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视野下的历史抉择——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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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对生命的蔑视—以暴易暴—在燃烧的大地上舞蹈

 

国家本来是由人民的劳作,而赖以生存。国家政权是人民通过赋税的缴纳而换取政府官员对人民的服务,但专制政权则是本末倒置。国家成为君王的私产,人民反到成为君王的家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有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生产资源都成为皇权所垄断,人民生存的权力,反而成为了君王的施舍。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人民没有任何的权力,被视为由君王豢养的牲畜。因而,地方长官,这些直接统治人民的官员,被称为“牧”。或者叫做“民之父母”,意思就是为人父母可以为所欲为,子女只能表示顺从,而不能对父母的所作所为进行批评,否则就是大逆不道,便要受到惩罚。因此,老百姓常说,“灭门的知俯,破家的县令”。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农民的悲惨境遇。

清初学者唐甄是清顺治丁酉(1657)年举人,曾当过一年的山西潞安府子长县的县令。自己在江苏长洲有田四十亩 下等田,佃给人耕种,收成好的年代收租有四十一石粮食,缴纳赋税十五石,加上各种杂费如加耗、加斛(为了保证上交的赋税足额足量官府所强行加征的费用)等,一共是二十三石,自己还剩十八石,仅可以维持六口之家半年的生计。如果遇上欠收的年代,则交纳了赋税几乎没有剩余。如果遇上灾荒,则收入还不够缴纳赋税。只有靠典当过日子。所以只好哀叹“有田无食,且有害于食,将及于冻馁矣。”(唐甄《潜书•上篇下•食难》)

这在当时,还算得上是一个小地主,其生活的状况都是如此的艰难,更不要说那些一无所有的赤贫人群,其生活可以想象得到是如何的凄惨了。

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替,大多是由农民不堪忍受压迫和煎熬,不得不铤而走险,揭竿而起。

中国文化决定了中国的所有专制统治者,都无一例外地是暴力的崇拜者。在他们的眼里人民只有在绝对的高压下才可能顺从。因此,人,已经不再具有作为人的特性存在,而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但是,既使是温顺的羔羊到了面临生存发生危机时候,他头上的角也会成为武器,甚至成为狼。顺民倾刻间便会转化成为暴徒。因此,顺民只有在政权还能维持其一定的威慑状态下,并能使大多数还能具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下,才有可能暂时成为顺民。

明代一位学者写道:

“齐王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儆,自此路不拾遗。敬则立威警众,乃始于一小儿乎?(明·何孟春《余冬序录》)

难道这个清平世界的建立,竟然要以杀掉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来作为代价?原来历史上曾有过的所谓路不拾遗的和平环境,就是建立在这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腥统治之下?

“民如 割复生”,普通人的生命在专制王朝里,不过就是割了又长的草,因此老百姓只能自称为“草民”。自然,草民的生命从来就不会得到珍惜和尊重。从来所有的历史变更所付出的社会成本,无一例外地由这些草民所承担,而社会变更的带来的成果,只有少数人能够分享。

在中国的历史典籍中,最常见的字莫如“人相食”这三个血淋淋的大字。

历朝历代,都有大量的人因饥饿而死去,但是在中国的史书上大都将他归咎于天灾而有意识的忽略了人祸所取的决定性因素。中国是一个有着极大疆域的国家,特别是在大一统的年代,天灾必然只是局部或个别的地区,并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受灾。如果运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大多是可以得到平衡的。历史上也不乏采用这种明智之举,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但问题是,中国专制政府是一个强势政府,往往会采取行政手段应付局势。如,为了遏制粮价的上涨,他会出面打击屯积粮食哄抬物价的奸商。也会开仓济赈,朝廷也会拨些救济款到地方,用于安抚百姓,但是这些救济款经过贪官们的层层盘剥,能到灾民手中的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因此,一遇上灾荒,就会给人们留下一片惨不忍睹的悲惨景象。

南宋人庄绰在他的笔记《鸡肋编》中记录了这样一段不堪卒读的文字:

“自靖康丙午(1126年)岁,金人之乱,(金人将北宋,徽宗、钦宗二帝俘虏)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价贱于犬(狗)、(猪)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直到1133年南宋绍兴三年,有人到钱唐一带还见到这种景象,当时俗话称这种人肉,老年而瘦的男人叫“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男儿叫“和骨烂”,又通称为“两脚羊。”

这种惨不忍睹的记载,一直没有中断过。

明末上海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记录了其亲生经历的一场人间惨状: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三月至九月没有下雨,江南大旱,草木都已枯死,上海这地方本来没有蝗虫,这一年却特别的多,飞起来遮天敝日,一但停在田野上,所到之处,庄家都被吃光。再加上天下大乱,到处都听说有农民暴动,上海实行戒严,老百姓十分惊慌,这一年又是一个的灾荒年,路上到处都是灾民,姓张的知县设法赈灾,男人到城外的演武场、山川坛等处拱盖草棚,煮稀饭给灾民;女的则在广福寺、积善寺给她们救济。有些稍微有点钱的人,则到县衙去领米票到米铺去买低价的官米,官米是由本地大户人家和有钱的乡绅捐助的米。这一年饿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每天死在城门口的,就有数以百人西南北三门外的义冢处,都挖上大坑、大坎,周围筑起墙,每天工人们草索一扛就是三具尸体,横拖竖抛,要不了几天,土坑就被装满了。桥头、路口边,被遗弃的小孩子到处都是。真的叫做父子不相顾,兄弟妻子都只离散。到了第二年,灾情仍没有得到好转,路上随处都可以看到饿死的人,尸体填满了沟壑。

这时无论有钱人家还是一般人家,能吃到豆饼的就算是不错的了,人人的脸上都出现了营养不良的颜色。街上有做豆饼卖的,有杀牛卖的,有将牛血灌成牛肠来卖的,还有将牛皮煮烂冻成糕来卖的。更为悲惨的是,卖食品的人稍不注意就会被别人抢走。买食品的人同样如此,只要拿在手上不捏紧,就会被人夺了就跑,即使追上后,那食品已经被咬去了许多。

作者说自己家门外的长廊和照壁前的空地上,每天都要用水浇湿,否则地上稍干一点就会有人死在那里。有的人看上去衣冠还算整齐,肩上还背着包裹,好像是外出的样子,但倾刻间就会倒地而死。晚上在街道上行走,到处都会看到死尸,在暗地里行走,随时会踩到、踢到甚至从死人的身上走过。

在乡村情况更惨,人们只能用榆树叶做饼充饥,或者用蚕豆叶炒来吃,挖草根、茅根来吃,到处都是掘草根剥树皮的饥民。桥头巷口,到处都是被丢弃的小孩子,县城中的阁老坊还未造完。下面被人丢弃的小孩子就已经日有百数。知县章光岳从这里经过,小孩子们围着他大哭,知县叫手下的人买饼给他们充饥,一天发两次。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不料有些恶人将这些孩子中选肥壮的抱回去,将他杀了煮来吃。如住在火神庙的一个人搬走后,人们在他的瓦钵中发现里面装的竟是小孩子的肉,人的手指头都还在里面。住在荷花池旁边的一个人,邻居常常看他将小孩子抱回家,怀疑他有歹意,趁他外出时,到他的灶上一看,还在煮小孩子的肉。这种事情常有发生,令人不忍在复述。(见明清•姚廷遴《历年记》)

这还是发生在在江南,中国最为富庶的地方,在别的地方所发生的更令人发指。

 

孔子一天听说马棚失火,便问道:伤人没有。并不关心马的生命。这段话被历代的文人无数次的引用过,以此证明孔子对人的关爱。但是孔子对另一种生命形式却被完全漠然视之,似乎马的并不是一种生命。这种对生命缺少关爱,正是我们文化中一个致命的伤痕。

而在中国数千年的专制政治统治中,人,从来来没有享受过真做人的滋味。人的生命、人的尊严,都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关爱,各种不同的生命形式也没有得到过起码的尊重。

对生命的极度蔑视,正是由这极端专制政体所决定的。在中国,君王的权力是至高无尚的,所以不受任何制约。

唐人张《朝野签载》中说:

