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方伯谦被杀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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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的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在战后以三条大罪被正法于旅顺军前,是冤案或是罪有应得,百年来众说不一,成为疑案。近年来由于甲午战争研究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以新史料为据评论甲午战争的论着。这些文章和讨论会对方案之冤,大多数学者和海军界人士已有共识。近期出版的课本和甲午战争史均已据此订正修改。1994年出版的《福州市地方志百科全书》中的名人录,方伯谦传略写道:“是被清廷诬为先逃、乱阵、撞扬威,被杀于旅顺”。方伯谦在福州市朱紫坊48号的故居已被政府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至此方之冤案已划下了句号。可仍有论者提出:“方伯谦三条罪责难逃,是一个屡战屡逃的懦夫,被绳之以法,是罪有应得,不能称其为冤案”。笔者认为,这种论点是没有翔实史料根据的。本文将根据近年新发现的第一手史料,再次论证方伯谦被杀不是罪有应得,而是晚清一桩冤案。
   三条罪名是怎样出笼的
  清光绪二十年八月十九日(1894、9、18)清晨,即黄海海战的次日,济远舰以炮毁船坏,无法归队先于舰队直接回旅顺。方伯谦当即向船坞总办龚照yú@①报告,龚即发效卯急电向李鸿章报告济远舰受重伤回港修理。可据《卢氏甲午前后杂记》载,龚照yú@①又“疑其临阵脱逃属实,乃述其言于定远舰管带刘步蟾,刘亦深衔之”[①];丁汝昌发给李鸿章的效巳电中,在报告各舰的伤、火、沉、搁浅情节时,都一一列名详述,唯独对济远舰非但不陈述其战况和伤情,却单独地提出:“济远亦回旅”采取了异乎寻常区别对待;李鸿章当日回电又直接指出:“何以方伯谦先回”,于是,军中有疑方脱逃之说。方伯谦乃坚请丁汝昌检查炮毁船坏,丁不允,方“往见刘步蟾,亦不答。方云:军无令,队不整,是谁之过?”[②]丁、刘听后心虚,惟恐揭露其指挥不当之责任,乃不顾济远舰严重创伤未修复,于“廿日早即被远派拖救广甲,驱之远出,使其无从置辩”[③],“济远总本洋员哈富门以船炮俱坏,无所御敌,力争于汉纳根,不听,遂辞总本之职,不与行”[④]。在方远出期间,丁、刘于二十三日电李鸿章称:“济远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拦腰撞坏扬威”,对方伯谦要“严行拿办”。
  黄海战败,北洋海军的最高指挥者李鸿章是难辞其咎,舰队提督丁汝昌也是罪责难逃的。为了脱罪,他们千方百计找替罪羊,于是,演出了丁汝昌金蝉脱壳,由刘步蟾代提督的把戏。李鸿章于廿一日以丁汝昌督战受伤,请旨准刘步蟾暂代提督,廿二日旨下。但事实上丁汝昌“伤幸不重”(龚照yú@①电),并没离职,仍处理军务。廿四日 方的旨电下达后,有了替罪羊,丁汝昌就出头露面,不再躲避。此后,一切行文均径寄丁汝昌,再无刘列名,刘只暂代一日。因为丁汝昌如不称伤病退居幕后,仍担任提督而斩方伯谦,则全国上下势必对李、丁大加谴责。诬方三条罪名的二十三日电,就是这样出笼的。
