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科学主义”与中国哲学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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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一社会都是有机的整体,其中的经济、政治、文化诸因素都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中国当前经济的迅速增长以及由此推动的社会发展,必然要求文化方面的相应进步。因此,哲学这一社会发展的目的理念与文化进步的基本价值观念的提供者,在中国历史转折的这一关键时期,责无旁贷地应当承担起自己的重负。中国哲学重建的必然性,正在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并形成一种呼声。
  中国哲学重建涉及不少问题,诸如对传统哲学的评价,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重建所应遵循的途径,等等,它们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的思考。不过在当前探讨的起始阶段,笔者认为对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与概念,诸如其性质与功能,即哲学自身角色的定位问题作一番澄清,是十分必要的。而在为哲学作出本体论上的根本定位时,需要清理一种有碍于这一定位与重建的倾向,即“科学主义”的倾向。这里所说的“科学主义”,指的是以科学的认知模式与判定标准移用于哲学思维,从而产生排斥、否定哲学特有的思考方式与人文精神,危及哲学的根本生存基础的思想取向。
   哲学研究什么
  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两类科学的产生,主要发源于人类对生存环境(包括自然与社会的环境)的需要。此外,人还需要研究自己,即需要有关于人的学问,包括以人体、生理、心理诸方面进行研究。人的学科,解答的是“人是怎样”与“人是什么”这两类不同的问题,可以看出。后者关涉的是心灵、精神领域。人是这么一种存在,他除了形体之外,还有心灵;形体服从于心灵。形体是可见的世界,如同外部世界一样,关于它的研究属于事实性的;而心灵、精神则是不可见的世界,关于它的学问属于价值性的。
  作出上述区分之后,不难界定出哲学的对象与性质。对于心灵、精神的研究,构成哲学的一个特有对象。哲学的领域固然还包括认识论、方法论、道德论等,但它对于心灵、精神的关注,无疑是最根本的,这是由心灵、精神对于人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因而这种研究对于哲学来说是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作为人这一理性存在者,他不可能没有希望,或没有理想,或没有信仰,哪怕这种希望很普通,理想很平凡,信仰很一般。另外,由于心灵、精神的不可见性,因而哲学的领域是一个超验的领域。这就决定了哲学对于心灵的研究是一种“思”,它有别于实证科学对于事实的“知”。任何对于心灵的思考,只要它是不自相矛盾的,就是有“意义”的(这里的“意义”,借用的是实证主义的用语)。“知”的根据是事实性,“思”的根据则在思想自身。哲学这种思的性质,又进一步决定了它的方法与判定标准是不同于经验科学的。
  这里还应当说明的是,对于心灵、精神的思考,除了哲学以外还有宗教。宗教与哲学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在对象(心灵)及性质(超验性)上有相似性;但根本不同点在于,宗教以象征性的表象思维为方式,以神的存在为前提,设定一个来生的彼岸世界,以灵魂救赎为目的;哲学则以反思性的概念思维为方法,以理想人生为前提,设定一个现世的本体世界,以提升道德人格为目的。概言之,宗教是表征性的,哲学是反思性的。前者示人以信仰,后者给人以信念。信念是对于某种人生价值的认同,它们植根于精神本体。由于人不可能没有信念而存在,因而人不可能没有哲学,不论他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信念的不可或缺性,构成了哲学的不可取代性。
   哲学中科学主义之表现
  论述了哲学之不同于科学认识的特定对象、性质与方法,可以确认这么一个判断,即不能移用自然科学的认识模式与方法于哲学之上。反之,就是一种“科学主义”。不幸的是,哲学在现代的发展顽强地表现出这种倾向,其表现形式如下:
  第一,以科学的判定标准滥施于哲学之上。
  本世纪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取向的极点,是以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的可证实原则”为标志的。它认为判定一命题是否有意义的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经验所证实或否证。按照这一标准,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哲学命题划入没有意义的假命题之列。例如他们写道:“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包括全部价值哲学和规范理论,逻辑分析得出反面结论:在这个领域里的全部断言陈述全都是无意义的。”[①a]他们并且宣称,通过运用现代逻辑对语句意义加以澄清的结果,已经能够彻底清除形而上学。
