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海商 江南的产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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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不过是史官的褒崇之词、臣子的赞美之语,或者是注用门能与懵懂弟子有头无尾地记忆师说:再则说,大半不是圣人之名,即使出自圣人,也不过是“因病发药,随时处方"而已;三贾说这些东西不但不是“万世之至论”,而且成为"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满板”。对经学的批判可谓人木三分,此前有哪一位思想家可以与之比肩?

在他看来,儒家经典不明“道”,儒生解经更不明“道”:“追本大道。因经故不明;经以明道,因解故不能明道。然则经者道之贼,解者经之障,安足用欤?虽然,善学者通经,不善学者执经;能学者语于解,而不能者为解误,其为贼为障也宜也。夫前人说经,后人解经,要不过为能者通此一线路耳,非与夫不能者道也。”

他认为,宋儒的“道统说”在这方面留下了极坏的影响:“宋人直以濂、洛、关、闽接孟氏之传,谓为知言云。吁,自秦而汉而唐,而后至于宋,中间历晋及五代,无虑千数百年,若谓地尽不泉,则人皆渴死矣;若谓人尽不得道,则人道灭矣,何以能长世也?终遂泯没不见,混沌无闻。直待有宋而始开辟而后可也,和宋室愈以不竞,奄奄如垂绝之人,而反不如彼之失传者哉?好自尊大,徒为标帜,而不知其垢诬亦太甚矣!”@

其四,今之讲周程张朱者可诛。前面所说的濂、洛、关、闽,即此处所指的周、程、张、朱(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李贽不认为他们“接孟氏之传”。而当时的假道学却打着周、程、张、朱的幌子,贩卖私货,嘴巴上讲仁义道德,心里面想的是升官发财,他极为反感,口诛而笔伐,言词之尖刻令人惊骇:“但见今之讲周、程、张、朱者,以为周、程、张、朱实实如是尔也,故耻而不肯讲。不讲虽是过,然使学者耻而不讲,以为周、程、张、朱卒如是而止,则今之讲周、程、张、朱者可诛也。彼以为

①(明)李贽:《提纲说》,《李温陵集》卷九《杂述》。② (明)李贽:《道学》,《李温陵集》卷十五《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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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程、张、朱者皆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既已得高官巨富矣。仍讲道德,说仁义自若也;又从而哓哓然语人曰:我欲励俗而风世。彼调败俗伤世者,莫甚于讲周、程、张、朱者也,是以益不信。”

他对假道学深恶痛绝,嬉笑怒骂,亳不留情:“有一道学,高屐大履,长袖闹带,纲常之冠,人伦之衣,拾纸墨之一二,窃唇吻之三四,自谓真仲尼之徒焉。时遇刘谐。刘谐者,聪明士,见而哂曰:"是未知我仲尼兄也。其人勃然作色而起曰:“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子何人者,敢呼仲尼而兄之?刘谐曰:“怪得羲皇以上圣人尽日燃纸烛而行也!"其人默然自止。然安知其言之至载!李生闻而喜曰:"斯言也,简而当,约而有余,可以破疑网而昭中天矣。其言如此,其人可知也。盖虽出于一时调笑之语,然其至者百世不能易。”@李贽借用刘谐之口,嘲讽假道学,开口闭口“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反诘道:“怪得羲皇以上圣人尽日燃纸烛而行也”,与前面所说的:“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遥相呼应,令人拍案叫绝。

假道学的要害是“假”,李赞对于他们的“假人”、“假言”、“假事”、“假文”痛加鞭笞:“夫既已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者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盖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由是而以假言与假人言,则假人喜;以假事与假人道,则假人喜;以假文与假人谈,则假人喜。无所不假,则无所不喜。满场是假,矮人何辩也?"@李贽的文章致力于揭穿假道学的“假”,假人、假言、假事、假文,无所不假。极而言之“世间万事

@《明)李贵:《又与焦强侯》《焚书》卷二《书答》

@(咧)李资:《精刘增》《焚书》港三《杂述)。刘谐,字凤和,号弘原,湖广麻娥人,隆

性面行也。”

庆五年送士,历官常熟县丞、余干知县,万历七年黑官。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七《排调》亦敏此率:有一道学每曰:"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刘谐曰:怪得羲皇以上圣人尽日燃@《明)李货:《童心说》,《使书》港三《茶述》。330

