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与梁启超文化思想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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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前文《陈独秀与梁启超政治思想的异同》〔1〕的续篇。政治思想和文化思想是“戊戌”和“五四”两大思想启蒙运动的核心。梁启超和陈独秀则分别是这两个时期思想上的代言人。本文试图以两位思想先驱启蒙最为热烈、思想极为活跃的两个思想至高点作的时限,论述和比较梁、陈文化思想的异同得失。
      一
  就文化思想和社会活动而言,梁、陈两人是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上一个时代中两个不同阶段的思想家。梁氏生长在中国近代最早沐浴欧风美雨的广东沿海,陈氏则生长相对比较僻远的内陆省份安徽安庆,他们的生活背景和学术经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梁氏不仅是陈氏的政治启蒙老师,也是文化思想启蒙的前辈。陈独秀投身文化运动,也是直接受到梁启超的思想引导和行为启发的。实际上,中国“过去半个世纪的知识分子,都受了他的影响”〔2〕,陈独秀自然亦在其列。1916年, 陈独秀回忆和评论道:
  “吾辈少时,读八股、讲旧学,每疾视士大夫习欧文谈新学者,皆以为洋奴,名教所不容也;前读康先生及其徒梁任公之文章,始恍然于域外之政教学术,粲然可观,茅塞顿开,觉昨非而今是。吾辈今日得稍有世界知识,其源泉乃康梁二先生之赐。是二先生维新觉世之功,吾国近代文明史所应大书特书者矣”〔3〕。事实上,戊戌以后, 梁氏“且教且学,贡献于国人者不少”〔4〕, 即便是陈氏与梁政治分途和文化分野以后,陈在驳斥梁的政治主张之时,仍然肯定梁氏早年的功绩,称梁氏为中国“新知识的先觉者”〔5 〕。且一直尊称之为“先生”或“任公”。寻根究源,陈氏政治、文化思想的很多方面都源自梁氏,但陈氏无不给予其大力的拓展和突破。
      二
  陈独秀对梁启起的文化承接和思想拓展主要表现在以下诸项:
  首先,“民权”与“人权”,“新民”和“新青年”。“民权”和“人权”分别是“戊戌”和“五四”两个时期的启蒙利器,也是梁陈二人探索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变革的突破口。“戊戌”时期,梁氏十分醉心于民权革命说,“日夕以此相鼓吹”〔6〕。 在君主专制数千年沿袭未变的中国,此论一出,“遂风靡海内,举国趋之,如饮狂泉”〔 7 〕,具有石破天惊的思想震撼效应。陈独秀更是民主的坚定扞卫者,但他用“人权”来理解民主,表示:若为拥护人权,“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8〕。梁氏为倡导“民权”,戊戌政变后亡命日本,十数年后始得返国;陈氏为倡导“人权”,五四运动中身陷囹圄,五次被捕仍无悔意。可见,在文化思想的坚定性方面,陈梁如出一辙,并无二致。
  然而,作为梁氏民权学说的承接者,陈氏的人权学说无论是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力度上,都大大超出了梁氏的民权学说。
  其一,从内涵上看,梁氏民权说包括“除心奴”、“开民智”、“新民德”等文化内涵,但只揭示了民主的一般性含义。梁氏主张以民政代替君政,实行君民共主,“君权与民权合,则情易通”〔9〕, 这种君民折衷的民主决不是彻底的民主;梁氏倡导民权,却害怕触忤君权、官权,他说,“权者生于智者”认为“一曰开民智,二曰开绅智,三曰开官智,窃以为此三者,乃一切根本”,而“开官智又为万事之起点”〔10〕。后来,梁启超又提出,今日救中国之希望,实在于“既有思想之中等社会”〔11〕。可见,梁氏的民权学说具有很大的软弱性和狭隘性。陈独秀则独树一帜地以“人权”相号召,并赋予以崭新的解释,拓宽了民主的含义。他将崇尚人权的新道德与三纲为中心的旧道德置于完全对立的地位,突出了个人的自由权利,呼唤国民完善“独立自主之人格”〔12〕,其意在于重建一种新的人生哲学、树立“平等人权之新信仰”〔17〕。可见,陈氏的人权学说大大突破了狭义民主的范畴,而具有全方位反专制主义色彩,远比梁氏的民权学说彻底而深刻。
  其二,就参照系而言,梁氏的民权学说是作为一种资产阶级的国家观出现的,它侧重于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具体而言,就是师法近代的日本和英国的政治体制,实行君民共主、君主立宪,以后又转为“开明专制”、“虚君共和”,这只是一种间接的浅层次的资产阶级民主,用陈独秀的话来说,是“for people”,而不是“by people”。 这暴露出梁氏民权学说作为一种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理论的肤浅和脆弱。陈独秀推崇和向往的是十八世纪的“法兰西文明”。认为它是所有资本主义文明中最为彻底而且最为灿烂的文明〔14〕。并且指出法国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流血数十载而成共和”的彻底斗争精神和“唯民主义”的人权原则,堪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因为中国正处于专制时代,民众仍处于“散沙时代”,国民因循保守,苟图安逸,缺乏彻底的牺牲精神〔15〕。