对比的结果。就现状而言,应该说我国工业还比较落后,还需大力发展。目前我国国有工业企业设备闲置、人员下岗分流的原因之一是一般加工能力严重过剩,高级加工能力不足的不合理的工业结构造成的,同时也与进口的冲击有关。从目前经济发展对工业产品和设备的需求来说,我国工业规模还应有所扩大,工业就业量也有扩大的余地。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他们在工业化高峰时期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曾高达45%(其中制造业达35%)以上,而我国目前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仅为23.5%(1996年),制造业的比重更低。其次,装备工业的大发展,为建筑业和包括城市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所需设备,使原来无法进行的工程能够实施,增加了就业量和工程量,并将为城市化创造必要的硬件设施。还有,装备工业的大发展也为第三产业提供所需设备,促进其多样化的快速发展,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最后,装备工业的大发展加速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释放出来,为城市化提供人口前提。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农机热,以及机械化收割队,反映了这一趋势。据估计,今后20年至少有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2.未来我国城市化的基本趋势及其预测
  在我国工业化中期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未来20年我国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为30%(1997年)左右,今后将进入从30%发展到70%的国际公认的加速发展时期。从世界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我国城市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我们认为,未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将出现以下几个基本趋势。
  (1)大城市将比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更快
  大城市发展速度快于中小城市是世界城市化发展的潮流。据统计,1900-1980年世界上,100-250万人的城市人口增长了19倍,而同期50万人以下的中小城市人口仅增长了5倍。并且,近年来大城市发展速度还有加快的趋势。例如,1980年以来,200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是1964-1980年的6.37倍。究其原因,一是大城市经济效益高、居民收入水平高,虽然建设成本也相对高一些,但最终收益(收入减成本)还是比中小城市好。二是大城市功能全,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大城市生活的需求也逐步提高。三是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更强有力的带动腹地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而且,在城市间的联系日益增多和重要的时候,在城市群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大城市的作用更加明显,原来独立发展起来的中小城市现在越来越受到大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四是随着技术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能够有效地解决所谓“大城市病”现象,从而为大城市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例如,城市交通拥挤可以采取有轨交通、路口立交、路口停车线前移和路口四角扩宽等方法和手段加以解决。大城市环境问题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环保设施的建设已能够有效地控制。
  然而,在我国由于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大城市的发展受到过分的限制和影响,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人口比重由1978年63.2%下降到1996年的49.6%。应该指出,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历来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建国初,由于我国工业化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道路,大城市的人口比例一直比较高,1957年达60.2%,远远超过我国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改革开放后,大城市问题日益增多,“大城市病”日益严重,当时由于经济还比较落后,技术上也还不成熟,因而制定了被动的更加严厉的控制大城市发展的政策是可以理解的。但发展至今,在我国经济实力已大大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城市及在城市生活成为人们的现实的追求目标,我们已有能力和技术解决“大城市病”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严格的控制大城市的政策就不太适宜了。何况我国严厉的城市发展政策是有过度之处的,国外也普遍控制大城市发展,但他们的大城市始终都比中小城市发展的速度高一些,做到了大中小型城市的协调发展。
  因此,未来我国的城市化应当注意大城市的作用,在不放慢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的前提下,鼓励大城市适当超前发展。当然也还要注意不要超一定的“度”,我们认为以大城市人口增长保持在整个城市人口增长速度的1倍以内为宜。同时,发展大城市也要注意环境保护和城市容量问题。虽然,目前环保技术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较快,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技术上也没有问题,但环保设施的投资是十分巨大的(据估计,仅控制我国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的趋势就需要至少2000亿元的投资),而且一般而言,城市规模越大,资源消耗量也相应增大,环保投资也越大。因此,在考虑加快发展大城市时,一定要注意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资源和环境等条件的容量问题,做到大中小规模城市合理的协调发展。
