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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向宪政体制过渡
范福潮
中共十六大之后,特别是北京召开“两会”期间,中国国内报刊和网站的论坛上“宪政”之声四起。政坛耆宿,学界名流,争相鼓吹,很有生气,大有一朝立宪百废俱兴之势。
说起“宪政”,本来不应该是个问题。西方国家宪政搞了几百年,早已是成熟的政治体制,理论上也很成熟,为什么在中国却是一个问题呢?而且是一个很大、很难的问题呢?
没有宪政理论
究其原委,一是现任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拒斥宪政的理念,什么多党制、民主选举、地方自治、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府,都被认为是“虚伪的、反动的”,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只能在他们的领导下搞“民主集中制”。
二是“立宪派”缺乏足够的本土化的宪政理论资源,观其文论,洋洋万言,鸿篇巨制,多说不到点子上,或危言耸听,或隔靴搔痒,对宪政知识的普及既无推动作用,对宪政的实践活动又无指导意义,多是在就题论事,无病呻吟。
三是宪政派不谙国情(或不愿正视,或不以为然,或不屑一顾),不从中国的政治、经济、民生、国家安全现状出发,完全拿西方成熟的宪政体制作参照,与中国的政体框架做点对点的横向比较,以批判现存体制的不合理、不合法性,种种社会弊病都可以从这种比较中找出答案,行文中不乏暗示,只要改行了西方的宪政制度,便包治百病。
稍稍了解一下世界主要宪政国家(英、美、法、日、德)的历史便知,他们走上宪政之路并非先研究出了一套宪政理论,再照章实行;也不是因为他们有宪政的癖好。相反,它们行宪政完全是国内政治形势迫使他们走上了这一条对它们来说也是陌生的路,它们边走、边看、边改、边完善,一直走到今天。读不同历史时期经典作家的着作便知,它们的宪政理论,多是对不同国家、不同阶段宪政实践的批评和总结,前瞻性的乌托邦色彩较强的着作很少。
而中国国内许多学者的所谓“宪政理论”,多是对西方宪政理论的全盘抄袭,根本与中国的政治实务无关。当年毛泽东抄袭马列主义,尚且知道结合中国国情,把它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当今的宪政派竟连这点常识也没有,实在不高明。即使是对普通公民进行启蒙,普及全盘西化的宪政理论,也不见得能收到什么好的效果。
没有宪政传统
宪政不是作文章,它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如何和平转型的改革,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80%的工作是技术层面、操作层面上的事务,是现任执政党和政府(现阶段只能由它们来做)要做的事情,这一点,“启蒙者”必须向公民讲清楚。但书还是要读的,文章还是要作的,关键是写什么、如何写。
我以为,掀起一个真正的思想解放运动应放在首位。上世纪70年代末曾搞过一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讨论,号称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其实,那是一次有预谋的政治行为,华国锋下台后,即被停止。那场所谓的“解放思想”,以讨论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开始,以“四项基本原则”告终,离真正的解放思想差的很远。
既然是解放思想,就不能预设禁区,就没有什么不可以讨论的问题,一党制与多党制、集权政体与三权分立、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任何话题都可以讨论,让国民在大范围的深度讨论中认识到公民与臣民、专制与民主的区别,认识到集权与宪政的优劣,使国民对中国今后的政治改革的内容和运作时间表有全面的了解。
其次是“公民教育”。清末不用说,即使是1912年民国建立之后,中国的国民基本仍是在专制环境下接受教育,1949年后,特别是文革期间更甚。
可以说,自清末变法至今100年来,中国从未实行过“公民教育”,而是一直在搞货真价实的“臣民教育”,从未培养过公民在信仰自由、独立思考、维护个人权利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整个教育制度一直在充当压制思想自由和训练国民服从的工具。要在13亿未受过“公民教育”的臣民中行宪政,民意基础之薄,可想而知;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现有的臣民教育制度(包括教育指导思想、教材、教学方法)不转换成公民教育制度,不花一代、两代人的时间去努力培养国民的公民品质,依国民现在的政治、文化、人格品质,绝对无法操作宪政体制。
公务员都是党吏
第三,改造现有的公务员体制。说来惭愧,西方民主国家几百年建立起来的保证宪政体制得以稳定运转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在中国还是一张白纸。
自1949年至今,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科级以上官员)一直由党员干部充任,实际上就是“党吏”,而非国家公务员。即便如此,各级政府还要受同级党委领导。中立、稳定、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行宪政制度的基础,依赖现有的“党吏”,宪政何以进行?那么把千百万“党吏”全部换血(像1949年以后把国民政府各级公务员全部清除),这可能吗?
苏联解体,各共和国纷纷独立,它们也未对“党吏”全部换血,有些国家的政府官员基本上是苏联时期各级政府的原班人马。苏联和东欧演变的过程太短,有些国家变得太快,还来不及做任何准备;但中国现在筹划宪政,就要考虑如何完成将“党吏”转变成政府公务员的问题,以使国家的政府机构运作不受将来政党政治的影响。
第四,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制订“政党法”和相关法律,把政党与政府、政党与军警、政党与国有经济、政党与教育(文化、媒体)、政党与司法分开。
首先要把现任执政党,转变成一个具有充分的党内民主、现代化的、遵守法律的政党。同时,把建国时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民主党派解禁,恢复它们作为一个政党开展政治活动应享有的所有权利;为了稳定政局,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不注册新的政党。
第五,筹划议会制度,改造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人民代表为国会议员;改政治协商会议为参议院,政协委员为参议员;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为总统……
还有和平统一国家、地方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司法制度改革等等问题。
要有长远规划
以上文字,只是零碎想法。完成一个国家的宪政转型,要有宏观、长远的规划,有条件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中国学者应该挑梁担纲,政府的政治研究机构对此应有专门的课题研究。
要有一个“X年”的长远宪政规划,有一个充足的研究和实验时间。10年不够,就15年;20年不够,就25年;一代人不行,就两代人。总之,要把宪政当成长久的政治目标,而非五年、十年、这一代人非得完成的任务。
为使中国和平、稳妥地走上宪政之路,勇于担当启蒙任务的公民是光荣的。但启蒙者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心态。
就目前的国家形势而言,“启蒙是什么”这一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知道启蒙不是什么。启蒙不是挑唆国民与政府的对立,不是挑拨社会低收入阶层对高收入阶层的仇恨,不是煽动民间弱势群体中滋生的暴力意识,不是政治野心家觊觎权力的本钱,不是机会主义者沽名钓誉的手段,不是借助外国势力颠覆政府的图谋……启蒙是付出,是牺牲,是公民对国家进步应尽的义务。
曾载《联合早报》社论/言论/天下事 2003-06-19
范福潮 2013-08-20 13: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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