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6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正式启动。同年7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颁发,学习“新课标”、实践“新课改”在我国形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潮。2004年8月,笔者在《教学月刊》(中学文科版)发表了题为《“语文课程标准”的教育观》一文,该文从语文的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教材观、教师观、学生观等六个方面阐述了《语文课程标准》的教育观。同年12月人大复印资料《中学语文教与学》全文复印,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真学习“新课标”,笔者认为仍然有必要深入地探讨《语文课程标准》教育观。本文从语文的知识观、训练观、实践观、整合观、创新观、生活观等六个方面讨论“新课标”的教育理念。
一、语文知识观
传统的语文教学特别重视“知识教学”,1961年我国语文界提出“加强双基”的口号,1963年《语文教学大纲》又规定了语文学科的“工具性”本质,提出了“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教学原则。从此语文教学走上了“始于教师对语文知识的传授,终于学生对语文知识接受”的以知识为中心的少、慢、差、费道路。
叶圣陶说:“学习语文目的在于运用。”他反对把语法、逻辑、修辞之类的东西称为“语文知识”,更反对通过“语文知识”传递而欲达到培养“语文能力”的做法,认为这是没有因果逻辑关系的。《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不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显示了明确的“淡化语文知识”教学的倾向。“新课标”还明确规定“语法、修辞知识不作考试内容”,为我们的语文教学评价指明了方向。
但是必须指出:淡化语文知识,并不是不要语文知识。淡化知识,主要是淡化那些“无助于”语文能力形成的繁琐的知识,软化那些静态的“陈述性知识”,弱化那些陈旧过时的间接性知识。至于“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规律性知识”等有效的、应用性强的知识还是要在语文教学过程中重视的。钱吕明指出:“20世纪语文教学研究的最大贡献,就是建立了一套语文知识体系,这一套知识体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来之不易,轻易否定是不负责的……问题关键是应该用语文知识,而不是被语文知识所用。”
《语文课程标准》的知识观是明确的、清楚的:一方面强调“不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另一方面又把“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语文课程的“三维目标”。知识是能力的基础,只要把语文知识用在培养语文能力、语文素养服务上,语文知识教学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关键的问题不是取消或淡化语文知识,而是教什么样的语文知识,才有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根据王尚文的观点,他认为语文学科“是研究言语的学科,是关于语言运用的学问体系。这个学问体系由关于言语主体、言语环境和言语作品的知识有机构成。这是一个以言语为核心范畴,以言语内容与形式、言语表达与理解、言语知识和能力为基本范畴的研究成果系统,给语文课程以学科支撑。”他认为语文知识教学主要不是教“语言知识”,更重要的是教“言语知识”和“语文文化知识”。我们认为这是很中肯的。
二、语文训练观
关于语文训练,修订的《语文教学大纲》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只用一句话加以表述:在小学,要求“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在中学,要求“科学地训练技能”;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则提出“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
倪文锦指出:“从形式上看,新课程的确淡化了训练,但从它强调‘基本训练’和‘科学训练’来看,新课程淡化的只是充斥于我们语文教学中的机械训练和重复训练。以往,我们的语文教学把教学内容分解成上百个知识点、能力点,然后围绕这些点设计大量的习题,再让学生反复机械地做练习,还美其名曰‘熟能生巧’。这是违背语文教学规律的,也是造成语文课程繁、难、多、旧的罪魁。对于这种训练,学生苦不堪言,因为它不是有意义的言语实践。”
从现代课程与教学论上看,训练不仅仅是知识的巩固、学生独立学习的过程,也是师生、学生之间的一种互动的交往过程,还是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社会建构过程。训练不应成为教师惩罚、控制和鉴别学生的手段,而应是学生重要的发展方式。作为现代的教师,不单单要学生训练,更要关注学生如何训练,这训练对学生发展起什么作用。一句话,要明确训练的发展目的和功能,把训练作为学生发展的方式,赋予学生自主训练和作业的权利,通过训练、作业为学生提供自我表现、自我反思的时空,为教师提供了解学生发展进程的途径。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也就是说,语文课程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的形成,当然要靠“训练”,这训练显然不是“机械的”“单一的”“僵化的”训练,而是有目的的、有意义的、形式多样的、有效的“训练”。因此,我们可以把“训练”看成是手段,是达成“语文素养”的必须中介和途径。但我们必须从单一的着眼于巩固知识的机械训练向着眼于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学生情感、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转变。
总之,我们设计训练或作业,要充分突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训练要努力体现趣味性、操作性、开放性、合作性和选择性,要寓学科学习于学生自主探索学习之中,要始终关注学生个性、兴趣和创造性,要重视学生亲历、体验、感悟学习的过程而不强调最终的结果,要注重跨学科的训练,内容和形式文理渗透、多科兼顾,具有综合性,要给学生提供训练与作业展示的舞台,并及时进行激励性评价。一句话,训练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三、语文实践观
