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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炎黄春秋》1998年12期 从以后的历史可以看到,斗争者在给别人制造绞索的同时,实际上也给自己的将来制造了绞索。今天的斗人者,也就是明天的被斗者。 编者按:本文原题为:评《国史札记》兼论高饶事件。高饶事件是建国以来高层路线斗争中的重要事件,对此已有多种论述,林蕴晖教授的《国史札记》就是其中的优秀论述代表之一。林蕴晖教授为国防大学政工教研室教授,着作颇丰。 一 林蕴晖教授的新作《国史札记·事件篇》(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出版),大量利用了近年来公布的新史料,以新的史观方法,钩沉梳理了建国以来党史上的一系列重大事件,以个人的独立研究,剔抉发微,廓清了一些历史之谜,于历史研究中给人们以现实的思考,可称为是中国当代史研究中不断推陈出新的扛鼎之作。阅读该书,可对学界的中国当代史梳理工作一窥端倪。 林教授是党史学界的知名学者,治学严谨,笔耕不辍,着述颇丰。笔者以为,这本书虽系札记,但以新知新见为取舍标准,学术价值丝毫不逊于林教授其他的很有些社会影响的学术专着。以现在便利的出版条件,想出版一本书并非难事。当下学界中就有一些人,能出着作,但搞不出一篇真正意义的学术论文。而对学者而言,写一篇真正具有独到创见的学术论文,所花费的功夫往往要多于写一部过眼烟云的专着。遑论专着本应是研究者水到渠成的结果,如果没有个案研究的微观基础,宏观论述的学术专着也是难以衍生出来的。 《国史札记》收集作者自80年代后期以来的治史论文34篇,俱是具体历史事件的个案研究,涉及党史国史上诸多历史谜团。关于这些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不仅社会大众是一头雾水,就是学界小众也难能言说其详。正如林教授在书中自述说:“就连我这个从事多年中共党史和当代中国史研究的专业工作者,也多有迷惑不解。”该书反映的即是林教授的由“不解”到“有所解”的心路历程。以笔者拙见,书中写于80年代后期的几篇文章,价值在于提出问题。而此后的文章,特别是2000年以后的文章,价值则在于解读问题。这也反映了这些年中国当代史学界在史料和史识上的进展。 该书虽以国史冠名,实则论述的还是建国后的中共党史,而且主要是关于党内高层一些重大事件的诸多问题。作者解读历史,从建国伊始一直伸延到1992年的邓小平南方之行,时间跨度很大。主要集中于这几个问题:1.毛泽东与刘少奇政见分歧的发端与发展;2.高岗、饶漱石事件的前因后果;3.1950年代围绕工会工作方针的两次争论;4.中苏两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分歧和关系破裂;5.1958年军队反教条主义事件和1959年的庐山会议;6.“大跃进”运动与1960年代的中国政治走向;7.个人崇拜与“文化大革命”关系等等。由此可知,其研究的主体部分是毛泽东执政时期的历史,重点在1950年代。后面有关改革开放的诸篇文章,可看做为总结这段历史教训而提出的反证。 这些历史事件和有关问题,大部分是党史界和国史研究中一直颇有争议的重大问题。社会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度较高,坊间流传的书籍很多。但这些书籍很少是成于专家之手,大部分都是因袭旧说,传抄拼凑之作,以讹传讹,不足征信。《国史札记》的作者则是以史家的耐心和毅力进行十几年的跟踪研究,从近年新公布的文献、年谱、日记、回忆录中钩沉史实,采访历史的当事人,不断发掘历史事件的细节,以改革开发的新视野拓宽研究的深度,自成复原历史真相的一家之言。读者从中可以了解近年来国内学界对这段历史研究的最新水平,读之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正是史家修复历史原貌的本分所在。据笔者所知,林教授对大跃进死亡人口的问题也做过研究。这也是当前社会关注度很高的一个热点问题,有关非正常死亡人数的说法,从一千多万到四千多万,还有更多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不知为什么,本书中没有纳入这个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该书叙述的这些建国后重大事件,前后衔接,互有关联,可以看出作者梳理出的一条建国后党内“路线斗争”的历史逻辑。作者把1954年党内高层发生的高饶事件,作为解读建国后党内分歧和斗争的轴心问题,用力最勤,落笔最足。这是该书匠心独具的地方。也是读者最应着眼之处。书中前面的十几篇文章,都是围绕高饶事件展开的。高饶事件是建国以后第一次重大的党内斗争,反映了党内在是否坚持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上的政治分歧,并由这场政见分歧而产生的高层冲突并导致矛盾激化。这场党内斗争长期被称为“高饶反党联盟”,其发生原因和组织处理方式,影响极其深远。在理论上,这场党内斗争可以看做是党内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的最初冲突。因为此时中共所理解的社会主义还是斯大林模式的经典社会主义,所以这个“什么是”和“怎样搞”问题的滥觞所出,是集中在是搞一段时期新民主主义,还是马上就搞社会主义的政见分歧上。这就是高饶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在书中叙述的以后发生的党内斗争事件,也都与此密切联系着。