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两位理论工作者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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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天里我们相聚,围绕着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问题,讨论了几次,觉得确实有话可说,有些话也很有必要说。有感于此,把我们讨论的内容整理出来,便成了一篇对话。
  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内涵有其自身的客观界定,不能把什么坏东西都记在市场经济的帐上。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 
  范:市场经济负面效应这个词组,以很高的频率出现在当今的报刊上。其中,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倾向,就是把本来不属于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东西记在了市场经济的帐上,用一句话来概括便叫做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这个概括可能不那么准确,但意思是明白的。有人说“市场经济负面效应也成了一只筐,什么坏东西都能往里装”。这话虽然尖刻,但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据我观察,人们把负面效应这个词拿来到处用,实际上一些同志并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薛:很有必要从性质上界定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概括说来,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就是由市场经济制度本身产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负面行为、观念和社会经济的结果。这是指市场经济中那些具有客观必然性的东西,而不是人们根据计划经济标准和个人好恶随意取舍的东西。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看,20世纪后,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市场有所不能和多有缺陷已为社会所公认。市场经济的缺陷或消极方面通常被称之为“市场失灵”[(1)],其主要方面是:①市场调节对商品供需的微观平衡虽能起自动调节器的作用,比如市场上的土豆少了,价格上升,引导更多的生产者生产土豆,土豆多了,价格又下来了。这种对个别商品和单个生产者的市场调节,属于微观平衡。对此,市场调节的效果明显。但它不能自动地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平衡,更不能为国民经济宏观运动指出最优的发展方向。换句话说,市场调节不会告诉生产者10年以后,哪个商品能赚钱,哪个商品没前途。②市场上价格的涨跌只反映商品供需的短期动态,不能反映商品供需的长期动态。分散的商品生产者依据市场信息作出的决策难免具有盲目性,以致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③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可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使整个社会的效率大大提高。但如果不进行宏观平衡和制约,很可能会导致收入过分悬殊,影响社会公平。④市场调节以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动力来贯彻,但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不仅有一致性,而且会有矛盾。对于那些对社会整体利益有利而对企业局部利益不利的事情,市场调节是无能为力的。对于不单单对个别企业有利而且对全社会或一个地区有利的事业,市场调节也显示出它的弱点。⑤市场调节虽有利于推动竞争,但如果仅靠市场调节长期无限制地发挥作用,竞争所带来的生气勃勃的局面,很快将被垄断所产生的停滞与腐败所取代。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它的负面效应是由制度结构内部的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主要方面大都表现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短期性、功利性和滞后性。把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就会造成基本概念的混乱。 
  范:概念的混乱倒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会败坏市场经济本身的声誉,进而对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产生不利影响。试想,你把市场经济描绘得面目狰狞,那么,老百姓就会产生我们为什么还要选择市场经济的疑问,甚至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失去信任和信心。 
  薛:这个分析很对。所以,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的倾向,不只是个概念如何界定的问题,不只是个理论研究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重大的政治问题。
  对许多现象有看不惯、想不通、说不明的诸多困惑,影响着人们对市场经济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从而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 
  薛:目标模式的历史性选择并不能代表过程。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改革是一场伟大的革命,绝不是在最一般意义上取得共识就能完成的。人们接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陌生的事物,不仅要看你理论的论证和伦理的承诺,更注重亲身的感受,看它在实际运行中给自己带来什么。现在,几乎没有人在一般意义上不赞成市场经济,但对市场经济心存疑虑者却不少,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的倾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情绪。因为,人们在实践中有诸多看不惯、想不通、说不明的困惑,影响着人们对市场经济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范:这些困惑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在新社会已经基本绝迹的丑恶现象,如今又沉渣泛起;其二,市场活跃了,繁荣了,但同时也出现了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不守信誉、以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等市场欺诈行为;其三,一些人私欲膨胀、权钱交易、行贿受贿一类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对于这些现象,人们只是看到了它与市场经济的某种联系。例如有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气候和条件下死灰复燃,有的是在市场交换过程中产生的,有的则是把市场规则用于其它领域,但并不明白这些现象与市场经济究竟是什么关系,所以就把这些东西记到了市场经济的帐上,统统称之为“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对此做出分析,把这个问题讲清楚。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从而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薛:关于第一种情况比较容易讲清楚。从人类文明进步的角度看,有些丑恶的社会现象会随着新制度的诞生而消失,因为新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赖以存在和表现的社会生产方式。比如在奴隶制下,奴隶主将奴隶视为劳动工具,属于奴隶主私人财产的一部分。到了封建社会,农民有了较多人身自由,地主不能随意杀害农民。这种变化,主要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而不是表明地主比奴隶更善良。但是,有些丑恶现象的存在与消亡并不能用社会生产方式来解释,或者说社会生产方式不是这些丑恶现象的直接决定因素。比如吸毒、卖淫、暴力、迷信等等,这些东西主要是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中丑的或恶的方面相联系,人性中那些丑的和恶的方面自发地派生一些不健康甚至卑劣的欲望和需求,具有超时空、超社会的属性。社会经济制度只能决定这些现象是以显性形式存在还是以隐性形式存在,却无法决定它存不存在。我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国家,历史文化传统中存在的那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可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在新制度下,只是有些现象暂时隐蔽起来了,有些则改变存在的形式后融入了社会经济生活。这类丑恶现象一旦遇到适当环境和生存气候,便会沉渣泛起。我们上面提到的一些丑恶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一些人手里有了钱,可以满足一些卑劣的需要,一方面人们的交换范围扩大了,以至于那些丑恶的或不应当作商品的东西也进入了交换。但这并不是市场经济自身的东西,不加分析地把它们算到市场经济的帐上是不公正的。 
