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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语词密林(六)
酷毙帅呆!
尘元
图 王浪
一、酷毙帅呆
去年夏天,我给北京一所高校讲社会语言学。我第—句话是:同学们,我昨天在圆明园门口看见一个招牌,上面写着这样几个字;说着我转身在黑板上写道:
酷 毙 帅 呆
当我写了头两个字时,讲堂里面已经一片嗡嗡声:到我写完四个字时,三百多青年人突然爆发出哄堂大笑。我转过身来面对这些可爱的娃娃们,我无需多做开场白,因为我知道此刻我们的心彼此已通了。
娃娃是奇异的语言创造师。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从儿童到少年到青年,思想活跃,口齿灵敏,青春活力使他们不满足于人间日常交往使用的语言,他们厌烦天天使用人人用过万千遍的语言,丰富的想像力和旺盛的创造力迫使他们创制许多古怪的语汇和根本不通的语法,他们像玩积木似的硬是拼凑出习惯上不能搭配的新名词或新动词,构筑成似通不通的句子,先是在小小的一个校园里流传,然后传入别的校园,然后进入社会,感染了社会公众——有时竟也征服了成年人,诱导他们跟着小娃娃胡说一气。大多数这样的新玩意流行了一阵便消亡了,可也有少数存活下来,后人也不明白它们是从何处来的。
这就是人世间奇异的语言运动规律。
酷就是好的意思,就是美的意思。酷毙就是好得要死的意思。毙不是死吗? 平常说,热死了,冷死了,想死我了——这里的“死”井非真的死,真死了那就没戏了。“死”在这些地方意味着到了极端的程度。
烦死了—烦恼得要死:就是十二分烦恼的意思。
可是娃娃不用“死”字,不说“酷死”,却说出一个不那么常用的“毙”字,“酷毙”比之“酷死”多了一层神秘感,一时令人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也许可以说明为什么艺术上非常重视原创性(originality)的缘故。
仿此。(1)“帅呆”意即“美得很”——俗语说的“帅”就是好美,这个男人真帅! 相貌,举止,谈吐,…… 一切都让女性倾倒,这就是“帅”。
演讲回来,—个小学刚刚毕业的孩子,看了一部美国的科幻大片归来,兴奋不已,冲着我大嚷:这片子,酷毙,酷毙!
古里古怪的新语词,成人不太明白的新语词,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进学生群里——不过您不用害怕,它们大部分都会热了一阵就消亡的。
也许现在悄悄地兴起另外一些字眼来代替那个酷了……
真酷毙!
二、名字带来民族与平等!
内地某家大企业,它的各级头头,按照世俗的习惯,都被他们手下的职工称作“老总”。
例如称呼总经理( 假定他叫王老五) 为“王总”,称几个副总经理也是“李总”“张总”“何总”之类。
忽一日,王总忽然“顿悟”,不知是读了几篇五四时期讲德先生的文章,还是接触到后现代主义的哲学词典,认为人们不呼其名,只呼其姓,外加一个“职称”,显得不民主,不平等,不亲切。
于是出告示:今后对各级领导不许再称×总,一律直呼姓名,上下无间,不分高低,都是兄弟姐妹,称谓平等,世界大同。
这还不够。为了造声势,某日召开全体大会,布置几个工人上台直呼王老五,王老五,王老五……
报道说,气氛极其热烈。当然也极其民主,极其平等云云。
这真是世纪之交的一大发明。直呼其名便可带来民主与平等,世界历史还没有过。
一个人的姓名居然有这样的大用处,任何聪明人也未曾想到过的。
三、姓名的灵物崇拜
把一个人的姓名当作灵物,这不自今日始。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大人告诫说,夜里听见喊你的姓名,千万不要答应。万一答应了,你的灵魂就被鬼物召去了。
小时候不知灵魂为何物,不过大人这么一说,倒有点毛骨悚然,时刻提心吊胆生怕什么时候有什么东西叫出我的姓名来。如果那时候知道大叫姓名可以带来民主和平等,那我就不会害怕了——不过小时候却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平等。
古时人的姓名是当作神物的,姓名——无论是口里说出来还是笔下写出来;就是说,不管是语言或是文字——,都是一种塔布,一种禁忌。(2)
英国的文化人类学家弗雷泽,在他的名着《金枝》第二十二章( 作者最后修订一卷本) ,详细记录了和论述了各种姓名的禁忌。他列举的姓名禁忌是很有趣的。据说,( 3)有些印第安部族认为,要是自己的姓名被妖精知道了,便会带来祸害。
换句话说,要是妖精知道你的姓名,他便会加害于你。有些部族绝对不肯把自己的姓名告诉陌生人,生怕会因此召来非自然力害了自己。乌干达的南迪人,对出征的战士的名字,后方任何人都不得提及。如果有小孩不经意说出某个出征战士的名字时,母亲就连忙斥责他说:“不要说那些天上的飞鸟。”(4)
弗雷泽说,这是因为原始人分不清概念和事物的界限,以为说出来的或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它所代表的实物——姓名就是那个有着这名字的人。
在社会语言学上,这叫做语言的灵物崇拜。
四、二十世纪奇现
语言的灵物崇拜居然出现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这确实是文化人类学家们所不曾料到的。
