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文章華國詩禮傳家—精彩書評選 >>> | 簡體 傳統 |
苇岸,中国自然文学写作的代表作家,1960年1月7日生,1999年5月19日逝,只活了39岁。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苇岸和他的朋友海子,是昌平的文化地标。两个人都早逝,两个人也都寂寞。不同的是,海子在是在喧嚣中寂寞,苇岸则是在寂寞中寂寞,因为他的写作,至少领先了他的时代20年。 一个人的道路 ——我的自述 我于一九六○年一月七日,出生在北京市昌平县北小营村。据祖父讲,我们祖先是最早来这里定居的人家之一。 这座村庄,位于我所称的华北大平原开始的地方。它的西部和北部是波浪起伏的环形远山,即壮美的燕山山脉外缘。每天日落时分,我都幻想跑到山顶上,看看太阳最后降在了什么地方。我曾认定,太阳落山后,是从山外绕回到东方去的。而我那时的山外,就是外国。 这个大平原的开端,给了我全部的童年和少年。与所有乡村的孩子一样,它们是由贫匮、欢乐、幻想、游戏、故事、冒险、恐惧、憧憬、农事等等构成的。我时常缅想它们,但我还从未将它们写进我的散文。当我看到华兹华斯“童年是男性人的父亲"的说法时,我对他的这句话感触很深。 那时村子东西都有河。村里的井也很多,一到夏天,有的只用一根扁担就能把水打上来。每年,麻雀都选择井壁的缝隙,做窝生育。雏雀成长中,总有失足掉入井里的。此时如果挑着水桶的大人出现,这个不幸的小生灵便还有获救的可能。 我从小就非常心软,甚至有些极端。我不能看屠宰牲畜或杀一只鸡。我的这种心地,与血缘有关。至今我仍认为,我的四姑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最善良的人。这个根本,使我后来对非暴力主义一见倾心。我的散文《四姑》和《上帝之子》,实际从血缘与信念两个方面,间接讲了我自己。 我的乡村童年和少年时代,读物是匮乏的,我现在已全然想不起那时读过什么书了。关于文化,最早给我留下印象的是电影《马兰花》和《人参娃娃》。在故事方面,先是叔祖母的民间故事,后是四姑的古典小说。在文学上,四姑是我的启蒙者。而我的祖父,一个秉性鲜明、极重尊严、与所有家庭成员都保持距离的人,给了我另一种精神:从我懂事起,直到一年前,年过八十的老人突然瘫痪,他从未间断每晚睡前的日记。 我对使用文字,很早就有兴趣。中学时,我曾尝试写过小说,一个乡村少年的故事:顽皮,但好心;为了老师午休,试图赶走树上所有的蝉……我这篇惟一的小说,并未写完。我还模仿写了一些动物寓言,它们其实说明了我那时即开始的“文以载道”倾向。 一九七七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这使我稍后得以走进大学的校门。带着喜悦、骄傲和未知,我从乡村中学来到了都市的大学校园。这是一个新的天地,她对我的最大意义,不是课堂,而是视野、志同道合的友谊和图书馆的书籍。“朦胧诗”——一种新鲜的、具有本义色彩的诗歌——在校园的传播,使我的文学热情有了定位。我开始读诗,抄诗,尝试写诗,崇敬诗人,与诗人交往。长久以来,在我的意识里,诗人与诗歌不分。即使是今天,如果我为诗人或作家做了什么,我仍认为,我不是或不单是帮助了他们,而是帮助了文学本身。 我的诗歌时期,对我的散文写作,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除了一种根本的诗人特有的纯粹精神,恰如布罗茨基所讲,散文作家可以向诗歌学到:借助词语在一定的上下文中产生的特定含义和力量;集中的思路;省略去不言自明的赘语。的确,“如果散文作家缺少诗歌创作的经验,他的作品难免累赘冗长和华而不实的弊端”。对我来说,我努力去做的,即是将散文作为诗歌以另一种手段的继续来写作。 我的第一篇散文《去看白桦林》,写于一九八八年初。最终导致我从诗歌转向散文的,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当我初读这本举世无双的书时,我幸福地感到,我对它的喜爱,超过了任何诗歌。此时我已经有了一个令我满意的工作:与社会可以保持必要的距离,夜晚授课、而将上午——每日官能最清澈的时刻——献给阅读和写作。我的每年暑假的自费旅行,也已进行。到一九九○年,我已走了黄河以北几乎全部省区。 我喜爱的、对我影响较大的、确立了我的信仰、塑造了我写作面貌的作家和诗人,主要有:梭罗、列夫·托尔斯泰、泰戈尔、惠特曼、爱默生、纪伯伦、安徒生、雅姆、布莱克、黑塞、普里什文、谢尔古年科夫等。这里我想惭愧地说,祖国源远流长的文学,一直未能进入我的视野。一个推崇李敖、夸耀曾拧下过一只麻雀脑袋的人,曾多次向我推荐《厚黑学》,但我从未读过一页。而伟大的《红楼梦》,今天对我依然陌生。不是缺少时间,而是缺少动力和心情。在中国文学里,人们可以看到一切:聪明、智慧、美景、意境、技艺、个人恩怨、明哲保身等等,惟独不见一个作家应有的与万物荣辱与共的灵魂。海子曾说:我恨东方诗人的文人气质,他们把一切都变成趣味。 我的笔名“苇岸”,最初来自北岛的诗《岸》,也有另外的因素。我不仅因“我是岸/我是渔港/我伸展着手臂/等待穷孩子的小船/载回一盏盏灯光”这样的诗句,感到血液激涌;更有一种强烈的与猥琐、苟且、污泥的快乐、瓦全的幸福对立的本能。