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不该是留守儿童提醒社会关注他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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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石勇-

来源|关天茶舍


编辑案语:2015年6月9日,贵州毕节四名留守儿童集体服毒自杀。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13岁。村民张仕贵是4名死亡儿童的亲属,他称1个月前,4个孩子因没有生活费辍学在家,家里唯一的食物是去年的玉米。平时,孩子们将玉米磨成玉米面,不用筛子筛干净,就凑合吃了,“因为太穷了”。张仕贵说,孩子们生前没有和他人闹过矛盾,其父虽留了联系电话,但一直打不通。如今再看此文,7年过去了,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似乎并没得到改善,令人悲哀。


2008年3月17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有一篇引人注目的特稿,讲了一个12岁的安徽留守少年章杨宇的死。


记者正是我的朋友张鹭。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

  

章杨宇是自杀。他的悲剧警醒政府和社会,必须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必须从制度上创造一个可以让他们在父母身边成长的环境――如果可以支配这个社会的人还有人性的话。

  

我们先来看一下最有助于我们走进章杨宇内心世界的几节记录。在张鹭不动声色的记述中,文字的力量给我们以巨大的震撼。这个自杀的少年,让我们感到了心的揪痛:

    

凭借爷爷柴篮上的一条绳索,安徽省太湖县天台联合小学五年级学生章杨宇结束了自己12岁的生命。

    

从初露征兆的2月14日(正月初八),到章杨宇死亡的2月25日(正月十九),11天时间里,这位五年级学生看似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提示,让这起自杀看起来像是一个精心安排好的计划。

    

一个只有单方知悉的心理契约。

    

大别山脚下的天台村,层级状分布在梯田之上。一块平地上几十户人家就是一个自然村。山背面大面积撂荒的土地,很好地说明了这个村子的劳务输出。 这个村村民外出打工经常出现的状况是,村里的夫妻、父子、兄弟在同一家工厂里。其中包括章杨宇的父母——在江苏丹阳一家烟盒企业打工的章新华杨友娣夫妇。

    

从1987年起,章新华就长期在外打工。2004年通过一位房兄介绍,去了丹阳一家生产烟盒的工厂,妻子也跟了过来。留下二年级的章杨宇住在大姐家里,大姐的两个孩子在外工作,她很乐于为外出打工的三个弟弟看管孩子。章新华在四姐弟中排行老三,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哥哥有个儿子,弟弟有一对儿女。这样一来,四个留守的孩子都留给了大姐和年迈的父亲。

    

算好了父母回家的日子,章杨宇像往年一样,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按照惯例,父母回来后,他一定要睡在父母中间,两条胳膊搂住父母的脖子才能睡着。章新华有时怕儿子手酸,悄悄把他的手拿开,章杨宇马上就醒了。

  

在章新华的眼里,儿子是一个克制能力很强的人。除了2004年母亲第一次出门打工,他曾号啕大哭,此后就再也没哭过,而是变得闷闷不乐和默默流泪,而且不在大人面前表现出来,更不会抱住大人的腿不让走。父母走时,他甚至主动帮着收拾行李。

  

但2008年正月初八,他前言不搭后语地对母亲说:“如果你(农历)三月初六不回来,我就要让你后悔。”三月初六,是章杨宇与父母定下的一个只有他自己单方知悉的心理契约。之前他听家里人说,父母会在这一天回来盖新房子。

  

华冲小学的乒乓球台和篮球架之间有一块空地,这里成了天生带“门”的足球场。踢球的同学总会叫上章杨宇。他在球场上奔跑的身影,至今还留在周家理的脑海中。由于这个孩子的家境比较困难,周对他格外关心,经常开解他,“父母在外面打工赚钱,是为了让你读书”。

    

同样的话,章新华也经常对儿子说。不过,12岁的章杨宇对父母的愿望是,“哪怕生活苦一点,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家里条件不好,但是只要家里有大人,章杨宇就会选择在家住。周家理说,找他谈心,每当谈到父母,他就会流眼泪。


“你们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

  

遗书是伯父从他口袋里翻出来的。现在与那条致命的绳索,一起沉睡在公安局的证物袋里。伯父说,遗书的大致内容有三点:一是让父母原谅自己的“不孝”;二是借了堂姐章丽芳20块钱,让父母代为偿还;最后一条是,“你们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这也是我自杀的原因”。

  

在中国,因为贫穷,因为生存不下去,超过一亿的农民涌入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在歧视他们的城市和压榨他们的血汗工厂里承受着今天发达国家的工人已经无法想像的一切。章杨宇的父母就是这样。

  

张鹭在他的文章里告诉我们,章新华家只有三分水田、一亩多旱地,种地的话根本就不够吃。没有办法,只能出去打工。

  

