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以唐宋对外开放的具体历史事实,通过对唐宋政府对外开放政策及措施、开放带来外贸繁荣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论证对外开放在我国古代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唐宋史 对外开放 对外政策 外贸繁荣
我国唐朝空前大统一,国力强盛,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发达激起了统治者强烈的对外开放愿望。此时,阿拉伯伊斯兰大食国亦兴起,在东罗马帝国衰微之后面向东方。于是亚欧非许多国家与中国的经济文化交流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开启了中国对外贸易史上的新时代。宋承唐后,继续和发展了唐的对外开放政策,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海外贸易繁荣兴盛。唐宋的对外开放,在我国古代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唐宋的对外开放及其措施
唐朝的繁盛,要求开辟更广阔的通商贸易,统治阶级欲借此获得更多的奢侈品,并提高自己的威望。因此,唐统治者采取了对外开放政策,以招徕外商,《全唐文》卷75所载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年)“疾愈德音”之诏说:“南海番舶本以慕化而来,固在接以仁恩,使其感悦。如闻比年长吏多务征求,嗟怨之声,达于殊俗。况朕方宝勤俭,岂爱遐琛。深虑远人未安,率税犹重。思有矜恤,以示绥怀,其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收舶脚进奉外,任其往来通航,自为贸易。”唐文宗的“德音”,就是“任其往来通航,自为贸易”,除纳税(收舶脚)进奉外,不许官吏像往年一样“多务征求”,在岭南、福建及扬州等外商集中的地方,还要节度使“常加存问”,说明唐政府对外商实行开放,并保护“自为贸易”。诏文中要“以仁恩”接待“以慕化而来”的外商,即是唐政府招徕外商的实施。
宋统治者认为:“市舶,利入甚厚,提举官宜得人而久任。庶蕃商肯来,动得百十万缗。”[①]于是,宋政府更加重视海外贸易,把拓展海外贸易看作开辟财源的重要渠道。《宋会要辑稿》卷172载:宋太宗于雍熙四年(987年),“特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诸国勾招进奉……每纲赍空名诏书三道,于所至各处赐之。”这表明:北宋初,政府就派出众多的特使,持皇帝的“敕书”,前往诸国去宣传宋政府的对外开放,“勾招”外商来中国贸易。同时,宋代专管海外贸易的市舶司也有派遣官员出国去招徕外商的职责,如福建路市舶司就于崇宁二年(1103年),派刘执等官去罗斛、占城“说谕招纳”,扩大与占城、罗斛国的经济贸易。
为保证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唐宋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招诱安存”外商的措施办法:
1.欢迎、犒劳外商。前引唐文宗“疾愈德音”诏说,对外商要“接以仁恩、使其感悦”、节度使要对外商“常加存问”,说明唐政府对外商来华贸易是热忱欢迎的。《全唐文》卷515载王虔休《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说:“今年波斯古逻本国二舶顺风而至,亦云诸蕃君长,远慕望风,宝舶荐臻,倍于恒数。臣奉宣皇化,临而存之,除供进备之物外,并任外商,列肆而市,交通夷夏,富庶于人。”王是唐主管地方的官员,他“奉宣皇化,临而存之”,实际上是代表唐王朝亲自去对外商来华表示欢迎、慰问。
宋代,对外商来中国贸易欢迎、犒劳的措施是很突出的,据朱或《萍州可谈》卷2载,外国商船驶抵广州尚有七百里的溽洲时,巡检司就派人上船表示欢迎,“馈送酒肉”,并护送外商船到广州。在外商来中国的时节,宋政府还派特使进行抚问犒劳,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广州蕃商凑集”,宋真宗特“遣内侍黄敦信驶驿抚问犒设”。[②]每年发舶月份,宋政府还动支官钱,排办筵宴,由市舶司及地方官员宴送诸国外商,以示朝廷招徕外商的厚意,欢迎外商次年再来。
2.优待外商、创造外商来华贸易的条件。唐政府对外商舶船“除收舶脚进奉外,任其往来通航,自为贸易”、“除供进备之物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的优惠外商措施,吸引了众多的外商到中国来贸易。在唐代,许多大食、波斯、中亚、南洋诸国及日本、新罗商人长住中国,从事贸易。唐政府在广州、扬州、泉州、明州、楚州、洛阳、长安等地都设立“蕃坊”,作为外商居住区,并设蕃长。蕃长从外商中选拔产生,经唐政府任命,负责外商事务,帮助唐政府招徕外商。在法律上,唐政府对外商也有特殊待遇,《唐律疏义》卷6明文规定:“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同类自相犯者须问其本国之制。”即以外商本国的法律处理外商间的案件。唐政府还注意尊重外商的风俗习惯,比如广州就设有回教教堂,供回商礼拜。