法国大革命所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个人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和“思想自由”的民主政治,是君主立宪的日本和君主专制的中国所无法比拟的。确实,法国的“人权”理论最完善最彻底。恩格斯指出,法国是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比起其他各国来,每一次都达到更加彻底的结局,“它在大革命时期粉碎了封建制度,建立了纯粹的资产阶级统治,这种统治所具有的典型性是欧洲任何其他国家所没有的”〔16〕。马克思也特别偏好研究法国的历史和细节。可见,陈独秀把近代中国思想启蒙的视角移向法国,显然要比包括梁启超在内的其他启蒙思想家高出一筹。
  其三,从实现的手段上看,梁氏民权学说的实现途径有两种:一是民权生于民智,兴民权必以开民智为前提,开民智又当以开绅智和开官智为起点、条件;一是自上而下的改良,“一日朝廷大变科举,一日州县遍设学堂”,“斯二者行”,则能“顷刻全变”〔17〕,即变科学与兴学校。概而言之,梁氏实现民权的手段实则民智的点滴增进和朝廷的自上而下的改良两个特点。应该说,梁氏民权学说的实现手段有一定的合理性:开民智之于戊戌时期,确是一项十分必要、十分迫切也十分艰巨的任务;但是,梁氏把开民智的希望寄托在封建统治集团身上,则是天真的幻想。实际上,中国无民权状况正是长期以来的封建专制统治造成的。不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民权便无由得兴;而且,中国民智的提高、民权的实现,主要也不是在宁静的书斋中和讲堂上获得和完成的,应该在火热的实践斗争中去达到。梁氏实现民权学说的这套主张,是幼稚的和荒唐的。陈独秀“五四”时期则不同于此。他先以宗教革新、教育革新、伦理革命、文学革命、妇女解放甚至对德宣战作为实现中国人权的手段,而在这一系列的动力和尝试失败后,他便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社会运动的实践中:参加并领导了着名的“五四”学生运动,而且概括“五四”活动特有的精神”为“(一)直接行动;(二)牺牲的精神”〔18〕。“五四”运动后,更是大力提倡文化人去做实际的运动,并且自己身体力行,主持创立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劳工运动,为实现人权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这更是戊戌时期梁氏民权学说所无法企及的。
  其次,“伦理革命”与“伦理觉悟”。梁启超在中国率先举起了“伦理革命”的大旗,开创了伦理道德之新风气,建立了中国资产阶级的伦理学说。他探讨、论述了道德的起源、本质、作用和善恶的标准,分道德为公德和私德两大类,以是否“利群”来说明道德的是非善恶,这确实比公开维护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封建伦理学说前进了一大步。与封建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他又宣称“利群”的最终目的还是利己,利群和爱他是利己的手段,利己则是出发点和归宿,“利自己者人之性也”,“非利群不能利自己”〔19〕。历史证明,以利自己为核心来处理公私、群自己、人找关系是必然要失败的,也是十分有害的。梁氏“伦理革命”的局限还在于:他不敢将斗争的锋芒指向孔孟学说,对中国封建道德采取调和折衷立场,从而减弱了其思想斗争的锋芒,淡化了其“革命”的色彩,暴露出其“伦理革命”的贫乏和苍白,同时也注定了其伦理思想后来的倒退。1903年后,梁氏逐步以“道德革命颓变为取消革命”,说“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20〕。可以说,梁氏的“道德革命”大业在经过短暂的辉煌后便半途而废了。
  十数年后,在中国思想界的一片沉寂之中,陈独秀重新举起了梁氏“伦理革命”的大旗,承接梁氏的末竟之业。说是承接,一是旗号未变,但主要的是内容上的部分继承,陈独秀对梁氏学说中的利己主义仍是肯定的。陈氏认为,要建立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新道德,必须以承认和尊重个人独立自主自由的人格为前提,必须树立“个人本位主义”。陈独秀说:“西洋民族,自古迄今,个人主义之民族也。……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21〕。必须用西洋的“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这是对梁氏伦理学说的明显重述,因为反对封建家族主义的最有力的手段,正是利己的个人本位主义。
  然而,如果仅仅是简单的重复或大同小异,那么陈独秀的伦理学说也就无足挂齿了。实际上,陈氏大大突破了梁氏伦理学说的藩篱,并予以了大力的宣传和切实的推动。
