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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老式雷鸟 尼克和凯伦从弗吉尼亚州开车回纽约,用了不到六个小时。他们时间掌握得很好,一路都赶在下雨之前,所以现在人已经坐在餐厅里了,雨才落下来。他们同斯蒂芬妮和赛米这对朋友在乡下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夏日周末,但尼克担心凯伦只是出于同情才答应和他同去。她最近在和另一个男人交往,尼克提议度周末的时候,她有些犹豫。后来她说愿意,他觉得她是看在老交情的分上才让步的。 他们开的是她的车——一辆白色雷鸟敞篷车。他每开一次,就多一分羡慕。她有很多东西是他羡慕的:一件黑色塔夫绸里子的松鼠毛大衣、一对皂石雕刻的书挡,用来夹床头柜上放的几本诗集、她收集的路易•阿姆斯特朗的黑胶唱片。他喜欢去她的公寓看这些东西,它们让他兴奋。他就像一个探索同学家游戏房的孩子,着迷不已。 几年前他认识了凯伦,当时他刚来纽约不久。她的兄弟和他住在同一栋公寓楼里,三个人是在楼旁边的排球场上认识的。几个月之后她兄弟搬到了城市另一端,不过那会儿尼克已经知道了凯伦的电话号码。在她的提议下,他们开始每周日去中央公园跑步,这是尼克整个星期最渴望的事情。每次他们离开公园时,他欢欣鼓舞,却又总是为自己在街上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而难为情。可是她毫不自觉,既不在乎衬衫贴在身体上,也不在乎头发湿乱有碍观瞻。也许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在众人眼里永远不会失去魅力,而男人们总会注意她。一次在四十二街,天下着小雨,尼克停下来读一个电影广告字幕。当他回头去看凯伦的时候,她正和一个男人说笑,声明自己不能要他送的伞。尼克走到凯伦身边,男人才不再坚持。那是一个穿着精致的男人,他只是想把他的大黑伞送给凯伦,并没有企图让她上车。尼克很难接受这一类的事,但是凯伦并不轻佻,他也能看出男人们注意她且蠢蠢欲动并非凯伦的过错。 周日慢跑或打篮球渐渐成了常规。有一回她因为不会勾手投篮而沮丧不已—整个早上她都没能成功。他把她举到自己肩膀上,向篮板发动猛攻,可是速度太快,凯伦差点在那个位置也没命中。打完篮球以后他们就回她家,她做晚饭。他累得几乎瘫倒,而她精力充沛,边研究烹饪书边取笑他。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让自己记住足够多的菜谱内容,好开始准备。他的两本烹饪书已卷了边,还有酱汁残渍,而凯伦的书整洁干净。她看菜谱,但从不完全照做。他很欣赏这点—她的创造力,还有精力。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接受凯伦认为他很特别的事实,后来凯伦开始和别的男人约会,他又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意识到她并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对他完全封闭。她第一次和别的男人度周末的时候—那是他们认识一年之后—在去宾夕法尼亚州的路上,她到他家稍作停留,把自己的雷鸟车钥匙给了他。她急匆匆地走了—那个男人在楼下车里等着—尼克目送她远去,他还能感觉到钥匙上的余温。 尼克只是最近才见到她正在约会的男人:一个干瘦的心理学教授,头戴一顶黑白粗花呢帽,留着浓密的小胡子,看上去像个嘴角上翘的哀伤小丑。尼克到她的公寓去,不太确定那个人是否会在—实际上那是周五晚上,周末的开始,他去的时候预感到最终会见到那个人—他喝到了那个男人为他调制的伏特加柯林斯酒。他记得那个男人絮絮叨叨的,抱怨保罗•麦卡特尼在《艾比路》那张专辑里有首歌盗用了托马斯·德克的词,还说自己吃海贝得了荨麻疹。 此刻在饭馆里,尼克看着桌子对面的凯伦,说:“你交往的那个男人无聊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学者吗?” 他去摸烟,随即想起自己不抽烟了。他是一年前戒掉的,当时他在纽黑文看望一个前女友。情况很糟糕,他俩吵了一架,然后他离开她去了一个酒吧。走出酒吧的时候,一个高个圆脸的黑人少年逼上前来,叫他交出钱包,他默默地把手伸进大衣,抽出钱包递给男孩。这时从酒吧里走出来几个人,目睹了这一幕,却装作没有看见,迅速走开。