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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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


分手时她二十一,我二十七。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我暗暗发誓想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最后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嘛。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压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那你就是最最贴心的人。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上的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乐得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这一切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彻底变了。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谈吐和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的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是天衣无缝的一致。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美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节,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节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美好,离得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好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节上拿下这么好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吧。


其实说起来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节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不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节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地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X不爱你,你还给傻X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X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X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X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X,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X”,“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X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X,也不想宋佳做傻X。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嘛……”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到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地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他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


马叛,作家,编剧,代表作《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天涯蝴蝶浪子


 

如何在音乐节正确装逼?


眼镜一戴就帅呆问:秋天又一波音乐节开起来了,我还没去过音乐节,我想问问要怎么样你才能在音乐节正确装逼?


@花花姑娘大钱答眼镜一戴就帅呆:

如今国内各种音乐节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什么草莓迷笛爵士电音,什么热波西岸简单生活。每年这个时候,各种穿得奇形怪状的男男女女会从四面八方赶来共襄盛举,他们有些甩着脏辫,有些扛着大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某邪教的聚众祭天活动,但其实他们只是来听个小曲儿。如今,音乐节吸引的不仅是铁托老炮,更多的是那些想赶上这趟热潮来感受一下其中氛围的普通青年。对于他们而言,音乐节前的准备工作就显得相当重要啦。

 

当然 首先要搞清楚你去的那个音乐节的调性!提前查清楚参加演出的乐队,如果你从来没有听过他们,没关系!百度一下,只要学会唱他们最红一首歌的副歌就行,比如“一装南方开”,到时候就扯着嗓子大声喊,记得要热泪盈眶哦。如果你还能大声喊出主唱的名字那简直牛逼得不行不行的。

 

关于装备,遵从“平时不敢穿的都往身上套”战略,千万不能怂,否则你到了现场一看,到处都是皮裤狗链肚脐眼,就不知道往哪儿站了。如果自己没啥合适的衣服,不妨去妈妈奶奶的衣柜看看,说不定就能整出一身英特耐雄no复古行头。风格这种事,穿得好那就是你的专属独创。有一次我去海边的东海音乐节,大家都脱了鞋在沙滩上边听歌边蹦哒,蹦着蹦着我身边出现了一群浑身color run彩粉的人,其中一人特像我一朋友,但是彩粉糊满了他美丽的脸庞让我看不清楚,况且他在一特远的城市,所以我想肯定不是他,结果那人一上来就拍我肩,“大钱!”“卧嘈真是你!”这绝对是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偶遇了。所以以后你要是在音乐节看到某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请不要怀疑,他可能就是你的某个朋友。

 

演出场地也很重要,如果要露营就要准备好帐篷蚊香防潮垫,还要提前修好搭帐篷术,当然长得美的只要抛几个媚眼。除此之外,男朋友也是音乐节的必备物品,其最大的用途在于可以在看演出的时候把你扛在肩上(当然此条不适用于胖妹妹)。一般音乐节是不允许带液体饮料入场的,我至今不知道为啥,可能是主办方担心大家喝太多水上厕所的时候会被熏坏,也是相当贴心。对于十分爱干净的朋友来说,去音乐节可能还需要修习一门绝技——憋尿术。


看演出的时候,你很有可能会遇到以下状况:抬手拍个照,发现手没地儿放了;踮了个脚尖,发现脚跟就没地儿放了。在音乐节,你看到最多的永远是人,黑压压的人。想近距离看到舞台除非你够能挤。多年累积的经验告诉我,挤的时候一定要会见缝插针,有人往外走的时候往往是你往里挤最佳的时机,记得要一边往里挤一边假装在找人,要是能边挤边配上“诶,人呢”“怎么在这么里面”之类的台词,前五排就在前方等你。之前看山羊皮的现场,那真是黑压压全是人,根本没有缝可插,一堵堵人墙挡在你面前,突然从后排挤过来一个小妹妹,边挤边说“我快高考了,这次是爬墙从家里逃出来的,拜托大家让我去前排吧”,然后大家就都给她让路了!这件事告诉我们,如果你没有悲惨的故事,不仅参加不了选秀节目,连在音乐节往前挤的资格都没有。

 

音乐节一般在户外, 要是碰上雨天那绝对是令人终身难忘的体验。今年四月份我去了迷笛,刚好赶上狂风暴雨,还是在大风起兮尘飞扬的三甲港,满地泥沼,大家穿着雨靴跋涉前行,俨然一副抗洪抢险的架势,当然还有真的勇士直接赤脚上阵。那天我穿的是人字拖,本来应该算是半个勇士的,但头发在风中被吹成大波浪还湿淋淋地挂在额头——一下子把我从勇士变成了香港艳星。我就这样顶着销魂的发型去看战斧,结果演出时旁边的三四个姑娘小伙突然开始在泥地上打起滚来,可能这是快闪之类的行为艺术,反正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是不能理解,当场就被吓醉了。滚完之后那个样子真是连妈妈都认不出他们来,可是他们居然还是很!——开!——心!可能这就是传说中伟大的摇滚精神吧。

 

对了,音乐节还容易吸引一类人,就是小偷。不丢点手机钱包啥的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今天玩嗨了。曾经一次在反光镜的现场,人群中一姑娘突然一把抓起身边的男子的手大喊“小偷”,“唰”的一下所有人都往那里看,嚯,好家伙,满手iPhone,立马就有人挥臂喊“打”,然后场面就失控了。最后警察来了,但是是来营救小偷的,一个史上被群殴最久的小偷。所以大家去音乐节真的一定要看管好随身财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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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多穿衣。


ONE·文艺生活 2015-08-23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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