  关于第二种情况,可以称之为市场无序现象。市场经济本身有一个发生、发展和完善成熟的过程。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当然是指作为目标模式的那种完善的市场经济。但我们无法跨过市场经济的早期阶段,就如同我们无法跳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市场经济发育的早期阶段,由于制度变迁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某种无序和混乱。在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不守信誉、欺诈行为等等现象,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早期阶段曾风行一时。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生活中的欺骗行为大大减少。这被恩格斯概括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他说,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恩格斯进一步说明,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热狂,而纯粹是为了不白浪费时间和劳动。事实正是这样,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市场规则就成了一种“公共需要”[(2)]。它告诉人们,任何破坏规则的行为都将使大家得不到规则的好处。我国经过15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施行,大部分是针对市场经济早期阶段消极现象的,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等。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①市场无序是市场经济早期阶段的一种特殊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作为早期阶段的那些现象就会失去存在的土壤。②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法制经济,在其运作过程中必然产生与其客观规律相适应的规则。市场经济早期阶段的那种无序状态恰恰是违背市场规则的,市场经济制度本身就存在着制约和清除早期阶段无序现象的制度因素。所以,在评价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不能把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问题,当作市场经济体制必然产生的东西。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那些早期现象,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市场经济早期的现象与计划经济固有的缺点相结合,产生一些特殊的无序现象,把这些现象算到市场经济帐上是不妥的;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存在着抑制和消弱市场无序的因素,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又能及时动员社会力量使市场走向有序。 
  关于第三种情况,通常称之为市场越位现象。也就是说把市场行为和经济行为中的等价交换原则用之于其它领域。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之类的腐败现象。此类腐败现象是怎样发生的呢?我赞成理论界这样一种观点: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大容易产生腐败。因为那时候资源配置是计划调控,价格也是单一的,虽然政府直接管理经济,但经济活动市场化程度很低;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也不大容易产生腐败,因为市场经济从本质上看是自由选择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主要根据市场信号,遵循的是等价交换与平等竞争的原则,天然地抑制公共权力[(3)]对经济行为的侵犯,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共权力的作用范围。而我们现在正处于两种体制转轨时期,一部分经济行为在市场空间活动,另一部分经济行为在计划空间活动,计划和市场都在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如果不正当地进入市场,就必然会产生腐败现象。其具体表现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权力直接进入市场,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或者倒卖“批文”,所谓官商、官倒;另一种是经济行为主体为了取得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或其它利益,向官员行贿,以换取行政审批,这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以市场越位为特征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说源于权力经济和“双轨制”,它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恰恰是由于尚未真正建立起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的结果。
  财富的积累伴随着道德的积累。市场经济本身蕴涵着人类的道德精神,并将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所以,我们有理由也有责任为市场经济进行道德辩护 
  范:对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人们感到困惑的几种现象,上面进行了分析,是有说服力的。上述现象,概括起来或者抽象出来,可以说是人欲的恶性扩张,换句话说叫私欲膨胀。具体来说包括利益追求渠道的非正当、利益追求过程的无规则、利益追求手段的非理性等等。一些同志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刺激起来的,所以就把它记在了市场经济的帐上;再进一步则认为,市场经济的建立是以道德沦丧为代价的,所以又有所谓“代价说”之类。这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这需要进一步讲清楚。 
  薛:的确,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其要点是:承认和肯定个人利益,承认人与人之间利益的差别;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社会的利益激励机制,激发人们追求利益的积极性,最终促使利益的相对平衡;同时建立起利益约束机制,以保证利益追求的有序和市场交换的正常运作。从这个角度说,市场经济孕育了人们的利益欲。反过来,这种利益欲又成为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 
  无须讳言,这种利益欲也有另外一面,它具有走向利己主义的一种天然趋势,弄得不好,有可能私欲膨胀,引发许多丑恶的、恼人的社会问题。目前,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不能不加分析都记在市场经济的帐上,更不能由此得出市场经济是以道德沦丧为代价的错误结论。因为市场经济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它通向互利主义而不通向极端利己主义。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你要获得个人的利益,你就需要满足他人的利益。极端利己的人不适合市场经济。而且,市场经济不仅有法律的规范,也有道德的约束。谁如果认为搞市场经济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不择手段地追求自身的利益,那么,谁就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市场经济。
  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远远不只是经济体制的一场革命,也是政治、思想、文化领域的一场革命,它将对我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等等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社会主义条件下道德体系机构的积极而深刻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使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道德体系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新矛盾。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具体分析。
