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深刻地内含着三种标准,即作为真理尺度的实践标准和作为唯物史观最终尺度的生产力标准以及作为价值尺度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而每一个标准又蕴涵着真理、价值和实践的深刻的内在统一,它们逻辑地展现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
实践标准
关于真理标准,马克思很明确地说过: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列宁和毛泽东都重申了这一基本观点。而毛泽东又讲得最多。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却在1978年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引发了一场争论。争论虽然是由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引起,但涉及的重大的历史政治背景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理解、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对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该采用何种基本观点、基本立场,是坚持“两个凡是”,还是坚持“实事求是”?
所谓“两个凡是”,就是以“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和“凡是毛主席的指示”为准绳来对待和处理上述重大历史政治问题。“实事求是”,就是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对待和处理上述重大历史政治问题。在毛泽东同志离开我们以后,我们举的旗仍然是毛泽东思想旗帜,但不能用“两个凡是”的办法来举,只能用“实事求是”的办法来举,因为“两个凡是”完全违背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邓小平主持起草、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实践为标准,以历史经验为基础,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同时又肯定毛泽东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所建立的不可磨灭的功勋,肯定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从而在这样认识的基础上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完成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从思想路线上看,邓小平认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实质是怎么看待马克思主义。真理本身是有待实践检验的,因此真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真理性认识,其中许多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是经过了社会实践的检验的。但社会实践对真理的检验是一个历史过程,所以真理性认识(观点、思想、理论等)的确立不是一劳永逸的。真理在此表现为一种过程、一种历史范畴。那些已被实践证明为真理的认识、理论(包括政策、构想等)还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敢于和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置于实践检验之下,让它在社会实践中放出其颠扑不破的真理之光。这种检验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不断修正真理适用范围,因为越出这个适用范围,真理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而且真理适用范围的变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敢于和善于在实践中看到马克思主义未能涉及的新问题,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在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这要靠发展马克思主义来解决。所谓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在实践中检验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我们能够坚持这一点,因而每当需要重新审视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时,我们就有可能从那时被证明为不合乎中国实际、不合乎时代进步、不合乎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依靠这种解放,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等问题,在既不搞无谓的争论又敢于面对风险的情况下,让实践发言,消除了各种疑虑,从而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新道路。
生产力标准
生产力标准的提出,事关党的政治路线的确立、事关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即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根本问题。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首先是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从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1979年10月4日, 邓小平提出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于是不仅开始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方面、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方面进行了科学分析,提出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结论;同时也开始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方面进行科学分析,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指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社会主义革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也必须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中国,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尤为重要。于是,就得出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结论。这一结论为党的政治路线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
我们党现阶段的政治路线,即基本路线,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形成的。在确立党的政治路线的初始阶段,邓小平集中地讲了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他认为,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主张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讲究经济效果;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如果搞不好,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生产力标准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根据上述观点,党的十三大重申了生产力标准。指明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破除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种种空想的界限。并根据我国虽已进入社会主义,但其生产力水平又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一实际情况,作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问题。党的十四大,在党纲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是第一次。党的十五大重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在于强调对此基本国情要有统一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指出,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既不能提出超越这个阶段的任务和政策,但又必须抵制那种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这就是二十年来我们所以能取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功的根本原因。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说,生产力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因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是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性质和面貌,决定这一社会的基本制度、阶级结构以及政治、法律、道德等。而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其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归根结底是决定整个社会发展的最终力量。因此,生产力标准是唯物史观的最终尺度。对于新生的社会主义来说,只有新的生产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新的生产关系才能得到巩固。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政策对不对,归根结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所产生的许多经验教训出发,认为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最终根据,因此,它不可能直接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特征中来抽取,必须从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来揭示。社会主义也会发生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问题,社会主义不会自动发挥其优越性。所以邓小平说,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这是社会主义本质中最基本的东西。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就是它能够从根本上解放在自身社会形态中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最终根据和本质所在。所以,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本质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是内在统一的。同时,也只有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以往阶级社会所不能达到的社会进步,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特定的社会进步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最终根据,即它的本质所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
从改革开放20年来历史发展的线索来看,生产力标准作为唯物史观的最终尺度,一直贯穿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的整个过程。所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就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虽然与生产力标准有承接的关系,但它是从以下两方面展开的:一方面,全面改革面临新的发展阶段,需要继续解放思想;另一方面,有人怕改革开放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就需要提出判断改革开放的是非得失的标准。1992年春,邓小平就此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个标准是价值标准,它从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上规定着社会主义应该如何满足人民的需要,而不是把社会主义看成现实应该与之相符合的理想,尔后又反过来按这种理想去剪裁现实生活。
十五大重申“三个有利于”标准,指明在走向新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艰巨课题,我们必须增强和提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一切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不断开拓新局面。“三个有利于”标准,从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上指引人们去区分制度与体制、区分制度性范畴与非制度性范畴、区分制度性范畴与客体效用,然后大胆地进行改革,大胆地吸收、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制度与体制的关系上,体制作为一种具体制度,它是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改革是体制的改革,是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至于如何完善,就需要在大胆的试验中按“三个有利于”标准去寻找适合的体制。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但公有制应有多种实现形式。所有制实现形式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同时也要适应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的实际情况,这就决定了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我们选择哪种实现形式,完全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但选择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在“三个有利于”的范畴内,不仅改革的路子被大大地拓宽了,而且连整个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都正在得到根本性变革,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日益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在制度性范畴和非制度性范畴的结合上,采取了高度灵活性。认为在非制度性范围,各种不同制度都可以用,像商品、货币、市场、计划、股份制这些社会化生产的产物,就是非制度性范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用。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结合原则和结合形式,是可以被不断地创造出来、不断被重新确定重新选择的。如何创造?如何选择?也必须在大胆的试验中按“三个有利于”标准来确定。至于人类社会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那就更要大胆地借鉴、吸收和利用。社会主义和旧社会的决裂,并不是指社会主义可以自外于人类全部优秀物质文化遗产。相反,只有更好地继承这些遗产,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制度性范畴和客体效用上,采取一主多容、共同发展。我们在正确处理不同制度范畴的相互排斥关系时,还必须注重非社会主义范畴的客体效用。如何掌握这种客体的实际效用,也同样必须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进行操作。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容纳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多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并把它们看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认为,可以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非社会主义因素,包括资本主义因素,作为被社会主义所契合了的客体效用,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社会主义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的规约下,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历史合理性。这个合理性就在于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他要求我们“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
总之,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深刻地内含于邓小平理论。真理、价值统一于实践,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哲学基础。我们谨以这种认识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
人民日报京⑩D2中国共产党潘叔明19981998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二十年实践来说,它已有着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而就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来说,它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对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也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需要更有深度的思想解放来保证。价值论上的思想解放比真理观上的思想解放更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更贴近改革开放的实际。 作者:人民日报京⑩D2中国共产党潘叔明19981998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二十年实践来说,它已有着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而就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来说,它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对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也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需要更有深度的思想解放来保证。价值论上的思想解放比真理观上的思想解放更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更贴近改革开放的实际。
网载 2013-09-10 21: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