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02)05-0053-04
究竟如何理解全球化的一般本质?这实际上是理解人的存在方式的前提性问题。对此,看法很多,观点也各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存在方式,就其实质而言,它是在历史中形成的,是一种生成的存在。人的存在方式所发生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所采取的存在方式。同样,全球化的发展作为一种现实现象,它在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必然会引起人的存在方式的变化和更替。这就要求人们要善于从人的存在方式的历史变化中去把握人的具体的历史的本性和特征,把握它与全球化之间的这种统一关系。[1]
不言而喻,全球化是我们认识和处理人的存在方式问题的基本视角和出发点。意大利学者M.I.康帕涅拉说:“全球化不是一种具体、明确的现象。全球化是在特定条件下思考问题的方式。”[17]进一步说,在全球化进程中,人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
一、人首先是为追求和满足自身交往行为的社会化而存在
全球化必然使人的存在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变化了的存在方式,作为一种“现实人”的“是在”,对人的自我表现方式起着制约作用。因此,对人的存在方式应该将其放到对“现实人”的存在关系以及对人的表现(活动)方式中来分析。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我们便会发现,人的存在方式表现为生存与实现的矛盾。这一方面是因为,需要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的需要也是推动现实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本能去从事各种活动的动力之源。人的需要首先表现为自然生存的需要,人通过自然生存需要的满足,实现人的身心力量的有机统一,并由此凝聚为一种与自然界相对抗的自然力,人的需要还表现为社会性的意向。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同样创造人。换言之,人在实现通过对自然的改造而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同时,也改造着人的“内自然”,使其向着社会化方向发展。上述两种需要的统一,要求人们把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人的生存需要的满足,又要通过社会关系这一中介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人的社会交往活动中才能实现,生产关系乃至社会关系,就成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基本构成,对人的存在方式起着制约作用。由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因而,人的生存需要也只能随着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而获得历史性的表述。
在全球化过程中,人们直接面对的是一个社会化了的全球式开放式的交往体系,在这个交往体系中,每个人都是该系统的一个因素,与其他人之间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交往关系,并通过社会化实现对每一个因素功能的有机整合。与以往人们的“单位组织”的存在方式不同,全球化突出了人的存在方式的社会性,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中,人在单位组织下所生成的那种自身存在和发展的资源实现形式、经济存在的实现形式、政治存在的实现形式以及人的价值存在的实现形式等都让位给了社会。面对社会,人作为一个追求自身利益的独立实体,其个人存在之所需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都局限于某一个单位和国家,而是超出了民族和国家的局限,其实现形式也增加了自由选择的很多机会。人在全球化条件下由于获得了存在方式的决策权,从而使自己获得了实现形式的自主选择权。在这种条件下,人的存在方式就不再是像过去那样成为一种预成的存在,而是一种实践着的生成着的存在。它要求人们必须着眼于人的存在方式的这种社会性变化,顺应社会化发展的趋势,提高自身社会化交往的能力。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由于个人的交往活动还要通过民族国家的形式来实现,因此,还存在着在交往活动中,人从本国、本地区、本人利己利益出发的狭隘的利益交往现象,这就使得人的交往活动的社会化还不能在全社会层面上全面展开,还仅仅局限于一定范围内,不过,这并不影响人们把追求和满足自身交往的社会化作为全球化过程中的存在方式。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人的社会化素质和能力也一定会不断地得到提高,并最终使人的交往走出地域和民族国家的局限,实现世界历史性的普遍的交往。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全球化必然使人追求人的存在本身的社会化,进而追求自身交往行为的社会化。
二、人依靠在交往实践中的不断创新而存在
全球化内在要求人要在实践中崇尚创新。创新是人的一种根本天性,马克思早在创立他们的思想过程中,就曾从人与动物的区别中,从对人的创造性之意义上论述了人的活动的创新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也就是说一个物种的存在方式就是看其生命活动的形式。动物是在消极地适应自然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其存在方式就是其本能活动。动物及每一物种的存在方式都是由其生理结构、特别是其活动器官的结构决定的。与此相反,人有意识的“生产活动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正是这种特质的类特性把人从动物界提升出来,确证“人之所以为人”。所以,实践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的这种实践性存在,使其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创新主体存在。人的活动的这一创新特征在全球化条件下表现得更加突出。
