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言文字规范问题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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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我国古代语言文字规范,建国在本书中已经介绍和评价了自先秦以来的重要事实,其中有许多是我平时并没有注意或没有从语言文字规范这个角度考虑的。通观古今,在语言文字规范问题上我有以下几点想法,在这里摆出来,既商之于建国,也向读者、方家请教:
  一、语言文字是人际交流最主要的工具,是组成和维护社会的重要纽带,因而所有的社会和国家都会十分重视。“规范”是人类进入文明阶段以后不久就开始的一种社会行为,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
  二、这种社会行为大体有两个方向相反而作用相成的运动:自下而上的约定俗成和自上而下的制定、推广规范。约定俗成是基础,因为它来自使用语言文字的千千万万人,是一种习惯,制定和推广规范是归纳性行为:从社会习惯里择优而推而广之。如果自上而下的运动不理睬自下而上的运动,制定的规范将是无效的;反之,社会的习惯要靠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加以引导,无序的运动将给约定俗成者(社会及其成员)造成不便,而这“不便”才是促进社会规范的最大的动力。
  三、古代的语言文字规范主要把教育作为主要支柱。这是因为小农经济对语言文字规范没有很高的要求,只需满足政令畅通的需要,即政府文书的文字规范就可以了:规范限定在官场之内。这就是秦始皇“书同文”的效力范围(后世的人把它夸大了)。政府官吏当然是通过教育培训的,所以教育、选举就成了推行规范的关键环节。教育之外还有一个“副支柱”,这就是古代文化的传承。其之所以为“副”,一是因为古代教育主要靠习古,二是因为规范古籍的文字虽有政治的动因,但是那时的学术和教育密不可分,转来转去还要由教育实现之。
  四、古代的语言文字规范,主要是文字方面的事,“音”,也不过是读书音。这与汉字的特点有着直接的密切的关系。但是,是汉字的特点决定了“只要字同形,即使语不同音也可以交流”,还是由于长期靠同形的文字交流而延缓了“语同音”?抑或两者之间是辩证的关系?这是应该再研究的。古代也有人提出过推行“雅言”“通语”“官话”,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实是随着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演进),他们所拟定的推行范围越来越大,但是,着眼点仍是官场,顶多后来又有商界卷入。当封建社会即将解体、商品经济开始有较快发展、工业化有了曙光时,希望语言规范化的呼声就会高起来。上述的情形说的主要是封建农业社会,至于在这之前的奴隶制社会、游牧社会,则更等而下之:规范的力度更小,范围也更窄。建国书里在第一节所论列的先秦时期的情形基本上就是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舆论准备,而其对晚清切音运动等的叙述则是对前工业化时期的描写。
  五、现代社会,或曰工业化社会向语言文字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高”,一是打破官场的局限,要求把全民都纳入规范的范围,二是不仅文字要更高水平的规范,而且要求全民语同音。为此,政府就加大了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力度。怎样推行呢?资产阶级从封建主那里学来了办法:通过教育,所不同的是工业化建设需要的是全民教育,而不是少数贵族和文人的教育。这时也有一个“副支柱”,即新闻和出版。新闻出版是超时空的人际交流工具,以前所未有的数量和速度在社会上通行,它与全民教育相配合,对全社会的引导力是很大的。其实这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因而当工业不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工业化时代取得政权后也继续这么办,而且出于解放全人类的思想,普及教育的工作做的更快更好。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在这方面,无产阶级不过是完成资产阶级没有完成的任务而已。
  六、当代社会,或曰后工业化时代、信息化时代,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信息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中地位的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的要求又进一步提高。例如对文字,就不仅需要字形规范,而且至少在计算机里对每笔的长短、与其他笔画之间的关系(相离、相交等)也要有严格的标准,因为在计算机里需要同样的内码。又如语言,不但语音需要规范,词汇和语法也要相对地规范,否则语音输入输出、机器翻译等都将无法实现。当然,生活标准和工业标准是不一样的,前者宽而后者严。但是工业标准既需要以生活标准为基础,工业标准也会对生活标准产生始料不及的影响。研究二者及其关系,也应该是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范围内的事。这一时期和以往还有一点不同的是,语言文字和规范标准的研究,将成为一种产业,至少将成为某些产业(例如与信息相关的产业)的支柱。
  七、即使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尽管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成为语言文字规范的主动力,另一种运动——约定俗定,也从来没有停止,而且依然有着自下而上的推动力,不可轻视。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点语言文字规律性理由:语言文字从来是社会性的,同时也是个人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只有规范而没有了约定俗成及其背后的个人或小群体对规范的背离,语言和文字也就停止发展了。因此处理好自上而下的规范和自下而上的约定俗成之间的辩证关系,使之相得益彰,应该是政府和学者们不断关注和研究的大问题。
  八、从社会的自发规范行为走向上下结合、有组织、有计划进行规范的道路,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趋势。同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在规范化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国家的或民族的共同语和民族语、方言的关系,是值得十分重视并妥善解决的大问题。国家的或民族的意志,不应该是要消灭民族语和方言,但是,在实行规范化政策时,特别是当社会流通量大时,民族语和方言普遍会向国家的或民族的共同语靠拢,其内部结构会发生较多较快的演变,使用范围也会慢慢缩小。如何看待这一趋势,对民族语和方言应该不应该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到什么程度(民族语和方言又有不同),也是语言规范工作急需加强研究的问题。世界是多样的,语言也是如此。多种语言的共存和同一种语言有多种变体,是世界多样化的组成部分之一。看来,我国古代贤哲们是懂得这个道理的,所以在几千年的语言文字规范史上,很少有人提出纯而又纯的期望,事实上,中华民族就是在语言文字多样化的环境里逐步走向越来越规范的。既然后工业化时代对语言文字所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制定和执行更多更严格的规范标准来满足,那么上述的这些问题就更迫在眉睫。
  九、我国的工业化、后工业化,是在充斥着小农经济的社会基础上建立的。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问题上,和在国家建设的其他领域一样,面临着这样的矛盾状况:一方面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急需规范语言文字方面的社会行为,另一方面,基于不发达的生产力和小农经济的习惯,又会给自上而下的规范行为造成种种障碍和困难。从几千年前开始的社会个体在使用语言文字时的自主性,深而且牢地沉积在民族心理的底层,这是一个极其巨大的力量。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不能不考虑这一实实在在的国情,以此决定工作的内容、力度和节奏。“不能不急,又急不得”,大概可以概括当前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情景:作为学者和政府决策不能不看到客观的挑战,不能处之泰然;但是在行动时,则绝对不能超越民族传统和社会现实,急于求成。“度”的把握是门学问,也是我们从古代汉语规范历史中可以得到启示,并且需要我们创造新经验的部分。
  
  
  
语言文字应用京46~47H1语言文字学许嘉璐19991999本文系作者为李建国《汉语规范史略》写的序的节录,题目是编者加的。 作者:语言文字应用京46~47H1语言文字学许嘉璐19991999本文系作者为李建国《汉语规范史略》写的序的节录,题目是编者加的。

网载 2013-09-10 2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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