  “二十三日电”是个谎报战况,是非混淆,捏造罪名的杰作。该电文称:“现逐细查明,当酣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回,各船观望星散。日船分队追赶济远不及,折回将经远拦腰击沉……超勇被敌炮击入火起,扬威舱内起火,又为济远拦腰碰坏……广甲管带吴敬荣随济远逃……”[⑤]此电文不从两军12时50分开战之初写起,而从致远之沉下午3时30分写起;这个电文一概不提时间,把发生于3时30分以前的扬威火、超勇沉,广甲逃,以及战阵之散乱,一概挪到了3时30分之后,由于“方伯谦首先逃回”而造成。这样就巧妙地把海战失败的全局责任扣在方伯谦头上。真可谓苦费心机,既蒙骗了清廷内外,又使一些史家深信不疑,直至百年后的今日,仍有人相信这些谎言。
  方伯谦被派往拖救广甲舰,“于廿四日归回旅顺口,即为丁所拘,软禁于别室”(广甲舰官兵和《杂记》作者卢毓英随舰回旅)。廿五日,“天未明行刑”。从电请参办到正法,只短短三天,未经审讯,何其仓促,出乎异常。杀方三罪,现今有大量史料证明是莫须有、是强加的罪名。
   “首先退避”问题
  济远舰不是“首先退避”。扬威舰因大火不灭于下午1时10分之后首先退出战场,这是事实,连李鸿章在处斩方氏之后,也不得不承认。[⑥]济远舰亦非“临阵退缩”,真正“临阵退缩”者应是广甲舰吴敬荣。据《杂记》载:“广甲适在致远之后,故窥见犹了了也。致远一覆,全军胆落,心愈荒乱。广甲所以战许久而未受一炮者,因前有镇、致,后有超、扬以蔽之也。致远既覆,超、扬既火,广甲尤胆落,急返棹而逃。……济远当敌之冲迎击既久,炮多炸裂倾倒,无以应战,于是亦逃。斯时也、超、扬已沉,经远管带林永升阵亡,其将弁阵亡殆尽,遂退于山边,在队者仅镇、定、靖、平四舰”。又据《冤海述闻》载:“开战不久,广甲则已遁逃出围矣!”“济远受伤,炮械炸坏,皆有案可稽,且各能得回旅顺者,其阵亡受伤尚不及济远之多,济远非逃不辨自明”。再据蔡尔康编《中东战纪本末》载:“广甲因先逃之故,驶近大连湾浅滩,遂自行毁失”。以上三个史料一致道出,广甲之逃在济远之先。战场上尚有经远、镇远、定远、靖远等舰。济远之撤,在广甲之后,经远舰着火已退出战场,在战场的仅有镇、定、靖、平四舰,海战已近尾声。此外,从航行速率时间计算,广甲速率较济远为慢,其搁浅于三山岛的时间是在济远抵旅顺口之前。《杂记》载:“广甲于十八日月明之夜搁浅”,《述闻》:“济远是十九日早四时二刻到旅顺”,此可为真正谁先逃离战场之确证。三山岛距旅顺口约27海里,广甲搁浅较济远到达旅顺之时间,当早3—5个小时。从退出战场的原因及性质看,广甲是在船炮俱各无损,士卒又未受伤的情况下,逃至大连湾搁浅,尔后弃船回旅,船又被日舰击沉。其性质是属贪生怕死,临阵逃遁的。
  济远舰是被4敌舰截击在阵外受围攻,激战三个小时之后,左翼的致远已沉,广甲惧逃,经远离阵自救,只剩济远一舰孤军作战,得不到主队的救援,又因船坏炮毁,人员伤亡严重,在此危急情景下冲出重围西撤。随舰参战的德籍哈富门和《述闻》作者以亲历所见,证实济远炮多炸裂倾倒,船头漏水,伤痕累累,死7人,伤10余人,无力再战。《杂记》作者卢毓英亦说:“当余搭济远回旅时,曾巡视其船,受炮之处大小不下数十,前后大炮以及边炮皆毁,卧倒舱面,非妄言也”。
  济远西撤之后的表现又如何?由于济远舰的航海日志没有发现,方伯谦被杀未经审讯,没有供词。因此,这段时间里的表现鲜为人知。近年来笔者作了如下参证。