身、兼“非儒”、“学佛’二者,为异端之尤者乎?”中黄节认为,在“非儒”“学佛”这两点上,李贽“快口直肠,愤激过甚”,可谓“异端之尤”,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比异端还要异端。这样的人,在当时的处境的艰难是可想

而知的。

李贽自幼浸淫于儒家经典之中,攻读《易经》《礼经》,后来改读《尚书》。嘉靖三十一年(1552),二十六岁时乡试中举,自嘲为“竟以《尚书》窃禄”。在回忆录中调笑道:“稍长,复愦愦,读传注不省,不能契朱夫子深心。因自怪,欲弃置不事。而闲甚,无以消岁日,乃叹曰:此直戏耳,但剽窃得滥目足矣,主司岂一一能通孔圣精蕴者耶!因取时文尖新可爱玩者,日诵数篇,临场得五百。题旨下,但作缮写誊录生,即高中矣。”@如此率真的自白,嘲讽僵化死板的科举考试,不屑于传统的经学,“读传注不省,不能契朱夫子深心”,深得明清之际名士张岱的激赏,引人他的《石匮书》,作为揭露科举八股弊端的例证:“二百八十二年以来英雄豪杰埋没于八股中,得售者什一,不得售者什九。此固场屋中之通病也……李卓吾曰:“吾熟读烂时文百余首,进场时做一日誊录生,便高中矣。此虽戏言,委是实录……盖近世学者除四书五经之外,目不睹非圣之书,比比皆是,间有旁及古文,怡情诗赋,则皆游戏神通,不着要紧,其所造诣,则不问可知矣。”③

也许是看透了这一点,他此后不再参加进士考试,径直踏上仕途,历任国子监教官、礼部司务、南京刑部主事。万历五年(1577),五十一岁时出任云南姚安知府。挚友焦竑写诗为他送行:

相知今古难,千秋一嘉遇。而我狂简姿,得蒙英达顾。肝

年版,第 33-34页。

 吴虞:《明李卓吾别传》,《吴虞文录》卷下,《民国丛书》第二偏,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②(明) 李贽:《卓吾论略》,《焚书》卷三《杂述》(明)张岱;《文苑列传总论》,《石匮书》卷二百二。332

胆一以披。形迹非所骛。……君子善尺嫚,大道围委蛇。所黄恋有行,岂云绁尘羁。

对他寄予很高的期许。果然,官场的庸碌令他难以忍受,任期未满,就辞官而去,到湖广麻城龙湖芝佛院隐居,埋首着书立说,开启了“异端之尤”的生涯。

龙湖在麻城县东北,芝佛院坐落于湖的北面,风景秀丽,是一个做学问的好地方。万历二十一年(1593),袁宏道、宗道兄弟慕名前去拜访卓吾,宗道《龙湖记》写道:“龙湖,一云龙潭,去麻城三十里。万山瀑流。雷奔而下,与溪中石骨相触,水力不胜石,激而为潭。潭深十余丈,望之溪清,如有龙眠。潭右为李宏甫精舍,佛殿始落成,倚山临水……”从李贽《读书乐》看来,他自己非常满意在这里的读书着文生活:“天生龙湖,以待卓吾。天生卓吾,乃在龙湖。龙湖卓吾,其乐如何?四时读书,不知其余。读书伊何?会我者多。一与心会,自笑自歌。歌吟不已,继以呼呵。恸哭呼呵,涕泗滂沱。”?

在将近二十年中。他写出了《焚书》、《续焚书》、《藏书》,以嬉笑怒骂的笔法,抨击名教纲常,讥讽驰骋文坛的道学家,在思想界引起轩然大波。

万历十八年(1590),《焚书》在麻城付梓。书中的文章,以嬉笑怒骂的笔法,抨击纲常名教,嘲讽假道学,揭露他们的伪君子面目,痛快淋漓。李贽在龙湖芝佛院的聚佛楼所写的自序,讲到书名时说:“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言当焚而弃之,不可留也。”@李贽死后,焦竑为此书再版所写的序言,对此感慨系之:“李宏甫自集其与夷游书札,并答问论议诸文,而名曰《焚书》自谓

