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的蛮横与武人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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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鸣把自己的新书《北洋裂变:军阀与五四》形容为 “钻空子或者说捞鱼”,他所捞到的最大一条历史之“鱼”,就是五四运动以及后五四运动期间大煞风景的历史原貌或者说是历史真相:文人学生蛮横爱国与武人军阀温柔管制。他对于五四研究的重要贡献,就是凭着自己“钻空子或者说捞鱼”的野路子,恢复还原了更加完整全面的历史真相。
    
    张鸣笔下的学生与军警
    
    阅读中国历史的正统文本,尤其是历史教科书对于辛亥革命之后将近100年的标准化叙述,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是:着书立说者总是把甲、乙、丙、丁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完整历史,歪曲简化为某一方面政治正确并且战无不胜的独角戏。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街头的一场并不十分热闹的学生运动,在当时就表现出文人学生蛮横爱国与武人军阀温柔管制的一边倒格局,留在历史叙述中的更是一幕只有文人学生而没有武人军阀的独角戏。用张鸣的话说:“跟五四关系密切的军阀和政客,比如直皖之争,官僚政客中的亲日派和亲英美派之争,全都为人忽视了,好像五四期间,这些政坛上的要角,全体失踪了一样。另外,五四运动作为一个政治事件,它的运作是怎么回事?怎么动员的,怎么宣传的?运动中的学生跟商民是怎样的关系,跟军警又是怎么回事?好像都是一笔糊涂账。” 
    据张鸣介绍,1919年5月4日那天,爱国游行的北京学生,烧毁了财政总长曹汝霖的私人房产,并且在曹汝霖家中把驻日公使章宗祥打成重伤。几个小时之后,警察总监吴炳湘和步兵统领李长泰率领大队军警赶到,抓了一些掉队的学生交差。在整个事件中,警察实际上是失职的。5月25日,徐世昌在大总统令中要求对于罢课上街的学生“依法逮办,以遏乱萌”。爱国学生依旧上街演讲并且查抄日货。进入6月,政府开始抓人,主动进攻的一方却依然是学生。匡互生回忆说,军警不仅不敢再抓捕学生,而且极力苦劝学生不要外出演讲,“甚至于有跪地哀求的”。 
    在北京如此,在上海、济南、天津、武汉等地同样如此。据《时报》报道,6月5日,一名学生手持白旗,上书“徐国梁忠心卖国”字样当街演讲。警察劝阻不听,以阻碍交通之由将他带到警察厅。在报人眼里十分凶恶的上海警察厅厅长徐国梁,却只好释放了这名学生。 
    在山东省的首府济南,上街游行的人群不仅砸了倾向政府的《昌言报》报社,而且把报社的经理和主编捆绑起来,前胸后背贴上“卖国贼、汉奸”字样,背插亡命旗游街示众,并且径直来到省长公署逼省长表态。段祺瑞的嫡系师长、济南镇守使马良是回族人,他没有胆量惩罚爱国学生,只好欺软怕硬地以“莠民假借学生名义”为借口,杀掉了几个带头闹事的回民领袖,从而制造了五四运动中最大的一次镇压事件。正是因为这一事件,马良被指责为主张中日合并的卖国贼,从此在铺天盖地的抗议声中销声匿迹。
    
