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咚:2012年中国人的四个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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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来,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考验着人类的理性精神和心理承受能力,也为正在来临的2012年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神秘感。而对于中国人民来说,2012年,也是一个令人满怀期待同时又惴惴不安的年份。在这一年里,执政党在进行世代交替之际,会不会针对现实社会存在的诸多重大矛盾和问题,作出积极的有效的回应,开启一个崭新的充满希望的时代,无疑给中国人留下了巨大的悬念。
 2011年,除了全球金融动荡仍在持续,经济复苏曙光尚未全然显现之外,民主化浪潮从中东到欧美到亚洲,一波接一波,独裁政权接连关门歇业,政治强人比赛着谁更灰头土脸,尚在台上者也是胆颤心惊。而在中国大陆,在2011年即将结束的时候,韩寒连写《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三篇博文,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引发了海内外华人世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充分反映了民心涌动的潮流所向。
 新的一年伊始,各界人士都对未来做了种种憧憬和假设,其中关于中国命运和中国人未来的思考备受瞩目。我认为,在这样一个特殊年份里,当代中国人有四个最关心的愿景,它们受重视和实现的程度,是衡量当代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愿景之一:未来更有希望,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国在2011年迈过了一个重要的坎,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表明了中国在长达三十多年里对经济进行资本主义改造,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证明了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对于人民来说,都是方法和手段而已,只要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是好东西,西方可以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国也可以搞。
 但另一方面,在中国实现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大幅跃升的同时,利益集团积极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力推行“国进民退”战略,权力与资本相勾结,攫取经济发展的成果,为其继续有效驾驭权力、保护既得利益服务,使得腐败现象日益普遍,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新兴民营企业主和普通百姓的利益受到盘剥。
 由此导致两个必然的恶果,一是利益集团成了改革的主要受益人,社会保障体系比较薄弱,民生问题成为相当迫切的社会问题;二是为保护利益集团的利益,政治上更加趋于保守,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政治体制与经济不相适应,权贵可以随意施加对市场和经济的影响。
 让人民对未来充满希望,就要表现出改革的坚定意志,不仅要提出改革的规划思路,而且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迈出实质性步伐。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保护多数人的利益,保护多数人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完善国家基本法律和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限制政府权力,扩大公民对国家政治、经济事务的参与,使权力受制于人民,使人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在经济改革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改革的着力点转向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成为迫在眉睫的两大重点。如果不能尽快在这两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经济改革成果就会失去依凭,有丧失的危险。而中共十八大,正是提出社会改革、政治改革战略和策略的重要契机。
 不改变,就会“被”改变。世界在2011年的动荡以及国内群体性事件的高涨,都是社会涌动改变意愿的强烈表现。“革命”是2011年世界流行的关键词,所有的革命都爆发于顽固的营垒,那些拒绝改变的政治强人过于自信,结果成了革命的对象,往昔的威权如秋风扫落叶,黄花不再。历史给了每个政权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改变,然而人民的耐性是有限的,一旦超过了人民忍耐的极限,就会导致暴力革命或者内部瓦解,前者从中东革命,后者则从前苏联,都能得到有益的启示。
 