苏共二十大以后,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开始“走自己的路”,实则并没有脱离斯大林模式的窠臼。此后的党内斗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在经济建设上快与稳的速度之争,一是个人专断和集体领导的权威之争。这两个问题都是前期党内斗争的延续和发展。1959年的庐山会议,敢于直言犯上,痛陈“大跃进”失误的彭德怀被打成了“反党集团”,并又和“高岗反党联盟”挂起钩来。“文化大革命”打倒刘少奇,所列“罪行”基本上也都是当年高岗、饶漱石攻击刘少奇的材料。 在治国方略上,国家领导人之间出现政见分歧本是再正常不过的政治现象,但在当年却一再引发了党内政治危机,而且一次比一次更严重,伤害的人数一次比一次更多。这当然不能仅仅归咎于领导者个人因素,更根本的还是体制问题。书中最后两篇,也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一篇是《由“谈不拢”到达到一致的诀窍》,论述的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解决党内分歧的策略,即让时间和实践来做结论,不必非得剑拔弩张地一决高下;另一篇是《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之行与苏东巨变》,论述的是邓小平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局势,毅然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天条,引领全党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从而避免了中国改革夭折的危险。中共老一代领导人在历史关键时期表现出的政治智慧,正是吸取了历史上的惨痛教训取得的历史进步。以这两篇做该书结尾,也可见得作者的用心良苦。 二 历史的梳理过程,就是一个由粗及细、由表及里的过程。对历史问题的梳理,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同样也表现了一个现实社会对过去历史的担当能力。 以1954年高饶事件的研究为例。这是中共中央放弃新民主主义建国方略,进入社会主义轨道的历史转轨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重大党内斗争。高岗和饶漱石利用毛泽东对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不满,考虑中央分一线二线的机会,进行倒刘的活动,被定性为“分裂党及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活动”的野心家和阴谋家,并且牵连了一批党内高级干部。在1955年3月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做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大会做出《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了高、饶的党籍。随后召开中共七届五中全会,批准了这个决议。在过去党史上一直把这一事件作为党内一次重大的“路线斗争”,称为高饶反党联盟。而且,高饶反党联盟还成为了一个罪行标志,又和以后的党内斗争继续保持联系。庐山会议后,批彭德怀就将他列入这个反党联盟中。林彪事件后,批林中又把林彪纳人这个反党联盟来。足见其余音未绝。 “文化大革命”之后的拨乱反正中,许多历史上的冤假错案都得到了平反昭雪。因高饶事件被错误处理的原东北局一批领导干部也给重新安排了工作。邓小平从当时政治稳定的大局考虑,提出了处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基于这个原则,邓小平否定了高饶事件是“路线斗争”的传统说法,但仍坚持当时对高、饶的处理是正确的。据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虽然称高、饶是“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野心家,但过去路线斗争的说法是没有了。高、饶问题由此从群案变成为个案,然而也没有给出个明确的说法。在薄一波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中,关于高、饶问题的篇章,称他们是“政治野心膨胀”,“高岗向党发难,进行了一系列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饶漱石密切配合”。对当年被列为“参加高、饶反党联盟活动”的山东分局书记向明、东北局第二副书记张秀山、第三副书记张明远、秘书长赵德尊、原办公厅主任马洪、组织部长郭峰、旅大市委第二书记陈伯村等人(中国***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1955年3月31日通过]),薄书已不再提及,还认为高饶问题的处理比较宽。尽管薄书中还是在说,“当年党中央把他们(高、饶)称为‘高饶反党联盟’不是没有道理的”(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308、319页),但说话的底气已显然不足了。倒是坊间有关书籍,不明究里,仍是以“死亡联盟”之类的话语进行炒作。 