  薛:市场经济对道德进步的积极影响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市场经济体制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必将把道德建设置于一个更高水平的物质基础之上,促进道德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财富的积累伴随着道德的积累,成功的商人与健康人格的统一,这既是市场发育所追求的境界,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第二,市场经济活动有与之相适应的普遍遵循的价值原则,这被称为市场经济的本位价值观[(4)],包括利益导向、主体本位、等价交换、平等竞争、注重效率、诚实守信、依靠法制等等。这些价值观念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正常运行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道德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将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从而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整体价值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鲜明特点。第三,如果说市场经济在其运作过程中必然产生某些规则,成为其健康运作和发育成长的必要规范的话,那么,这些规范内化于人的心灵,也产生相应的精神和品格。因为,市场法则对作为行为主体的人进行着某种规则训练,从而培育着某种人格素质。从这个角度讲,市场经济内在地包含着一套有关人性设计和人格塑造的机理,使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市场经济给道德建设带来的新课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一定的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产生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反过来,这种价值观和道德观又强化着旧的体制或者催生着新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实践本身,就体现着对旧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某种否定,又内在地包含着一种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但是,改革一种旧的价值观和确立一种新的价值观,要比变革一种旧体制和建立一种新体制更为艰巨和困难。因此,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历史时期,两种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冲突、碰撞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在某些方面,由于旧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被打破,而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不可能马上确立起来,还会出现某种道德的“空白”,甚至是观念的颠倒,由此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其二,市场经济的本位价值观虽然是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毕竟不等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其作用也不是覆盖全社会的。也就是说它不能也不应该在社会的全部领域普遍推行,一旦超出一定的范围就会失效,这也是一种市场“失灵”现象。但由于人的利益欲具有无限扩张的天然趋势,加之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市场经济某些原则犯规越界的现象时常发生,由此同样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与道德体系建设共存于社会主义之中,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其相互关系,其生成和运行机理都比较复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更是一个新课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有许多道德难题需要解决。当前,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要反对把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对立起来的所谓“代价论”。我们不是说市场经济体制对道德建设没有一点消极影响,主要是不赞成不加分析地把什么坏东西都记在市场经济帐上的倾向。对市场经济进行不负责任的道德责难既不符合实际,也容易使人们对改革缺乏信心。二是要反对把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等同起来的倾向。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了,道德进步的问题自然而然就解决了,这同样是不符合实际的。且不说一个社会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调控体系,市场经济不可能包打天下,而且,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既有适应的一面,也有超越的一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伦理经济,没有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就有可能扭曲、变形。这不是外加的,而是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 
    在社会急剧变革的历史时期,对社会现实的评判,往往会出现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的冲突。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历史评价第一,道德评价第二 
  范: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有一个坚持什么评价标准的问题。一般说来,对社会现实的评价,有两条标准,一条是历史进步标准,一条是伦理道德标准,即所谓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在社会急剧变革的历史时期,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矛盾着的社会现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物欲横流、市场品位低下结伴而行,因而常常出现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冲突。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扩大化的倾向,就是这种冲突的一种反映。它说明一些同志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评价时,更多地使用了伦理道德标准,或者说更注重道德评价而忽视了历史评价。反过来,这种倾向又加剧着两种评判标准的对立和冲突。我们为市场经济进行道德辩护,不能不注意到这个问题。 
  薛:要讲清这个问题,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道德评价,什么是历史评价,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所谓道德评价,主要是对历史人物和社会现象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或者说是以伦理道德为标准进行评价,对其做出善与恶的判断。所谓历史评价,就是在对历史人物和社会现象进行评判时,以其在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尤其是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的判断依据和评判标准。从总体上看,道德评价和历史评价在发展趋势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因为一个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体制无不具有伦理价值,并将对社会道德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在不同社会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社会转轨时期,两个标准也常常会发生冲突。这是因为社会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往往表现为对陈旧的传统道德的叛逆,而且当新的事物产生之初,与之相应的道德观念不可能马上建立起来,于是,人们就可能用传统道德观念来评价不成熟的新事物和不成熟的新观念,从而形成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对立。两种评价标准发生冲突时,要坚持历史评价第一,道德评价第二。坚持了这一条,就是坚持了生产力标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 
  范: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这两个概念,内涵都十分丰富。在两种评判标准发生冲突时,坚持历史评价优先于道德评价,这是评价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的基本原则。而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如何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现状,在这个问题上,怎样具体运用历史评价优先于道德评价这一基本原则,或者说,坚持这一基本原则应该把握一些什么具体原则呢?