“实践”“活动”是“新课改”最为活跃的关键性词语。《语文课程标准》多次提到并极力倡导现代语文教学的新型“实践观”、“活动观”。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给学生创设语文实践的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语文学习活动。”“能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对所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从以上引文可以判断,“新课标”反对单一的“传递——接受”式教学,主张开展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由此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素养。自然主义教育家卢梭说:“我们主张我们的学生从实践中去学习。”杜威曾指责传统的学校是“静听的学校”,对传统教育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进行了猛烈的批评。他主张开展有利于儿童生活的各种类型的活动,他说:“学校课程中相关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杜威的“从做中学”思想影响着整个20世纪,我国教育家陶行知主张“教学做合一”深得他的真传,是我国提倡“活动教学”的奠基人。
目前我国“新课改”积极倡导的“综合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是在过去“课外活动”“活动课”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新型实践性课程。国家设置的“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信息技术教育等四个彼此紧密联系的要素。这四个要素又主要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种关系维度来确定活动主题、组织活动内容。《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它们的出现为学科课堂教学“活动化”“综合化”铺平了道路,为课外活动“课程化”“课堂化”奠定了基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综合性学习的开展,反映了“新课标”明确而清晰的新型实践观和活动观。
四、语文整合观
有学者认为,此前的大纲侧重于“小教学”,新课标则建立了“大课程”,它既是课程与教学的整合,又是理念与操作的整合。此前的大纲侧重于传统与本土,“新课标”则既是历史经验与现实基础的整合,又是国际视野与本地背景的整合。《语文课程标准》整合了课程论学者、教学论专家等各方人士的意见,以课程与教学的结合催生新的理念。它是“课程”的“教学”大纲,又是“教学”的“课程”标准,是“课程”与“教学”的有机整合体。另外,《语文课程标准》的“整合观”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综合”:
1.强调语文课程的“综合性”。《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语文是综合性很强的课程,它的教学内容无所不包,“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所以有人说“语文是百科知识的总和”,还有人说“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它的教学目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整合的,合而为一,由此培养完整的全面发展的人;它的教学任务是综合的,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开发智力、进行思想教育和审美教育,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2.倡导“跨学科”、“跨领域”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应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的学习。”“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沟通。”“提倡跨领域学习,与其他课程相结合。”过去的语文课程过于强调学科中心,教学以课堂为中心,脱离生活、社会、自然,为“语文”而“语文”,与其他课程相隔离,湮没了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工具性和人文性特质。
3.主张“综合性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在语文课程中设计综合性学习,是因为仅仅强调学科和课程之间的整合还远远不够,语文课程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语文课程内部也必须加强整合,从而更加有利于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因此,郑国民说:“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语文课程的整合为出发点,强调语文课程内部的整合,强调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整合,强调语文学习与学生生活的结合,以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的学习方式。”
4.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中小学必须开设“活动课”。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是中小学(3~12年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语文课程标准》虽然没有直接写明要开设“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课”,但它多次强调“实践”“活动”“综合性学习”,其精神与实质和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致的。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宗旨是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关心国家命运、社会问题、环境问题,关注社会需要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服务于社会;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形成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进步、学生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联系,加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学科之间的整合、学科内部的综合、知识与生活世界的融合,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时代的需要。人类进入21世纪后,社会步入了知识爆炸时代,信息化、全球化越来越迅猛,社会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的同时,更需要创造型、复合型、合作型、个性化的富有实践能力的人才。这种人才的培养靠单一的知识传授不能做到,它更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发展,各国开设类似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五、语文创新观
