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笔谈  2.孔子的音乐美学及其仁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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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是一个地道的音乐爱好者,并且于音乐上颇有造诣。他有着高妙的音乐欣赏能力,“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述而》),可谓得其至乐;他虚心诚意,随时向身边的音乐好手请教演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述而》),并师从当时的音乐大家学习演奏(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史记·孔子世家》)。当身处困厄壮志难酬之时,他从容淡定,付之琴弦(孔子不得行,绝粮七日,外无所通,黎羹不充,从者皆病。孔子愈慷慨讲诵,弦歌不绝。”(《孔子家语·在厄》),将音乐作为精神的安息之地。在他临终前七日,或许预感到了自己生命将尽,他“负手曳杖,逍遥于门,而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孔子家语·终纪解》)可以说,音乐与孔子相伴一生,在他的生命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不过,孔子对音乐的重视,绝不仅仅是出于个人的兴趣。中国古代早就重视音乐教育,《尚书·尧典》中记载了舜帝任命精通音律的夔担任乐官,以教育公卿大夫们的长子的事件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音乐教育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很可能处于中心地位。[1](P2)至周公制礼作乐,“礼辨异,乐和同”(《礼记·乐记》),礼乐相济互通,开创了具有浓厚人文气息、“郁郁乎文哉”的周代文明,以致被后世奉为圭臬,甚至带上了乌托邦意味。时至春秋,周王室衰敝,四方诸侯蜂拥而起,恃强凌弱,战乱纷仍,致使礼崩而乐坏,社会秩序陷入紊乱之中。在那个圣哲辈出的世界文明史上的“轴心时期”,孔子应运而生,他以周公为模则,带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以复兴礼乐制度为己任,于是,他对音乐所表现出的无比重视也就远远超出了个人兴趣的范围,而具有了更为本体的意义。事实上,孔子在他的生命体验与人生思考中,一方面秉承了古代乐教传统,另一方面,他以仁学为核心,对其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与阐扬,形成了影响深远的音乐美学理论。
  孔子一生致力于从事两项事业,一为教育,二为政事,音乐在其中都有着重要地位,本文即将孔子的音乐美学分为与这两项事业关联的两个维度进行剖析,最后将孔子的音乐美学置于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分析其所具有的仁学内涵。
  一、成于乐:音乐与人格养成。上文提及了中国古代对音乐教育的重视,孔子更是将其推而广之,将学习音乐视为个体人格修养的完成,这便是着名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
  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对此条注曰:“《礼·内则》云:‘十年出就外傅,朝夕学幼仪。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而冠,始学礼,舞《大夏》。又《王制》言造士之教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并自古相传教学之法。夫子时,世卿持禄,人不由学进,故学制尽失。圣门弟子,自远至者,多是未学,夫子因略本古法教之,学《诗》之后即学礼,既而学乐。盖《诗》即乐章,而乐随礼以行,礼立而后乐可用也。”[2](P160)依此可知,《诗》、礼、乐是古代用于培养士大夫(“造士”)的主要课目,在孔子之前,这几门功课依受教者的年龄而循序渐进地教授,在孩童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学乐诵《诗》,二十加冠成年之后才开始学礼,并因时令之异而学习不同的内容,“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到了孔子时代,“人不由学进,故学制尽失”,他的学生多是“后进于礼乐”的“君子”(卿大夫),于是孔子因材施教,对古代教育之法进行了大力改造,让他们“学《诗》之后即学礼,既而学乐”,这意味着孔子的教学课程中,《诗》、礼、乐三科共设,并按照先《诗》再礼后乐的教学顺序依次进行,这是为什么?
