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的自身原因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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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扫黄打非”工作,非法出版活动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没有得到根绝。许多论者从政治、经济、文化、出版物市场管理等多方面探讨了非法出版活动泛滥的原因,为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同时,对产生非法出版活动的内在原因——国有出版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笔者认为,国有出版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导致非法出版活动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非法出版活动的泛滥。
      一
  出版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及社会腐败渗透到出版单位内部
  一些出版单位和领导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把经济利益的好坏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才干和能力的惟一标准。一些出版单位忘掉了国家赋予出版单位的神圣使命,大肆出卖书号、刊号、版号,导致内容有严重问题的出版物得以以合法的途径危害社会;一些国有印刷单位违规承印非法出版物;一些国有新华书店参与出售非法出版物。社会各行各业出现的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必然会对出版领域产生消极影响,并渗透到出版领域内部。这种腐败现象在出版系统的具体表现,便是一些出版单位不顾国家三令五申,出卖或变相出卖书号、刊号、版号,致使非法出版活动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增加了国家的查处难度;一些书刊印刷或复制单位擅自为不具备规定手续的非法出版物进行印刷或复制;一些发行部门为不具备规定手续的出版物进行批销;一些出版管理部门及其个人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为非法出版活动办理有关手续;在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时徇私舞弊,应该重罚的轻罚,应该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却以罚代刑,使不法分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2.出版体制尚不完善
  目前出版体制自身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不能制止非法出版活动的蔓延。
  (1)现有的出版体制仍不能满足出版管理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版体制逐步得到完善,但同时我们要看到,全国多数市、县、区一级没有设立独立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大都隶属于文化部门,致使执法力量薄弱,权威性差。就出版事业较为发达的江苏而言,全省13个省辖市,62个县(市),仅南京、苏州、徐州3 市单独建立了新闻出版局,其余10市分别在市政府或文化局内设立了新闻出版处;而对全省印刷、报刊、版权、图书市场管理等大量的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省、市二级行政管理人员不足50人,县、区一级基本为兼管。因此,这种被形容为严重“高位截瘫”的管理机构根本不能适应蓬勃发展的出版事业需要,导致在查处、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时,力量薄弱,不能有效地制止非法出版活动的蔓延。
  (2)地方出版体制中的局社合一模式不适合出版管理的需要
  目前,一些省市的地方出版管理体制中存在着局社合一的管理模式。虽然这种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力量集中、容易管理等诸多优点,但却存在着政企不分的严重局限。这种自己管理自己的局社合一模式,体现不出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与有效性。当出版社、印刷厂、新华书店等参与非法出版活动时,由于影响到主管部门和地方的声誉,使查处工作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保护主义的双重制约,导致对出版系统内编、印、发单位的处罚不严,在社会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清理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出版的嚣张气焰。
  (3)出版体制内部存在着矛盾
  出版体制内部存在着国家严格控制的、单一的、只有国有经济成分的出版环节和国家适度放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发行等环节,这种严格控制和适度放开的机制同时存在于出版体制内部,必然产生不可调解的矛盾。按照经济学的原理,社会资本总是向利润率高的部门流动。出版体制内的非国有经济在印制、发行部门获得了相当的利润后,不满足于印制、发行部门的利润,而瞄准了出版体制内的出版环节垄断利润,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不法分子大部分都是从印制或发行起家的,原因在于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印制或发行网络,足以利用这个网络去分割出版利润。只要出版体制还存在这种双轨制,只要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非法出版活动就不会绝迹。