话说那是所谓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我有幸被北航( 即北京航空学院的简称) 的造反派揪斗,两条造反好汉车(5)拽着我的左右两臂,拖到北航。——其实他们枉费力气,
我能逃出如来佛的手掌吗? 却说把我拽到礼堂前的一条马路上飞驰而过。我一眼看见宽阔的马路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
打 倒 尘 元
每一个字少说也有一丈见方,姓名两字不但倒着写( 那就意味着:我这个人被倒提了,或者说,我这个人已经两脚朝天,活不成了) ,上面还用红墨或红漆打上叉叉( 意味着押赴刑场杀头了 )。字写得刚健有力,可见此一造反英雄说不定还练过几年颜真卿。所有被指斥为“黑帮分子”的人,都有过同样的命运,不过我享受得特别美:酷毙了!我盘算要用几桶墨汁才能填满这四个大字。
造反派这么一写,必定以为我这个黑帮分子已被打翻在地,而且踏上千百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
可是我还是我。经历过无数次的倒写姓名划上叉叉又踏上千百只脚,我还是我。
尽管我的姓名受尽糟蹋,但是我还活着,看见了“四人帮”的覆灭。
六十年前,我写过—篇文章,称这种现象是“蛮性的遗留”,这名词是从美国学者摩根的《古代社会》套用的。十年浩劫教育了我,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这场悲剧或闹剧所表现的一切,不能称为“遗留”,应当说是东方封建专制主义的最高发展。也许这就是马克思当年想表述而没有充分阐明过的亚细亚生产方式?
五、组-组-组
提起“文化大革命”,不免想到一些好笑的轶事。
那时,有客问:你在哪里工作?
回答:我在文化组办事组总务组房屋管理组东城组上班。
组,组,组……有点像拗口令。
原来那时造反派判定:
国家机关什么部委什么厅局什么处科,通通都是资产阶级搞的不平等标记,彻头彻尾是腐朽的意识形态,于是下令全国上下机关—律称“组”,机关里的各个部门也一律平等,都称作组。
所以文化组( 不是那修正主义黑线的腐朽的文化部了) 下有办事组( 不是那为帝王将相管家的办公厅了) ,办事组下设总务组( 不是那老爷总务处了) ,总务组下还有什么组,什么组下还
有什么组。
组,组,组……
据说这是巴黎公社式的民主,自然也是巴黎公社式的平等云云。
然而文化组组长住在钓鱼台( 国宾馆) ,出入坐上海牌汽车( 当时无产阶级不腐朽的官员的最高待遇) ,跟这巴黎公社式的“勤务员”( 腐朽的“部长”摇身一变,做了“勤务员”) 平起
平坐的组员们则——则什么,别管这许多了。
六、“敬惜字纸”
一九三六年,一个年轻的美国科学家到清华大学教数学。他回国后,常常跟他的美国朋友和中国朋友谈起他在中国讲学期间看到的珍奇物事。
他吃惊于中国人无论男女老幼都十分爱惜写了字的纸,他为朋友们讲述他到处都看到“敬惜字纸”的招贴。他后来把这写进他的专门着作里。
他就是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Norbert Wiener)。
在旧中国,确实到处都可以看到“敬惜字纸”的招贴或标签——有如在茶楼饭馆里张贴的“莫谈国事”的警语一样。
写了字的纸,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有字的纸已经不是普通的纸,而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神物了。哪怕一字不识的老太太,一看到写上字的纸,二话不说,连忙把字纸捡起来,放到适当的不会被随便毁坏的角落。
旧中国并没有一个什么“字纸法”或“敬惜字纸法”,可是父传子,子传孙,连文盲都信奉这条不成文法。
这是为什么?
我说不清。但是我怀疑这很可能源出对语言文字的崇拜心理。
语言是表达思想感情的符号,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本来没有什么值得崇拜的。但是古人总觉得这些符号有点神秘。操纵社会生活的巫师们( 也许自觉地也许不自觉地) 利用这些符号,
装神弄鬼,口中念念有词——这就是咒语,纸上乱涂一记——这就是符箓。
可是这“敬惜字纸”深入人心,却真的保存了很多手写或印刷的文献和书本。
有学者说,中国是保存古书最多的国家。我想,“敬惜字纸”多少有点功劳。
不过这四个字也不是泰山石敢当。我读书少,不能引证历史,但在二十世纪的下半五十年却亲眼看见至少有两次这四个字屁用都没有。一次是五十年代初,席卷中华大地的土改,一次是六十至七十年代,疯狂的“文化大革命”,都吞没了不知多少写了字的纸。
哎哟,语言文字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肖毛扫校自《万象》第二卷第七期)
校注:
(1)“仿此”后面该是冒号,而不是句号吧?
(2)“塔布”:大概是taboo或者tabu的音译。
(3)“据说”的后面原文用的是句号,似乎不对。一定是排字的问题。
(4) 这段内容的译文,见《金枝》P 366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
(5)“好汉车”是什么意思?“车”是不是衍文?
22:20 01-12-1
尘元 2013-08-21 14: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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