  刘宝楠“盖《诗》即乐章,而乐随礼以行,礼立而后乐可用也”的解释显得粗疏而难得要领,朱熹分别从诗、礼、乐的本质特征,加以接受心理学的角度进行释义,[3](P104,105)他认为:“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查滓。故学者之终,所以至于义精仁熟,而自和顺于道德者,必于此而得之,是学之成也。”他接下来引用了一段程子针对此句的感慨,程子盛赞古代的《诗》、礼、乐,认为其传统在宋代已然消亡无存,以致今不如古,今人难以成材。程子谈到了古乐的诸般好处:“古人之乐,声音所以养其耳,彩色所以养其目,歌咏所以养其性情,舞蹈所以养其血脉。”古代的音乐,诗、乐、舞交织融会在一起,程子更多强调了音乐给人的耳目感官的生理愉悦,朱熹则着重表明了音乐对人们心灵性情的陶冶涵养,二人都道出了音乐的审美性。
  实际上,孔子说“成于乐”者,也正是发现了音乐的审美价值与艺术精神。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个体的人格修养过程中,《诗》涵盖了天地人文方面的丰富内容,所以对《诗》的学习更多是知识层面的接受,礼是个体在与外界的交往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所以对礼的学习可视为道德层面的提升,这二者都带有某种外在于个体自我的强制性,而正是乐,也只有乐,所带来的审美愉悦能让人返归自我,体验到身心的自由无待与人格的升腾,这并非意味着对《诗》与礼的抛弃,而是与二者的圆融共通,从而达至物化为我的至高境界,也就意味着个人修养的完满达成。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相提并论的,还有“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孔子同样将“艺”置于最后,“艺”涵盖“礼、乐、射、御、书、数”六科,而“游者,玩物适情之谓”,“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则应务有馀而心亦无所放矣”,[3](P94)其所达至的同样是一种畅流无滞的心意状态,是一种贴近于审美体验的精神境界。
  二、吾与点也:音乐与政治教化。孔子音乐美学的第二个维度是将音乐与政治通联在一起。在孔子看来,治理乱世、纠枉救弊的良药莫过于礼,以礼治国,使人们各安其位,遵循规范的社会政治秩序,也就保证了社会的井然有序,长治久安。因此,孔子的为政理论中强调“礼”的重要性,那么,乐又有着怎样的位置?
  有一次,孔子来到了他的学生子游治理的武城,听到城内一片弦歌之声,(朱熹注曰:时子游为武城宰,以礼乐为教,故邑人皆弦歌也。)孔子不禁莞尔,对着子游开起了玩笑,说“割鸡焉用牛刀?”(《阳货》篇)从孔子的喜形于色,很可得知他对子游的做法是极为赞赏并颇有自得之意的。朱熹对此注曰,“治有大小,而其治之必用礼乐,则其为道一也。”可见,以礼乐治国是孔子的一贯主张,治国以礼是为了使社会安定有序,而治国以乐则是为了使社会圆融和谐,这是因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孝经·广要道章》),从这个角度讲,“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说亦可以指示治国所需经由的路径。
  再来看着名的“吾与点也”,原文较长,不全部征引,在此只列出“曾点之志”: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先进》)
  历来对“曾点之志”的解释不一,可见《论语集释》相关篇章。对于“浴乎沂,风乎舞雩”的理解,大致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作是祭祀,其二以为是游览。治美学者多取后者,将其理解为一种审美活动,认为体现了孔曾二人的审美追求。不过,此种观点需要解释此种活动为何有“冠者”与“童子”的人数规定?“舞雩”为祈雨之坛,为何要选择这种场所?东汉王充在《论衡·明雩》篇中指出:“鲁设雩祭于沂水之上。暮者,晚也。春,谓四月也。春服既成,谓四月之服成也。冠者,童子,雩祭乐人也。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龙之从水中出也。风乎舞雩,风,歌也。咏而馈,咏,歌;馈,祭也。歌咏而祭也。”[4](P808)也就是说,王充将其理解为一种祭祀仪式,有民俗学者接受了这种说法,认为指的是鲁国一种祈雨的节庆活动,并指出当时的郑国也有类似的活动。[5](P137~140)《论语集释》又引《论语发微》曰:“点之志由鼓瑟以至风舞咏馈,乐和民声也。乐由中出,礼自外作,故孔子独与点相契。唯乐不可以伪为,故曾皙托志于此。”[4](P808)按《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谓曾点“疾时教之不行,欲修之。孔子善焉,《论语》所谓‘浴乎沂,风乎舞雩之下’”。据上述引证,我们更倾向于祭祀之说,“曾点之志”表明了他欲以礼乐化人的志向,这种志向显然更与孔子之志相接,所以孔子喟然嘉许,并以之为政治教化的最高理想。同时,暮春四月,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同好,水畔,音乐,舞蹈,彼情彼景显然是令人赏心悦目的,其中也就必然包含着审美的意味,所以,说“曾点所描绘的政治理想,是一种审美的境界”[6]也是没有问题的。