梁有磕头师,极精尽,梁武帝甚敬爱之。后敕使唤磕头师,帝亦与人棋,欲杀一段,就声曰:杀却,使遽出而斩之。帝棋罢,曰:唤师。使答曰:向者陛下令人杀却,臣已杀讫。

这样一个误会,就连皇帝所看重的人,都可以成为君权淫威下的冤魂,那么一般人在君王的眼里就根本不是人。

为了使老百姓安分守己,国家政权对老百姓的统治是极其残酷的。

明初,“高祖(朱元璋)恶顽民窜迹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其地埋其躯,十五并列,物露其顶,作大斧削之,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明·祝允明《野记》)

这种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这位贱民出身的君王,是个有着杀人癖好的不恶魔,在他统治期间,创造出许多野蛮残忍的杀人方法。

“国初得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将人)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帚刷去皮肉;有‘枭’、令经钩钩(人)脊(背)悬之;有称‘竿’、缚(人)置竿杪(竿顶)彼来悬石称之;有‘抽肠’、亦(将人)挂钩上,以钩入谷道(肛门)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有‘剥皮;,剥赃(官)酷吏皮置公座,令代者坐警。(明·祝允明《野记》)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只要听到一点对自己不敬的话,就会大开杀警戒。

“高皇微行大中桥,闻一人言繁刑者,语近不逊。上怒,遂幸徐武宁(徐达)第,武宁已出,夫人出迎上。上问:‘王安在?‘夫人对以何事在何所,夫人欲命召。上止之。又言:‘嫂知吾怒乎?’夫人谢不知,因大惧,恐为王也。叩首请其故,上曰:‘吾为人欺侮’。夫人又请之,上怒甚,不言。久之,命左右往召某兵官,率兵三千,持兵来由默坐以待。夫人益恐,以为决屠其家矣,又迄不敢呼王。倾之,兵至,上令二官兵守大中、淮清二桥,使兵自东而西诛之,当时,顿灭数千家。(明·祝允明《野记》)

朱元璋死后,这个杀人魔王还恢复了用活人殉葬的最为丑陋的习俗,直到明英宗时,才被废除。

而朱元璋的儿子也丝毫不比他逊色。

文皇帝(永乐皇帝朱棣)即位,问(姚)广孝谁可草诏?广孝以方(孝儒)对,遂召之,数往返,方(教儒)竟不行,乃强持之入,方(孝儒)披斩衰行哭。既至,令视草,大号,詈不从,强使搦管,掷去,语益厉,曰:不过夷我九族耳!上(朱棣)怒云:吾夷汝十族。左右问: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于是,尽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为方(孝儒)友者杀之。(明·祝允明《野记》)

明人唐甄问道:自秦以来,屠杀二千余年,不可究止。何帝王贼之毒至于如此之极哉?(《潜书》)他又进一步指出,这种极端统治带给政治的弊病:

“为上易骄,为下易谀,君日愈尊,臣下愈卑。是以人君之贱视臣民如犬、马、虫,之不类于我,贤人退,治道远矣。(《潜书》)

拥有最高权力的皇帝是这样,而地方政府对待老百姓又如何?答案是一样的,因为中国的的地方政权不过是中央政权的一个缩影,他的基本功能都一模一样地复制下来。所以贵州的苗族称天子为“京城老皇帝,称大小官俯皆曰皇帝。(清•方浚师《蕉轩随录》)而汉人也常把地方官员称为“土皇帝”以表达对这些无法无天官员们的憎恶。

那些地方官员在他们所管辖范围内,仍像皇帝一样有着生杀大权。只不过,他还得顾忌一下上司和监察机关的存在,还不能完全地为所欲为。但对普通无权无势的小民来说,同样是毫无人性的野兽。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有些为老百姓赞扬的清官、好官,但这对老百姓来说毕竟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是一种偶然现象。

让我们看一下地方上这些自称是人民父母的老爷们,是如何对体恤他的子民的。

清康熙六年(1668年)因为郑成功的部队常常出入沿海地区,于是清政府在沿海一带下达禁海令,不准渔民出海打鱼。松江府(今属上海市)青村有一个叫王福的人,在海边的沙滩上,捡到几条海中产的 鱼,拿到新场吴寿家的渔行卖给吴寿。吴寿拿了一条给他的一位亲戚名叫许良辅的盐商。许良辅正在记忙着与人做交易,没有注意到这是一条什么样的鱼。随便就将他搁在自己的店铺中。不料被本地一个叫俞赓五的家人叫陈爱的发现,这个陈爱过去因为卖盐与许良辅有点过不去,于是便趁机报复。刚好有一队巡街的士兵经过,陈爱便将此事报告给他们。这些士兵到许良辅的店铺中将鱼搜出,送到镇守本地的姓王的千总手中。因为私自出海打鱼是要杀头的。王千总以案情重大,借机敲诈。本地保长方五云、乡绅徐明之、秀才许青、姚以鸿、唐振公、满人捕役皮长,有的从中说和,也有的借机敲诈。许良辅,花了五十多两银子,还是不能将此事摆平,敲诈勒索的人还是接踵而来。许良辅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就跑到江南提督梁化凤那里去喊冤。梁化凤又把此事交给下属去审理,许良辅不得已,又花不不少的银子,才得以平安无事。而参与此案的方五云、皮长这些人被提台各打了三十板,又发到松江府去审理。松江太守张忌羽明,又得到许良辅的许多银子,又将参与案子的人各责三十板并关到监狱中去。后来,徐明之又到盐台那里去告许良辅,巡盐御史又将案子转到水利厅通判安承启的手里,许良辅又只得再往安承启的手里送银子,安承启得了银子后,便将徐明之处以重责,这个案子才得了结。

一条小小的 皇鱼,按当时的价格不过八分银子,许良辅还没有尝到是什么滋味就已经花去银子四百多两。

而这样一条鱼却引来无数的人,纷纷参与其中,可见当时人心之险恶。姚以鸿是许良辅的亲戚,从中也要沾点小利,与另外一位读书人许青,都已经是年近六旬的人,就是贪点小便宜,最后还被提督梁化凤锁押两个月,虽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但是读书人的体面丧尽。(明清•曾羽王《乙酉笔记》)

这只是专制制度下一个极小的片断,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里,到处充斥着那些贪婪残暴的官吏们所制造的无数的冤案。这些无耻的官吏们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草菅人命。

人最为可贵的生命就这样被一群毫无人性的君王、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柔躏着,将中国社会带向一个巨大黑暗的深渊。

 

 

在中国的文化辞典里最为稀缺的就是、公平、平等、正义、自由等这样的字眼。在专制社会下,人们被分为三六九等,人与人之间没有平等可言。因此,发财致富的机会也是毫无公平可言。撑握着政治资源的皇室、和官僚集团,大肆侵吞着广大民众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而留给他们的,却只是一贫如洗。

官员们握有行政、司法大权,他们便可以从中捞取好处,中饱私囊。流传了一句有千年历史的谚语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王室、官僚集团所拥有的政治特权,是社会上任何一个阶层都望尘莫及的。无人敢与之争锋,无论是走南闯北的行商,还是就地经营的坐贾,如果不与官府勾结,要想发大财,做大做强,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明清以来的江淮盐商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这些富可敌国的商人,都无一例外地具有官商的背景。否则,是不可想象的。还有那些在朝的大官员,许多人在家乡都有田产,是官僚地主,而他们的田产往往交的税收很少,甚至于不交。而拥有小块田地的中小地主和一些少量田地的人却被赋税弄得焦头烂额。明代后期,农民身上承受的重负是苦不堪言的。如除了上交农业税以外,还得上交火耗、杂派、练饷、等等还要服劳役如修城垣、桥梁、马路打造战船火器等等,无休无止。以至后来有许多人情原空写文契将自己所有的田产白白送人,以逃避科捐杂税的骚扰,这样一来土地兼并,就愈演愈烈。