  (2)城市群将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城市群(带)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经济活动在空间的扩展演变规律来看,其顺序是由“点”到“线”到“面”,当城市发展向“线”两边集中到一定的程度时城市带就出现了。从城市发展的内部机理来看,当城市之间的联系需求大于城市与其腹地之间的联系需求时,城市就有一种相互吸引的作用从而导致城市群出现。再从城市的容量来看,大城市的功能不断增加和完善,与城市的容量必然产生矛盾,卫星城的出现既有效地扩展了大城市的功能,又克服了城市容量不足的问题,是城市群出现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城市群(带)的发展已初见端倪,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及沿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按城市群的空间分布形态,可将其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一类是放射状城市群,主要是以一个或几个大城市为核心,在其周围形成的显放射状的城市群。一类是多边状的城市群,其特点是组成城市群的各城市实力相差不大,彼此互有分工与协作。还有一类是沿交通线路分布的线状城市群(带)。
  (3)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趋势
  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武汉等特大城市根据其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与国际交往作用的事实,在新的一轮对外开放纷纷制定了建立国际大都市的战略设想,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又增加了新的积极因素。但国际大都市不能泛建,它只能是少数几个大或特大城市的发展目标。在西方发达国家具有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的城市也是十分有限的,其国际化功能只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市中。
  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一个显着的特征就是所谓中央商务中心区(CBD)的建设。CBD是国内外大公司总部的聚集分布区,它负责组织和指挥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企业、工厂以及商业机构有效运行。由于各路大公司聚集在一起,它们能就近从事各种那些位于繁华的闹市区的大百货商店、大商场所无法比拟的大笔交易。
  美国纽约曼哈顿区是世界上最着名的CBD。北京复兴门金融一条街作为金融管理商务区已初具规模;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商贸金融中心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其它城市的CBD正在加紧建设。
  关于未来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预测。1996年我国政府向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住区发展报告》预测:到2000年,全国城镇人口将达4.5亿左右,城市化水平将达35%;2010年,全国城镇人口将达6.3亿左右,城市化水平将达45%。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2000年的目标已难以完成,因为1997年城市化水平为30%左右,要在剩下的3年内使城市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1.67个百分点,几乎是不可能的。而2010年的城市化发展目标又过于保守,因为平均每年增加仅1个百分点,与日本、韩国城市化高速增长时期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相比显得太慢,建议调到1.2个百分点。这样一快一慢,2010年的目标基本上能够实现。
  至于2020年的目标,本文认为,2010-2020年之间,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增长速度还将有所加快,如果2010年45%的城市化发展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则2020年城市化发展水平将达58%左右,也就是说,2010-2020年之间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增长速度将达1.3个百分点左右。
  3.城市化在未来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首先,城市化增加有效需求。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1996年,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GDP的1%左右(见表6),超过了一般产业的投资水平。但距联合国推荐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例应占固定资产投资的9-15%、GDP的3-5%还有相当的距离。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见表7),亟待大规模的更新与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投资。据有关部门统计,“九五”期间,仅城市供水、交通及污水和拉圾处理就需要6960亿元投资。如果今后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在GDP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联合国推荐的下线,即分别达9%和3%左右,则城市基础设施每年投资将以数千亿元计,这将产生巨大的有效需求。
  其次,城市化带来的城市建设将需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而极大地缓解就业压力。还有,城市化有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城市教育水平高、环境变化快、生活节奏快有利于人的能力的培养和工作效率的增进。最后,城市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市化是淡化城市“二元结构”的基本途径,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前提。农村城市化是一个在农村生活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要素不断增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生活中的一些要素(指第一产业的劳作)逐步淡化,但一些好的要素可以保存下来与不断增加的城市生活要素结合产生出城乡一体化的效果,从而淡化着城乡“二元结构”,缩小着城乡差距。
  第三产业快速发展需要一定的人口规模条件,即所谓第三产业服务的“门槛”人口。随着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第三产业也将迎来其快速发展时期。据计算,城市化率与第三产业的合理比值范围是0.8-1.5之间,比值在1左右,说明两者的关系密切。
  在城市功能区的分布结构上,我国大城市核心区的“退二进三”现象已十分明显,城市功能区从市中心向城外逐步呈现出“三、二、一”的产业分布的合理格局。