  逻辑实证主义的这一证实原则,对于在科学哲学中促进有关科学划界标准的认识,以及在理论研究中排除一些伪科学的做法。特别是在一些社会科学学科中推动有关客观性的意识,是有益的。然而,它以经验上的可检验性作为有意义命题的判定标准,来对待原本是超验的哲学命题,从而把它视为无意义的,要用“奥卡姆剃刀”加以剪除,这就铸成大错。他们不懂得哲学之为哲学,恰恰在于它主要关涉的是不可见的精神世界,即超验的世界。他们片面地把人的意识活动仅仅归结为科学活动,将“理念”、“无限”、“本质”、“自我”等哲学范畴,斥之为无意义的东西。他们不仅没有看到科学也有其价值问题(科学可以造福人类,但其负面效应亦会遗患于人类,假如滥用科学技术不加以必要约束的话),而且也没有意识到有反省人生,认识自我的必要,把对于生命的本质、心灵的理念、自我的存在这类思考贬之为无意义的命题。欲彻底加以清除。
  逻辑实证主义这方面的思想在我国也产生了影响。有的哲学家循此判定标准,把哲学的“本质”认定为“属于科学范围内‘活动’的一种学问”,[②a]它的任务不过是对科学概念的意义作进一步分析而已,并且也不存在“世界观”的问题,因为“科学的‘世界图景’本身就是一种‘世界观’”。这样,科学与哲学之间就被划上等号,“某个时代科学的发展,就是某个时代哲学的发展,某个时代的大科学家,就是某个时代的大哲学家。”[③a]这些说法的片面性是很显然的。首先,大科学家与大哲学家之间并非是等同关系,哲学家与科学家相分野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其次,“世界观”不可被狭隘地理解为单纯有关物质世界的认识,而应包括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在世界中的位置,等等,因而它应是本体论的一部分。世界观与人生观不可分。况且,仅就科学的“世界图景”而言,各门具体学科提供的这种各别性的图景,其总体意义如何,也是有待哲学作出解释的。
  第二,不恰当地限制了哲学的对象域。
  我们说哲学是一种“思”,其对象是超验的领域,它要解答的是“人是什么”这一命题,这是就哲学的根本对象而言的。“思”所要把握的是一种“理”,它不同于经验科学所要把握的是“物”(自然对象)与“事”(社会对象)。哲学所要把握的“理”,如果具体说下去,可以分为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人生的,此为“本体论”,即对于生命本体、精神世界的反思;其次是关于认知活动的,此为理论哲学(认识论、方法论),即对于有效认识模式、方法的把握;再次是关于道德行为的,此为实践哲学(道德哲学、行为哲学),即对于道德的根据、规范法则的把握。这三者中,以本体论最为根本,因为它是精神的安身立命之地。假如精神惶惑、形上迷失的人,不但谈不上有正直的道德行为。而且也难以有突出的认识行为。
  然而,哲学研究中的科学主义取向以不同的方式来限定哲学,取消本体论这一哲学之“本”。在这方面,分析哲学将哲学归结为对科学进行语言分析,使哲学沦为一种工具。而在国内则有这么一种看法,把哲学等同于认识论。这种观点在近几年的“主体性”讨论中,突出地表现为把主体性界定为认识的主观能动性、实践,而忽略了主体首先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主体、道德行为的主体。认识论无疑是哲学的一个对象,但哲学并不仅限于认识论,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我们上面已经给出。在这方面,可以说西方哲学的发展也已开始“纠偏”。“后现代主义”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反对科学的“专断性”,即反对将科学的认识模式作为其它知识陈述系统的判定标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反科学主义。
  第三,混淆不同的真理形态。
  把科学主义的判定方式运用于哲学,必然会要求哲学的真观念亦循从经验的形态,这就是说,沿用经验性真理的命题与事实相符,由事实来确证的样式。这样,一谈起真理,受科学主义影响的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与事实相一致的符合论。然而实际上真理是依观念的不同而区分为三类形态的。
  第一类是形式的、必然的真理,属于数字与逻辑。这类观念是推证性的,其特征是可以单纯通过一些规范性的规则,在观念之间进行演绎与运算。由于它们只是一些观念间的逻辑关系,因而是形式性的真理,其结论是必然的。这类观念系统是自足的,无需诉诸于感觉经验。
  第二类是经验的(内容的)、非必然的真理,属于经验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后者是一种“人文经验”)。这里的“必然性”,指的是一切可能世界皆真,其矛盾命题是不可能的,且具有不可修正性。这类观念从总体上说是说明性的(explanatory),其特征是依赖于对时空中的物与事这类感性经验进行分析研究,因果性构成这类事件的最基本关系。
  第三类是超验性的、非必然的真理,属于哲学。这类观念是解释性的(interpretive),其特征是超越感性经验世界之上,对心灵、知识与道德作整体性的思考。它与数学、逻辑观念的不同,在于它不能仅仅依靠同一律、不矛盾律的逻辑关系进行推证性思考;它与经验性观念的不同,在于它摒弃了事实性因素,排除了感性的色彩。因此哲学的观念只是“思”,而不是“知”。认识探问的是“是什么”,哲学询问的则是“为什么”。“是什么”追问的是物与事,“为什么”追问的则是一个“理”。物与事是有形的,理则是无形的、不可见的。由此有形下界与形上界之分,从而真理的形态也有不同。