这正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极大的特色,这种官僚地主的结合,官商勾结的作法,必然使许多小本经营的小商小贩被排挤出市场,形成了大商人的垄断经营,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和小市民,只好沦为居无定所的地业游民,社会的动乱的火种因此而已经种下。因为,这必然要引起强烈的反弹。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在上海曾发生过一起市民打砸盐商的事件。

清初,清廷曾经明文规定,凡是肩挑手提的卖盐小败,是不准以买卖私盐的罪名加以逮捕的。但是后来这些大盐商买通那些巡察私盐的官吏,遇上这些小本生意人,就将他们抓到巡盐的船上,加以毒打。不光是卖盐的,就是那些买了三两斤盐,自己食用的人也被抓起来吊打。并且还要牵连地方官员,说他们纵容私盐泛滥,以此来敲诈勒索。1686年4月新任浙江巡抚赵士麟贴出告示重申:“凡地方贫难小民。准其负盐易米”并承诺:凡是肩挑手提卖盐的小贩,一但被巡盐的官吏以贩卖私盐的罪,非法羁押并交地方协拿或处死,地方上的居民不伸出援手话,允许受难者直接到巡抚衙门告状,将地方官员与当地居民一起治罪。这样一来,到处都是卖盐的小贩,盐价大跌,以至每斤盐只卖到五文钱。这样一来,大盐商的利益就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必然要加以反击,于是就发生了下面的一幕。

八月三十日,有个小贩挑了一担盐在上海西门的街上卖,被盐商让人抓起来吊打,这立刻引起了市民的极度不满。众人推举乡绅黄机右为代表去面见知府鲁名超。鲁名超显然坦护盐商,而使事情没有得到解决。群情激愤的市民蜂拥而起,抄了三户盐商的家,将他们家里物品尽情砸毁,但却没有出现趁机打劫的事情发生,势态有些失去控制。九月初一,市民又将上海盐商首富陶尧初的家给抄了,这个陶尧初当初勾结官府,禁绝所有的私盐,任其抬高盐价,至使每斤盐卖到五六分之高,因此暴富,所以人们对他恨之入骨。因此市民在抄陶尧初家的前一天,在县衙前贴了一个告示,约大家某天到城隍庙公议,为民除害。第二天,突然听到东门外来了许多人,进入陶家打砸,街道上挤满了人。知县和守城的千总赶紧带兵前来弹压,但看到人太多,这些人都十分的愤怒。而这些人只是将陶家的家具等一些器物打坏,并也只是将几包盐扛去丢在护城河河中,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去干涉。只是告诫民众说:“只准砸东西,但不准抢劫”。

抄家之事持续了约一个时辰,百姓才慢慢地散去,知县也带人回县衙去了。第二天陶尧初将平日与他有仇的几个人,列为闹事的首领,告到巡盐御史衙门。巡盐衙门将此案移送到上海县审理,姓史的知县将名单上的这五六个抓了起来,不在大堂上审讯,而是在自己的私宅中审问,严刑拷打,逼招成案。这一来,又引起全县人的不满,市民们罢市三天,以此抗争,知县不得已,只好将被捕的人员释放出来,不了了之,事态才得已渐渐平息下来。

这并不上一个偶然的事件,就在当时松江府下辖的平湖县和嘉定县也发生过类似抄盐商家的事件。(明清•姚廷麟《历年记》

砸盐商的事件,还只是规模不大的市民抗争行动。当时清帝国还处于升阶段,国家机器还有实力控制局势,没有让他漫延下去,酝成大祸。而一旦国运衰落,国家政权出现弱化的时候,噩梦就已经开始。

明崇祯皇帝即位时,国家已经腐败不堪,这个年轻的皇帝很想有一番作为,励精图治,也比较体恤天下苍生,他感觉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严重不足,一时间也找不到新的经济来源,所以只好在节省上作文章。这时候给事中刘懋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说,如果裁减全国驿站的车马人差,这样每年可省去十多万银子的开销。崇祯一听,认为是个不错的主意,就让他去负责这项工作。这样一来,全国就有许多人为此丢掉了饭碗,特别是像山西、陕西这些地方,土地贫瘠,又没有多少田土可以耕种,当地许多人,贫穷到只有靠在驿站上卖点劳力,才得已糊口。裁员令一下来,许多人就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而雪上加霜的是那一年,陕西地区,发生大饥荒,斗米千钱,民不聊生,到了草根树皮都被吃光了的地步,这时候有人出来振臂一呼,星星之火,顿时燎原。一场旨在推翻大明王朝的农空民起义,便在中国的大地上点燃了熊熊大火,势不可挡。

社会不平等、缺少公平竞争的社会机制,贫富不均的现象,必然要带来激烈的反抗

早在北宋时,王小波、李顺的农民起义,高挚起的大旗就是“均平富“这样的口号。

王小波对那些充满了仇恨的人们高喊到:

“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

贫者附之益众。(宋•王癖之《 朝渑水燕谈录》)

然而二千多年的风雨中了,我们的文化始终没有找到一条能够避免重蹈历史覆辙的光明之道路。

 

中国的饮食文化常常为国人引以以为豪,然而这文化中却有着许多令人难堪的陋习。

一个最为常见的习惯,每年临近冬至的时候,便是狗们大难临头的日子,一群群的家犬,被屠夫们圈在一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类被人宰杀,开膛剖肚,它们哀号着,眼里流着泪,那种无助,悲惨的眼神让人感到极度的悲哀。

难道我们人类有权对这世上的所有生物拥有这种惨酷的支配其生命的权力吗?一定要采取这种惨忍的行为方式对待与人类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种生物?

明代万历年间,社会表面的繁荣下,已经暗藏危机,而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和富有的阶层仍在过着纸醉金迷极度奢侈的生活。在湖广一带盛行一种被称为“鹅掌宴”的美食,将铁板烧红后把活的鹅放在上面,任其跳跃,直到鹅的脚掌被炙到厚厚肿起才将双足斩下,加上佐料美美地吃上一顿。

这种残酷的行为不但没有受到人们的责难,而能够盛行一时。

而当中国大地也正悄悄地发热,即将成为烧火的铁板,而在这铁板上舞蹈的,将不在是那些可怜的鹅,而是人。

后来,张献忠的农民军占领湖广时所采取的灭绝人性的暴行,许多人将他归结为这种残酷行为的报应。(见清·方浚师《蕉轩随录》)

在北方还有许多酒店为了招览生意,众目睽睽这下,将毛驴拴在木桩上,用皮鞭猛烈地抽打,一直到这可怜的毛驴,表皮渗出血来,在它的哀号声中,一块块地将毛驴的身上的肉活活地割下,送到厨房里烹制,据说这样烹制出来的味道特别的鲜美。不知道那些目睹如此残忍场面的食客,如何咽得下去?更不知道那些实施的屠夫,如何的下得了手。

中国历史上也有禁止虐待家禽的命令,但这是因为最高统治者的属相而得到优待,并非出于慈悲。如北宋仁宗时,都城开封就有命令,禁止将鸡倒提,违者要受到惩罚。(元 •杨禹《山居新语》)因为仁宗皇帝是乙酉年出生,属鸡。

对动物如此的残酷,皇帝,官僚们也常对人也表现极其野蛮,极其残忍的一面。

东晋时,大官僚“石崇每要(邀)客燕(宴)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不尽者,交黄门斩美人,王丞相(王导)与大将军(王敦)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则自勉缰(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他)家人,何预卿事?”(宋·刘义庆《世说新语》)

请人饮酒,让美女劝酒,如果客不饮,就要将美女杀掉。而这位王敦大将军始终就是不肯饮。石崇接连杀了三人,他还是不饮,连在他一旁的兄长,都看不过去了,因而责备他。但却能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还轻描淡写地说,他自己杀自己家里的人关我什么事。

如此的冷血,简直完全丧失了人性。

 

 

人性是如何丧失的?这是由中国文化中从来就缺少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珍惜,所决定的。

