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清末灾荒与辛亥革命(3)

>>>  民初歷史變遷觀察  >>> 簡體     傳統

  在卸任临时大总统的前三天,孙中山专门发布了《命各省都督酌放急赈令》,指出:“矧当连年水旱之余,益切满目疮痍之感。……本总统每一念及我同胞流离颠沛之惨象,未偿不为之疾首痛心寝食俱废也。兹者大局已定,抚慰宜先。为此电令贵都督等,从速设法劝办赈捐,仍一面酌筹的款,先放急赈,以济灾黎而谋善后”.这个命令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人民疾苦息息相关的高尚情操。
 
 
  在临时政府时期,南京还出现过一个名为“救灾义勇军”的组织。这个组织以孙中山为“义勇军正长”,陆军总长黄兴为“副长”.组织的缘起,是因为“江皖两省,……连年水患频仍,偏灾时遇。迨至去秋,淫雨连绵,江湖暴发,箍江大岸,冲决无算。上自皖南各府,下逮镇扬苏常,袤延千余里,淹没百余处,汪洋一片,遍地哀鸿”,为了动员军队参加“修筑千里长堤”工程,由军人自愿报名参加而成的。组织“救灾义勇军”的启事和章程,刊登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0号,显然事先得到了孙中山的赞同和支持。
 
 
  即使在戎马倥偬、局势动荡的情况下,有些掌握了地方军政大权的革命党人,也仍然采取积极的措施,从事兴修水利的工作。如江西都督李烈钧,就职后不久即召集各方人士“讨论治赣办法”,其中决定的一条就是为了解决南昌、新建二县“每年必苦水患”的问题,在“辛亥光复,库帑动用一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拨款四十万元修筑圩堤”.据称,“堤工数月而成,嗣后两县人民乃不为水灾所苦”--这个说法也许不无溢美之处,但如果考虑到当时面临的复杂局面,那末,决定拨款筑堤就已值得称道了。又如担任“安、襄、郧、荆招讨使”的季雨霖,在行军途中见“沿河一带地方,汪洋浩瀚,纵横无际,田园村落,漂为泽国,颓檐破壁中,寂无人烟”,便在占领荆州之后,兴筑沙洋堤工。据材料说,这段堤工关系到湖北的荆门、江陵、潜江、沔阳、监利五县人民的生命财产,清政府曾“耗款百万,讫无成功。受害各处,田庐尽没,饥民遍野,老幼委填,盗贼充斥”.季雨霖等一面向沙市、沙洋两地商会借银20万两,一面向湖北军政府申请拨款8万两,另外还发行“堤工公债”20万元,通过以工代赈的办法,招募民夫,动工兴筑,被称为“民国第一次大工程”.虽然对季雨霖的一些作为,有不同的评价,但即使对他稍有微词的人,也不抹煞他在这件事情上的功劳。此外,根据灾民周耀汉等的呈请而修筑的樊口堤工,修成后改善了武昌、黄冈等六县的抗灾条件,改变了这一带过去“无岁不水,无水不灾,无灾不重”的悲惨状况,也是值得一提的。
 
 
  正像在其他问题上不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失误一样,资产阶级革命派在灾荒问题上,也并非一切处置都是完美无缺的。他们的最大一个失误,是似乎已经忘记了革命前对清政府把无衣无食的饥民“目之为乱民,为匪徒”的抨击,有些地方对灾民采取了戒备和防范的态度,有时竟视之为建立正常秩序的一种障碍。武昌起义后,以“中华民国军政府”名义发布的一个《通告城镇乡自治会职员电》中说:“唯念东南各省,叠遭水旱之灾。吾同胞流离颠沛,犹未能自复其生机。若义旗一举,则饥寒无告之民,必有乘机窃发,一施其抢劫之技者。而本军政府当军事旁午之际,势不能并谋兼顾,为吾乡僻同胞尽完全保护之责”.因此,他们要求“各城镇乡自治团体,速筹自保之计,赶办团练,守卫乡里”类似的文告在其他省份也有出现。很显然,其矛头所向,是针对“流离颠沛”的“饥寒无告之民”的。在这样一种思想指导下,无怪乎有些地方会发生由革命党人掌握的新政权的武装去镇压饥民“闹事”的事件了。如江苏无锡,军政分府都督秦毓鎏曾两次派军队镇压“民变”.一次是由于常熟王庄的富室须氏,不顾“岁歉”,硬要逼租,佃农们在孙二的率领下,“聚毁其家”,并“竖旗”起事;另一次是本县新安乡的“巨室张氏”,平时收租就很苛刻,“民怨已久”;恰逢这一年“岁已歉,张氏犹不肯少贷,索益急”,甚至把还不起租的佃户“锢诸室,鞭诸”,引起群众激愤,数百人不期而集,“哄闹张氏家”,将其室付之一炬。秦毓鎏派出军队,在前一事件中抓走20余人,后一事件中竟枪杀37名群众(包括一名妇女),终于引起了人们的“诟厉”与不满。出现这一类政治性的错误,不能不说是同资产阶级革命派只是同情群众,却并不懂得组织群众与依靠群众的根本弱点有着本质的联系。
 
来源: 历史研究 | 来源日期:2011-10-03 | 责任编辑:向异

李文海 2011-10-11 03:40:17

[新一篇] 李文海:清末災荒與辛亥革命(2)

[舊一篇] 列強對辛亥首義的態度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