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有病,人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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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人有病,天知否?我改造一下,变成“媒体有病,人知否?”

其实,对于媒体来说,人,就是指读者,就是天。

说到病,一个机构,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或是传媒,甚至医院本身,像一个人一样,都有生老病死,都是会得病的。

中国的传媒有没有病呢?问号是用不着的。今天早晨看了李亚鹏的博克,更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不是说艺人们没有病,但是我今天开的是媒体专科。

我们可以把传媒看作是一个人,为了比喻的更加贴切,我把他说成是一个双面人。有一面,先说正面吧,十分高大英俊,他的眼睛容不得沙子,他的鼻子闻得到任何的不良气味,他的嘴巴一直在呼喊正义,他的手在为百姓辛苦耕耘,他的脚总在人民中行走。

如果我们把中国现在的媒体从业人员中的大多数看作是这个形象,那么,还有一小部分人构成了这个人的另一面,就是反面。这一面就不那么好看了,或者说很难看。不是说相貌丑,而是得了病。这个病人如果不抓紧治疗的话,病会越来越重,以致于拖累正面的形象。

应当说,中国的传媒病有不少种类,我们只能说其中的几种。

先说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大,一般情况下这双眼睛没有神,也看不远。看不到民间的疾苦,也不关注民族的前景。只有在三种情况下,这双小眼睛才放出光芒,一是见到了自己的私利,不管多小,哪怕是芝麻,也会在这双眼睛中变得比磨盘还大;再是见到了官位时,一旦有机会向上爬一步,他的眼睛又亮起来,那顶乌纱,比亲娘老子还要亲上一万分;三是见到了自己的上级,小眼睛里不由自主地流露出阿谀和逢迎。

这种病,我把它命名为双眼瞬时闪光症。按说这是官场流行病,可眼下的传媒,也分什么处、局、部级,许多报人是从官场下来的,还有许多报人随时准备杀回官场再度当官,还有些人原本就认为自己就是官。如此,有些官场病也不足为怪。

再说他的嘴巴。这张嘴巴可是了得,吃吃喝喝固然是人之本能,但是他的吃喝,远非常人可比,叫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知消耗了多少民脂民膏。

光是吃也就罢了,这张嘴的另一个功能是说瞎话,有些人,明明自己在拼命捞钱,可他在大会上反复说的一句话,却是告诫下属: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写到这儿,我知道自己犯错误了,因为我是把媒体比作人来写,但是举起例子来,又到了具体的个人头上。我只好绕上一个弯,姑且作此解释:作为媒体的负责人,他们能够说假话到如此程度,我们是不是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媒体也时常有假话出现?例子就不必说了,因为读者都是明白的。

不要以为嘴巴能吃能喝,说起假话来能满嘴跑舌头就没有病,其实病得不轻。尤其是传媒,不管是扛摄像机的,还是敲电脑键盘的,或是背照相机的,实质上是在表达,表达的工具就是延伸了的嘴。既然把传媒说成是社会的公器,那么,要求这张嘴要说真话,不说假话,是最起码的要求。

这种病,我把它命名为嘴巴瞎话综合症。其实这也不是媒体的专有病症,在当前社会的各个角落都有此病症,而且带有传染性。不过对社会来说,媒体有这种病,危害更大一些。

第三说他的鼻子。正常人的鼻子是灵敏的,可以闻到各种气味,然后反映到神经中枢。在中国,由于普遍的文化程度不高,民主化的训练也并不普及,而政府的民意搜集和测验机构也不健全,因此,传媒传达民情的功能更甚于西方发达国家,就是说,传媒除了有嘴巴的功能,还有鼻子的功能,要闻到各种味道。而传媒本身嗅觉是不是灵,直接关系到国家中枢是否有准确的信息来源。遗憾的是,传媒病患者的鼻子是不灵的。他们闻不到所有的气息,往往放过了相当重要的气味,还有就是有时明明闻到了一种味道,害怕报告上去领导会不高兴,所以就隐瞒不说。这样的鼻子,往好里说,是一个摆设,而实际上,有还不如没有。因为没有的话,神经中枢可以通过别的渠道获取信息,明明有一个鼻子在那里,实际闻不到味道,会误事的。

这种病,就是鼻子堵塞综合症。有这样的病,不但是毁了自己,还会耽误大事。

第四说手上的病。得了传媒病,手上的毛病也多。具体表现就是时长时短。在领受任务时,他的手总是缩着的,看起来很短,所以干正经事的机会不多,而一旦个人利益在前面,他的手又变得出奇的长,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公家的东西也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还是自己的。他们或者自己撮合一个公司,就拿着大舀子从媒体的大锅里盛肉到自己的碗里,或者把哥们弟兄的广告公司变成自己手中的一把刀子,从媒体的身上割肉,割下来贴自己的膘。这双手,别看表面上还干净,实际上是血淋淋的,因为媒体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肌体,刀子割肉,岂不流血?

可以被称之为双手长短综合症的患者为数不少,值得引起很多人的警惕。

再就是脚上的病了。做传媒的,就要多走,多到有新闻的地方去走,这样才能抓到活鱼。而得了传媒病以后,这双脚就只能在高高在上的地方走,在领导出没的地方走,在花天酒地的地方走。田埂上,厂房里,灾难现场,穷苦山区,很难看到这双脚的脚印。新闻从业人员常常被称作无冕之王,那是说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王,不应只在王宫里呆着,也不应是走到哪儿都用曝你的光作为要挟的手段,换取自己的个人利益,换取吃喝玩乐。不少的记者把KTV包间,把桑拿浴室,把舞厅当了自己的办公室,把高档酒楼当了自己的食堂,还能写出什么文章呢?

由于这双脚的去向是定死的,只能走在某些地方,在另外一些地方则连路都不会走,所以我叫它双脚定向综合症。

传媒病患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敢妄加揣测。但是如果真的开一家媒体医院,找一些专家级的大夫来会诊,不说技术上的和业务上的病症,只说思想意识和观念上的病症,媒体病的种类也应当是一个吓人的数字。这么多的病,这样的病人来从事传媒业,想想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有病就得治。现在实际上也有不少这样的治疗,有些是慢慢调理的,有点像中医疗法,还有些则是动了手术刀,割去了毒瘤,这就是西医了。还有的是双管齐下,中西医结合。像许多医院治疗许多病症一样,疗效当然是有好有坏,有的可能还有反复。打个比方,就算毒瘤割去了,万一癌症扩散了,再长出来是分分钟的事情,割得过来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总归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治本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牵扯的面太宽了。例如,对于传媒的管理,是不是可以采取更为国际化的做法,对于传媒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不是可以更加专业化?对于传媒的产业化,是不是可以视野更宽广一些?等等。当然,传媒病不止中国内地有,外国有,香港也有,不过病症不一样而已。

作为业内人士,中国的传媒病看到的不少,也会说不少要求治疗的话。可是真的要穿上白大褂当医生,我知道一定是不易的。

 


共识网周志兴 2013-09-01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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