在儒学的思想中值得尊重的是礼,是社会牟等级,因此他所关注的只是人的群体的社会属性,而蔑视群体的自然属性。强调集体的存在价值,而否定人的个人价值。因此个人是得不到尊重的,个人的生命也是无足轻重的。但是,真正现实生活中的中国人又电极其自私的,为了个人的利益,什么时候亲情、友情,全都可以置若罔闻的。人的民展不是由一个建立在平等、自由竞争的平台上,而是没有,或者说是公正失衡的规则上进行,大家都可以不按规则出牌,谁持有最大的牌,谁就是最后的赢家,大小通吃。而胜利者似乎有权按自己的意志制定新的游戏规则,但是,人人都只希望手里持有一张最大的牌。因此人人都要成为强者,伦理、道德,、法令、法规、在人们的眼里,都只能是强者的奴婢,因为只强者才能才可以不受这些所约束,而且必须成为他们的主人,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应行。因此,在一轮又一轮无序的的强者争霸赛中,越是接近于野兽的人,越有可能成为新一轮的强者。

因此一向被认为胆小顺从的中国人,在这非理性的残酷的环境中成长,将自己变成嗜血的野兽,就成为可能。

明代许多笔记都记载了这样一个令毛骨悚然的事:

明朝成化年间,以镇压广西断滕峡瑶人叛乱着名的韩雍,官拜左佥都御史,其人“胆能绝人,初,得贼斩之,即取其头倾脑饮之,却命将校饮之,多不能也。又,两司官方集兵,适引数贼入,公握刀付一布政(使)曰:公可手斩此贼。布政战缩,公笑曰:公(布政使)谈兵何美,杀一系囚犹尔,临当如何?即持刀连断数人头。众惧,有眩绝者。其他类此甚多,故军中与贼皆畏之如虎,比闻其死,祠之为神。”(明·祝允明《野记·卷三》)

韩雍,并不是一个天生杀人狂,他也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军人,而是文官出身,在领兵对瑶人作战之前,任淅江左参政,只是这场残酷的战争才使得他变得如此的冷血。

而是是明代另一位官员并没有经历过残酷的战场厮杀,同样残酷到了极点:

明朝正德年间,总督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今山西大同)都御史,兵部尚书刘宇,因为巴结宦官刘瑾,才被派到这样重要的位置上。这个人的脾气非常凶恶,为人阴险。只要有人,偶然不顺他的心思,这个人就有生命危险。他家的厨师王蕃,在烹制鲥鱼的时候,没有用密酒为佐料,刘宇就从座位上下来用手掌煽王蕃的脸。并命令用家法来惩罚王蕃,他的家法叫“着红绣鞋”就是将人的双脚放进烧得通红的铁鞋中。王蕃的双脚的趾头都被烧烂了已经不能行走,但是他还是不服,说了些不顺从的话。刘宇大怒说:“我给你惩罚轻了,你还敢不认错,还要顶嘴吗?”随即环视了一下左右手下的人,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把王蕃拖到一个胡同的空屋子里,将王蕃的衣服脱掉,然后剌他的心脏,把他弄死,接着就将王蕃的皮剥下。当时,正好有客人在王宇家中的大堂上拜见刘宇,不一会王宇手下的人献上一张人皮,客人十分惊讶,刘宇却好象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只是随便说:“刚才我的一个厨子冒犯了我,随便处理一下。”这们客人吓得魂不附体,半天说不出话来。(见清•柴萼《梵天庐》))

到了近代,中国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仍在继续。

一八四一年(裕谦)“驻镇海城内,有英人名岘哩,以舢板船搁浅,为淅民所擒。送至大营,裕公命生剥其皮,并抽筋以为马缰,呼号三日而后死,其声惨厉异常,英人闻之,怒曰:中国自命为礼义之国,而酷虐不仁如此乎?”(清.薛福成《庸庵笔记》)难怪西方人要将中国人视为未开化的野蛮民族。

本来贵为民之父母的政府官员,都可以变成吃人、杀人的魔鬼,那么一向看似老实巴交的农民,又有什么可以阻拦他不去参加这吃人杀人的盛宴?

唐初,一个啊朱粲的贼人,就喜欢用人肉来作为粮食,他将人放在大碾了上碾成肉泥,还对他的同伙说,人肉这玩意真好吃,吃喝醉酒了的人,就像是吃腌制过的猪肉。

而明末农民大起义军中,口碑较好的李自成,也有过喝人血的记录: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的大军攻占洛阳,将明宗室福王朱常洵俘获,将他杀掉,把他的尸体作成菜肴分与部将食用。而将他的血与鹿的血混合在一起,供自己享用,并为这酒取名为“福禄(鹿)酒”。

这个朱常洵就是当年差点让万历皇帝的立为太子的三皇子。这个儿了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所生,为了这个皇子,万历皇帝,和大臣们闹得不可开交,就是明代着名的国本之争。后来福王虽然没有当成皇帝,却得到他老爹的不少好处,其骄奢淫逸,盘夺刻薄,让广大的民众无不为之痛恨,人们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最后终于遂人所愿。

而人性的丧失,有时是由一些别有用心的恶人,有目的、有意识的一种极为残酷的训练手段,目的就是要将人训练成杀人机器。明末农民起义军,常常在攻下城池后,将许多俘虏来的人,捆绑起来,让军中的小孩子拿刀将这些失去了反抗能力人逐个杀死。凡是那些稍有害怕的孩子,旁边的大人便会立即将他杀死。因此,孩子中那狡黠的,就会毫不迟疑地去将那些被捆绑起来的人用刀捅死。慢慢的,这些孩子们就失去了他们的童年所有的天性,取而代之的是以杀人为乐。一个个上马如飞,杀人但象割草一样,对人的人命完全失去了感觉。这些孩子被组织起来,称为“孩儿军”。见(《鸡窗剩言》)让人感到愤怒的是,在当代中国一本名叫《李自成》的小说居然还把这样训练出来的孩子作为正面形象加大加赞赏。不过这也正好说明了文化的沿续性是多么的顽强,要去改变他,又是多么的困难。

不但,人失却了人性,就连食草的马也被除数训练得失去了马性。据说张献忠的部队,士兵们常常将人的肚子剖开,用着马槽,让战马去吮吸人的鲜血,还用人的心肝切碎来喂战马,久而久之,这些战马变得异常的狂暴,。一但上了战场,闻到人的血腥味,就会特别的亢奋,长驱疾驰,象虎豹一样凶猛。

嗜血成为魔鬼,并不只是男人的专利,汉高祖刘邦的才老婆。吕雉。在刘邦死后,大权在握,马上对刘邦所宠爱的戚夫人进行最为令人恐怖的报复,将戚夫人的眼睛弄瞎,嗓子弄哑,将手脚砍去,把躯体装入一个坛子里,只露出头在外面。这样的情形,连吕雉自己的亲儿子看了,差一点没有被吓死。这个世界上最恶毒之一的女人,还得意地为她那罪恶的作品命名为“人猪”。

而另一位,也绝不比吕雉逊色,这个人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称帝的女皇,武则天。在他老公唐高高宗李治去世后,就迫不及待地将迫害李治的皇后、萧妃。命人活活地将她们的手脚砍下来放在酒坛子里,用酒浸泡,还对人得意地说,让这两个下贱的女人,骨头都醉了。这样凶恶狼毒的女人简直不知道是否也是人生的。而她们自己也有女儿,她们自己也是女人,对同类如此的残酷,那里还有半点人们所说的,伟大的母爱。

是什么使她们如此地凶残,除了权力还是权力。

如果说拥有至高无上权力女人,运用手中的权力恣意妄为,可以任意践踏人命,而那些贵族妇女,同样有着极其残忍的酷好,同样是要维护她们拥有的不可与他人分享的权力。这对中国的专制制度下夫权社会,虽然有一种反抗意识。但是太过极端,让人感受到害怕。而她们在一个丧失了人性的君王面前,同时又成为这吃人野兽的猎物:

“圣祖(明太祖朱元璋)悯常开平遇春无嗣,赐二宫女。(常遇春的)妻悍不敢御。晨起,(两宫人)捧盂盥栉,开平(常遇春)曰:‘好白手’!遂入朝去矣。至;因,(常驻机构遇春夫人)内出一盒,启之,乃官宫女手也。开平惊忧,后入朝,仪度错愕。圣祖部之,不敢对。再三诘曰 :‘面目非昔,岂谋朕耶?’开平惧,尽吐其实,且叩头曰:‘圣上怜臣,赐二宫女,恩莫大也。今若此,有孤圣恩,万世莫赎,故连日惊忧,’圣主笑曰:‘再赐何妨。且入宫饮酒解忧。’外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赐功臣,上写曰:‘悍妇肉’。开平回,不见其妻,惊成癫痫。”(明•王文禄《龙兴慈记》)

中国的文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按理说,这种文明形态下的人,应该比游牧文明形态下的人更为温顺,更为善良。但人却能够变得如此的凶残,不能不说这是文化赋予的这一历史抉择。

 

 

中国人的残暴,是世界上罕见的,公元前262年,周赦王五十三年,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境内爆发了战国时期最大一场规模的占争。秦国的大将白起将前来支援韩国的赵国军队围困了四十多天,最后赵国的军队四十成人全部投降秦军,而秦军害怕这些降卒无法控制,除了将二百四十名小孩子释放回国以外,一夜间将这些已经放下了武器的降卒全部活埋,四十万人,四十万条生命。这在当时的赵国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

异族对中国的入侵,往往也是灭绝人性的,元蒙的军队所到之处凡稍遇上抵抗的就要屠城,而满清的入侵,屠城的暴行更是让人不敢想象,“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一个又一个的血案摆在人们的面前。

让我们打开被清王朝禁锢了两百多年的“扬州十日”的历史,拂去尘埃,看到的是血,是尸横遍野,闻到的仍然是呛人的血腥,听到的是那绝望的哀号。让我们为那些惨死的冤魂们祈祷,让我们咀咒那些嗜血魔鬼,永堕地狱,不得再有残害生灵的机会。

大清顺治二年,中国的农历称为乙酉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五日,公元1645年5月25日至6月2日,这十天,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十天,也是世界上罕有的疯狂的十天。他将把人类这一罪大恶极的事件,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术柱上,永远警示着人类,不要让这样的惨剧再次重演。

这一年生肖是鸡,正应了中国人常说的那句老话“鸡荒狗饿”。

扬州,这个中国历史上最为繁华的江南都会,这个商贾云集商埠码头,每天进出着无数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物,浪漫的隋炀帝的来到这里,陶醉在这江南缠绵而多情的细雨中,把自己的江山和生命断送。

不知到有多少文人骚客,听着那软软的吴音,品味着那迷蒙中的烟雨楼台,放纵着他们亢奋的心情,写下一篇篇令人叫绝的华章。呤咏着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篇。

不知道有多少富商大贾、达官显贵,流连在这里,置身在这迷人的温柔乡里,一掷千金,在梦中,将在大把大把的银子,尽情地塞进这似乎没有底的销金窟里。

然而,当一个浑身沾满了中国人鲜血的刽子手,这个人就是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的第十五个儿子,清世祖顺治皇帝的叔叔,豫亲王,定国大将军爱新觉罗•都铎。他带着他那群与他同样野蛮的恶魔,象恶狼一样在一群汉奸的引导下,仆向中国这个最为美丽富庶的地方,十天的时间这里变成一片瓦砾,上演了历史上骇人听闻的人间惨剧。

扬州城里,一个侥幸死里逃生的书生王秀楚,记录了他当时的所见所闻,用他那充满了血泪的文字,控诉了侵略者滔天罪行,从他的《扬州十日记》(见台湾文献丛刊第242种《江南闻见录》)里我们了解到被屠杀的中国人的大概数字:

(五月)“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清军)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被掳者不与焉。”

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他大大超过了日本侵略者所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人数。这个数字曾经受到诸多人的质疑,认为作者夸大了死亡的人数,当然这是可以商讨的。但是从笔者自己的经历来看,我们觉得他是有根据的,在五月初五日停止杀戮后的这一天,他写道:“忆予初被难时,兄弟、嫂侄、妇子亲共八人,今仅存三人;其内弟、外姨,又不复论,”。从他自己亲人的生死比例来看,他所提供的证据是可信的,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造假,而且笔者本人只是一个普通市民,看不出有何政治目的,更何况还要继续生活在大清朝的统治之下,造假对于他来说是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说王秀楚造假没有充分的理由。

敝开死亡数字不说,从作者的日记摘取小部分文字,看看侵略者如何对待这些手无寸铁,完全没有抵抗的市民、放下武器了的军人,所实施的血腥暴行。而这只是作者亲眼所见的局部事实,相信这场大屠杀,其惨烈程度远不止于此。

四月二十五日(5月25日),清军入城的这一天,笔者写道:

“忽叩门声急,则邻人相共迎王师,设案焚香,示不敢抗。予知事已不济如此,然不能拂众议,姑连应曰:唯叭,,于是改换服色,引领而待”

当时的大多数市民,对侵略者还心存幻想,以为表示顺从或许可以躲过一劫。

然而,这种幻想很快就已经破灭,清军开始大开杀戒。烧、杀、掳、掠、奸淫妇女无所不为。这一天他躲藏了起来还没有真正看到杀人的景象,但满耳是哀号和杀人的叫嚣,他沉痛地写道:

“是夜也,有乌在空中如笙篁声,又台小儿啼哭声,台在人首不远,询诸人,皆闻之。”

乌鸦是一种食腐禽鸟,显然已经闻到了腐尸的味道,所以才会群集在空中盘旋。

四月二十六日(5月26 日),作者被搜了出来,:

“一卒提九前导,一座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积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四月二十七日(5月27日), 笔者逃了出来,找到自己的妻子躲藏在一个本被废弃的古老宅院,与妻子趴在一具棺材的盖上,用苇席遮盖起来,又目睹了惨剧的发生:

“魂稍定而钉声逼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颖。至午后,积尸如山。”

二十八日(5月28),笔者所目睹的惨状中,有一起令人发指:

有一个清兵“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小儿)脑碎而死,挟妇与女去。”

四月二十九日(5月29 日)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后多草屋房,燃则立成灰烬;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网者,为火一逼,无不奔窜自出,出则遇害,百无一免。亦有闭户焚死者,由数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

五月初一(5月30 日):

“势虽不甚烈,然未尝尝不杀掠;而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余。子女由十余岁起,抢掠殆无遗类,是日,兴平伯(明降将高杰)复入扬城,而寸丝、粒米尽入虎口,萧条残破难以奉述”

五月初二日(5月31 日),渐停杀戮。

五月初三,(6月1日)出示放赈。

(米)数千担,片时荡然一空。往来负载者,俱焦头烂额,臂胫伤折,刀痕满面,台烛泪成行。抢米之际,虽亲友不相顾;强者去而复来,老弱被重伤者,终日不得升粒。

五月初四(6月2日):

“天晴,烈日蒸熏,尸气熏人。前后左右,处处焚烧,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

五月初五(6月2日),

“幽僻之人,便稍出来;相逢各泪下,不能出一语。”

扬州十日的惨状实在令人不忍复述,读者可以找来原文细细去读。

扬州被害人的骸骨还没有焚烧完毕,志得意满的杀人凶手,又于五月十四是来到南京城下,向城里的军民下达通牒,竟然洋洋得意地用扬州的惨案进行无耻的恫吓:

“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撄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军民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余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夫人皆天地所生,逆命之徒欲死,则宜自尽,何得贻累生灵?本朝承天之眷,遇战必胜、攻城必克,谅尔等闻之熟矣。虽耀德必观兵,会义招抚,天时人事,没然可鉴。”(台湾文献丛刊第242种佚名《江南闻见录》)

不知道世界是还有没有比这更为无耻的人?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居然还毫无愧疚地对中国的军民说仁、说义。还要指责在自己的土地上保卫自己国家的人,是遗祸他人的逆命之徒。而自己的侵略行径却美化成“奉天伐罪,救民于水火。”