  其一,对于封建道德的态度。陈氏一改梁氏对孔孟学说的软弱和眷念,猛烈抨击了儒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教义,并将斗争的矛头直指所谓的“万世师表”孔子,坚决认为孔子之道不合于现代生活,因为“孔子生长王封建时代,所提倡之道德,封建时代之道德也”〔22〕;坚决认为孔子之道违背了人的本质,因为“忠孝节义,奴隶道德也”〔23〕。孔子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根本的道德规范,陈独秀抓住了斗争的根本,确定了斗争的目标,必然能够大大加速“伦理革命”的进程。
  其二,伦理革命的方法。五四时期,陈氏以进化史观为武器,并运用于伦理道德领域,把“伦理革命”分为两大阶段,即政治的觉悟。伦理的觉悟。陈独秀又分政治的觉悟为三步走,第一步当明确“国家为人民公产,人类为政治动物”;第二步乃“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专制,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第三步乃是多数国民“对于政治,自觉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第二阶段是伦理的觉悟,陈认为这是“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伦理不觉悟,其他觉悟则均“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徜恍迷离之境”〔24〕。陈独秀对伦理觉悟的重要性的认识及实现过程的详尽划分,显然比梁启超精致和周详得多,所产生的影响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再次,“小说界革命”、“诗界革命”与“文学革命”。梁启超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的始作俑者和理论旗手。尤其在“诗界革命”方面,他所首倡的新诗必须具备新意境、新理想和新精神的“三长说”,对后世诗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国近代诗歌理论发展史上的一块丰碑。但是,梁氏诗歌理论和小说创作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第一,“诗界革命”开始阶段,梁氏所注重的仅是形式上的变革,尽管抛弃了传统诗歌的声调格律等风格特征,但仍然坚持着新诗“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认为旧的格律诗形式并未丧失其艺术价值和生命活力,只需要给旧体诗注入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和民族主义意识等“新理想”、“新意境”而已。这正是晚清“诗界革命”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自由体“新诗潮”的理论分水岭〔25〕。第二,“小说界革命”方面,梁氏固然十分注重其作用,并开始用白话文写小说,让小说反映新生活,表达新内容,利用小说的特殊功用为变法维新事业服务,然而,正如他自己的小说那样,“小说界革命”的水平不高。严格地说梁氏自己的小说,名为小说,实则梁氏自己的政见书,其创作手法和艺术价值,让人实在不敢恭维,连他自己也承认是“似说部非说部,似稗史非稗史,似论着非论着,不知成何种文体”〔26〕。梁氏一向富有自我批评和自我否定的精神,在晚年便放弃了小说的创作。缺少小说这把文化利剑,所谓“小说界革命”也就实在有些有名无实了。
  然而,梁启超毕竟开启了文学革新之门,陈独秀正是顺着梁氏开辟的新路,艰难而又坚定地跋涉着。1904年,陈氏在芜湖创办了名扬一时的《安徽俗话报》,就是运用了谈家常式的俗语言讲述爱国救亡的大道理,使该报成为当时全国发行数量之冠;留日期间与日本友人苏曼殊合译雨果的名着《悲惨世界》(时名《惨世界》),自第七回起,在译文中添加了原着中没有的一个故事。在该故事中,陈氏自比男主角“明白”、字“难得”,(意为“难得明白”)其他人物如“范桶”、“吴齿”字小人(无耻小人)、“满洲苟”(满洲狗)等都有露骨的影响作用,表达了译作者的思想感情,其手段之高超,足可以假乱真。可见,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陈独秀的文学改革思想仍然停留在戊戌前后梁氏的水准之上,而没有什么超越之处。
  但是,《青年》杂志创刊时,陈氏的认识水准有了一个大的跃进。他坚决支持胡适创作《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在《新青年》1917年1 月1日号上,并为之写跋;还邀集和组织了刘半农、 钱玄同和鲁迅兄弟等众多文坛好手或参加《新青年》编辑部的工作或从事白话文小说的创作。他们同举“文学革命”的大旗,向封建的文学发动了猛烈的冲击。五四文学革命运动战果辉煌,造就出鲁迅、郭沫若、矛盾、巴金等文坛巨匠,影响了整个中国现代文学史。
  陈独秀在五四文学革命运动的地位和作用,胡适概括为“三个大贡献”:“一、由我们的玩意儿变成了文学革命,变成三大主义。二、由他才把伦理道德政治的革命与文学合成一个大运动”。三、由他一往直前的精神,使得文学革命有了很大的收获”,作为当年与陈氏同执文学革命之牛耳,且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着的胡适,其对陈独秀作出的评价是比较准确的。