2000年以后,随着更多的史料浮出水面,人们对建国初期中共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历史认识越来越深入,肯定了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的独特价值,对高饶事件的再研究工作也重新放到了学者们的案头。一些在高岗事件中的历史当事人,出于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相继写了他们的回忆史料。其中,张明远、张秀山和高岗秘书赵家梁等人的回忆,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情况,有非常重要的存史价值。我们从中得知,高饶事件中的两次关键会议,1953年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远比官方正式渠道公布的情况复杂得多;高岗的问题和饶漱石的问题,南辕北辙,是很难“联盟”在一起的。特别是张秀山的回忆录中,首次披露了毛泽东在1953年初密令高岗调查刘少奇1929年在奉天被捕的事情(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321页),社会反响极其强烈。这些新史料的出现,对原来从现实政治需要出发的历史结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需要学界重新梳理和解读这一历史事件。 林教授在《国史札记》中,根据多年收集的文献资料和治史心得,对这些新史料进行了梳理,澄清了关于高饶事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提出了自己新的认识和解读。主要观点有:1.建国后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建国方略上发生政见分歧,使毛泽东产生重选接班人的想法,意欲高岗为接班人;2.“批薄射刘”的财经会议,并不是高岗在背后策划的反党活动,而是毛泽东以新税制为靶子,通过批薄一波,达到把中央高层思想统一到过渡时期总路线上的结果。3.“讨安伐刘”的组织工作会议,并不是高岗、饶漱石背后预谋的反党活动,而是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指导,检查中组部工作。张秀山所谓“反党”的会议发言,是毛、刘定的,与高、饶无关。4.高岗的非组织活动被陈云、邓小平告发,毛泽东出于无奈把高岗端了出来;5.高饶事件的处理并不是“比较宽的”,而是有严重的宗派主义倾向,株连了不少高级干部。由高岗株连的东北局张张赵马郭“五虎将”冤案,由饶漱石株连的上海公安局杨帆冤案,都是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大抓“反党集团”的错误处理的结果。 通过新近发现的史料和学界对史料的梳理,我们大致可以看出高饶事件发生的基本脉络。在建国初期,中共党内在治国路线上出现了重大政见分歧。毛泽东对刘少奇坚持新民主主义路线方针不满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产生中央分一线二线的设想,有意让高岗主持一线工作。高岗1953年进京后,清楚毛泽东的意图,积极串联进行拱倒刘少奇的活动。在1953年的财经会议和组织会议上,毛泽东看到了倒刘的党内阻力很大。而高岗打着毛的旗号进行的非组织活动,传播毛与他的私下谈话,打乱了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战略部署,更是有造成党内分裂的危险。在1953年底,毛泽东遂下决心解决高岗问题,连带解决同有反刘倾向的饶漱石,转而强调党内团结。1954年2月,中共召开七届四中全会,以解决高岗、饶漱石进行派别活动的问题。毛泽东没有参加这次全会,指示要开成一个“和平会议”。会上,高、饶做了检查,刘少奇等也在会上做了自我批评,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后,中央书记处认为高、饶的检查是避重就轻,决定立即分别召开高岗、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对证高、饶反对刘、周的活动事实,公开揭发批判高、饶。高岗以自杀(未遂)对抗,使问题更加复杂化。随后,东北一批领导干部受到株连,被打成高岗反党集团。1954年8月,高岗自杀身亡。罪案再无回旋可能。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正式给高岗、饶漱石做出了“反党联盟”的政治定性。 三 对历史事件真相的澄清,不能狭隘地认为是在做“翻案文章”。应该看到,这正是为了真正吸取历史的经验,真正达到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高饶事件的背后,无疑是毛、刘在建国方略上的政见分歧。从事后看,与毛泽东观点一致的,多是在长期农村革命战争中走出来的一批干部;与刘少奇、周恩来观点一致的,多是知识层次较高,熟悉城市,懂得经济工作和社会管理的一批干部,也就是国外研究者所说的“技术官僚阶层”。在中共成为执政党后,有知识懂管理的干部很自然地要走到国家管理的前台。这就带来了一个权力分配上的成分变化。那些抱有“打天下坐天下”的封建意识浓厚的农民出身的干部,对这些知识型干部占据国家部门要津是有失落感和不满情绪的。高岗到处散布的“根据地和军队的党”和“白区的党”之论,响应者甚众,也正是党内这种情绪的反映。