而这种辛酸的打工命运,在农村留下了无数的少年儿童。这些留守的少年儿童只能在过年时体验到一下父母之爱。他们并没有成人,在心理上更不能离开父母而独自成长。一旦他们长期得不到父母之爱,他们的人格发展就会遇到障碍,他们就有生命的挫折。

  

章杨宇是其中的典型。他只能在父母回家时感受到一点父母之爱。而爱总是短暂的,父母离家去打工,每一次对他都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冲击,这样的心理落差让一个孩子难以承受。

  

这样的细节特别能反映章杨宇的内心变化。渴求父爱之爱,希望父母在身边的他一旦正视父母只能出去打工的现实,他就必须压抑自己。

  

所以,在后来,父母出去时,他甚至会主动帮着收拾行李。

  

他这是在努力接受这样的现实,用自己的行动来合理化父母不在身边的现实,以便让自己在心理上生存下去。

  

然而这样做是违反他内心的,他仍然不能压抑自己对父母在身边的渴求。需求一再遭受挫折,他的生命也一再遭受挫折。

  

终于,2008年正月初八,他前言不搭后语地对母亲说:“如果你(农历)三月初六不回来,我就要让你后悔。”这已经是自杀的明显的暗示了。

  

如果我说章杨宇的自杀是报复型自杀,他杀死自己是为了报复他的父母,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不幸的是,这是真相。

  

他深爱他的父母,他父母也爱他。父母不在身边,给他造成生命挫折,让他有被遗弃感,承受着一颗少年的心灵不能承受的痛苦。久而久之,他对父母会有一种恨意,无论他有没有意识到(事实上他不能让自己意识到,因为他深爱父母,而父母也爱他,意识到这种恨会遭受他内心自我的谴责。我在向张鹭求证他在调查时有没有听别人说这个少年恨他的父母,张鹭说没有。这证明了这一点)。

  

而正是在爱恨交织、需求与现实的冲突中,他无法再忍受下去,单方面地订了一个“心理契约”。如果父母不履行这种“契约”,他就要报复。是父母不在他身边让他痛苦,而因为父母很爱他,他可以通过自杀来让父母痛苦。自杀,是他惩罚父母不在身边的极端手段。他要让父母知道他的重要性。

  

像章杨宇的这种报复型自杀,在我们的社会其实很常见。只是,自杀的人更多的是成年人,心理秘密更容易破译,更容易让我们辨识而已。

  

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甚至见过这样的事例,就是女儿谈恋爱,似乎很爱女儿的父母对女儿的男朋友不满意,坚决反对他们继续交往。而女儿很爱其男友,在不能说服父母的情况下,选择了自杀。或者,似乎很爱子女的父母爱管子女,希望子女按他们的意志行动,为此与子女在某一件事上吵了起来,子女一气之下,自杀身亡。

  

在这些例子中,子女自杀,而且自杀是为了报复父母,原因就在于,子女对父母有爱,而父母也对子女有爱。然而,父母的这种爱是一种施虐狂的爱,他们只是把子女看成他们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加以控制的对象,这阻碍了子女的自由发展,子女难以承受这种爱的重负。

  

在某件事情上,当子女独立和自由的需要被父母挫败,特别是严重挫败了他们的自我时,子女实际上感觉到了生命的挫折。这种痛苦是父母带来的,他们对父母将有一种恨。然而,他们又爱父母,并且也知道父母“爱”他们,因此为了追求心理生存,在这个时候他们和父母就有了一种心理上的较量,“爱”自己的父母否定自己,把自己视为不重要,就一定要让父母知道自己的重要:你们不是干涉我让我痛苦吗,我就死给你们看,看你们痛苦不痛苦,让你们后悔都来不及。潜台词是:我抗争不过你们,但我要让你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要用死来惩罚你们。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无意识里发生。如果发生在意识层面,这个人就有救了。当你知道了你支配你的诸种行为的心理秘密,你就跳出了那个要吞没你的心理漩涡之外,你可以冷静地审视它,在世界面前你就有了心理优势,就没有什么能够打垮你。精神分析的原则是,把无意识呼唤成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拯救一个人。而一个人也只有这样才能自救。

  

在诸多报复型自杀中,子女的自杀还可以解读为是通过杀死自己来在心理上杀死父母。向内攻击不仅仅是向内攻击,它还是向外攻击的一个中介或手段。

  

但如果子女既不爱父母,父母也不爱他(她),而且又发生了与上面描述的类似的情境,结果会怎样?可以肯定的说,这时候不是子女用自杀来报复父母,而是子女杀死父母。

  

子女不爱父母,没有一个内心的声音可以阻止他(她)杀死父母。而因为父母不爱他(她),他(她)的死根本报复不了父母。这个时候,遵循的心理逻辑虽然仍是生命受挫后的攻击,但不是向内攻击,而是向外攻击,朝带给他们不可忍受的生命挫折的对象攻击,不需要借助自己这一中介了。



天涯观察 2015-08-23 0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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