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下半期,国外辞书界发生了三次“战争”(这是各国媒体所用的耸人听闻的语词):60年代美国围绕着韦氏国际英语词典第三版(Webster's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Third Ed.1962)的问世而引发的一场大论争;80年代法国围绕着拉鲁斯词典(Larousse)和法语纯洁运动引发的一场大论争;90 年代的英国,因柯林斯词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发起对以“标准”英语为标志的老牌牛津系列词典(Oxford Dictionaries)的挑战,拉开了大战的帷幕。今年8月牛津辞书系列推出《新牛津英语词典》(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以下简称《新牛津》),向柯林斯进行反击,“战争”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们注意到,牛津这部词典的问世,同时也意味着它向自己的老牛津传统开战。这部词典陆续在世界各地上市,果然引起很大的反响。正如外电所云,pro & con(赞许和反对)的都大有人在。
三次“战争”所触及的问题十分广泛,其中包括语文的纯洁性,辞书的典范性,新近更涉及信息选择和传播的有效性,检索的科学性等等问题,但是论争中带有普遍意义的论题,简单说来,则是辞书(特别是语文辞书)应当着重描述性或记述性编纂方法呢,还是应当遵循规范性和指导性的编纂方法。争论的焦点即在descriptive和prescriptive 这样两个语词,意即描述或规范。
描述和规范,对于社会语言学家和词典编纂家来说,当然是个老问题。在词典编纂过程中,专家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并且实际要妥善处理这样一个矛盾统一体。毫无疑问,辞书大战是由商业竞争引发的,出版社为了争夺市场,不得不对自己出版的辞书推陈出新,标新立异,以便赢得尽可能多的读者。但是论战的结果却是促进辞书的更新,以及编纂理论的深化。论战的深层意义在于应当如何对待作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文字——的变异与规范问题。经过一场不流血的“战争”,在辞书编纂领域往往会出现新思路和新方法,同时积极推进和发展了应用语言学(特别是应用社会语言学)的有关理论。
在往下探讨描述和规范问题之前,我想插说一下刚才提到过的《新牛津》词典,这对我们思考有关描述和规范问题,是有益处的。
牛津系列的辞书,无论是多卷本的OED,还是非常流行的COD(“简明”),多年来一直是辞书革新派攻击和挑战的对象。牛津的形象既是保守的可又是标准的,也许就是规范的古典形式。牛津系列辞书一直维持着这样一种传统。可是两个月前出版的这部《新牛津》,却走得很远很远,多少有点“离经叛道”的气味,因为在打破陈规习俗(不一定是“陋习”)这一点上,真可谓做到它所宣传的“新牛津”(New Oxford),“新英语”(New English )和“革命性的新收录编排方式”(revolutionary new entry style)了。
这部《新牛津》的编成,是由一个总编辑带领着30 个高级编辑,21个(其中一人兼任两科)专科顾问,加上28个(英国本土以外)的英语顾问,花6年时间,投资300万英镑(约合4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涵1亿个语词(书面语和口头语)的语料库(The English NationalCorpus)为基础,并且充分利用了牛津拥有的例证用语资料库( The Citation Database)4500万条语词资料(据估计每年可增长450万条),可以说,这部新词典的内容反映了本世纪下半期英语的真实情况。
想在短时间内简明扼要地勾勒出它的编纂思想和编排方法,那是很困难的;我来前翻阅了一天,所得的印象,一言以蔽之,可以表述为在收词、释义、注音、例证和编排五个方面都有重大的突破。至于这些突破是否得当,可能各有各的理解和意见。不论赞许或是抨击,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在词典编纂各个方面都有所创新。今天先把我翻阅所得的粗浅印象给大家说一说。