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为蛮不讲理的强盗逻辑。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说,制造屠城惨案的只是一群强行闯入的异族侵略者,还让人可以想象得到。因为他们毕竟与我们没有血液关系,没有过相同的文化传承,没有过同样的语言,没有一样的生活方式。但在明清鼎革之际,除了满人制造的血案外,还有许多是那些来自我们的同胞手足。他们和我们一样,流着相同的血,讲着同样的语言,使用的也是同一样的文字。也许他们昨天还在同某个政要觥筹交杯,转过身去,便成了侵略者的鹰犬,撒旦的恶仆。有时表现得更比他的主子还要凶残。此时,相信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都在滴血。而这些人并是个别人的个别行为,而是一大批,在数量上数倍于他的主子。在自己的国土上,他们充当了异族屠杀自己人先锋,这种人在中国的历史上屡见不鲜。

南宋末年一个替蒙古人将汉人政权中最后一个年仅八岁的小皇帝,逼死在海中的汉奸张宏范。竟然在广东崖山的崖壁上恬不知耻写下了这样一行令所有中国人蒙羞的话:“张宏范灭宋于此”。

而就在“扬州十日”后,几个月时的间中,又一场血腥的大屠杀,在嘉定城中上演,而这一次实施屠城的罪魁祸首,不是满人,而是汉人,一个反复无常,有奶就是娘的无耻之尤,李成栋。

1645 年,农历五月,江苏南京、扬州等地相继陷落。

五月三十日明嘉定县令钱默弃职逃亡。

六月二十四日,清政府任命的知县张维熙到任,被明吴淞总镇吴志葵赶走,

六月二十七日,吴志葵离开嘉定。

闰六月初六,张维熙复入县城。

闰六月初八,清裨将李成栋率部奉命镇守吴淞,从陆路出发过嘉定,因当时水浅,留下部将梁德胜和战船停泊在嘉定城外的水域中。

闰六月十日,嘉定民变,乡兵将清兵的船只烧掉,将梁德胜赶走。

十七日,明都察院观政黄淳耀与他弟弟黄渊耀进入嘉定县城,与明通政使左通政侯峒曾的两个儿了,秀才侯元演、侯元洁,共同倡导老百姓自发起来保卫家园。

十八日李成栋想通过罗店到娄东求救,为乡兵所阻。虽然暂时将乡兵击溃,却无法通过嘉定城。在支家桥一带将那里的民居放火烧掉,并杀乡民一千六百零四人。而嘉定城中,老百姓也将怀疑是奸细的须明徵一家尽行杀害。

十九日,嘉定城中共推侯峒曾为领袖。而城中已是风声鹤唳,以至到了稍被人怀疑或有人诬陷就会遭遇灭门之祸。

二十三日,李成栋派派他的弟弟带人突围往娄东求救。在嘉定城北门上仓桥上被乡兵打死。李杨栋无奈只得引军回吴淞。派兵到月浦、杨家行等地,捉人剃头当兵,并告诉他们说:随我一起去打下嘉定城,财物由你们去抢。这时,原来明军驻吴淞的老营也降了清军,李成栋在这些士兵中挑选强壮的人扩充自己的队伍,兵力又强盛起来。

二十九日,李成栋率部卷土重来。

七月初一,乡兵与李成栋的军队在嘉定安定镇的一个村子杭家村,相遇。李成栋大败乡兵,麾兵入镇,大肆屠戮,杀死乡民一千一百七十三人。抢美丽的妇女和处女数十人,并与抢来的金银财宝满载前往娄东。

七月初三,李成栋汇合娄东的兵力再次攻打嘉定。

七月初五,凌晨,城破。清军蜂拥而入,李成栋下令屠城,并约定听到一声炮响,即封刀。士兵们都知道,要到黄昏才会发炮,于是便在城里大肆展开屠杀与掠夺。

(士兵们) “家至户到,小街巷无不穷搜;乱苇丛棘,必用枪乱搅,知无人然后已。兵丁每遇一人,则呼:‘蛮子献宝’,满意,方释去。遇他兵,胁取如前。所献不多,则砍三刀。至物尽则伤,僵尸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使然,非一人所致也。余(作者)数人匿丛条中得免,亲见杀人情状。初砍一刀,大呼,都督饶命;第二刀,其声渐微;已后虽砍,寂然不动,刀声割然,遍于远近,乞命之声,嘈杂如市,其悬梁者、赴井者、断肢者、血面者、补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藉,弥望皆是。投河死者,亦不下数千人。三日后,自西关至葛隆镇,浮赀(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白膏浮于水面,岔起数分,妇女寝陋者,一见则杀之。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皆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恬不知愧。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副淫之。嘉定风俗,雅重妇节,(妇女)惨死无数;姓氏不闻矣。”(台湾文献丛刊第242《江南闻·佚名·嘉定屠城记略》。)

七月初六,李成栋拘聚民船三百多艘,载着他抢来的战利品,前往娄东。

七月初十,逃脱的老百姓逐渐回到残破的家园。

七月十四日,谣传四起,民心动摇

七月二十三日,一个自称为游击将军的人叫朱瑛,带了五十多人来到嘉定,要求进城参加守城,但无人响应。谣传说明朝的军队第二天就要到了,朱瑛从西门外到护国寺贴出告示对老百姓说:“凡是不剃发的人,发给免死牌”。老百姓知道后,都争着去抢。于是嘉定县葛隆镇、外冈、马陆、杨家行等地乡镇的乡兵又重新集结起来。遇到剃发的人就杀掉,还沿途进行抢劫。有个叫徐元吉的吴淞人,本是世家子弟,后来在李成栋手当了东塘镇的中军官,他每天要他的部下以剃头为名,到外进行抢劫。他还与朱香、曹寿、哈伯章等人,公然带兵四处烧杀掳掠,数十里内的草木都被老百姓的鲜血染红了。而此时,嘉定城中群龙无首,堆积起来的尸体象小山一样,无人清理。只有三四个僧人,到处找一些被烧焦的木头将尸体集中起来焚烧。忽然,娄东县的一个清军小头目叫浦乔,他与许多人来到嘉定城下。城中有一个小市民,叫郭元振认识他。郭元振非常生气,登上城墙,大骂说:浦六,你小子本来是世家子弟,你与我们一水之隔,嘉定被屠还不到十天,你也想来趁火打劫,简直是猪狗不如的东西。还不离开,不然,我发誓将你杀死。浦乔听了十分惭愧,没有进城。他回去后,对李成栋说:“嘉定人十分强悍刁蛮,将来还有可能叛乱”。李成栋听了十分生气,当天就派部下前往嘉定清剿。不料李成栋的军队刚来到葛隆镇,被当地的乡兵击败。

七月二十六日,李成栋亲率大兵前来报复,乡兵还没有来得及结集,李成栋就已经连屠葛隆、外冈两镇。

二十七日,李成栋率兵再屠嘉定。大肆行抢掠,杀人发火,无恶不作。后来,李成栋命浦嶂留在嘉定城中,任县令。浦嶂又对剩下的人进行屠杀,还派兵到乡下四处杀人劫掠。数十里内,无处安宁。

嘉定屠城的元凶李成栋,字廷玉,陕西宁夏人,原是李自成手下大将高杰的部将,后来随高杰降明,1645年官拜镇徐将军奉命守徐州,后又率部降清,俘获在太湖举兵抗清的黄蜚等人,得到清军的赏识,授松江镇总兵。后又率军攻打福建从漳州攻下潮州、惠州,并由此攻下广州,将明朝的宗室唐王俘获并杀害。接着又占领海南,和广东大部分地区,迫使桂王奔广西。为清廷任命这广东提督,驻守广州。因为几次与南明政权的军队交战失利,被清政府下诏责问,再加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封赐,心生不满,在手下的策动下又树起反起扶明的旗号,清顺治六年(1649年)被清军战败落水身亡。

 

 