男孩手里有把小折刀。“还有你的烟。”他说。尼克把手伸进夹克内袋,掏出香烟递给他。男孩把烟放进口袋。然后他微笑着仰起头,举起钱包,好像一个催眠师摇晃着一块怀表。尼克呆呆地盯着自己的钱包。接着,还没等他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男孩一连串的动作让他视线模糊:他抓住他的胳膊,像柔道选手那样使劲一拽,把他摔在人行道上。尼克落在人行道边停着的一辆车上,恐惧得腿都软了。他落下来,男孩看着他落下来,然后点点头,走上人行道,走过酒吧。等男孩消失在视线之外,尼克才爬起来,走进酒吧去诉说他的遭遇。他让酒保给他一杯啤酒,又打电话给警察。他拒绝了酒保给他的香烟,从此再也没有吸过烟。 他思绪漫无边际,凯伦还是没有回答他那个问题。他知道这一天他已经激怒过她一次了,这会儿不该又提起那个男人。大约一个小时以前他们开回城里时,他提到她的朋友科比,言语唐突。她把车停在科比的车库里,为了回报,每次科比出城的时候,她就搬到他的褐砂石大楼里去,照顾六只被剪掉脚爪的巧克力色点暹罗猫。而科比的心理治疗师,一个叫凯洛格的医生,就住在同一栋楼里,可是他明确表示自己住在那儿不是为了照顾猫。 尼克在自己的座位上可以看到餐厅的牌子挂在前窗外:“掷海星者咖啡馆”,淡紫色的霓虹标志。他想到凯伦对这个教授越来越认真了(和他交往的时间比以前几位都要长),心中不快。以后他只有到掷海星者这种地方假装偶遇才能见到她了。他也开始设想这是最后一次驾驶雷鸟。两周前有一次他在第六大道剐蹭到前面的车,车子左前灯上方留下一道凹痕,之后她差点儿就不让他再开车。而她很久以前就不让他拿松鼠皮大衣当毯子了。以前秋天的时候,他喜欢赤身躺在她公寓房间外的小阳台上,用《纽约时报》的周日版垫在身下,把大衣展开盖在身上。现在他开始倒数日子,得到的数字是:他和凯伦已经相识七年了。 “你想什么呢?”他对她说。 “我在想我很高兴自己不是三十八岁,没有男人催我生孩子的压力。”她说的是斯蒂芬妮和萨米。 她的手放在桌上。他伸手过去握住,这时侍者端着盘子过来了。 “你想什么呢?”她问,缩回自己的手。 “至少斯蒂芬妮很确定她不要生。”他说。他拿起叉子又放下。“你真的爱那个人?” “如果我真爱他,我猜这会儿我应该在自己家,而他在那儿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如果他决定等下去的话。” 饭后她点了浓咖啡,他也点了同样的。他几乎在等她说出这趟旅程就是他们关系的终点。他觉得她会开口的。部分问题在于她有钱而他没钱。她二十一岁以后就很有钱了,因为拿到了祖父留给她的五万美元的托管基金。他记得五年前她买雷鸟的那一天,她生日后的第二天。那晚他们嘻嘻哈哈地开车穿过林肯隧道,又开上新泽西州的乡间小路,收音机天线上的一条橙色折纸在风中飘荡,直到被风刮跑。 “我还能见你吗?”尼克说。 “应该可以,”凯伦说,“不过咱们俩的关系和从前不同了。” “我认识你七年了。你是我最老的朋友。” 她对此没有反应,但好久以后,大概午夜时分,她给他家打电话:“你在掷海星者那儿说的话是存心让我难受吗?”她说,“你说我是你最老的朋友。” “不是啊,”他说,“你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 “你肯定认识什么人比我时间还长。” “你是唯一一个我七年来定期见面的朋友。” 她叹口气。 “教授回家了?”他说。 “没,他在这儿呢。” “你当着他的面说这些?” “我没觉得这是什么秘密。” “你还不如登报声明,”尼克说,“旁边再印上我的一张小照片。” “你干吗讽刺我?” “这让人多尴尬。你当着那个男人说这些,太尴尬了。” 他在黑暗中坐着,坐在电话旁的椅子上。从餐厅回来他就一直想给她打电话。开了一整天车,他累坏了,肩膀也疼。他又感觉到那个黑人男孩的手在抓他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举起来,觉得自己被摔出去。那一晚他损失了六十五美元。她买雷鸟的那一天,他开车穿过隧道,到了新泽西州。他先开,再换她开,然后又是他开。中途他开进一个商场的停车场,让她等着,自己去买了一卷橙色的折纸回来。多年以后他曾经找过那一晚他们开的路线,可总也找不到。 《纽约客》故事集/[美]安·比蒂/译林出版社/2014-08
凤凰读书 2015-08-23 08: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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