  日旗舰松岛航海日志记载:“时已四点,敌舰或沉或逃,甚至定远、镇远都离得远远了。比睿、赤城、西京亦丸不知去向,先锋队亦远远离开本队,太阳将西沉,我本队乃停止战斗。午后四点半经远沉没。五时半召回先锋队,六时先锋队来会合”[⑦]。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先锋队从4时至6时长达两个2时之久,离开主战场不知去向。这个问题下列史料可以回答。1.丁汝昌的八月二十三日给李鸿章的电文称:“致远沉后……倭船分队(先锋队)赶济远不及折回,将经远拦腰击沉”。2.李鸿章的九月初七日大东沟战状折:“济远先被敌船截在阵外,及见致远沉,首先驶逃……倭以四船尾追济远、广甲……”。3.《述闻》记载:“敌分队四船截击经远、济远,迨经远沉,遂并力击济远。……济远被倭四船截断在西,且船中炮械全无可战,只得保船西驶”。又曰:“定远、镇远之战在东,敌亦以四船绕击之。……是时我军各船冲击星散,督旗不升,幸靖远从旁升收队旗。……倭船旋东去,其时已酉刻。及天昏黑,犹望见倭船在该处打灯号,放火箭,招呼击济远之四船收队也”。4.《中国历代战争史》载:“日本海战阵势图,亦谓济远之退在经远沉没之后”[⑧]。
  再考自日方资料。1.《日清战史》载:“致远沉后,经远亦为游击队所击,3时52分高升穗从3300码之距离击之,吉野又以6寸快炮从2500码之距离夹攻,至4时48分左舷倾斜火起,舰底现出水面……斯时游击队直奔支那巡洋舰”。此艘巡洋舰即济远舰,盖此时左翼只剩济远一舰了。2.《日清战史》又载,日渐薄,伊东司令长官命令第一游击队与主队会合。追击逃敌之第一游击队是在击沉经远后,继续追击残敌时,收到主队会合命令。此外所指“逃敌”、“残敌”皆指济远舰。3.《日清战史》载:“日既没、追奔之游击队受信号而归本队”[⑨]。
  以上敌我双方史料记载的内容基本相符合。《述闻》作者又亲眼目睹日舰队于酉刻东去,望见打灯号,放火箭,招呼游击队收队;同时,从《述闻》载:“定远、镇远之战在东,敌亦以四船绕击之”,排除了游击队从4—6点在主战场作战的可能性;又从《杂记》载:“平远、靖远于五时归队,靖远从旁代督升旗收队,广丙于五点半率四蚊船艇来接应”,以及《日清战史》载:“三点二十分,来远火灾,敌军各舰赶去营救,我舰乃得远离敌舰”,排除了游击队追击来远、靖远或是追击平远、广丙诸舰的设想。因此,可以确定自致远沉后,敌游击队四舰是追击经远、济远,经远被击沉后,游击队仍继续追击济远。在追击途中,时至5点30分游击队因收到旗舰命令归队的信号,本队已停止战斗,时又昏黑,以及“鉴于牙山之役,恐诱敌不敢穷追”[⑩]的戒心,游击队乃罢追返航于6时归队。
  综上所述可见从3时30分以后至5时30分,济远舰始终在战场上与敌舰作战,且战且退,“战至日舰收队”,黄海海战结束,因船坏炮毁,无法归队始自驶返航,以“十九日早四时二刻到旅顺,各船以六时亦到”。济远舰的参战和撤退是正常的、是正确的行动。既非“首先退避”、亦非“临阵退缩”。如今有论者仍只相信丁、刘的“二十三日电报”,以及沿用此内容的史书和文章,置近年所发现的史料和研究新成果于不顾,并排斥《杂记》为孤证不足为据,这显然是偏见,不是实事求是态度。须知《杂记》作者卢毓英身为广甲管轮,亲历黄海海战,对广甲作战表现亲眼所见,若非广甲先于济远而逃,那他为什么要把这顶不光彩的帽子扣在自船头上呢?且卢氏与吴敬荣既无仇怨,与方伯谦又非友好同乡,为何要薄此厚彼呢?这无非是要说句公道话而已。卢氏不仅说出广甲先于济远逃遁,且道出逃遁原因:“致远既覆,超、扬既火,广甲尤胆落,急返棹而逃”。在《杂记》中还详载了广甲逃出战场后,驶近三山岛附近于月明之夜,故意触礁毁船的卑鄙行为,“吴敬荣到此又虑及临阵脱逃之罪,船炮俱各无恙,士卒又未受伤无所借口,故特以船触礁,冀将沉没,则无对证。不然岂有月明之下,已至自家门外,(原注:该礁在大连湾外,离旅顺口仅27海里,名金门岛)能触数亩之大礁,谓非有意而为之得乎!”此外,《杂记》还揭露了广甲于六月二十八日参加丁汝昌率舰出巡时,畏敌退缩行径,是一个贪生怕死懦夫。“广甲在右翼之末,虑及遇敌船,黑夜之间,寻头无准,故意离队落后,及见微明,望不见前队,方觉骇然,思欲返棹,又虑军令森严,难逃众论,思欲前进,又出无定向……于是勉强驶往仁川……一船军士哗然不前……”。可见《杂记》所载“广甲先逃”、“临阵逃脱”是真情实况,且有《述闻》、《中东战纪本末》佐证,并非孤证。