  薛: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至少应该把握这样几条:
  一、要从总体上对市场经济做出肯定的道德评价,使市场经济以正面的形象在人们的心目中得到培育。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都有其负面效应,但我们为什么要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因为迄今为止,这是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对市场经济做出肯定的道德评价,就是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历史进步的最根本的判断依据。 
  二、对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双重效应的评判,首先要着眼于其主导方面,着眼于它对生产力发展和历史进步的作用。例如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一方面,市场主体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利益欲的无限扩张又引发出许多社会丑恶现象。从道德的角度去评判,这后一个方面无疑是恶的东西。但就其主导方面而言,市场经济体制给人们追求自身利益以正当的权利并充分肯定,同时由此建立起社会的利益机制,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因为,人们的利益关系是最为基本的一种生产关系,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人欲是一种本体论的存在,人只有满足了基本欲求之后,才可能去从事政治活动、精神活动和其他活动。市场经济本身就内涵着对人欲的肯定。谁如果主张搞市场经济,同时又主张回到谈利色变的时代,那就显得很可笑。  
  三、对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产生的某些混乱现象,要用现实的、历史的态度去分析,把它看成是一个由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正如交通工具的发展必然蕴涵着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样,市场经济在其刚刚起步,特别是两种体制转轨时期,不可能不出现某种混乱和消极的东西。谁如果幻想市场交换在每一个场合都必须以绝对公平和道德的方式来进行,那就只能取消市场经济。这就如同主张以废弃交通工具为代价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样可笑。我们这样说不是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消极现象辩护,我们只是主张,对待社会现象,不能用浪漫主义的、纯粹道德主义的眼光去看待,而应该用历史的态度去分析,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四、对于人的市场行为、经济行为的评判,要侧重于经济分析,从经济规律中去寻求答案,不一定都非要下个简单的、非善即恶的道德结论。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市场行为不能等同于社会行为,经济活动不能等同于道德实践,市场文明不能等同于道德文明。所以,有些经济生活原则从道德的角度看不一定是高尚的,但也不一定就是不道德的;有些社会行为中通行的原则从道德的角度看是高尚的,但用来规范经济行为就不一定是行得通的;有些正常的经济行为,又很难进行道德评判。举个简单的例子,炒股票显然是一种投机生意,但又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你说炒是道德的还是不炒是道德的,这两个结论显然都不能下。 
  五、道德标准和历史标准还存在不可比的情况。道德评价有滞后性,是人类文明进步沉淀下来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价值。这个特点使它同时具有比历史评价更广泛的涵盖。而社会历史标准主要着眼于社会发展特定阶段及其生产力水平,更侧重于从手段和途径上关怀人类文明的进步。所以,有些时候这两个标准是不好硬扯到一块来比较的。
  范:通过上面的分析,我认为,坚持历史评价优先于道德评价的原则,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现状的确是很有意义的。这样认识和分析,对于许多问题就有了个正确的看法,对于市场经济的道德责难也就会大大减少了。不过,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市场经济原则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既有相一致的一面,又存在着较大的矛盾。例如,市场经济讲等价交换,道德原则讲无私奉献;市场经济实行竞争,优胜劣汰,道德原则提倡友爱、谦让;市场经济注重效率和经济效益,道德原则注重公平,讲究社会效果,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运用经济原则而不损害道德原则,运用道德原则而又不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行,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一个重大的课题。这些问题只好留待以后再讨论吧。 
  注:
  (1)市场失灵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市场机制运行,会产生一些偏离社会发展目标的事情,对此,市场机制也无能为力;一种是市场机制作用很弱或根本作用不到的经济生活领域。从这两方面看,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可以理解为市场失灵,这是市场经济矛盾运动的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公共需要指超越个人或集团的一种社会需要,是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团、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行为规则。
  (3)公共权力是指超越个人或集团的一种社会权力,是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生活得以正常运转的社会行为规则。公共权力是由具体的部门和个人来掌握和运用的,但它不属部门和个人所有。
  (4)市场经济本位价值观是指由市场经济制度自身派生的、得到交换者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本位价值观不存在评价问题,就是说,它不存在“好”与“不好”的评价问题,它是大家认可并在交换中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
  (本文作者:范希奎,河北日报理论评论部主任、高级编辑;薛维君,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河北日报石家庄 006F10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范希奎/薛维君19951995 作者:河北日报石家庄 006F10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范希奎/薛维君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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