 愿景之二:公民更有尊严,将《宪法》落到实处
 
 幸福是公民们的由衷向往,而尊严是幸福的基础,因此,让公民更有尊严,是公民幸福的首要因素。公民的尊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满足,生活富足,自我实现;二是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满足,身心自由,精神舒畅。
 让公民更有尊严,首先应当保护公民都有机会参与经济建设,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拥有良好的社会保障,并创造适宜于每个人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环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保障公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获得充分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每个人都得其所,是一个国家、政府和政党存在的最基本理由。如果不能保证公民公平地实现生活富足并让他们都能获得自我实现的快感,特别是最低程度上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那么这个国家、政府和政党就会丧失存在的合法性依据。
 然而,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是上帝或者政党的恩赐,而是国家和政府应为公民服务的核心功能之一。长期以来,凡是独裁政权都极力使人们相信,掌控国家权力的组织乃至个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并刻意疏于从国家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规定,以使人们对它感激涕零。从金正日死后,朝鲜民众对其表现出的依赖看,金氏家族进行的这方面“洗脑”教育何其成功!
 让公民更有尊严,就应该打破由统治者赐予人们生活资料的虚妄宣传,反过来他们应该明白,正是他们的纳税,养活了统治者。他们才是权力的真正主人,可以委托人管理政府、履行权利,也可以依据自身意愿,解除委托关系。这些都是在国家基本法律和制度中要作规定的。
 接受公民委托的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和制度要求,竭尽全力为公民们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否则在公民们不满意的情况下,他们就要面临被罢黜的后果。
 让公民更有尊严,除了生存权和发展权,就是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获得有效保障。关于人身自由,在2011年公众舆论曾经就“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展开争论,并迫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遵从民意,排除了可能导致秘密拘捕公民泛滥的条款,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对于中国人来说,人身不自由还表现在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人口流动受限制。
 人们对政治自由谈得很多,更容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进行了充分的表述,堪称“完美”,然而这些条款在现实中却未能很好地落实。原因即在于,《宪法》比较抽象、笼统,其执行还需要具体的法律和制度,但这方面却长期缺失;同时为了更有效地落实,还应该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与之配套,这方面也是缺失的。我们常常说要进行政治改革,但是在我国,政治改革是不用作伤筋动骨的改变的,直接落实《宪法》就行。
 实际上中国要实行政治改革,核心是依照现行宪法,完善有关公民权利方面的国家基本法律和制度,配套实施的体制和机制。这是执政党和公民之间取得最大公约数的改变方式,否则就得面对革命的可能性。
 
 愿景之三:社会更加宽容,公众舆论影响增强
 
 正因这样,只要执政党顺应历史大势,顺应民心所向,在政治改革方面其实是没有什么外部阻力的,其最大的阻力来自内部既得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它们从现有格局中得到好处,所以不希望改变现状,增加不确定性。
 换言之,政治改革对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可能意味着被迫改变、被迫放弃某些东西,但对于执政党来说,未尝不是好事。比如公民的自由表达权,执政党应该感谢而不该遏制互联网上的言论相对自由。通过它们,可以发现自身肌体中的某些腐坏部分,可以帮助疗治自己,恢复健康。因此,促进社会更加开放和宽容,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发挥公民监督作用、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扩大其民意基础的需要,是建立开明政治、扩大公民政治自由、让公民有尊严和幸福的需要。
 反过来看,之所以互联网受到限制,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受到限制,正表现了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影响了执政党的决策,绑架了其意愿。公民的自由表达,促进了公众舆论,也利于将特殊利益集团从国家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影响中剔除掉,将其从对现实政治的影响中剔除掉。
 从这个角度来说,执政党应当鼓励互联网上形成的公众舆论对利益集团和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批判,更应当通过传统的传播媒介,允许公民自由表达,保障公民表达的渠道,以期对利益集团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约束利益集团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渗透和影响。
 
 愿景之四:加强社会中介组织,促进社会内在平衡
 
 现在对社会稳定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觉得社会稳定的意思就是整个社会平静如水,波澜不惊,并将它作为最高目标。很多地方在这个错误认识误导之下,采取了错误的维稳措施,结果越是这样,越是容易触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不稳定”。
 真正的社会稳定,核心内涵应该是整个社会具有内在的平衡,政府和公民均遵照法律和制度行事,保证法律和秩序得到维护。这中间或许有公民们的游行活动,只要这种游行活动遵照法律和制度实施,不危害法律和秩序,它就是有益而无害的。
 维护社会稳定,关键在于建立强大的社会,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纽带和缓冲作用。政治权力要向社会权力进行让渡。应当削弱政府权力,增强市场在支配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培育社会中介组织,让其在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社会组织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是成为公众情绪的吸纳器和过滤口,成为公民意见的交流和传输管道,消化社会不满和愤怒,减少其激化、爆发导致严重的暴力后果的可能性,并有助于社会情绪的合理宣泄和公民问题的及时解决。来源:凯迪

丁咚 2012-04-27 0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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