   “牵乱队伍”问题
  北洋舰队战阵之乱,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非方伯谦之罪,实应由丁汝昌、刘步蟾负组织指挥不当,编队队形失误之责任。
  1.指挥不当。《杂记》载:“丁提督闻报,下令全军齐队起锚追袭。各军闻令,争先起锚,不及列队,零落而出。盖各军士卒俱怀轻敌之心。队伍错落,比于逐鹿。余上舱一望,即知危矣!……时我军前后错落,陈列有似单雁行,又似双雁行。镇、定两铁甲居中,左致、经、济,右靖、来,平远在靖、来之后,广甲则在镇、致之后,而超勇、扬威又在广甲之后”。《述闻》载:“原议整队后,每一点钟船行八@③,是时队未整,督舰即行八@③以致在后四队之济远、广甲,五队之超勇、扬威,均赶不及。缘四船鱼贯在后,变作雁行傍队,以最后之船斜行至偏旁最远,故赶不及,而阵已散漫矣”。镇远舰帮带麦吉芬在《鸭绿江之战》中写道:“定远旗舰令立即起锚开行,各舰未待收妥锚链,船已开行,老式之超勇、扬威经常费多时间起锚,及落在后面,迨赶上时,已使舰队变成人字形的阵式”[①①]。此三人以亲身经历海战,亲眼所见,记述的内容完全一致,足见开战之初阵势已散乱,并把最弱之舰抛于阵脚。丁受伤本不重,却放弃了统帅全军作战之责,舰队没有总指挥,旗舰失去指挥作战功能。敌乘势以快船攻右翼弱舰,复又夹攻北洋舰队,截击左翼诸舰于阵西,使北洋舰队形势处于极不利地位。另据《日清战史》载:“方其战时支那舰队泛沉于汪洋巨浸中,若离若合,一似全无纪律者”,“支那舰队本无次序,至此更无纪律……而其散漫无纪,可叹也”[①②],可资佐证。战时刘步蟾擅自改变舰队接战队形,更使船队混乱。海战开始,“信号所示为诸舰相并横列以主舰居其中,而非如提督与管带会议所决议,分段纵队,自其开始交馁,即列成凌乱之半月形”(见《述闻》)。这种阵势,形成了在海战中的不利态势,不利于舰队机动,不利于舰船火炮的发挥,只能使用前主炮射击,不能发挥后主炮和两舷副炮同时射击作用,又不易保持队形,反易遭敌舰炮火命中。刘步蟾又过早下令发炮,“所击皆不中,尽落于海”,并把丁汝昌震掀受伤。“作战时北洋海军实际航速减为六节,采取防御措施,等待敌人进攻”[①③]。此皆组织指挥不当所致。交战不久,定远舰帅旗于第三次排炮时,被敌炮击落,坠入海中便不再升,战阵更乱,《述闻》载:“督旗不升,各舰耳目无所系属,督船忽左忽右,亦无旗令,而阵益散”。《杂记》写道:“督旗一折,全军尽乱,彼此不能相顾,各军其军,毫无纪律”。《日清战史》也说:“定远之前qiáng@②击断,不能举信号,各舰遂自行运动,而纪律荡然”[①④],又曰:“定远始因射断前qiáng@②信号桁,不得发信号,以至于败”。舰队没有统一指挥,就不能形成全军的整体作战能力,各舰处于各自为战,被动挨打局面。
  2.敌舰乘北洋舰队阵乱,躲开定、镇巨炮,避强攻弱,围两翼弱舰,逐个围击。《述闻》载:“倭见我阵不变,乘势分左右绕击我列旁之弱舰,于是,超、扬落后被围,济远、来远、经远亦被围”。《日清战史》也写道:“一点十分比睿直冲入镇、经两舰之间,本队已经走过敌阵逐渐向右回旋,转向敌舰的背后了,至此敌舰的队形已经紊乱”。《清末纪事本末》亦记载:“敌船麇集与一字阵两舰逼近,俄而圈入人字阵脚,致远、经远、济远三舰皆挖出圈外”[①⑤]。《海军实纪·述战篇》载:“战船之速率,炮之射远较日为逊,弹出稍缓,渐觉失势,日占上风,而列队变其阵势,将我之致、济三舰冲出圈外,两面受击[①⑥]。