宋代除在外商集中的城市,仿唐设“蕃坊”外,又在通商口岸创办了招待所,如杭州有怀远驿,明州温州有来远驿,招待来中国贸易的外商。对来中国贸易后不归、或长期留居中国的“住唐”外商,宋政府允许他们与中国女子通婚。为解决“住唐”外商子女的教育问题,则专门设立“蕃学”,以方便外商子女入学,如北宋师孟知广州时,就大兴“蕃学”,“诸蕃子弟皆愿入学”。为保证外商贸易的正常开展,宋政府在通商口岸建“蕃市”,以方便外商经营。他们到宋后,纳税后余下货物可以在市舶司所在地区内“举民间交易”,要到内地交易的,则由市舶司发给文券,即可通行,如宋哲宗元符年间,外商所余货物就贩运到了汴京和其他各州。
3.对招徕外商舶船多、为政府增加市舶税成绩显着的商人,给予褒奖,宋政府把市舶收入作为扩大财源的重要渠道,因此特别规定凡是能招徕外商,政府抽解(征收人口商品税)货物累计价值5万贯、10万贯的,都可以得到补官的奖励。大食商人蒲罗辛贩乳香缴纳人口商税达30万贯,蕃舶纲首蔡景芳招徕蕃舶多、为宋政府抽税达98万贯,均受到补承信郎的褒奖;阿拉伯商人蒲寿庚在南宋末年,为宋招徕外商成绩显着,被任命提举泉州市舶。
4.对舶船蒙受意外灾难的外商,给予拯救。宋政府为扩大外贸,实行了对外商遇难拯救的措施,如宋真宗时,有外商舶船遭风灾,辗转飘泊到琼州,粮食断绝,遂向广西转运司求救,转运使古月则借给钱30万缗,救济外商舶船归国。神宗熙宁年间,托罗商人崔举遭风暴飘流到泉州,宋政府发给口券,送到明州官舍安置,对缺衣者又官为置造。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宋政府更明确规定:凡是外商舶船遭风害飘流到沿海州界的,如船舶坏或船主不在,要“官为拯救,录物货,许其亲召保认还”。这表明,宋政府对遭危难外商的存恤,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执行政令的拯救制度。
5.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唐代市舶使是专管对海外诸国贸易的,其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外国商人的合法权益。唐文宗大和八年诏中,针对“比年长吏多务征求”、“率税犹重”,诏令“除收舶脚进奉外,任其往来通航,自为贸易”。王虔休表中讲的:“臣奉宣皇化,临而存之,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唐令拾遗》:“诸外蕃与缘边互市,皆令官司检校,其市四面穿堑及立篱院,遣人守门;市易之曰,卯后,各将货物畜产,俱赴市所,官司先与蕃人对定物价,然后交易。”这些都是唐政府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
唐代对外商的产权、财权、市场交易及进出港口,大抵按《唐律》处断,尚无特别法规。宋代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则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如前所述,宋政府规定,对遭风害的外商舶船,官为“录物货,许其亲召保认还”,就是保护外商财产的措施。南宋时,真里富国一商在明州病死,遗下资产巨万,明知州兼沿海制置使嗣秀王赵伯圭为具棺敛,并告诫其徒护丧及资财回国,这是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宋政府还制定了防守、盗纵、诈冒断罪法,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害外商权益的宋官员,则给予制裁,如绍兴十六年(1146年),三佛齐商人诉说近来贩乳香因受非法盘剥而亏损,结果市舶官员袁复一被降官。
以上所述唐宋对外开放的政策和措施,主观上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对舶来品的需求、增加财政收入;客观上也适应了唐宋日益扩大的对外贸易发展的自然趋势,造就了我国唐宋对外贸易的空前繁荣。
二、唐宋对外贸易的繁荣及其影响
唐宋对外贸易的繁荣,主要表现在:
1.对外通商口岸不断增多,对外贸易区域扩大。唐代的对外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史上是一个新时期的开端,特别是海外贸易有了很大发展。为适应海外贸易发展的趋势,唐政府于开元年间在广州设立市舶使,市舶使相当于近代海关,是唐代开创的我国古代史上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特设机构,其职责:一方面是管理外国舶船及外商事务,如检查蕃舶之输入口、征收关税和买外商舶货、保护外商、检查出港蕃舶;另一方面是管理唐开往国外的商船,如检查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登记商船起航及归航日期。