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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乔志峰 来源|天涯博客 上海警方回应“开警车接机”:已展开调查处理。有微博网友发帖称,“网友私信告知,昨(5月20日)夜在浦东国际机场,一警车闪着警灯接人。上车的疑似母女俩,手提日上(免税店)袋子。”随后,实名认证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的微博账号“青浦警坛小金”回应表示:“经核查,2015年5月20日晚,青浦公安分局4名警务人员休假归来,联系同事驾驶警车到浦东机场接机。现分局已就此事开展调查处理。”(5月22新华社) 开警车接机到底是怎么回事,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窃以为,警方应及时澄清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接的是谁?网友称“上车的疑似母女俩”,警方的回应却称系“4名警务人员”。人数对不上,或许是网友没有看清接人的整个过程。可被接者身着便衣,并未着警服,其身份难以分辨。那么,他们到底是警务人员,还是社会人员?抑或是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好在网友拍摄的照片上能够看到她们的“倩影”,其真实身份不难查清。 其二,休假算不算“公务”?警车应当用于警务,不能公车私用。哪怕是警察,非公务也不得动用警车。休闲度假,显然并非执行公务。如果警车可以这样使用,那么就没有什么公私之分了。另外,警方回应中有个细节,称警务人员休假归来“联系同事驾驶警车到浦东机场接机”,那么,动用警车是休假警员及其“同事”的私人行为,还是经过了领导的审批?如系前者,则不仅暴露出某些警员的特权意识,更暴露出涉事单位警车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和漏洞。如系后者,则不仅单位领导难辞其咎,涉事单位的廉政风气也着实堪忧。 其三,为何闪着警灯?根据规定,警车只有在赶赴案件现场、追捕嫌疑人或罪犯、追缉肇事逃逸者、押解嫌疑人或犯人、执行警戒巡逻任务等情况下,方能使用警用标志灯具。很显然,去机场接人并非赶赴案件现场,接的不管是警员还是社会人员,无疑也不是罪犯和嫌疑人,为什么要一路警灯猛闪?是耍威风,还是耍特权?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公众监督意识的提高,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都是自媒体。越来越多的不正常现象经由普通公民拍摄曝光,引发公众关注,有的还形成了网络事件。公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谨言慎行,以免成为“网络红人”。而公权单位更应虚心接受监督,积极回应公众质疑和关切,同时主动修补制度和监管漏洞,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天涯观察 2015-08-23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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