我这样讲,并非意味我在我的生命衍进中,从未做过使自己愧怍的事情。对于它们,如毛姆在《七十述怀》里写的那样,我希望我说:这不是我做的,而是过去的另一个我做的。 “没有比对人类的爱更富于艺术性的事业”。虽然我是一个作家,但我更喜欢梵·高这句话。我希望我是一个眼里无历史,心中无怨恨的人。每天,无论我遇见了谁,我都把他看作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人。我曾经想,在我之前,这个世界生活过无数的人,在我之后,这个世界还将有无数的人生活;那么在人类的绵延中,我为什么就与我同时代的这些人们相遇,并生活在一起了呢?我不用偶然来看这个问题,我把它视为一种亲缘。 当然我知道,事情远非这么理想和浪漫。但我愿意像古罗马的那位皇帝马可·奥勒留那样,每天早晨对自己说:今天我要见到一个我主动问候他,他却视我别有企图的人;一个除了自己的利益圈子,对一切都冷漠无情的人;一个把比他人生活得优渥,看作人生最大幸福的人;一个将“无度不丈夫”,当作“无毒不丈夫”奉行的人……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无知。 再过两个月,就是我三十五岁的生日了。在我的一生中,我希望我成为一个“人类的增光者”。我希望在我晚年的时候,我能够借用夸齐莫多的诗歌说:“爱,以神奇的力量,/使我出类拔萃。” 一九九四年十月 放蜂人 by苇岸 放蜂人是大地上寻找花朵的人,季节是他的向导。 一年一度,大地复兴的时候,放蜂人开始从他的营地起程,带着楸木蜂箱和帐篷。一路上,他对此行满怀信心。他已勘察了他的放蜂线路,了解了那里的蜜源、水源、地形和气候状况。他对那里蜜源植物的种类、数量、花期及泌蜜规律,已了如指掌。他将避开大路,在一座林边或丘旁摆下蜂箱,巢门向南。他的帐篷落在蜂场北面。 第一束阳光,满载谷粒的色泽和婴儿的清新,照到蜂场上。大地生气勃勃,到处闪亮。蜂群已经出巢,它们上下飞舞,等待着侦察者带回蜜源的消息。放蜂人站在帐前,注视着它们。他刚刚巡视了蜂场,他为蜂群早晨的活力,感到兴奋。他看蜜蜂,如同看自己的儿女,他对它们,比对自己的身世还要熟悉。假若你偶然路过这个世界一隅,只要你表情虔诚,上前开口询问,他会热心给你讲蜜蜂的各种事情。 放蜂人在自然的核心,他与自然一体的宁静神情,表明他便是自然的一部分。每天,他与光明一起开始工作,与大地一同沐浴阳光或风雨。他懂得自然的神秘语言,他用心同他周围的芸芸生命交谈。他仿佛一位来自历史的使者,把人类应有的友善面目,带进自然。他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与自然最古老的一种关系。只是如他恐惧的那样,这种关系,在今天的人类手里,正渐渐逝去。 放蜂人或许不识文字,但他像学者熟悉思想和书册那样,熟悉自然,熟悉它的植物和大地。他能看出大地的脉络,能品土壤的性质;他识别各种鸟鸣和兽迹,了解每样植物的花事与吐蜜的秘密。他知道枣树生长在冲积土上,荞麦生长在沙壤上,比生长在其他土壤上流蜜量大;山区的椴树蜜多,平原的椴树蜜少;北方的柳树流蜜,南方的柳树不流蜜。他带着他的蜂群,奔走于莽莽大地。南方的紫云英花期一终,他又匆匆赶到北方,那里,荆棵的蓝色花序正在开放。他常常适时溯纬度而上,以利用纬度之差,不失时机地采集生长在不同地区的同一种植物的花蜜。 “蜜蜂能改变人性”。这是放蜂人讲的一句富于文化色彩的话。如果你在蜂场呆上一天,如果你像放蜂人那样了解蜜蜂,你会相信他的这个说法。 我把放蜂人讲的关于蜜蜂(主要指工蜂)的一生,记在这里:一日龄,护脾保温;三日龄后,始做清理巢房,泌蜡造脾,调制花粉,分泌王浆,饲喂幼虫、蜂王和雄蜂等内勤工作;十五日龄后,飞出巢外,担负采集花蜜、花粉、蜂胶及水等外勤重任;三十日龄后,渐为老蜂,改做侦察蜜源或防御敌害的事情。当生命耗尽,死亡来临,它们便悄然辞别蜂场,不明去向。 这便是蜜蜂短暂的一生,辛劳不息,生命与劳作具有同一涵义。放蜂人告诉我,在花丛流蜜季节,忘我的采集,常使蜜蜂三个月的寿命,降至一个月左右。它们每次出场,要采成百上千朵花的蜜,才能装满它们那小小的蜜囊。若是归途迷路,即使最终饿死,它们自己也不取用。它们是我们可钦可敬的邻居,与我们共同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它们体现的勤劳和忘我,是支撑我们的世界幸福与和睦的骨骼。它们就在我们身边,似一种光辉,时时照耀、感动和影响着我们,也使我们经常想到自己的普通劳动者和舍生忘死的英雄。 放蜂人是世界上幸福的人,他每天与造物中最可爱的生灵在一起,一生居住在花丛附近。放蜂人也是世界上孤单的人,他带着他的蜂群,远离人寰,把自然瑰美的精华,源源输送给人间。他滞于现代进程之外,以往昔的陌生面貌,出现在世界面前。他孤单的存在,同时是一种警示,告诫人类:在背离自然,追求繁荣的路上,要想想自己的来历和出世的故乡。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本稿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提供
楚尘文化 2015-08-23 08:38:13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