    3.出版单位市场意识淡薄,实力不强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出版业的国有垄断,导致出版单位实力不强,市场意识薄弱,全国出版社的营业额甚至不及国外一家大的出版公司。出版单位在选题、组稿过程中,很少进行读者调研、市场分析等前期工作,导致10多年来我国人均拥有的出版物数量几无增长。1998年,全国共有出版社566家,出版图书130613种(其中初版74719种),总印数72.39亿册;出版杂志7999种,总印数25.37亿册;出版报纸2053种,总印数300.38亿份。该年人均占有图书5.8册,杂志2.03册,报纸每人每天0.0668份(注: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公布数据。数据中均不包括没有取得全国统一刊号、内部发行的报刊。),无论是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还是与国内实际需求相比,这都是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出版单位的市场意识需要加强,要想方设法提高人民群众对出版物的满足度。
  在具体的操作措施上,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宣传意识普遍比较差。据笔者在江苏所作的调查,大部分读者知道出版消息的途径是书店,然后才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而由于书店的备货不足,事实上读者对出版消息基本处于不了解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读者的需求。在对具体图书,尤其是畅销读物的处理上,出版业的长期国有垄断形成了出版单位的小农意识,普遍缺少战略眼光,表现为或不重视市场调研,吃不准市场销量,首次开印备货不足,或投放市场时速度不快,或市场脱销时不能及时加印,导致市场覆盖面不足,为盗版、盗印留下了市场空间。对畅销出版物缺少防伪标记等保护措施,使不法分子轻易就能进行盗版、盗制,读者又不能加以识别,导致盗版、盗制的非法出版物泛滥。由于这种长期国有垄断形成的经营规模小、资金不足等实力不强状况,既束缚了中国出版业的进一步发展,又使出版业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对付非法出版活动。
  近年来,非法音像制品泛滥成灾,而非法音像制品的背后却是巨大的市场短缺。以VCD为例,我国的VCD机厂家约有600多家,VCD机的生产量到1997年底达到1200—1300万台,1998年超过2000万台(注:沈晓杰:《中国VCD现象透视》(一),载《服务导报》1999.3.11。),而1998年的正版VCD盘产量为5557种、5770.77万张(注: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公布的《199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载《新闻出版报》1999.4.27。),如果这些VCD机和正版VCD盘全部售出的话,每万台VCD机也只有4种左右盘片,每台机子只有3—4张盘片。由于VCD机大量进入家庭,而正版VCD盘却市场短缺,加上一些正版VCD盘在内容上缺少吸引力,导致非法VCD盘的泛滥。
  因此,非法出版的背后,是国有出版单位市场意识薄弱,实力不强,留下了巨大的市场空缺,使非法出版活动有了存在的余地。
    4.主渠道的萎缩与布局不合理、品种数少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对图书销售放开经营,导致二级批发、图书零售单位大量增长。以南京市为例,全市集体、个体书店达到1000多家。集体、个体书店的兴起,对新华书店系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而一些新华书店,尤其是县一级新华书店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缺少积极进取的精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华书店系统的发展。在一些大中城市,新华书店被挤出城市的黄金地带,给读者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农村的图书网点更是萎缩得厉害,据统计,1998年全国图书发行网点为79869 处,又比上年减少了5627处,其中新华书店系统比上年减少183 处(注: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公布的《199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载《新闻出版报》1999.4.27。),虽然大量集体、 个体书店对新华书店系统起到了补充作用,但由于集体、个体书店、书摊等图书网点是以求利动机兴办的,它不可能无利经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非法出版的泛滥打开了方便之门。
  另外,据新闻出版署的统计,占我国人口20 %的城市, 售书点有41534处,占全国售书点总数的50.2%;而占我国人口80%的农村, 售书点为41176处,占全国售书点总数的49.8%。 在城乡图书的零售比重上,城市销售量占74%,农村销售量占26%(注: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公布的《1997年全国图书发行情况》,载《新闻出版报》1998.5.8。)。1998年同样与这一局面相似,无论是在图书网点建设上,还是在图书销售额中,城乡之间的差别非常巨大。由于农村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使农村的文化需求档次不高,加上农村文化市场缺少专人管理,农村读者法制观念差,识别能力差,对非法出版物的内涵、危害等缺少充分的认识,使非法出版物在农村具有很大的市场。因此,农村图书网点的减少,管理上的薄弱,使非法出版物在农村有了很大的存在空间。
  另外,已有的一些图书网点图书品种少,不能满足读者的需要。一些畅销读物不能及时上架销售,也给了非法出版物倾销的机会。
  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华书店对音像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销售重视不够。据统计,从新华书店系统购买电子出版物及软件的读者只有15.7%(注:柳堤:《各地将建电子出版物批销中心》,载《新闻出版报》1998.6.17。)。这一不足,为其他渠道销售非法音像、 电子出版物开了方便之门。