此外,即如《丛刊》、《清末海军史料》乃至《李鸿章全集》,人们只要稍加浏览,从中均可看到敌舰冲击北洋舰队阵势致乱的记载。可见,黄海海战北洋舰队战阵之乱是在开战之初即已开始。尔后,被敌舰冲击,阵势更乱。绝非是在战斗三小时之后,由于济远舰撤出战场导致之。这个问题本已定论,可近有论者提出:《杂记》讲的“不及列队,零落而出”,是指丁汝昌所率的18艘护航舰队,无法马上全部前来集合而言,不是指参战的定、镇等10舰的战阵,从而断言方伯谦“将队伍牵乱”罪责难逃!这种立论有意曲解了《杂记》作者的原意。其实,只要认真客观地读《杂记》的这段记载和全书,以及作证资料,皆可看出他们都是指参战的10舰的战阵。《杂记》说:“余上舱一望,即知危矣!时我军前后错落……”,之后列举了10舰的队形,这岂指护航的18艘舰船?也正因为从时间上、空间上丁汝昌不可能马上命令远在鸭绿江上溯15里的6船和离定远旗舰12海里泊于鸭绿江口的平远,广丙两舰前来列队,所以,目睹者和各种资料所指阵势散乱,皆指参战10舰的战阵。黄海海战时,根本不存在所谓18艘舰船的战阵。丁汝昌率舰到达鸭绿江口后,确是分三处停泊。如果把这种停泊说成是出于潮汐原因而布三道防线,当突然遇敌作战,在时间上、空间上三道防线的18艘舰船无法马上全来列阵,似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据此曲解“不及列队,零落而出”的原意。因为所谓三道防线即分三处停泊实出于护航需求,而与10舰的战阵关系不大。北洋舰队参战的是下锚于鸭绿江口外12海里处的10舰,而沿江上溯和泊于江口的是小鱼艇和炮舰,且都在5时以后海战尾声时才来助战。特别要提出的是中日双方史料都确切地记载着北洋舰队参战的10艘舰船战阵之乱是在3时30分之前被日舰冲击所致,因此,如今仍继续沿袭“二十三日电”妄指在3时30分之后撤出战场的济远舰“牵乱队伍”实是无理无据。
   “拦腰冲撞扬威”问题
  大量史料记载扬威在开战后不久,于1时10分即已中敌炮起火,向大鹿岛方向撤退,并在大鹿岛附近(东经123°40北伟39°37处)搁浅,于十九日被日海军用水雷轰碎[①⑦]。而济远舰退出战场是在3时30分之后,此时,扬威已不在战场,因此,可以断定济远舰绝不可能在战场上把扬威撞坏。张荫麟指出,扬威和济远退出战场“时间相距两个小时半,安得在阵地相撞”。同时,济远舰又不可能驶进大鹿岛搁浅处撞坏扬威。这因为扬威是在战阵的右翼外侧,而济远则在战阵之左翼,一左一右两个极端相撞是不可能的。扬威由战场向西北方向大鹿岛驶去,济远则向战场的西南转西方向旅顺驶回成两舰相背而驶,间距愈离愈远,无论如何在行驶中是不可能相撞。即便果真折向西北驶至大鹿岛,也不可能于次日凌晨赶回旅顺,又何况济远的排水量比扬威大达一倍,是绝不可能驶达扬威搁浅之处而把它撞坏。这个问题本已十分清楚,济远舰不论在战场上或是撤退时都不可能拦腰撞坏扬威,早已为史学界所共识。可有论者只根据丁汝昌曾有“始终以舰首向敌”的命令,并从《清末海军史料》中:“忽日军全队驶向东北,占上风而立阵”的记载,臆断:“随着敌舰驶向东北,北洋舰队包括济远在内,也随之驶向西北,即与扬威撤退相同之方向”,最终把扬威撞坏。这只是一种设想。所谓“忽日军全队驶向东北,占上风而立阵”。原出自池仲佑《海军实纪·述战篇》,原文如下:“忽日军全队驶向东北,占上风而立阵,将阵化为太极形,华军阵势被冲,致、经、济三舰被划出圈外,两面受击”[①⑧]。细读这段记载,池氏的原意是指北洋舰队因受敌舰的冲击,战阵被冲乱;无论如何也不能得出:“随着敌舰驶向东北,北洋舰队也随之驶向西北”的理解,为了论证观点,岂能牛头不对马嘴胡乱引用。