在中国的土地上,民族之间的仇杀,也是十分残酷的。特别是史称“五胡十六国”的时代。在国家政权的名义下,各民族之间不断地相互攻杀。

东晋永和五年,(349)在中国的北方,由羯族人石勒建立的后赵政权,在皇位的继承上发生内乱。后赵的大将,汉族人冉闵借机掌握大权,他害怕羯人的反抗,于是下令诛杀胡人。命令夫定,凡汉人杀死一名胡人,送首级到凤阳门,文官升三级,武官拜牙门将。在命令下达的一天内,在后赵的都城邺城(今北监漳县)胡人被杀者就达数万。后来他还亲自参加诛杀胡人的行动。当时,只要是胡人,就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杀无赦。死者达二十多万人,胡人的尸体被抛在城外,任由野狗豺狼叼食。在冉闵控制的区域内,邺城以外的地方,也根据他的命令大肆诛杀胡人。以至当时许多鼻高须多,相貌类似胡人的人也被诛杀。冉闵的这一疯狂种族屠杀,导致羯族人从此在中国的土地上彻底消失。他自己也于晋永和八年(352年)被鲜卑人建立的前燕政权打败被俘,并补处死在龙城(今辽宁朝阳县)。冉闵所建立的冉魏政权,也仅存在了二年的时间。

1900二十世纪伊始,旧世纪的脚步显得是那样的迟缓,顽固地不肯离去。新世纪文明的朝阳在重重迷雾中,总无法将他的光芒投向中国,这个日愈衰落的老大帝国。一场大规模的野蛮排外运动,再次让中国文化中这种豪无理性的行为暴露出来。山西巡府毓贤,是一个有着强烈仇视帝国主义列强、仇视西方文明的地方大员。在他的庇护下,义和团树起黄色的“毓”字大旗,“掠教民,焚教堂”,整过山西笼罩在一片恐怖之中。毓贤甚至于叫人打制钢刀数百柄,送给参加义和团的儿童,鼓励这些还未成年的孩子们去杀洋人。

当义和团攻打教堂时,山西地方最高长官毓贤,居然登上高处观看,并欣喜若狂地称之为“天意”。在这位封疆大吏的纵容下唆使下,义和团的成员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有位英国传教士,从被焚烧的教堂里逃出来,他对这些杀红了眼的人们说:“过去山西发生灾荒,我捐了五六万的银元,救活了数千灾民,难道就不能免我一死?”他想以此来获得人们的好感与同情。然而,这些无知的暴徒,那里还听得进半句人话,没有等他说完,就将他杀死。一位英国的妇女,抱着一个小孩从教堂里跑出来跪在这些人们的面前,哀求着说:“我每年施医送药救活了数百人,求你们放了我和我的孩子”。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士兵便用棍子恶狠狠地将她打倒,随即又将她丢进大火之中。这位女子抱着孩子从火海中绝望地挣扎着奔了出来,又被这些狼心狗肺的刽子手强行推入火中。母子二人,两个无辜的生命就被这灭绝人性的火焰吞噬在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

中国从1840年后,一大批来自遥远西方的传教士和修女们。怀着对基督的虔诚信仰,放弃了在自己祖国的优裕生活,真诚地想到,要将上帝的福音带给这个东方古老神秘的国度,以基督博大的爱,去抚慰生活在这多灾多难国家里的芸芸众生,那些对生活已经绝望了的劳苦大众。他们散布在中国各地,甚至于到了帝国最贫穷险恶的贵州,与那些在统治者眼中猪狗不如的少数民族,与那些被人们无情抛弃的麻疯病人在一起。用他们的双手,轻轻地抹去这些可怜人,脸上辛楚的泪花。他们带来了先进的文明,带来了医药,不知道拯救了多少人的生命。他们还在中国的土地上办起了慈善事业,不知道枕救了多少滨于死亡的生灵,枕救了不知多少被人遗弃的孤儿。他们开办学校,在中国的土地上传播着西方的科学技术,与人文思想,使不知多少贫穷的孩子,走出困境,有机会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在中国的主流知识分子眼里,他们就是一群将要剥夺他们所有特权的恶魔鬼,他们恐惧、他们仇视,他害怕的是,这西方的文明,将要把这个吃人的世界尽情的摧毁。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打击、破坏、阻挠、这文明使者进入他们所垄断的领地。用最阴险、最卑鄙、最下流、最无耻的手段,利用民族、宗教、文化上的不同,四处撒播着他们编造的各种谎言。由于他们掌握着中国社会的话语权,那些生活在信息被严格控制起来的愚昧无知的国民,很快。被他煽动起来。于是便对这些上帝的使者,发起他们称之为保卫国家,保卫国家传统文化的圣战。——可耻的圣战。

当然,来到中国的传教士,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圣徒。他们之中的人,也会表现出一些与基督教精神所相不符的行为举止。但是总体来说,这是一群善良,诚实可信的人,至少他们在人格上,比中国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知识分子要高贵、纯洁的多。

然而当恶魔看到天使的时候,便会怒火中烧。

毓贤,这个变态的魔鬼,撒旦的信徒,命令士兵守住城门,严禁传教士出入。还将传教士集中起来关在铁路办公室。后来,又将他们押解转移到自己的巡抚衙门。自己堂而皇之地坐在大堂上,俨然一幅胜利者的姿态。他命令手下的打手们对这些传教士进行了毒打,并杀掉英国传教士及他们的家属,男女老幼共三十多人;强迫服役的二十多人;还将被杀的传教士的人头砍下来,挂在城门上示众;将他们的尸体剖开,掏出心脏,然后将尸体丢弃在野外。

这个野蛮无知的杀人狂,还下令将法国天主教堂的修女二百多人捉到桑棉局。强迫她们背叛上帝,遭到了修女们的严辞拒绝。脑羞顾怒的毓贤,当即命令杀掉其中的两个修女。更为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畜牲还让手下的人,将死者的鲜血,用盘子盛上,逼迫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修女们,去喝她们同胞的血。这剩下的修女们,竟只有十六位修女在这样的残暴行为前屈服,大为脑火的毓贤又将十六位修女,高高地悬吊起来,企图迫使她们背教。但这些上帝的信徒,宁死不屈。毓贤于是让手下的士兵将数十个美丽的修女抢走,任这群禽兽肆意泄欲。然后,将其余的修女全部处死。

以此同时,山西各地的中国籍的教民,有钱的人就被义和团和官军掠夺,不肯背教的就全部杀掉,先后杀死教民数千人。这个惨绝人寰的血腥暴行,在山西的大同、朔州、五台、太原、徐沟、榆次、汾州、平定地区最为惨烈。

然而,毓贤这个外强中干的卫道士,很快就现出了他虚伪的原形。当他听说联军攻占天津时,马上假惺惺地、慷慨激昂地通电中央政府,表示要进京勤王,誓死扞卫大清王朝,要与帝国共存亡。然而这个卑鄙的小人,内心里却充满了恐惧,跟本就没有任何勇气去和拥有现代军事武装的外国人,进行面对面的战斗,较量。他没有过这个胆量,这个在老百姓眼里忠君爱国的楷模,除了在老百姓的面前和毫无反抗能力的外国人面前,表现出豺狼一样的凶狠。一但在老虎的面前,就只是一个怯懦羔羊。

这个极度虚伪的爱国志士,为了能使自己苟且偷安,私底下竟然教唆山西的老百姓,呼天抢地的请求朝廷让他留在山西。为了自己的私利,连这样一种下三滥的手段都可以使出来的小人,在他极度卑鄙无耻的内心世界,其实,那里还有国家、民族存在的空间?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六神无主的朝廷。此时,也早就已经顾不上什么民意这样的大道理了。此刻,国家与个人的道德都已经被捅破,在朝廷一再督促下,毓贤这个老滑头才迫不得已,勉强出发,临行前,仍对义和团的领袖与手下的官员们恶狠狠地说:“教民罪大恶极,要烧要杀任由你们处置”。并反复告诫地方官员,万万不要阻止义手团的革命行动。

到了七月,毓贤动身的时候,北京已被联军占领。他在途中,遇是仓皇出逃的慈禧太后与那个成天以泪洗面的光绪皇帝。

毓贤暗自庆幸,这样一来,他可以不必再为与联军作战而感到担惊受怕时候。清廷与联军达成和议,而和议中首要的条款,就是要清政府严惩残害传教士的首恶人物。毓贤,自然榜上有名。