    5.出版者缺乏权益保护意识
  在非法出版活动中,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被假冒,出版物被盗版、盗制是极为常见的现象。面对这些非法出版行为,这些被假冒、被盗版的出版单位表现出了极为平常的心态,积极一些的也只是在《新闻出版报》、《中国图书商报》等报刊上发表一些声明,没有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对付这些不法行为。由于查处非法出版物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有时得到的赔偿还不够支付查处过程中的差旅费等,导致出版单位不愿花费精力去查处非法出版活动。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腐败现象的存在,出版单位在外地即使收集到了盗版、盗用社名等证据,但当地有关管理部门不加处理,使出版单位丧失查处信心,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非法出版物的蔓延。
  此外,国有印刷、复制企业发展慢,导致集体、个体印制企业快速发展;一些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等,也为非法出版活动提供了存在基础。
      二
  正是由于出版系统存在的这些问题,致使打击非法出版活动达不到治本的目的。国有出版系统只有正视这些不足,才能主动防范非法出版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出版物的蔓延。
    1.完善出版管理体制和出版政策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有了比较健全的出版管理体制,但地方普遍存在缺少经费和人员,尤其是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缺少专门的执法人员。一些地方出现的“印刷村”、“发行村”等现象,要求我们加强对地方,尤其是广大县以下地区的管理。目前,地方即将进行机构改革,在这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应加强出版管理的力量,保证今后出版管理的顺利开展。
  为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省市一级的新闻出版机构应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淘汰目前的局社合一模式,建立独立的新闻出版局,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机关“监督、服务、协调、管理”的作用。这样,当出版单位内部出现买卖书号等行为时,能客观、公正、快速地进行查处。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要求“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长期以来,出版单位的国有垄断,使出版单位外的资金不能进入出版领域。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资金的合理流动将不可抗拒,尤其是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的出版集团将想方设法进入中国市场。因此,出版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有利于出版生产力发展的多种所有制成分,在一定的前提下允许其它资金进入出版业,正确引导集体、个体书业的发展。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应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出版管理制度,如对出版业实行分流管理,或实行审批制与登记制相结合的制度,将对非法出版的管理重心转变到查禁内容违禁和侵犯着作权等方面,缩小非法出版活动的外延,既方便管理,减少工作量,也有助于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要继续抓好国家、地区重点出版工程的建设,使出版物质量稳步提高。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下乡送书活动,配备好常备书目,尽可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精神产品的需要,使正版出版物不断占据市场,从而消灭非法出版物存在的土壤。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
  出版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出版工作者肩负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出版管理部门应加强出版者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出版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通过上岗培训、平常政治学习等多种途径,帮助出版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信念,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出版部门应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帮助出版从业人员提高业务技能,主动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出版竞争。
    3.培育市场意识,壮大出版实力
  出版单位要增强市场意识,多作市场调研,多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通俗读物。在出版单位的经营上,要进一步强化出版单位的宣传意识,使优秀的出版物能为更多的社会读者所知晓。针对出版单位实力薄弱的现状,要积极扶持出版单位进行联合,组建出版集团,壮大实力,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经营。目前已经组建的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等开了好头。如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要求1999—2000年间年均增长12%—15%,实现销售码洋8亿元;2001—2005年年均增长20 %以上,实现销售码洋20亿元;到2010年实现销售码洋50亿元,成为跨国出版公司。这种经济实力,将提高出版物的市场占有率,缩小非法出版物的空间。