  哲学观念的真理形态是由形上学思考的性质决定的。形上学思考是一种先验的思考,其解释性在于,它对于理想的人生状态、道德人格加以解释,设定为一种“终极关怀”,一种价值目标。道德理想必定是要高于现实人生的,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因此这种理想是一种先验设定的目标,而不是出于经验归纳的。
  因此,这里表现为这么一种关系。存在者与社会应当符合于他们的理想目标,而不是理想目标应当符合于他们。从而理想目标这一形上的观念,就无法运用经验知识的“客观性”标准来衡量它。这告诉我们必须采用另一种判定标准来确认形上的真观念。我认为,这一标准应当是“合理性”概念。一观念是合理的,必须满足这么两个条件。首先,就该观念本身而言,它必须在逻辑上是无矛盾的,在内容上是有效的解释;其次,就其可能的效果而言,它必须是有益于文明发展的。
  形上观念的真,是一种内在的真。一形上观念经过解释与论证并被认为是合理的,我们就把它看成是真的。内在真观念的根据在于解释的合理性,而不在于这种解释是否与对象相一致,因为被解释的对象恰恰是需要在将来依据该观念来产生的。“止于至善”的终极关怀目标,其中的“至善”内涵是被设定的。哲学家并不是从现实中已经有过的行为来抽引出至善概念;相反,“至善”是一种理想中的“应然”状态,它产生于理性的超验设定。形上真观念的这种超验设定性,是道德理想主义的前提。
  追寻真理是哲学的目标。区分出形上真理与经验真理的不同类型,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了解形上学反思的性质,为从哲学中排除科学主义提供重要的根据。
   中国哲学的重建
  本文之所以呼吁反对哲学中的唯科学主义取向,为的是返本归真,回到哲学之本。所谓哲学之“本”,我指的是哲学对于“人是什么”命题的阐发,对于存在的本体论的探讨,对于生命的关切以及对于精神价值、道德人格境界提升等。而这方面的一条重要途径是阐扬中国哲学的人文精神。
  哲学返本归真的迫切性,是由文明的历史进程决定的,特别是对于现时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尤其如此。这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运作。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社会充满开拓、活力,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高度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竞争的无情性,使个人主义高度膨胀,社会变得冰冷无情;科技作为文明发展的手段僭越为目的,价值理性发生危机。西方社会的这些弊病,在商品经济浪潮涌流的当今中国有些已经开始出现,而且在市场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道德问题更为突显。中国现代化过程要理性化,有赖于宏扬理性精神,使之与感性物欲之间形成张力,为精神文明奠定理性基础,这就需要重建一种高扬道德理想主义的哲学本体论。
  其次,我们的目标是实现现代化。“现代化”是个社会学概念,确立的是物质性的标准。但从哲学上看,现代化则表现为理性化的过程。这种理性化首先是价值目标的理性化,其次是由此制约的行为的理性化,以及相应而来的社会理性化,即包括政治与经济的组织及运作的理性化。这种理性化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精神,即在意识中确立理性本位,因为不论目标设定或行为、社会的理性化,都是理性投射的结果。理性不同于感性,后者是天生的自然倾向,有其内在生理动力;理性则是自觉培植的结果。缺乏这种培植,理性可能被淹没,而它也确实淹没过,诸如在各种形态的法西斯主义者那里。
  再次,中国与西方社会的一个重要不同之处,在于西方是个宗教社会,而中国则不是。宗教构成西方文化心理与精神依托的一个基本部分,中国则大体上由哲学担负起这方面的功能。因此,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过去由哲学所陶铸,今后必也主要由哲学来塑就。
  西方社会在物质文明的现代化过程中陷入的精神惶惑、形上迷失的理性危机,曾促使一些不同哲学流派的哲学家们从各自的角度对这一危机作出深刻反省,并发出警告与呼吁。他们或及时地反击实证主义,指出它抹去了对于“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即“探问整个人生有无意义”,并针锋相对地把哲学的根本任务确认为揭示“本体论上本原的东西”[①b],呼唤理性主义的复归与重建,如胡塞尔的现象学;或要求哲学打破19世纪的科学的精神垄断,摆脱将重点转移到所谓认识论范围的偏差,重新恢复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实践哲学”的传统,建立“与人的、社会的存在所具有的根本大法有关”[②b]的解释学,如伽达默尔;或抛弃认识的至上性,排除意识与对象相对峙的二元论,以自决性作为意识存在的本质特征,重建揭示价值的起源和本性的本体论,如萨特的存在主义。总之 ,西方哲学家寄希望于哲学的,是它的本体论,是关于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的定位,藉以在科学的时代重归哲学之本。这一潮流发展的结果,是使西方哲学走向一种“后现代主义”。它的基调是将启蒙运动以来的文化归之为“现代主义”的范畴,认为其主要特征是以自然科学的认知模式作为判定其它类型知识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相应的“理性主义”,造成一种主体与客体相对立的二元认识论模式,以及客观主义的真理判定标准。后现代主义因而由反科学的专断延伸到反对现代的“理性”、“主体性”、“人文主义”等基本观念,其根源在于前述的西方社会发展产生的一些问题引起的哲学批判的需要。