  比较梁陈二人文学革命的基本主张和重大影响,不难发现其间有不少共同点和差异处。
  其一,就文学革新的基本主张而言。陈氏以《文学革命”取代梁氏的“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作为新口号,明显地带有集梁氏以来文坛革新之大成的特点,其主张具有显着的广泛性和彻底性。作为“五四”文学革命的纲领,陈氏的《文学革命论》一文更加系统、深刻和全面。陈氏主张的“文学革命”的三大主义是: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这与梁氏的文学改革主张比起来,自然要高出一筹。
  其二,就文学革新的气势而言。陈氏以坚定的态度,一往无前的勇气,大力推动着“文学革命”。他公开表示,为了文学革命,“予愿拖四十二生之大炮,为之前驱”;“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打倒十八妖魔,明之前后七子和归、方、姚、刘”〔29〕这是何等豪迈的气魄!在敢于彻底斗争的陈独秀那里,梁启超的点滴改良主张是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
  其三,就文学革新的语言运用来看。戊戌时期的梁启超的主要文化功绩应该说主要不在思想的创造,而是在思想鼓吹。时人王照说:“戊戌前,南海已蜚声海内,实任公文章之力也”。思想尖锐、内容新颖固然是梁氏思想鼓吹的一大特色,但文体上的变革其功亦不逊色。梁氏自创一种崭新文体,使他的文章更具有的比强烈的感染力和鼓动性,以致能风靡一时。梁氏的新文体主要在于“时杂以俚语韵语及欧洲语法”,且“笔锋常带感情”〔30〕。这种新文体为五四时期的陈独秀所继承,运用俚语、韵语及欧洲语法, 正是陈氏五四时期文章语言的一大特色〔31〕,而笔端浓情流露则又是陈氏文章的风格所在。
  最后,梁启超还注重史学的经世功能和革新创造,他是中国资产阶级“新史学”的开山祖,无论在史学理论还是学术研究方面,都写出了数部堪称中国近代史学史和学术史上的丰碑式的巨着,使“戊戌”思想启蒙具有全方位的内容。而“五四”时期的陈独秀尽管对中国封建史学大加贬斥,却未有建设性的成绩,给“五四”思想启蒙留下了一个不小的文化缺憾〔32〕。“五四”以后,李大钊举起了梁氏史学革新的大旗,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客观上填补了陈氏这位文化主将留下的文化缺陷。让史学革新大业得以相传下来。
  此外,梁陈二人在东西文化的比较研究、教育改革问题的探讨以及文化起源理论分析上也都有着一种承接和超越的关系,篇幅所限,兹不一一。
      三
  梁启超、陈独秀在文化思想上的相互联系和不同水准,正是反映“戊戌”和“五四”两大思想启蒙运动的不同质量。造成不同质量的因素,既有社会的、时代的,又有个人的,而且这种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仅是彼此联系且相互作用的。
  其一,就时代因素而言,“戊戌”和“五四”毕竟是两个相距近二十年的思想启蒙运动。在日新月异的中国近代社会,二十年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十九世纪末的戊戌时期,正值甲午惨败,中国近代化事业遭受了巨大挫折,中国陷入了深重的民族危机,时代的主题是救亡图存,因此,民族主义情绪比较强烈,戊戌思潮必然带有比较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梁启超作为这一思潮的代言人,其思想内容中,民族主义和学习西方并存,注定着梁氏启蒙思想中的新旧同在,中西并存,局限着其文化思想的基本水准。陈独秀发动新文化运动中,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已发生了深重的变化。从社会变革上看,义和团运动的失败,中国人民的民族主义情绪受到了一次重创;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西方民主共和思潮的进一步宣传,并展开了与梁氏为首的改良派的大论战,划清了革命和改良的界线;尤其是辛亥革命的风暴洗礼,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和民主共和观念开始深入人心,使中国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造;辛亥革命失败后,袁世凯和张勋两起复辟事件更使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对封建势力和民族主义情绪产生强烈的嫉恨。从文化革新上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学在中国的进一步传播,极大地丰富了时人的西学知识;而辛亥革命后文化思想上的尊孔复古的逆流,又迫使先进知识分子运用比戊戌时期更丰富、更先进的西学知识,来坚决地、猛烈地向封建文化发动反击,因而又使五四思想启蒙具有了比较先进的民主主义色彩。
  其二,就理论依据而言。梁陈思想启蒙所援引的正是西方两个不同文化时期的哲学理论,梁启超接受的是日本近代化的先驱福泽谕吉,而陈独秀则以德国哲学大师尼采为精神支柱。尼采的个人本位主义哲学理论比起福泽的进化论主张显然要深刻的多,尼采的“超人”主张更符合陈独秀特立独行的文化性格,也更符合新文化运动中对封建伦理道德的破坏和对个性充分发展的张扬。援引了不同的理论依据,也导致了梁陈二人文化思想水准的差异。