《语文课程标准》有10余次提到“创新”“创意”“创造”。概括起来,涉及六个方面。第一,课程方面:“语文课程应该是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的。”第二,教师方面:“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教师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第三,学生方面:“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主要途径。”“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第四,教学方面:“正确处理基本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关系。”第五,阅读方面:“逐步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第六,写作方面:“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述。”
从以上引用可以推断,“新课标”是十分重视“创新教育”的,不但强调教师要“创造性”地教学,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创新教育的提出和强调,从深层上讲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培养人才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这个时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知识经济”初见端倪,需要千千万万的创造型劳动者。可以说,创造、创新是现代人的基本品质和生活方式。
创新教育有四大任务:第一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创造动机;第二是培养创新精神,形成创造性人格;第三是培养创新能力,发掘创造潜能。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创新教育的核心任务。“创新能力作为一种复杂的、高层次的智慧活动,它需要发散思维与复合思维的共同参与,需要分析思维与顿悟思维的协同配合,需要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相互协调。此外,它还离不开奔放的想象力,少不了对自身思维过程的了解、监控与调整等认知能力的参与。”因此,创新教育是全面发展学生智慧品质的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要义所在。第四是培养学生创造技能和创新方法。
语文教育注重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就必须重视“创新教育”。语文的创新教育应该在教学过程中重视人才多元因素的协调发展,让静态性陈述性知识和体验性知识平衡,单一性知识和跨学科性知识融合,让操作型技能和智力型技能相随,让理解型思维和创造型思维相伴,让专业性修养和综合学术性修养共生,让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并举。总之,让知识、能力和修养三方面因素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只有这样,语文的创新教育才会有效、高效。
六、语文生活观
所谓语文生活观即语文教学对“语文”与“生活”关系的基本态度、看法。温立三指出:“面对火热的社会生活,语文与生活的关系似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密切。……只有充分认识语文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才能克服语文学习的长期性、普遍性与事实上的课时有限之间的矛盾,把学生的语文学习引向广阔的社会生活。”
美国教育家科勒斯涅克有句名言:“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是啊,生活有多么广阔语文就有多么广阔,生活处处有语文,社会时时学语文、用语文。这也是《语文课程标准》的语文生活观的基本观点。《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特别是“综合性学习”的专题开设,极大地拉近了语文与生活关系。另外,“新课标”将听、说综合为“口语交际”,强调口头言语在生活情境背景下的学习,也大大促进了生活与语文的整合。《语文课程标准》说:“努力选择贴近生活的话题,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教学。”“鼓励学生在各科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锻炼口语交际能力。”这些都非常清楚地强调了语文与生活的融合。
语文教育与个人生活具有天然的本质联系。语文是个体生活最重要的工具和生存方式。通过生活进行语文教育,在语文教育中走进自然、走入社会、走向生活,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因此,我们反对语文教学纯粹“学科化”、绝对“课堂化”,我们主张语文教学“生活化”“实践化”“活动化”。在生活中学语文,在活动中学语文,在实践中学语文,体验语文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感悟语文对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人生,以及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独特价值。
“大语文”教育观认为,语文学习是开放式的,是全方位的,是终身性的。从横向说,有家庭语文、学校语文、社会语文学习;从纵向说,有学前语文、课堂语文、毕业后语文学习。张孝纯“大语文”教育的实验,证明了生活言语实践、课外学习语文的高效性。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这是一条母语学习不变的规律,语文教育必须遵循这条规律。
现代语文曲阜7~9G311中学语文教与学(初中读本)彭小明20062006
彭小明,浙江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作者:现代语文曲阜7~9G311中学语文教与学(初中读本)彭小明20062006
网载 2013-09-10 21: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