1.收词。首先是打破了老传统,实行兼收并蓄,举凡在当代英语里使用的语词,雅俗都收。其次,冲破牛津系列语文辞书只处理“语词”(words)的惯例,大量收取表达“实事”(facts)的专名(人名、地名、机构名等),而这些词条按照过去的惯例,留给百科词典或百科全书去处理。它企图做到普通人手执一册,便可解决日常生活所遇到的种种疑难。这种辞书编纂思想其实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语词兼收百科的体例。本世纪初到本世纪中,我国出版的《辞源》、《辞海》都采用语词兼收百科这种方针,用户称便;没有想到本世纪末《新牛津》又走上这条路。
2. 释义。用最常见的单词和通俗的文体,简明扼要而又不失其精确性地进行诠释,一反过去常常使用比所释的语词更不习见的字眼作简略(不是简要)或压缩的诠释方法,同时也避免使用循环释义的无效方法。它提出要着重诠释每个单词的中心语义(core sense), 至于它所派生出来的次要语义(subsense),稍加解释便可融会贯通。单词如有多个中心语义,则分别列项。
3. 注音。凡母语为英语的读者一般都知道怎样读的单词,一律不注音(这一点我反对,因为对于英语非母语的读者,太不方便了),只对有异读或容易误读的单词以及所有的外来语注音。
4. 例证。不使用编纂者自己生造的例句,尽量在语词库和例证资料库中寻求实际应用(在书面语和口头语中)的句子或短语。
5. 编排。主要的革新是,一反本世纪以来牛津系列语文辞书排得密麻麻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版面,取消了辞书习用的缩略记号,都排全称(如名词用noun,而不用n.,动词作verb而不作v.之类),让读者取得即时的直观效果。如牛津系列其他语文辞书一样,没有插图。
以上是我个人的粗浅印象。可以看出,这些改革中有些是受信息科学和神经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影响而采取的新措施,也有些措施对某些用户并不方便。但是无论如何,这部新词典对辞书编纂家来说是有启发的;对探讨描述与规范问题,也会引起很多思考。
(追记)我在当天的饭桌上说:我国的“辞书大战”,可能已经打响了。《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出版,向《现代汉语词典》发出了挑战的信号,明年《规范词典》编成问世,则更意味着向《现汉》发起全线总攻击。《现汉》如何迎战,是一个很严肃的很有意义的现实问题。
现在回到本题。
首先一个问题,规范是什么?或准确地说,语言规范是什么?
语言规范就是一个语言群体在一个特定时期一个特定空间,经语言群体多数成员所公认的标准表达形式,这个形式是根据(个人的或集体的)交际环境,包括所处的社会生活习惯,以及思维方式而自然形成或有意识地制订的,其作用是在调节语言的社会功能。
由于社会生活从来不是一池死水,甚至封闭性社会也不会是纹丝不动的,社会公众所使用的重要交际工具——语言/文字,也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在变动,语言也在变动,语言中最敏感的部分——语汇更是时刻在变动着。凡是活的语言,即有生命力的语言,每时每刻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引起变异。我这里用的术语“变异”,就语汇的层面来说,意味着新语词的出现,某些过时的(或昙花一现的)语词的消亡,某些语词的语义和用法发生变化(缩小或扩大或转化);当然还得加上特定的社会集团(如阶级、阶层、校园……等等)在一定时期习用的变异。语言的变异冲击着公认的习用的语言规范,这是毫无疑义的。变异冲击规范,这就使保卫语言纯洁性的人们或被称为语言净化主义者感到极大的恼火,但是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能够阻止语言(语汇)的变异,很难想像,人类社会或客观世界永远存在着100%纯洁的或净化的语言。语言的净化是一种理想境界,是虚拟的现实,任何时代都不可能实现的。47年前(1951-06-06)《人民日报》的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里面也用了“纯洁”一词,但纵观全文,这个词在这里的涵义只是当今说的“规范”的意思。为了调节集体行为和交际活动的效能,语言群体有必要制订规范;考虑到语言变异,又必须辩证地看待规范,因为规范(语言规范和社会规范)不是永远凝固,永远不变的;而语言变异对规范的冲击除了带来消极作用外,还会同时起某些积极作用,这就是说,语言的某些变异成分丰富了语言,至少丰富了语言的某些表现能力。变异成分的冲击好比把新鲜血液注入原来的语言躯体里,加强了语言的生命力。为调节语言的社会机能即交际功能,人们需要规范;但为了丰富语言,人们应当欢迎某些变异的冲击,何况谁都没有力量阻止变异。自然不是所有变异都能起积极作用,这就需要筛选——有时是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作出自然淘汰;有时也可以作人为的努力,提倡或抵制某些不适当的变异;其结果某些变异成了规范,某些规范却变成了不规范,或作出某些修正后还是规范。这就是上面我说的,要辩证地看待规范和变异的问题。