  最后,就个人素质和性格气质而言。梁氏受过十分严格的封建正统教育,考秀才、中举人、会进士,几乎走到了一个封建士子所能达到的顶端,因而他所领导的“戊戌”思想启蒙带有浓厚的封建性,戊戌变法成了“托古改制”。相比之下,陈氏接受传统的较少,而沐浴西学的较多。就性格气质而言,梁氏以“流质易变”着称于世,陈氏则以果敢坚毅闻名中外。中国近代的两大思想启蒙运动,因为主将的素质、性格及援引理论上的差异,从而使质量、水准和效果也大相径庭。
  注释:
  〔1〕见《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又见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国现代史》1994年第11期。
  〔2〕曹聚仁:《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三联书店1980年版, 第350—351页。
  〔3〕〔4〕陈独秀:《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1916年10月1日。
  〔5〕陈独秀:《精神生活 东方文化》,1924年2月1日。
  〔6〕《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一册,第75页。
  〔7〕杨复礼:《梁启超年谱》,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8〕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1919年1月15日。
  〔9〕《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94页。
  〔10〕《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第47页。
  〔11〕《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第131页。
  〔12〕陈独秀:《一九一六年》,1916年1月15日。
  〔13〕陈独秀:《宪法与孔教》,1916年11月1日。
  〔14〕陈独秀:《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1915年9月15日。
  〔15〕〔21〕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1915年12月15日。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01—60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7〕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
  〔18〕陈独秀:《五四运动的精神是什么?——在中国公学第二次演讲会上的演词》,1920年4月21日。
  〔19〕梁启超:《新民说·论国家思想》。
  〔20〕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三册,第141页。
  〔22〕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1916年12月1日。
  〔23〕陈独秀:《敬告青年》,1915年9月15日。
  〔24〕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15日。
  〔25〕关于陈独秀在中国诗歌史上的成就和地位,请见靳树鹏、李岳山:《诗人陈独秀和他的诗》,《新文学史料》,1994年第1期。
  〔26〕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绪言》。
  〔27〕〔29〕胡适:《陈独秀与文学革命》(在北大讲演),《陈独秀评论选编》(下)第293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8〕陈独秀:《文学革命论》,1917年2月1日。
  〔30〕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
  〔31〕参见吴欣欣、庐茅:《从〈独秀文存〉看五四新词汇的特点》,《安徽史学》1993年第4期。
  〔32〕详见拙作:《论陈独秀的中国历史观》,《江汉论坛》1995年第11期。
                     (责任编辑 汪高鑫)*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合肥21-25K4中国现代史徐光寿/陆涛19961996 作者:安徽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合肥21-25K4中国现代史徐光寿/陆涛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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