    似是而非的历史解读
    
    张鸣在重新还原五四运动期间文人学生蛮横爱国与武人军阀温柔管制的历史原貌的同时,所提供的却是似是而非、价值混乱的历史解读。 
    在该书第107页,张鸣继第36页、41页、64页之后,第四次重复了他所理解的进化论意识形态:“自晚清以来,达尔文的进化论,经过甲午战争的催化,已经成为上流社会的统治性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落实在政体上,往往被解读为民主共和优于君主立宪,君主立宪优于君主专制。从专制到共和,彼此间是沿着进化的路径行进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时的当家武人,他们对民主政体尚有幻想。因此,宁可忍受体制对他们的束缚,也不会对体制采取大动作的背离行为。” 
    自相矛盾的是,张鸣接下来又搬出了并没有实质性进化的中国传统,也就是“占据爱国的道德制高点”武装放大自己、抹黑压倒对手的另一种更加具有统治性的意识形态:“五四又是一个如此高调占据爱国的道德制高点,如此得人心的政治抗议运动,不仅社会上商人和市民也怀有学生们一样的对于巴黎和会的情感落差,而且因为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引发了以往皖系政府亲日政策的所有潜在的危机,各种的不满与冲突,都借着爱国运动迸发出来,北京政府内部,矛盾也开始激化。加上中国社会的传统,学生闹事,往往具有天然合理性,即使无理取闹,社会对他们也有相当的包容性。在帝制时代,每届科考,应试的举子闹事,只要闹得不太过火,都会被优容。在士子与丘八(士兵)之间,不仅存在着社会地位的悬殊差距,而且有声望方面的天壤之别。士兵天然地就对读书人有敬畏之感……军警在学生面前依然缩手缩脚,怕三怕四。他们尊学生为老爷,说我们是丘八,你们是丘九,比我们大一辈。” 
    在该书第6页、84页、87页中,张鸣一再强调,中国跟多数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一样,是“砧板上的肉”。在第86页和第213页中,他干脆照抄了旧版教科书中的老生常谈:“当时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新世界’,依然没有走出丛林时代,所谓的公理、正义,不过是好听的外交辞令,巴黎和会是个决定战后国际秩序的会议,但战后的国际秩序,却是要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制定的。”“弱国无外交,在丛林时代,弱肉强食,是个基本的国际惯例。” 
    所谓“弱肉强食”,其实仅限于生活在丛林之中的一部分动物,尤其是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之间。同为食肉动物的狮子与鬣狗之间就很少 “弱肉强食”。动物与寄生虫之间反而会出现“强肉弱食”的另一种格局。作为精神生命体的大同人类,从低级的肉体生命进化到高级的精神生命的那一刻起,就在一步步地远离 “丛林时代”。1919年5月4日发生的学生运动,之所以会出现文人学生蛮横爱国、武人军阀温柔管制的普遍现象,主要是因为中国传统儒学礼教所提倡的 “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半部《论语》治天下”、“存天理,灭人欲”的文治天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身份等级意识在起作用;而不是达尔文进化论中所强调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起作用。现代文明社会的“民主共和优于君主立宪,君主立宪优于君主专制”,所要化解的恰恰是达尔文进化论中所强调的“弱肉强食”以及“落后就要挨打”之类的丛林法则。达尔文的进化论,也从来没有像张鸣所说的那样,“已经成为上流社会的统治性的意识形态”。要想相对合理地解释五四运动以及后五四运动期间文人学生的蛮横爱国与武人军阀的温柔管制的历史原貌,还需要另外一种价值观和方法论。 
    仅就直接导致五四运动的巴黎和会来说,半殖民地的中国只是日本“弱肉强食”的“砧板上的肉”,而不是参加和会的美国、英国、法国参与分赃的“砧板上的肉”。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美国,从来没有像日本那样表现出切割瓜分中国领土的殖民要求。从现代社会所通行的契约规则和普世法理来看,美国总统威尔逊单方面反对秘密外交和秘密协定的十四点声明,并不能否定替代中国与日本之间已经签订的秘密条约。英、法、美三国关于山东问题的议案,只是依照中日之间已经签订的秘密条约,承认了日本抢夺继承德国在山东的各项权益的既成事实。
    