  有如西方社会的现代化在有形的自然界所造成的一些严重后果,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负面效应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一样,它们在无形的精神界所带来的一些后果同样应引起我们的警觉。现代化不应当使人成为物质文明的奴隶,人应当始终是目的,是价值的主体,而不应当成为手段。这样一种意识应当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成为公众的行为习惯。在这方面,只有哲学的本体论能够为我们提供这种意识与行为的最终根据。
  中华文化是一种悠久的文化,有其特殊的品格。这种品格的基调主要是由高扬生命价值与道德理性的儒家所陶铸的。然而由于儒家创始人的经验思维的特性,因而未能超越于现有世界之上,设定一种先验的理念体系作为现实社会的理想参照系,而是以经验性的“取象”类比的方式,在已有社会模式中寻求理想目标,从而导致一种“向后看”的思想方法,以周礼作为社会的范型,造就了以后的儒家缺乏批判意识、一应认同于已有社会体制的保守性格。此外,单纯着眼于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内圣”)及人伦关系方面建立“礼治”的基础,从而构建有序的社会,而不是同时着眼于法治以及对外部社会的批判与变革,也就是说,只着眼于道德方面的“自律”,而未能并重于法治的“他律”,这也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根本失误。随着中国传统社会的衰败,人们有探求其原因时,自然把批判的锋芒也指向作为以往文化与社会的思想基础的儒家学说。这种批判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中国社会接受西方先进思想,实现社会变革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当今及至往后,仍有继续批判儒家思想中落后因素的必要。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转型的逐步成功以及现代化过程的推进,中华文化的重新崛起将成为必然。这意味着我们的文化发展从侧重于吸纳西方文化,逐渐转向融合西方文化,进而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化。这一过程必将要求中国哲学提供民族文化的理念基础,成为民族文化的“领头羊”。而重建中国哲学的使命,必定要求我们摆脱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的影响,回归哲学之本,并且宏扬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人文主义精神。
  要重建中国哲学。宏扬其人文精神,首先要面对的,一是这一人文精神如何定位,二是如何宏扬的问题。就前者而言,一般认为是儒家的理想与价值取向,包括生生不已、自强不息的生命进取精神,道德的自我修行与道德人格的培育,天人与社会秩序的和谐观等等。就后者而言,笔者认为,“宏扬”意味着按照这种人文的精神取向来推进哲学的探讨,或者说以此来规引哲学思考的方向。
  因此,宏扬中国哲学的人文精神,重要的是由之确认一种思考的大思路,一种精神探索的取向。认定哲学在现时代的使命,怀抱对生命与存在的关切,对社会理想与价值系统的关切。这里应当提及的是,在对中国传统哲学的发掘,以及将其与西方哲学进行比较研究,乃至力图融合西方哲学,实现中国哲学之重建的目标这方面的努力中,现代新儒家奉献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为中国哲学的重建提供了参考。
  要强调的是,我们提出反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反对的是将科学的认知标准运用于哲学,从而导致的要求取消形上学、本体论的错误倾向,以使哲学返本归真,达到重建中国哲学的目标。科学主义不等于科学。反对科学主义并不意味着否定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也不意味着否定在我们的哲学重建中,应当吸收西方的逻辑分析技术以加强哲学论证的科学性。对此不应当产生误解。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责任编辑:斯为)
  [①a]卡尔纳普:《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见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第13页。
  [②a]洪谦:《维也纳学派哲学》,北京1989年,第133页。
  [③a]同上书,第13页。
  [①b]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及“译者的话”第12页。
  [②b]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1988年中译本,第2页。
  
  
  
学术月刊沪017-021,111B5中国哲学史陈嘉明19951995 作者:学术月刊沪017-021,111B5中国哲学史陈嘉明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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