再则丁汝昌临战时,曾下命令向右移四度,但由于刘步蟾原因,令虽下,而旗舰定远“舰止不动”[①⑨]。其它各舰即便驶向西北方,可时当开战之初,扬威未起火,何未“扬威舱内起火,又为济远拦腰撞坏”。两军开战,12点50分定远发炮,“定远以十二英寸炮第一弹……其本舰所发炮,激动甚大,舰桥上之将校兵悉被掀下,丁提督亦被其震动,不得已而下舰桥”[②⑩]。丁受伤不能指挥,督旗又折,便不再升,指挥号令无法发出,北洋舰队已不能命令全军随敌军之行动而转向西北。再从《中国海军史》转自Awestcott鸭绿江口(大东沟)海战图查明,北洋舰队在敌舰三次绕击下,不是“随之驶向西北”,而是向西南行驶。1时10分之后,游击队也是在西南方向。而不在东北方向;左翼诸舰是被游击队截击于西,致远、经远沉没地点均是在西边。敌本队随着三次绕击北洋舰队,也是逐渐南移。济远冲出截击,是向西南驶,根本不可能驶向西北大鹿岛而把扬威撞坏。如果只片面根据丁汝昌的舰首向敌命令,随意推论“随日军驶向东北,北洋舰队随之向西北”的设想是不能成立的。
  此外,还有论者说:“在半岛海战中方伯谦抛弃作战之僚舰逃回,致使洋巡舰广乙焚毁……是屡战屡逃的懦夫”。这是违背历史的错误指责。恰恰相反,历史的真相是广乙舰在开战不久即擅自退出战场,致使济远舰孤军力战三敌舰,终以后炮四出三中击退敌舰吉野追击,转败为胜。战后,丁汝昌承认济远停炮诈敌有功,李鸿章为济远管带请功,清廷下旨嘉奖方伯谦。此桩公案在历史上原本早已定论,并为史学界共识。不能置事实于不顾,妄加指责。
  方伯谦被杀,“军中冤之”[②①]。“济远士卒均奔山麓伏尸而哭,号啕跌足,声闻数里,见者无不泪下,……吾不独为公惜,自为中国惜也!”[②②]方伯谦被杀是一桩大冤案。方伯谦率济远舰参加了丰岛海战和黄海海战,在两次海战中都起了重要作用,是一位爱国的海军将领。
  注:① ③ ②②《卢氏甲午前后杂记》作者卢毓英,是广甲舰管轮。参见《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第541页。
  ② ④《冤海述闻》作者是济远舰船员,迫于时势隐名姓。参见《方伯谦问题研究资料汇编》第185页。
  ⑤《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军情要电“一六三六”(乙)。
  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198)。
  ⑦《日清战史》、《日本海军军令部二十七八年海战史》,转见《丛刊·中日战争》(一)第239页。
  ⑧ ①⑨《中国历代战争史》第17册,军事译文出版社,第211、208页。
  ⑨ ①② ①④ ①⑥ ①⑦ ①⑧ ②⑩《清末海军史料》第875、876、861、871、874,879,880,859,350,355,873页。
  ⑩《中东战纪本末》四卷,第11页。
  ①①(美)麦吉芬《鸭绿江之战》,原载于美国世纪杂志。
  ①③(美)马汉《鸭绿江之战评述》。
  ①⑤黄鸿寿《清末纪事本末》卷64,第465页。
  ②①池仲佑《海军大事记》第18页。
   (责任编辑 方裕谨)*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王加与
   @②原字为木加墙字的右边
   @③原字为口加迷
  
  
  
历史档案京82-87K3中国近代史郑守正19971997 作者:历史档案京82-87K3中国近代史郑守正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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