①(明)焦竑:《送李比部》,《澹园集》卷三十七《五言古诗》。② (明)李贽:《读书乐并引》,《焚书》卷六《四言长篇》。③ (明) 李贽:《焚书》卷首《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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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书可焚也。宏甫快口直肠,目空一世,愤激过甚,不顾人有忤者。然犹索人必忤而托言于焚,亦可悲矣!乃卒以笔舌杀身,诛求者竟以其所着付之烈始,抑何虐也,岂遂成其谶乎!"@正如熊氏所说,“既中其病疾,则必欲杀我”,一语成谶--“卒以笔舌杀身”。

这样无所顾忌、锋芒毕露的文字,在知识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袁中道说:“公气既激昂,行复诡异,斥异端者日益侧目。与耿公往复辨论,每一札累累万言,发道学之隐情,风雨江波,读之者高其识、钦其才、畏其笔,始有以幻语闻当事,当事者逐之。"

万历二十七年(1599),他的史学巨着《藏书》,由好友焦竑在南京刊刻出版。此书的史论独具慧眼,发人所未发,蔑视传统的定论,显示了卓越的史识。例如:称颂秦始皇是“千古一帝”,商鞅是“大英雄”,申不害是“好汉”,李斯是“知时识主”的“才力名臣”,卓文君私奔是“善择佳偶”等等。这些见解现在看来不过是寻常的学术争鸣而已,在当时的道学家心目中却是离经叛道之论。袁中道《李温陵传》谈及《藏书》,有这样的评论:“最后理其先所诠次之史,焦公等刻之于南京,是为《藏书》。盖公于诵读之暇,尤爱读史,于古人作用之妙,大有所窥。以为世道安危治乱之机,捷于呼吸,微于缕黍。世之小人既幸侥丧人之国,而世之君子理障太多,名心太甚,护惜太甚,为格套局面所拘,不知古人清静无为,行所无事之旨,与藏身忍垢,委曲周旋之用。使君子不能以用小人,而小人得以制君子,故往往明而不晦,激而不平,以至于乱。而世儒观古人之迹,又概绳以一切之法,不能虚心平气,求短于长,见瑕于瑜,好不知恶,恶不知美。至于今,接响传声,其观场逐队之见,已入人之骨髓而不可破。于是上下数千年之间,别出手眼,凡古所称为大君子者,有

①(明)集;《使书字》《焚节》卷首。

@ 《明)装中道:(李温陵传》(同雪斋近集文钞)巷七、

时攻其所短,而所称为小人不足齿者,有时不没其所长,其意大抵在于融虚文,求实用;舍皮毛,见神骨;去浮理,揣人情。即矫枉之过,不无偏有重轻,而舍其批驳谑笑之语,细心读之,其破的中假之处,大有补于世道人心,而人遂以为得罪于名教,比之毁圣叛道,则已过矣。“

袁中道对《藏书》的评价是公允平实的,以往的史家“理障大多”拘泥于“格套局面”,不能“虚心平气”,所着史书往往“好不知恶,恶不知美”,说好就一切皆好,说坏就一切皆坏。李贽《藏书》反其道而行之,“别出手眼”,从“君子”身上看到其短处,从不足挂齿的“小人”身上看到其长处。当然他也不认为此书一切皆好,其中未免有些偏颇--"矫枉之过,不无偏有重轻”。但是据此认定李贽得罪于名教,加上“毁圣叛道”的罪名,就太过分了。

专制政治体制不能容忍异端思想,当权者加给李贽“毁圣叛道”的罪名,并且他们动用政权的暴力,拆毁李贽赖以安身着述的龙湖芝佛院,把他驱逐出境。走投无路之际,已经罢官的御史马经纶把他迎到通州自己家中。

4.“不死于人,死于口;不死于法,死于笔”

万历三十年(1602)闰二月,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获悉李贽来到通州,如临大敌,危言耸听:“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李)贽一人都门,住寺观,招致而蛊惑之,则都城无知之士女又被勾引,为麻城士女之续矣!不知京畿何地也?”为此给皇帝呈上奏疏《邪臣横议放恣乱真败俗恳乞圣明严行驱逐重加惩治以维持世道疏》。这份奏疏,《明神宗实录》只有一个摘要,吴亮主编的《万历疏钞》收录了全文。通读全文,通篇气势汹汹,强词夺理,最终导致李贽死于非命,因而有必要仔细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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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袁中道:《李温陵传》,《珂雪斋近集文妙》卷七。


2022-12-08 1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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