全球化的重要特征是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不仅突出了物质资源的重要性,而且也突现了知识经济的重要性。与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的物质资源不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是一种可以重复使用的资源,它在使用中不仅不会耗损,还会不断的增值和创新,知识创新要求最大限度的开放与交流,吸收人类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也就是说,知识经济的前提是把知识作为全人类共同分享的共有财富和资源,这必须建立在全球化的基础之上。从全球化出发理解知识经济,全球化意味着知识、智慧、信息必须在全球畅通无阻地交流。在知识面前,每个人都成为天生的平等派,一个人要想在这样一个时代处于竞争的有利地位,必须崇尚知识,通过创新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全球化还突现了市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化即是全球市场的形成。市场本身所具有的逐利性、竞争性、平等性、效率性等特征表明,市场不相信眼泪,它相信能力,能力作为人的基本素质构成创新活动的前提,对能力的追求必然会将人们引导到对创新的追求上来。全球化还突出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全球化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的大爆炸时代,科学技术在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已经有目共睹,以至于人们常说,谁拥有了技术,谁就拥有世界和未来。现代意义上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谁能占领科技的制高点,谁就能取得成功,而这离开了创新能力的提高是不能实现的。全球化还不断激发人们形成创新的思维和品格。全球化是建立在人类社会发展物质财富相对丰富的基础上的,当人们的物质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时候,精神需求就会被得升为更高层次的需求。在精神需求中,人们一方面要追求高层次意义上的自我实现,另一方面也要追求低层次上的日常生活的个性化,进而追求消费的个性化,这就对人们的生产提出了个性化的要求。概而言之,人对自我实现、个性生活、个性化生产的追求从本质上都要求要不断地进行创新。而由此引发的创新,又不断地对社会发生重要影响作用,推动着社会创新,使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机制。这样,在全球化过程中,人实际上是在以不断创新的思维方式来进行思维和生活的。
总之,全球化不仅突出了人们追求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物质意义,更重要的是突出了获得物质财富的文化意义和生活意义。即便是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也在着眼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强调生活的未来目标,这些都使人们的创新成为获得更高生活意义以及自我实现的一种体现。
三、人把追求共同利益作为价值取向而存在
全球化要求人们按照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取向行事。马克思很早在“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提出过共同利益问题。但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虽然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已经是可以通过经验确定的事实,但受全球化发展程度的限制,因而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并未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共同利益既非就是指人类,也非指其具有充分的现实性。马克思认为,在自发分工的条件下,由于分工还只是局限在地域范围内,没有超出一定民族和国度的范围,因此,共同利益总是以国家的姿态来实现的,它采取的是一种与实际利益相脱离“虚幻的共同利益”的形式。实际上是指的一定民族和国家范围内“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3]。马克思虽然在这里没有明确提到人类共同利益问题,但他的上述思想实际已内涵有这种意义。即当分工超出了民族和国家界限的时候,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就会因其这种超出而实现人们对人类共同利益的追求。
当代全球化已经使形成了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日益密切和广泛的联系,这就使得当代人类已真正在向着一个有机整体的方向发展,使其作为整体来生存、活动和发展,并真正开始以类主体的身份来面对自然、社会和自身。从而使“人类”这一概念摆脱了非人类事物或其他物种的纯逻辑预设,使自身以一个有机整体的生存、活动和发展来规定和展示自己的类本性,并获得它的现实规定性。因此,全球化就其深层意蕴而言,它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的及其深远影响,集中表现为促成了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4]这与马克思所论述的全球范围内“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构成“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的共同体”的思想是一致的。
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要求人应该以人类共同利益作为其价值取向来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诚然,在当代的全球性社会,马克思当年所论述的利益分化和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情形还存在,仍然在当代起着自己的作用。这与人类共同利益看似矛盾,但恰恰是这样一种矛盾存在,为各种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设置了一个界限,即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要以损害人类共同利益为代价。共同利益不是超乎各种特殊利益之外或之上的东西,它本身就存在于各种特殊利益之中,并为各种特殊利益的实现提供保障作用。因此,人们在考虑问题过程中,即使站在自身特殊利益的立场上,也要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人类共同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这就要求人在处理与世界的关系中,要始终站在共同利益的基点上,并把是否符合人类共同利益作为评判人们行为和活动合理与否、正当与否、正义与否的标准,以对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矛盾的良好解决,谋求人与世界关系的协调发展。
四、人在由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存在