市舶使的设立,使广州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此外,唐代着名的对外贸易港还有交州、泉州、扬州、明州等。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唐代对外贸易主要有七条通外国的路线:海道两条,“澄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广州通海夷道”;陆道五条,“营州入安东道”、“夏州塞外通大同云中道”、“中受降城入回鹘道”、“安西入西域道”、“安南通天竺道”。通过这七条海陆丝绸之路,唐朝的对外贸易区域遍及亚、欧洲,远及非洲。东和新罗、日本的贸易极其频繁,西与中亚诸国及欧洲的一部分国家直接通商,西南和波斯、大食、东非洲国家的贸易十分发达,南与印度洋沿岸国家保持着贸易往来。
宋承唐制,在对外贸易港口设置市舶司。北宋初,只对外开放广州,于开宝四年(971年)设立了广州市舶司,以后随对外贸易的日益发展,宋代的通商口岸不断增加,市舶司(务)不断增设:988年设杭州市舶司,999年设明州市舶司,1082年在密州板桥镇设市舶司,1087年设泉州市舶司,1113年在秀州华亭县设市舶务,1132年设温州市舶司,1146年在江阴军设市舶务,1246年先在秀州海盐县增置市舶官,1250年正式设市舶务。宋代市舶司(务)从唐代的一个增加到九个,反映了宋代海外贸易的繁荣兴盛。宋代对外贸易的范围,规模比唐更宏大,据周去非《岭外代答》和赵汝适《诸蕃志》的记载,当时宋与50余国通商贸易,其中重要的有朝鲜、日本、交趾、占城、真腊、蒲甘、勃泥、(不清)婆、三佛齐、大食诸国、层拔、弼琶罗、勿斯里等。层拔意为黑人国,即为今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可见,宋代对外贸易已拓展到亚洲大部分地区及欧洲、非洲的不少地区。
2.中外商人往来贸易的增多。《新唐书》卷43引贾耽《皇华四达记》,记载了唐时中国商船经常往来于印度洋西部、西北至波斯湾、西南至东非等地区。当时,还有一些商人经营对外贸易而大发其财,如《太平广记》卷174载,裴wèi@①先在武则天时期,“徙北庭,货殖五年,致资财数千万”。在唐政府开放政策的招引下,外国商人来中国贸易者之多是史无前例的。据张垦lǎng@②先生统计,唐朝时仅广州每日平均入港蕃舶11只,一年到港可达4千余只,假如以船乘200人计,一年大约有80万外商到广州。当时在广州侨居的有大食人、波斯人、天竺人、狮子国人、真腊人、诃陵人、昆仑人(非洲)、犹太人共十余万。[③]其他通商都市,也有大批外商寄居,如《旧唐书·田神功传》说田神功大掠扬州,“杀胡商波斯数千人”,足见扬州外商之多。外国商人来中国后,有的侨居商业都市从事贸易,有的深入内地经商。他们之中有的开设邸店和贩卖香药珠宝,有的甚至买田建宅,有的当小贩、卖“胡饼”、还有卖酒的“胡姬”。
宋代中外商人往来贸易更频繁。《萍州可谈》卷2说:宋代“北人过海外,是岁不还者,谓之住蕃;诸国人至广州,是岁不还者,谓之住唐。广人举息一倍,约舶还回偿。住蕃虽十年不归,息亦不增。”这一记载将“住蕃”与“住唐”并提,说明宋商出海贸易不归,落籍于外国成为华侨,外商来华久住不返,侨居中国,已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带普遍性的问题,这是中外贸易新发展的表现之一。设市舶司的城市,便是外商云集的地方,如广州“蕃商杂处民间”、“外国衣冠络绎不绝”;泉州“蕃舶之饶,杂货山积”;明州则是“东则倭人,北则高丽,蕃货往来,物货丰衍”;杭州更是“江帆海舶,不绝如梭”。
3.进出口商品、种类的增多。唐代,中国商人输出大量丝织品、布、瓷器、金银、铜器、铁器等。对外贸易的发展,造成这些商品大量的外流,有时还遭到唐政府的禁止,《唐律疏议》卷8就有这样的规定:“锦、绫、罗。hú@③、绸、绵、绢、布、牦牛尾、珍珠、金、银、铁,并不得度西边诸关及至缘边诸州兴贸”。这一禁令,正好反映了唐代这些商品输出数量太多,引起了唐政府的恐慌。外国商人输入唐朝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珍珠宝石,二类是乳香、苏木、龙脑、沉香、青黛、郁金香、胡椒等香药,三类是犀角、象牙。此外还有火烷布、文甲、玻璃制品等。外商输入唐朝的商品数量也是很大的,韩愈说:“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④]日本开元撰《唐大和上东征传》也说,外国舶船在广州“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种类极多”。
宋代,输出商品有杂色帛、瓷器。陶器、铁器、铜器、金银饰物、铜钱、铅、锡、漆器、绢扇、伞等,其中以丝织品、瓷器、铜钱最多。输入宋朝商品有犀角、象牙、珊瑚、猫儿眼、水晶等奢侈品,乳香、苏合油、红花、茯苓、防风、细辛等药品,日本刀、螺钿器等工艺品,各种棉毛织品、折扇、藤席等生活用品,其种类比唐代多。宋代进出口商品种类还呈现出不断增多的发展趋势,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宋政府规定放“通行”物为37种;到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由各路市舶司发运京师之细色舶来品约70种,粗色舶来品约110种,过于粗重不便发运而由各市舶司就地出售的舶来品有140余种,即南宋输入品已达300余种。以贸易额来讲,数量很大,如北宋元丰年间,宋一次从日本进口硫磺50万斤之多;阿拉伯商人蒲亚里一次就贩运象牙209株、犀角35株到宋,价值5万贯之巨;宋理宗时,一次就向日本输出铜钱10万贯。