  因此,孔子同样重视音乐在政治教化中的作用,出于这种重视,他平生颇为自得的功绩之一是正雅乐(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这便是音乐在为政上的意义。
  三、尽善尽美:音乐与仁。对个人的成长来说,音乐意味着个体修养的完成,对政治教化来说,音乐意味着社会的圆融和谐,所以,在孔子那里,音乐占据着重要地位,在他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中,其音乐美学也就贯注着“仁”的精神意蕴。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学而》),仁者爱人,基于家庭血缘关系所天然具有的亲子之爱成为仁的立基点,它生发自人的本性内心,具有“善”的伦理学蕴涵。这种基于家庭伦理的仁,由家而国,由父子而君臣,由己而推人,延宕开来,逐层展开,遂具有了多元的规定和丰富的内涵,成为孔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和最高原则:他培养的是“仁人”,推行的是“仁政”。孔子同样以仁来统摄礼乐,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意在强调人只有先具有仁心,方可施以礼乐,因为礼乐皆由外作,如果没有仁,也只是徒具其表而已。
  至孔子时代,流传下来的古乐应该还很多,孔子所欣赏的是带有仁的精神的音乐: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八佾》)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
  《韶》乃舜乐,《武》乃武王乐,舜以禅让得天下,《韶》乐必然冲淡谦和,而武王以征伐得天下,《武》乐便不免带着杀伐之气,孔子对音乐提出了美与善两个标准,并将善置于美之上,正是因为伦理之“善”体现了仁的精神。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关雎》受到孔子赞扬,也正是由于它所流露出来的情感特点与仁的内在精神具有一致性。
  由于以仁为最高标准,所以孔子自觉地担当起了文化审查官,对于不符合此标准的音乐,孔子大加贬斥,他呼吁“放郑声,远佞人”,因为“郑声淫,佞人殆”。(《卫灵公》)实际上,郑声应该是很动听的,魏文侯就对子夏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礼记·乐记》),可见郑卫之音的审美效果远远超过了古乐,然而“郑声好滥淫志……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礼记·乐记》),郑声为何“好滥淫志”,这是因为“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汲,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悦怿”,也就是说,郑音是郑国民间的情歌,这种歌曲往往节奏明快,内容俚俗直白,并且常带有性的成分,我们在今天的许多民歌中仍能听到。与典雅中正的古乐相比,这种音乐更易于为人接受,更能诱逗起人的情志,因此,也就大大地违背了仁的精神,所以孔子力主禁绝,这一点倒很像要把诗人驱除出希腊城邦的柏拉图。
  可见,作为教育学的孔子以音乐作为人格修养的最终完成,作为政治家的孔子同样以音乐作为政治教化的最高境界,他以仁来规定乐,使其音乐美学带上了浓厚的仁学意蕴与人文气息,他对音乐精神的领会之深,使他成为“可能是中国历史中第一位最明显而又最伟大的艺术精神的发现者。”[1](P4)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3~34B7美学李修建20072007
礼乐文化,是中国文化和中国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而又尚未得到认真研究的问题。下面五篇文章,有总的论述,有个案分析,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希望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所推进。
作者: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3~34B7美学李修建20072007

网载 2013-09-10 2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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