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教学艺术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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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音乐教学法改革趋势与动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高校艺术教育和教学改革提出更明确的要求,确定了今后学校音乐教学在大、中、小学校的基本思路和任务。《决定》特别对高校整体课程改革,加强以人文素质为目的艺术(选修)必修课教学做了具体部署,并作为高校改革艺术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和核心任务。
  最近美国教育委员会音乐教育专家研讨会,经过全面的对教育及课程考察提出:为力求使音乐教学课程成为学校整体课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启迪学生智慧、提高学生思维能力及促进学生其它课程学习,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音乐教学的实施意见和计划。其核心就是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智力努力在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能力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和拓展。
  1、重视音乐教育观念的讨论。重视人的自由发展,从宏观上进行音乐教育目标的研究,认为普通院校的音乐教育不是以培养音乐家为目的的,而首先是培养人的教育。
  2、主张以近代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为依据,根据年龄、接受音乐教育的心理,综合其它学科,如美学、哲学、创造学进行研究。从结构心理学出发,提出教育应考虑学生自身思维结构特点和心理发展的阶段性理论。
  3、重视创造型人才的培养,由以教为重心转向学为重心,由以传授知识为重心转向培养审美能力为重心。如美国布鲁纳“发现学习”,主张向学生提出带有挑战性的难题激励他们的智力发展。看来,只有走在发展前面的教学才是好的教学。美国“开掘创造力教学法”中规定了大、中、小学音乐教学中自由探索、引导探索、即兴创作、巩固概念的教学途径是有益的。
  4、重视选用本民族的音乐进行教育。如柯达伊利用匈牙利民族音乐教材进行音乐教育;奥尔夫以德国所熟悉的民歌、舞曲为素材进行元素性音乐教育;铃木精选世界名曲及日本民间音乐为内容进行音乐教育,等等。值得借鉴。
  5、随着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院校艺术教育规划新教学大纲的实施,由注重知识技能的培养转向素质教育,以学生的片面发展转向人的全面发展。总而言之,改革的关键集中于观念的变革,当今中国展现了从未有过的方兴未艾的音乐教学改革大势,令人兴奋和鼓舞。
    二、音乐教学艺术的规律与创造
  音乐教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合于法则,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是音乐教学艺术之境界。它是建立在科学教学规律上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所谓科学性是指音乐教学艺术必须以教育学、心理学作为学科研究的理论依据,遵循一般的教学规律;所谓艺术性是指教学艺术中的形象性、情感性、创造性。
    1、教育心理学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音乐教学的客观依据
  教育发展的基本观点正是从少年到青年,正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身心变化时期,其心理发展处于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中,他们的音乐心理品质也将随之得到相应的发展和变化。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与顺序性决定了他们的音乐心理发展阶段性和顺序性。
  音乐教育应当根据青少年音乐心理发展的特点来进行,这是音乐教学艺术的客观规律之一。
    2、音乐教学原则是音乐教学艺术的基本要求
  因为心理学与教育学这两个学科总是具有国际性质的,音乐教学同其他教学科目一样是以教育学、心理学为客观依据的,尤其发展阶段性的心理学理论。音乐教学原则是音乐教学实践的科学总结和概括,是音乐教学客观规律的反映。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重视音乐教育准则,提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的音乐审美教育准则,体现了他在哲学上的中庸之道,艺术上的中和之美的音乐美学思想,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及教学原则的形成不无影响。不同时期的中外古今音乐教育家总结了诸多音乐教学原则经验,对音乐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教学原则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人类社会发展一样,有三个长期历史发展的过程,这就告诉我们,在高校音乐教学艺术规律的研究中,要善于认识音乐教学原则的发展性、整体性、动态性的特点。