* * *
现在,我想就一个单字在辞书中的命运,描述出一幅错综复杂的图景,引出一连串有关辞书与规范化值得思考和商榷的问题。
我要说的就是“róng@①”字。如所周知,这个字如今很常见,常用,《中文之星》旧版汉字库没有这个汉字,因为国标基本集6763个字符中也没有这个字。在计算机上使用《中文之星》旧版软件的,碰到这个字,只好造字了。
看看“róng@①”这个字在销量超过三亿册的《新华字典》中的地位和命运,是很有意思的。
《新华字典》初版本(1953)页563,“róng@①”作字头,为正字,括号中为“熔”字,注意:这里表明后来作为正字的“熔”不作字头,失去了独立资格。只是到了第二版(1957),“熔”却变成正字,立了字头(页387),括号里的是“róng@①”字,释义同,但例证除原有的“~铁”外,加了“~点”。为什么?因为1955年文改会和文化部联合发出的第一批异体字表,金旁的“róng@①”字作为异体字淘汰了。此后各版(从第二版到第八版)都如此。直到今年(1998)第九版才出现了新图景。第九版页424并列火旁和金旁这两个róng字,金旁的一个róng下注:“同‘熔’”;火旁的róng不知为什么连括号()也省去了,人们看不出哪一个是法令淘汰过的字了。
如果用户简单地机械地提问题,比方说哪一版符合规范化的要求?那么,答案是第一版就符合规范化要求,因为那时还没有淘汰的异体字表,它依从惯例——或者准确地说,依从解放前销行甚广的《辞源》、《辞海》的处理方法。
(追记)解放前《辞源》金旁火旁两个róng字都收为字头, 在“熔”字头下注云:“与róng@①同。字书无此字。近科学中名词,凡因火而融化者,多用此字。”但“róng@①”字头下有释义和书证而无注。
解放前《辞海》两个róng字均收为字头, “熔”字下注云“俗字”,“róng@①”字头处理如《辞源》。
那么,《新华字典》第二版至第八版合乎规范吗?当然合。那么,新版即第九版的处理合乎规范吗?乍一看,不合。不合1955年的淘汰了的异体字表——那是部颁规范。或者可以说,它超越了规范。我说超越规范。我用超越两字,意味着它不是故意违反规范,而是鉴于某些规范的规定已经落后于社会生活的需要,它不得不超越规范。用户欢迎这种超越。如果它在“熔”字头下加个括号(),里面放进一个1955年淘汰过的“róng@①”字,那就更加无懈可击,完全合乎旧规范(须知那是43年前的规范呀!)。
我暗暗想一想,《新华字典》第九版对róng字的处理, 岂不就是描述性的么?它描述了今日社会生活的变化引起的语言变化。但难道这不也就是调节语言的社会功能么?这不又是规范化么?于是,描述与规范真是矛盾的统一体。
至于我提出超越规范的论点,是基于语言本身发展的现实。从理论上说,辞书不能完全等于国家标准,不完全等于国家规范。如果辞书完全等于国家规范,那就多印一点国家规范好了——何况国家不能把一切语言现象都列为规范,不能有那样的众多规范。更何况生活在前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也在时刻发展着——保留,修改,变换。所以我提出一种观点,那就是:辞书编纂必须依循国家规范,那是某种意义上的法令,但是同时必须睁大眼睛,注视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和语言为适应社会变化而发生的变异。在适当的场合下,要敢于超越规范。我再说一句,超越规范不是反对规范,而是在规范指导下描述语言的新变化——在一定条件下,这种超越往往会促进有关的机构修正或补充规范条文。
(追记)考察一下《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1996)和新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1998)对“róng@①”字的处理,是饶有兴味的。