    以人为本的健全个人
    
    1913年5月22日,国民党方面的上海 《民立报》刊登吴稚晖的文章《可以止矣》,其中主张撇开袁世凯和孙中山,以国民党方面的蔡元培和进步党立宪派方面的张謇(季直)为总统候选人。关于蔡元培,吴稚晖推荐说:“尊贤礼士,止嚣抑竞,奉公守法,十有二字。蔡君确守而不失……蔡君固又偏于进步,富于自由,绝非以因循守旧为苟安,苛刻为制裁,得此而使发狂之新民国休养一时,期休养中得适宜之滋补健全,自可卜矣。” 
    1916年12月18日,蔡元培为堂弟蔡元康书写的对联中,对于自己理想中的健全人格另有表述:“行不得则反求诸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意思是说事情进行不下去的时候,要首先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一个人要多反省自己的责任,而不应当刻薄地责备别人。 
    1935年5月12日,胡适在《独立评论》发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把他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独立思考、坚持真理、勇于负责、自由平等、民主宽容、奉公守法、自我健全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源头,直接追溯到蔡元培身上。同年7月26日,胡适在致罗隆基信中,把蔡元培 (孑民)的自我健全,与掌握最高权力的蒋介石进行比较说:“蔡先生能充分信用他手下的人,每委人一事,他即付以全权,不再过问,遇有困难时,他却挺身负其全责,若有成功,他每啧啧归功于主任的人,然而外人每归功于他老人家。因此,人每乐为之用,又乐为尽力。迹近于无为,而实则尽人之才,此是做领袖的绝大本领。” 
    就整个人类历史来看,第一个自我健全的现代个人是基督教《新约》圣经里面的耶稣基督。他的自我健全主要表现在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 
    第一是自我担当的救赎意识和牺牲精神,也就是不惜以牺牲自己的肉体生命为代价,为全人类承担罪责,从而在上帝与人类之间缔结了新一轮的契约关系。 
    第二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契约规则,也就是以上帝的名义,突破了前文明的游牧农耕社会里面等级森严的身份歧视和身份奴役,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呐喊出人与人之间平等博爱的契约规则。随着基督教作为世界性宗教的广泛普及,工商契约文明中最为基本的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诚实信用原则,才得以确立奠定。 
    第三是公共领域内形而下的政府权力和国家权威,与形而上的信仰教育、道德精神以及灵魂追求之间政教分离的契约规则,也就是耶稣在《马太福音》第22章中所说的“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继耶稣基督之后,正是基于人人平等与政教分离的契约规则,拥有足够多的健全个人的西方文明社会,逐步制定完善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宪政民主的现代文明制度,从而为每一位个人最为基本的人身自由权、精神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同人类中的每一位个人的主体人权,优先于国家、民族、党派、企业等人造集体的法人主权或拟人主权。任何个人及人造集体都不得以诸如爱国家、爱民族、爱主义、爱党派、爱企业、爱社会、爱人民、爱集体甚至于爱上帝的名义,凌驾于宪政民主的契约规则、制度条款和法律程序之上,去侵犯剥夺其他个人及人造集体的正当权利。借用当年的北大讲师梁漱溟在《论学生事件》中的话说,“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纵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 
    在五四运动以及后五四运动期间,之所以会出现文人学生的蛮横爱国与武人军阀的温柔管制的极不正常的怪现象,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社会缺乏足够多的以人为本、独立思考、坚持真理、勇于负责、自由平等、民主宽容、奉公守法、自我健全的健全个人,以及由足够多的健全个人制定完善的宪政民主的契约规则、制度条款和法律程序。对于包括一度“悍化”的胡适在内的自以为爱国有理、爱国无罪的文人学生来说,在不能够或不愿意自我健全,而且也没有足够完善的宪政民主的契约规则、制度条款和法律程序加以限制约束的情况下,遵循中国传统儒学礼教所提倡的 “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半部《论语》治天下”、“存天理,灭人欲”的文治天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身份等级意识,去 “占据爱国的道德制高点”武装放大自己并且抹黑压倒对手,几乎成了他们最为便利并且战无不胜的路径依赖和集体狂欢。毛泽东后来所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然是在战无不胜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武装之下,也就是所谓党指挥枪的大前提之下,才取得成功的。 
    反过来说,拥有优势兵力和政府强权的皖系军阀段祺瑞,以及他的代理人徐树铮、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人,一旦被妖魔化为道德天理意义上的“卖国贼”,等待他们的只有军事和政治上的失败命运。但是,随着凌驾于宪政法律之上蛮横爱国的文人学生在五四运动以及后五四运动的集体狂欢中节节胜利,以及温柔管制的军阀武人段祺瑞、徐树铮等人的节节败退,中国社会并没有健全完善为现代文明的宪政国家,反而背道而驰地进入了反宪政、反民主、反文明、反人权的快车道。用张鸣的话说,“比较起来,在后世所谓皖系执政的这个阶段,当政的军人对于当时的代议制政体表现得最为尊重……比起后来的军阀对代议制的无情践踏——曹锟公然贿选,张作霖和冯玉祥扶植相关人搞没有代议机关的执政府,张作霖的军政府,还是要好得多。当时的政府对于民主体制下的基本人权,比如言论、结社和游行集会的自由,还是尊重的。也高度尊重学校的自治,即使是国立大学,也不随意干涉。” 
    总而言之,张鸣在《北洋裂变:军阀与五四》中,用丰富翔实的证据材料展现了一直被掩盖、被歪曲的历史事实。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他从事历史研究的基本功课做得不够扎实认真,同时也没有形成一整套足以解释这些历史事实的价值体系,呈现在他的书里的只是一些含金量很高的金砂,而不是深度提炼的金子。 


张耀杰 2010-08-04 0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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