唐宋对外开放促进对外贸易的繁荣,对唐宋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和深远影响:
首先,对外开放,扩大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唐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唐宋的开放,吸引了亚欧非许多国家的商人、使者纷纷涌向中国,各国优良物产和科技也随之输入或介绍到中国。如泥波罗的菠菜、酢菜,印度的制糖法等于唐代传到了中国。又如优良的占城稻“不择地而生”、穗长无芒、抗旱早熟、产量高,北宋初占城稻经福建传入我国江淮、两浙地区种植,南宋时占城稻在我国广大地区普遍种植,成为当时主要的稻种,如江南西路农民所种稻田,十分之七八是占城稻。苏、湖一带改种占城稻,每年可收获两次,上田亩产可达五六石。宋代还从印度引进了绿豆优良品种,称为“西天绿豆”,籽多粒饱满。西瓜原产西域,先由契丹人引进到北方栽种,宋代又传到江南地区。以上优良农作物的引进,大大促进了唐宋农业经济的发展。
其次,对外贸易的繁荣,还使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生了变化。
唐宋海外贸易的繁荣,使沿海一些城市成为中外商人的会集地,其商业大盛,李肇《国史补》卷下说:“南海舶,外国船也,每岁至安南广州。师子国舶最大,梯而上下数丈,皆积宝货。至则本道奏报,郡邑为之喧阗。”郡邑为之喧阗,就是广州商业繁荣的写照。宋代人真德秀在给枢密院的《措置沿海事宜》奏折中称沿海城市“酒食店肆,色色有之”,出现了沿海居民与外商“交通贸易”的景象。[⑤]他的学生刘克庄则进一步说泉州是一个“以蕃舶为命”的城市。[⑥]常棠《澉水志》卷上载,南宋末年,浙江澉蒲居民“不事田产”,“惟以接南洋诸货,贩运浙西诸郡,网罗海中诸物以养生”。这些记载说明宋代东南沿海地区的商品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
最后,对外贸易的繁荣也给唐宋王朝的财政经济较大的影响。
唐宋统治者实行对外开放的旨意之一是扩大财政收入,唐政府所设置市舶使的职责之一就是为朝廷抽取商税。因而随对外贸易的日盛,30%关税的市舶之利,遂成为国家财政的一大收入,据《旧唐书·郑畋传》、《新唐书·黄巢传》记载,黄巢起义军攻占广州后,唐王朝大为恐慌,左仆射于琮说:“南海有市舶之利,岁贡珠玑,如令妖贼所有,国藏渐当废竭。”广州若被起义军占有,就会导致“国藏渐当废竭”,足以说明市舶收入在唐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积贫积弱”的宋王朝来说,市舶之利确实增加了宋政府的财政收入,弥补了养兵养官之不足。北宋初,太宗时市舶收入从30余万贯增加到50万贯,英宗时已达60万贯。南宋初,“渡江之初,东南岁不满千万”,统治者极力扩大对外贸易,到绍兴年间,仅闽、广市舶司入口商税及和买之利,年增至200万贯,在南宋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不断增加的市舶收入,对财用不足的宋王朝,无疑是起了不少的补血作用。对此,《宋史·食货下八》说,仁宗天圣以来,海外贸易所入宝货“充rèn@④府库,尝斥其余以易金帛、刍粟,县官用度实有助焉”。
综上所述,对外开放,纵使在封建时代,于国于民,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责任编辑 张映庚)
注: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5。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2。
③张星lǎng@②《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三册,127页。
④《韩昌黎集》卷21,《送郑尚书序》。
⑤《真西山文集》卷8。
⑥《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68。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他去也字加由字
@②原字火字加良字
@③原字士下加(索去十字)右加殳字
@④原字物去勿字加刃字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昆明051-056F7经济史木易19951995 作者:云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昆明051-056F7经济史木易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0: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