      四、加速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对策与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化的起飞也已到来。为保证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服务价格的开放,将会有力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但由于城市化进入起飞阶段后,城建规模巨大,估计每年约需投资总额高达5000亿元左右,如此惊人的投资单靠财政投资和价格开放后的收入是绝对不够的。目前国家财政总收入也只有8000亿元左右,因此,必须进一步开拓城建筹资渠道。根据国外经验,可选择的筹资渠道有政府专项城建债券,以BOT方式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城市入户电网线路的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城市交通枢纽、城市水源设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2.必须逐步开放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促进城市化按市场规律健康、快速地发展
  “城市生活”的巨大供需差额,根本原因就在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低价限制政策。它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处于供应严重不足的状态。低价政策往往使城市基础设施连成本都收不回来,必然要靠政府大量的财政补贴维持正常运转。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一般都很少有资金用于更新和建设,形成了城市基础建设越多,财政负担越重的恶性循环。
  为改变这一状况,建立起城市化发展的良好的微观运行机制,本文建议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作如下的系统性改革。首先,使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企业化,摆脱行政干预,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的主体。其次,在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放开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的价格,并把原来的财政上的“暗补”变为进入居民收入的“明补”。最后,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价格,建立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和居民共同参加的价格协调机制,按“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共同制定大家能够接受的合理的价格。
  只有通过上述改革,才能一方面有效地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供应,另一方面适当抑止现有城市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过度的需求。从而使“城市生活”在市场的调节下达到供求平衡,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放开后,开始是会有一个价格上涨的时期,但随着“城市生活”供应量在较高的价格的引导下迅速提高,在供求关系的共同作用下,将使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逐步下降到正常的水平。从而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按市场经济规律健康快速地发展。
  3.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要求其消费者有相适的选择权利。否则市场的分割势必还会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在此,有人担心户籍制度的取消会引起人口向城市的大量涌入,使城市人满为患。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这种现象不可能发生,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放开,使“城市生活”的价值得以真正体现出来,户口放开的城市只可能吸引那些符合这一收入水平的人进入,低于这一收入水平的人群在市场价格的调节下会自动离开,以寻求符合其收入水平的地方。这一点实际上被我国目前在许多方面已不起作用的户籍制度本身所证实。当然,在一些特殊的大城市里会暂时出现一些“贫民窟”现象,但只要对此加以特殊的行政干预,这一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在此还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城乡差别还很大,户籍制度在调整人口的合理分布、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等方面还起着一定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户籍制度的取消是一项长期的目标,不能操之过急,要有步骤分阶段逐步地去实现。
  4.鼓励多种形式的城市化模式的发展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一项中长期任务,各国城市化进程既遵循着一般共同的规律,同时又有其特点和与其国情相适应的具体模式。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经济实力还比较落后,尚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化必须更加注重经济效益,注意节约各种宝贵的稀缺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耕地及水资源。为此,适当的大城市的超前发展模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
  另外,农村城市化是各国城市化起步阶段普遍采取的模式。任何城市最初都是起源于农村的村民居住点。区位条件不同,这些农村人口聚落演变为城市的进程也不同。条件优势的地方,城市化进程就相对快一些。作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并根据我国的城市化进入起飞阶段的客观要求,我们建议适当放宽设市人口及经济标准,以目前19000个建制镇为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步伐。
  总之,应当既鼓励就地城市化模式的发展,也积极鼓励异地城市化模式的发展,充分发挥这两种基本城市化模式各自的优势,共同有效地促进城市化起飞阶段发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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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京⑧F107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刘勇19991999刘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研究部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京⑧F107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刘勇19991999

网载 2013-09-10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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