全球化把人带入了一个网络组成的虚拟世界,改变着人的存在方式。荷兰当代技术哲学家E·舒尔曼曾指出:“技术在现代的、充满活力的文化现实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人们愈发广泛地承认,现代技术是现代文化得以建立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文化的未来无疑将被技术控制和决定。”[5]在这里,舒尔曼对“文化”一词的理解,显然不是从狭义的意义上去理解的,它蕴意着人的一种存在方式。网络对人的存在方式来说,无疑占据着一种重要地位,时至今日,人们通过自身行动所建构出来的网络社会系统,不仅构成了我们时代一个最为突出的特征,而且也正在演变为一种全球性力量,人们在网络化世界中存在,网络不仅成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工具,处于当代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核心位置,而且也通过染指人类历史根基,正在为人类社会汇入具有决定性和控制性的因素。这样,由网络化趋势的扩张所导致的网络时代的来临,开始对人类社会和人本身产生了全方位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网络改变着人的存在环境。当代的网络化和数字技术将人们从物质“原子(Atom)”时代带入“数字”比特(Bit)时代。数字比特所建构的交往空间是一个虚拟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纯粹的人造世界里,人们经验着以往时代不曾经验的网上营销、购物、电子单据、无纸贸易、电子货币等活动方式——人类的经济和其它文化活动都进入了一个数字虚拟现实。如果说作为工业化时代之象征的铁路、飞机和高速公路等已经极大改变人的生存空间,从而使人产生一种“地球村”的感觉的话,那么今天计算机网络以及未来的信息高速公路,则更进一步把人们的生活世界缩小到一个小小的监视器屏幕和一只小小的鼠标上面。这就使人们心目中的生存环境的地位和形象发生了转换,“与希望交流的伙伴的通讯只靠键盘的手指尖就能做到,这时候,即使有义务与邻近交往,但却不是自己情愿做的事情。我们是远远超越自然环境而以广大的媒体环境为舞台共存的”[6]。网络化的力量正引导、决定和改变着人们社会行为的原则和规范。网络作为人们存在的一个环境,为人们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必须的活动场域,在这一新的场域中,空间与在场的分离弥合了在场与不在场的界限。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时空分离乃是“现代社会生活的独特动力本质”,机械时钟、地图等不仅使现实的时间和空间发生分离,而且使社会“虚空”化、抽象化,从而使主体生存的时空被分离,主体的生存抽象化。信息传播媒介的革命使人的现实生存进一步具有全球性,书籍、报纸、广播、电视、电话等媒体的出现和发展,使主体生存与时空的统一遭到更大的破坏,人的存在开始超越时空的局限,以“虚空”化的方式走向一种普遍性。这意味着我们在任何一个信息端口所观察到的影像都可能是虚拟的,这种虚拟的结果影响着“预先存在的社会实践和行为模式”[7],用尼葛洛庞帝的话说就是主体存在于一个“没有空间的地方”[8],它可以异时异地开展活动。这不仅消解了主体的具体时空特性,而且也消解着现实社会中时空对主体和事件的社会控制机制(如户籍制度、区域划分制度等)功能发挥。人们正是通过对时空限制和各种既存社会规范的限制不断跨越,使许多在过去难以实现的行为目标得以实现或难以实现的价值规范更易实现;网络化能使人自由地跨越民族与国家的局限,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平等地从事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进行的各种活动,自由地同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地区的主体进行交往。但由于主体只是以一连串符号进入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去的,而且这些符号还存在着与主体的裂变性,使其超越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成为一种按照自己所希望的形象任意塑造的主体。这就增加了其存在和活动的模糊性,在交往过程中,交往主体不能真实感知对方的真实存在、现实在场,只能感知到与主体可能存在裂变性的一连串符号,这样,使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控制主体的各种活动机制的功能在网络空间中出现弱化,使主体能够敢于抛开现实社会中形成的各种面具,主体不再需要掩饰自己,而以一种本能性的存在方式展开活动,展示一个真实的自我;网络所构成的虚拟环境,可以使主体在其提供的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可能性中进行体验和做出选择。网络具有极大的宽容性,这种宽容性既为社会和主体的存在和发展展示了各种可能性,也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增加了多种选择性,使主体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当然,全球化过程中的人的存在方式具有双重矛盾性。人一方面要追求自身交往行为的社会化存在,也要追求自身的个体化存在;不仅要依靠不断地创新而存在,而且也要树立一种社会责任而存在;不仅要以人类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而存在,也要以追求个体利益的不断满足而存在;人不仅在网络空间中存在,也在现实空间中而存在。这样的存在方式还常常处在一种矛盾之中,但全球化却内在地把人的双重存在方式中的前者突出了出来,并构成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全球化要求人们应该围绕着其内在要求,处理好社会化与个体化、共同利益与个体利益、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关系。
理论学刊济南53~56B1哲学原理贾英健20032003全球化就其一般本质而言,它蕴意着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存在方式变化的内在根据。人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存在方式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出来:人首先是为追求和满足自身交往行为的社会化而存在;人依靠在交往实践中的不断创新而存在;人把追求共同利益作为价值取向而存在;人在由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存在。全球化/人的存在方式/社会化/创新/共同利益/虚拟空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贾英健(1963— ),男,山东金乡人,现为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作者:理论学刊济南53~56B1哲学原理贾英健20032003全球化就其一般本质而言,它蕴意着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存在方式变化的内在根据。人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存在方式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出来:人首先是为追求和满足自身交往行为的社会化而存在;人依靠在交往实践中的不断创新而存在;人把追求共同利益作为价值取向而存在;人在由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存在。全球化/人的存在方式/社会化/创新/共同利益/虚拟空间
网载 2013-09-10 21: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