  针对非法音像制品泛滥的状况,目前要大力加强正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用内容健康、丰富多彩、价格适中的精品占领市场,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抓好已经和将要启动的各项重点音像出版工程,扶持和推动出版单位推出一大批水平较高并为群众喜闻乐见的VCD故事片,从而真正占领并牢固占领市场。
  近年来,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市场空缺太大。由于出版社对图书的市场需求缺乏调研,加上操作手段上的原因,导致图书的市场覆盖率不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出版单位应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进行经营,防止盗版现象的出现。①要合理定价。出版单位内部要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以最合理的价格和折扣进入市场,扩大正版制品的市场份额,打破盗版者求利的企图。②要开足印数或复制数量,及时供货。由于现代技术的发达,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在数天之内便能印制完成。因此,出版社应增强市场调研能力,准确预测市场需求,使开机印数与市场需求基本吻合。如发现市场空缺,迅速加以填补。③要准确发货。由于全国各地出版物市场的不平衡,以及运输能力的限制,应将出版物首先发往边远偏僻地区,以及盗版不多的地区,以防先收到货的地区盗版后发往出版社来不及发货的地区或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的地区。对于一些量大的图书,如果出版社财力不够的话,可以采取租型的方式,利用社会力量来提高图书的全国市场覆盖率。
    4.加快主渠道改革,建设好出版物服务网点
  针对新华书店系统存在的规模小、品种少、速度慢等弊端,新华书店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强基础建设。如通过组建大型批发中心,形成多品种、大批量、强辐射的图书集散中心,快速适应市场需要;通过采用现代化管理方式和技术,提高服务速度和服务能力,从而快速满足读者需求。在出版物发行上要鼓励有利于发行业发展的大的发行集团的成立。
  出版社要加强与新华书店系统的合作,通过社店联合,共同防范非法出版物。如对一些常销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社可通过与信誉好的发行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实行代理或专卖。如以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研究生复习考试用书被盗版很厉害,该社和海淀图书城的考试书店、王府井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该社读者服务部建立了专卖关系,保证读者买到的是正版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北京地区的盗版行为。
  近年来,我国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市场需求很大。国家除建立大型的音像、电子出版物批发中心外,新华书店要发挥主渠道的优势,积极与文化部门合作,在销售音像出版物上多下功夫,保证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5.增强出版单位的权益意识,防止被盗版、盗印,社名被假冒
  对出版社而言,它们经常面对来自非法出版的两大难题:一是自己的出版物被盗版,二是自己的社名或书号被盗用。在国家加大“扫黄打非”力度的同时,出版社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多种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如在自己的出版物上刊印“版权所有”声明,加贴或加印防伪标记,方便读者鉴定是否是正版出版物;图书封面、正文采用特殊纸张,采用畸型开本,封面、扉页印制专用艺术图形等来进行防伪;对社徽、社标、重点出版物书标等进行商标注册等,都能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出版单位应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出版活动。通过设立高额奖金,奖励举报盗版、盗用出版社名义或书号者,以及提供上述有关线索的人。如江苏教育出版社曾悬赏5万元,奖励揭发盗版盗印者。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后,群众积极举报,接连破获了隐蔽的非法光盘生产线。
  此外,出版单位还要鼓励读者索赔。鼓励读者一旦买到非法出版物,即可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销售该书的书店、书摊提出索赔。如北京三联书店等出版社开通了“打假热线”,帮助读者识别非法出版物。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东方的故事》,在书后所附的律师声明中指出,购买到盗版书请到原购书处调换,鼓励读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索赔。三联书店、人民文学出版社等的行为是非常有远见和意义的。鼓励读者索赔,保护了出版者和读者的权益,也为抵制非法出版物奠定了群众基础。
  
  
  
出版发行研究京56~59Z1出版工作张志强20002000本文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作者:出版发行研究京56~59Z1出版工作张志强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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