此时,与毓贤臭味相投的慈禧太后,还想保他一的条狗命,想避重就轻地将他发配到新疆敷衍了事。

但是,只有罪犯终遭重惩,天理才得召彰,枉死的灵魂才能得到告慰,在天堂上安息。

由于联军以毓贤罪大恶极,不肯宽怒他。于是毓贤刚走到甘肃,清中央政府不得不派人将他处死。

死到临头,他还恬不知耻地自作挽联,表达他那一片被无辜生命的鲜血染红了的拳拳爱国之心:

“臣罪当诛,臣无他求,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忠臣三字狱;

君恩我负,君忧谁解,愿诸公转旋补救,切须早慰两宫心。”

(以上见,清•罗融《拳变余闻》)

这个罪有应得的千古罪人,竟然还有脸称自己生死光明,并拐弯抹角地将自己比成中国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岳飞。简直是下流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完全是对岳飞的极度污辱。不能不让人感到极度地恶心和愤怒。

愿这撒旦的灵魂与他罪恶的身躯,永远在地狱中,遭到正义之火煎熬。

 

 

以国家名义进行大规模的残害生灵,从来都是专制国家的拿手好戏。对暴政的反抗,从来也不是温文尔雅的,请客吃饭。专制独裁者,从来都是他们掘墓人最好的老师。因此,古代一位不知名的诗人不无感慨地写道:

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

不平人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

又:

中原不可生强盗,强盗才生不可除;

一盗既除群盗起,功臣尽是盗根株。(明•郎瑛《七修类稿•卷三十一》)

从有史记载来看,武装反抗的惨烈,让人不觉心惊肉跳。

1635年正月(明崇祯八年)农民起义军号称十三家七十二营,他们联合作战,分成四路出击。以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为首领的部队,从河南进入安徽,很快就攻入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凤阳。于是这些对朱家王朝有着不共载天的农民,立刻就实施他们最为残酷的报复。他们的屠城,同样骇人听闻。

进了城的农民,到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一把火将明代皇家的祖陵,烧得只剩残砖断瓦。楼台殿宇倾刻间,全部化为灰烬。这把火,烧毁皇陵的松树三十万株;杀掉守陵太监六十多人;当地政府的官舍五百九十四间;皇家的庙宇龙兴寺也被烧毁六十七间;城里的民房被除数毁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二间。杀死知府颜容暄等六名州府官员;杀死不同级别的官员四十一人;杀死生员六十六名;并将放下武器的政府军士兵24591名全部处死。至于死了多少平民未见记载。(《寇志》)

凤阳的屠城,同样残忍暴虐,同样令人发指:

“流贼破凤阳,是时杀戮之惨,天地为黑。有缚人之夫与父,而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驱人之父,淫其女以为戏,然后杀之。甚至裸孕妇于前,共卜其腹吕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一试不已,至再至三者。又甚至以大锅煮油,掷孩子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又甚至缚于人于地生刳其腹,实以米豆,牵群羊而争饲之。取人之血,和米麦为粥,以喂马驴,使之腹壮而能冲敌者。所掳人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或杀人而间以芦草、薪薪木堆城下纵火焚之。令秽气烟焰薰逼城上,守兵立仆。”(明•邹漪《明季遗闻•卷一》)

凤阳经历民这次大劫难后,有人十分伤感地哀叹:“凤阳自兵火之后,十载不闻鸡声。”(《怡曝堂集》)

让人不解的是,这些本来出身农民的战士,绝大多数都是不堪忍受暴政的普通老百姓,在对待那些与自己曾经一样的老百姓,也并没有表现出所谓的级感情,同样对他们也毫不迟疑地施加暴力。

有人曾为他们的这种暴行辩解,说农民军所到之处,主要是抢劫杀害地主、官僚、富商等。其实这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农民军的屠城,所实施暴行的对象绝对不可能是占人数极少数的所谓反动集团,所以他们的暴行,肯定在波及到不同阶层的各类人物。而又有人认为,现在所了解的历史资料都是由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撰写,其真实性值得怀疑。当然,这种夸大的成份是可能成在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大量的历史资料,大都是由知识分子撰写,但这些人,并不都是统治集团中的御用文人,也并不都是完全认同统治阶级所作所为的人,而他们之中,大都是同时代的人,闻耳目睹,见证了这一历史的过程,不会是空穴来风,更何况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对政府也同样持强烈的批判太度。

1635年,张献忠的农民军即将攻入安徽桐城,在乡村,一位老农,拄着拐杖,来见他的这些农民兄弟。向他们诉说着自己一生的穷苦,和不幸。然而这些农民军的兄弟们却笑着说,你既然是活得这样的苦,又何必一定要活在这世间上呢?说完,竟将这老农杀死,扬长而去。

这到真的是一了百了,让自己的阶级兄弟,不在忍受地主阶级的压迫而为他实施了安乐死,只是这种死法未必安乐。(《太白剑》)

农民军围攻安徽六合县城,将抓获来的儿童聚中在一块,用木柴把这些儿童团团围住,然后放火焚烧,以听这些孩子的痛苦的哀号为乐。还光天化日之下,将许多妇女的衣服脱去,让她们站在城下,史要是发现其中有谁表现出丝毫不好意思的样子,就立即将她杀死。这已经不是人所可以干出来的事了,已经完全突破了作为人的道德底线,与野兽还有什么区别?,

当然,农民军的主要成员,中由那些被压迫被剥削,对社会不公充满了仇恨的下层贫民所组成,自然对统治集团和富有阶层,怀有强烈的敌意和仇视。因此他们在对待这些曾经骑在他们头上的人物时,确实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复仇心理,是可以让人理解的。但对那些同样受迫害的阶层也进行迫害是无法让人理解的,不能为这种残忍的暴行开脱。

1644年五月,张献忠攻打重庆,明朝遗民顾山贞在他的《客滇述》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述:

“二十三日,贼焚转阁楼,显爵战死(明军副将,卞显爵,负责转阁楼的防守)。城遂陷,贼既入城,士民袖手就戮,间有遁出城者,遇贼即死。或挤水中。献忠坐操场,拘集(明)文武各官,时各官多鱼服求生。贼悬重赏购百姓认之,各官遂无得脱者。

贼遣人至端王府索王端王(朱常浩),王妃刘氏投井死,王被执,求水不可得。又系重庆知府王行俭,至库取钱粮,寻召士奇(明原四川巡抚陈士奇)等。

(张献忠)谓曰:‘朝廷皆由汝等败坏!十三隘如有守兵,我迟进数日,汝等亦可豫备,今如此,不剐何待!’并(王)行俭等俱发凌迟。

巴县知县王锡六言曰:我辈应死,毋枉杀百姓,遂皆死。贼众引端王入,献忠下座,叹息曰:我兵强于李自成,汝既畏自成而离汉中,亦宜知我兵至而去重庆。今安坐不动,受我显戮,岂非命乎?亦发凌迟。令刺王速死,盛以棺。

百姓俱斫右手,无一免者,黠(狡猾)者欲以左手相欺,并左手亦不免。

各州县,畏其暴,惟恐加兵,皆望风送款。贼即择其魁杰者,授以知胰之职,发兵送之,仍行杀掠。官民之降者,佾不能免。”

杀人魔王张献忠,大多数时候还是有所甄别。但对官绅,从来是绝不手软的,他对占领区的老百姓采取的是砍掉右手的作法,显然是害怕这些人,后来会与之为敌。

农民军对官绅的仇杀,说明以暴制暴的结果必然是以暴易暴,而且是加倍的报复。因此说,那些还拥有优势政治资源的统治者,在社会矛盾还没有到激化的时候,应当考虑以和平的方式,放下架子,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这样才会给别人以机会,同时也给自己以机会。

平等、宽容、妥协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好方法。这宽容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对社会、对个人而言,都具有巨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当矛盾到了激化的时候,这时候,才想到求助于妥协的方式,而此时,为时已晚,箭在弦上。这将会给社会,也给自己带来无法想象的巨大灾难。

两千多年前,春秋时期,一位着名的政治家郑国的子产所言:“大决所犯,伤人必多,不如小决以导”。

这的确是一句发人深省的至理名言。


一生懵懂 2011-04-13 2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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