从毛、刘关于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争论中,同样也可以看到程序理性和非程序理性的治国理念之争。这些理念上和利益上的碰撞,在中共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中是不可避免的。高饶事件的发生就是这个碰撞的一个结果。 但是,这些党内矛盾和冲突并没有在民主共和的政治框架下得到正常的解决。要改变《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建国方针,这么重大的国体变动,不仅没有任何全民公决等现代政治形式,而且在党内也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对于由此产生的党内矛盾和冲突,不是摆到桌面上进行公开讨论,辨明是非,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达到全党认识的一致,而是由最有权威的领导人背地议论,暗箱操作,大做一言堂的文章,把正常的政见分歧变成了一场权力斗争,致使高饶事件的出现。这是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政治操作不可避免的结局。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岗、饶漱石都是党内生活缺乏民主的牺牲品。 更重要的是,高饶事件及其处理方式,形成了中共党内斗争中“有罪推定”、“一棍子打死”的模式,助长和发展了党内“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恶劣风气,对党内政治生活造成了很不好的长远影响。一个人一旦被打倒,马上就是大家伙一拥而上“痛打落水狗”,深挖“反党集团”,株连其余。从以后的历史可以看到,斗争者在给别人制造绞索的同时,实际上也给自己的将来制造了绞索。今天的斗人者,也就是明天的被斗者。 无论是一个社会,还是一个政党,有各种不同意见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个组织充满生命活力的标志。而要使组织具有蓬勃的生命活力,关键是要有一个解决意见分歧的机制,把非组织活动变成有组织活动。这个机制应包括三个部分:能够让人们充分表达意见的机制,能够让人们保留自己意见的机制,允许不同意见合法存在的机制。特别是要有保护不同意见合法存在的机制,正是民主政治的精髓。权威者认为对的,未必是对的;多数人认为是对的,也未必就是对的。同理,当时都认为是错误的,以后的历史并不认为就是错误的。如果扼杀了不同意见合法存在的权利,也就堵塞了通往正确的道路。 高饶事件的历史教训是深刻的,但深刻的历史教训未必都能被现实政治所接受。即使在民主已成为人类社会普世价值的今天,我们在关于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建设上还是有许多没有搞清楚的问题。比如说“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本意是要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改变党内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但谁具有“个别酝酿”的权力呢?毛泽东的个别酝酿是毋庸置疑的组织行为,高岗的个别酝酿就是非组织行为的反党活动。这在我们的现实政治生活中也可看到,书记的个别酝酿是正常的组织活动,委员的个别酝酿则是非组织行为的私下串联。在这里,组织与非组织的划分界限就是权力。从组织学的角度看,党委制属于委员会制,各委员之间应是平权的关系。过去我们把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作为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这是对委员会制的误读。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班长可以游走在各位班员之间,一个一个地“个别酝酿”,制造出能够贯彻自己意图的会议多数。这实质上是由集体负责的个人专权。所以,从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看,高饶事件的教训对今天仍还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历史的复原过程,是填补历史认识空白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历史学家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能够发现历史的疑点,然后发掘证据予以解决之。在高饶事件中,也是有不少这样的疑点。例如七届四中全会是强调加强团结的会议,为什么会后接着又开了公开点名批判高、饶的座谈会?陈云、邓小平在高饶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是什么?毛泽东从对高岗信任有加到决心打倒高岗的转折关键究竟在哪里?高岗为什么非要自杀不可?毛泽东为什么对高岗一直念念不忘?……这些疑问只能留待以后的历史研究逐步予以解决了。笔者相信,历史研究的不断深化,对现实生活总是不无裨益的。
网载 2015-08-23 08: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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