    3、音乐教学法是音乐教学艺术规律的反映
  《礼记·学记》中讲:“善学者,师逸而功倍”。这就是教学艺术最优化的体现。要使学生“善学”,关键在于教师“善教”。音乐教学艺术规律是通过教学方法来反映的,各项教学原则也是通过教学方法来实现的,因此,课堂教学方法的研究自然成为教学规律研究的焦点。音乐教学艺术以作品为媒介,在教学实践中运用教学方法必然体现了美学特征,给人以审美感受。又因教师通过音乐作品的形象及生动的艺术感染力,使课堂教学形成一种情感和艺术气氛,创造最佳效果;学生则以主动愉快的心情,在审美中接受知识,并从教师的教学艺术和感知音乐作品的艺术形象中接受潜移默化的艺术感染和熏陶;音乐教学法的操作过程展示了艺术美,艺术是通过音乐教学艺术得到升华,所以,从美学的角度讲,音乐教学法既是教学艺术美的体现,又是艺术美的创造,其主要美学特征表现在驾驭、整体与和谐、简单与深刻、节奏、情感、风格等几个方面。
  (1)驾驭 音乐教学艺术的美学价值首先是对教育科学规律的驾驭。孟子说:“教亦多术矣”。术,就是研究方法,正如足智多谋的企业家对经济规律了然于胸并能驾驭自如、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时感到无比欣慰一样。由于音乐教学内容本身就是艺术作品,熟练地驾驭音乐教学规律,术多法广,其艺术价值更高。如音乐课堂教学一开始就用音乐做师生礼式,可以创造浓郁的艺术气氛;教学中以音乐音响为主要媒介,则使学生的兴趣和热情始终不减,音乐课中教师生动的语言和灵活的教法,无一不是教学美的展现。
  (2)整体与和谐 从整体上把握现实是审美的过程。教师和艺术家一样,总是从整体上观察分析对象,化整为零,集零成整。音乐作品包括人类社会生活及各学科内容,音乐教师通过音乐教学,把各学科联系成整体,与学生构成教学关系的整体,在音乐作品的演唱、演奏中共同沉浸于艺术海洋里,使这种师生间与音乐间的整体关系和谐、默契,比演员与观众的关系更为突出。
  (3)简单与深刻 简单包括深刻。的确,没有什么比简单的自然更纯真、更雅致了。有的科学家不仅认为简单是美的,而且把简单性与伟大相提并论。音乐教学艺术体现出的简单,其要素是教学思想的集中、明确和教学方法的简明、自然。尽可能用简明扼要的形式完成复杂的教学任务,会给人简洁的美感。
  (4)节奏 节奏是音乐的骨骼。音乐教学的节奏主要体现在有张有弛、有展有收、有密有疏的教学过程中。如课堂教学伊始,导言的节奏过渡可引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新课学习大密度、重负荷、欣赏与歌唱、听音与识谱、器乐与创作各项内容的交替进行时,掌握好节奏可以使教学有品味,张弛有度。音乐教学应从感性形象入手,掌握好教学的节奏,使学生得以在学习中增强意志,克服困难,从而获得审美愉悦。
  (5)情感 音乐艺术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教学的情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满腔热情,尤其是音乐的“词汇”,没有明确语意,却与人的情感密切相关。在引导学生聆听音乐的过程中,立足于让内心去体会音乐的情感。二是在教学过程中被音乐作品激发的情感表现。如在音乐教学中进行的律动、即兴等内容的感情评论,将感染和影响学生进入一个充满情感的美的艺术境界。
  (6)风格 正如音乐家创作的音乐作品风格不同一样,音乐教学也因教师不同而风格各异。教学风格的形成,标志教师教学艺术的成熟,体现了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不同方法的运用。有经验的教师总是在吸取别人长处的基础上努力追求自己的风格。如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的一位知名教授曾两次来讲课,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使课堂教学棱角分明、高潮迭起,情绪明快、活泼,语言幽默,讲、动、唱、做并举,形成她鲜明的教学风格,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音乐教学艺术规律的研究还包含更广泛的内容。如教学中的教态美,就是教学过程中教师仪表、表情、姿态、动作方面的综合审美体现。如一位教美学的特级教师那慈祥、端庄、庄重、绚丽之美:还有快慢有致、轻重得当的语言节奏美,犹如小河之水,时而急促、激昂、繁多如江河浪花;时而像树边小溪,悄悄而去,出口成章,语贯中西;板书艺术的展示,整齐、秀丽的字迹,标准的线谱、简谱抄写,给人以安宁、柔情之美。这些音乐教学行为无一不是教学艺术美的创造。
教育艺术京G39小学各科教与学李梅/陈继飞20022002 作者:教育艺术京G39小学各科教与学李梅/陈继飞20022002

网载 2013-09-10 2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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