《现代汉语词典》:旧版不收“róng@①”,只收载在“熔”字头的括号里,表明它是淘汰了的异体字(注意:括号中还记载了该字的繁体字,这种记述方法,二合一,容易引起混乱,不可取)。可是查找“róng@①”字的用户,怎能知道它藏在“熔”字的括号里呢?新版有“róng@①”这个字头,项下只有“同‘熔’”,无释义。这告诉用户此字应当到“熔”字那里去寻找释义。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金旁火旁都列为字头。“熔”字头下有括号,内注“róng@①”作为异体字,规定词性为动词。字头“róng@①”注明词性为名词,且有附注,云:“‘róng@①’字在表示固体在高温下变为液体的意义时是‘熔’的异体字;表示以上意义时〈指‘兵器’这个语义〉是规范字,类推简化为‘róng@①’。”故这字头下有括号,内为偏旁类推前的繁体字(róng@①)。这部字典确认金旁火旁是两个不同的汉字,词性也不一样。在一定语义中,“róng@①”才是被淘汰的异体字。这当然是学术研究的结果,但是原来公布的异体字表却没有这样的涵义。合乎规范么?可以说合乎,也可以说不,但符合我上面提出的论点:辞书应当超越规范。这不算违反规范。
说到这里,我还想补充几句话。语言的习惯势力是很顽强的,甚至可以说到了顽固不化的程度。这种习惯势力,不一定是坚持原来的老习惯,不一定坚持旧的东西,有时却是死死守着新出现的东西,但保守旧事物则是更常见的。比方我国很多年前就全面推行公制度量衡规范,订定了规范化的名称,照理旧的叫法就不复存在了。前几年我到副食店去买挂面:“我要1250克挂面。”店员睁大眼睛,反问:“什么?”我又说了一遍。“您究竟要几斤几两?”我只得照旧式称呼说:“两斤半。”人们很久不习惯说多少克。很长一段时期,人们不习惯说1000克,宁愿说1公斤,或者索性说2斤(这个斤自然是市斤)。口头语常常不符合规范的。现在食品的包装上已经普遍使用几百克或一千几百克的字样了,也许人们比较习惯了。辞书怎样办?不能因为推行公制(这是规范)而不收“斤”字,更不能不收“公斤”一词,其理自明。
请看看几本辞书怎样处理“克”和“公斤”,不止是饶有兴味的,而且会很有启发:
克
新版《新华字典》:“法定公制重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千克(公斤)的千分之一。”(这里辞书编纂家也不能不加上“公斤”这个不规范的语词了,否则释义将变成“一克等于一千克的千分之一”这样的一句话,不是说了等于没有说么?)
《现代汉语词典》新版:“国际单位制、公制的质量单位,1 克等于1千克(公斤)的千分之一。”旧版:“公制重量或质量单位, 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
(按:旧版立“公斤”一词并有释义,新版无。)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质量单位,1000毫克为1克,1000克为1千克(公斤),1市斤等于500克。”
这里列出的多种定义都是耐人寻味的。例如,什么是“国际单位制”?什么是“法定计量单位”?“克”表质量还是表重量或质量兼重量?如果您把书面语“1000克为1千克”读出来,使人听了不免发笑。
上举的例子,也许是极端的例子,但是其实质值得我们从辞书编纂的许多方面加以思考,比方在释义的通俗性和准确性即科学性方面,口头语习惯用法和规范化之间的关系,等等。采取简单的机械手段来处理,固然省事,但用户肯定不欢迎。如何妥善解决这样的难题,应当是我们辞书编纂家的任务了。
顺便说一下,法国朝野很多人都是热情的语言纯洁主义者,他们经常为保护法语的纯洁性而作不断的努力。前几年曾经倡议不让几百个英语词汇原封不动地进入法语(至少不让进入法国的官方文书),但是收效甚微,法国报刊还是充斥着例如week-end(周末),hot dog (热狗),Hamburger(汉堡包)之类的美国英语词汇。 社会生活迫使人们使用这些词汇,实在很难阻挡的。
新近,今年7月8日,全国名词委(媒体给“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造的缩略语)发布了序号为101至109元素的中译名和信息科学常用名词。这自然是国家规范了。对此,海内外的术语界作出了不同的反应,也是有pro也有con的,这里不去论列,可是有两点引起语言学界的注意:一是造了新汉字, 二是直接采用拉丁字母, 不用汉字译音(如Java language定名为“java语言”。)
辞书怎样办?
辞书(特别是语文辞书)的规范作用是强有力的,是显而易见的,是众所公认的,但它不是强制性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辞书不完全等同于国家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规范,辞书编纂家要在国家规范的指导下,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敢于超越规范。辞书有必要向用户提供非规范的信息,或者换句话说,辞书在一般情况下(特定情况除外,例如给小学生用的小字典之类)可以给出当前规范所未能或没有容纳的描述或推论。(也许明天会纳入规范!)在辞书编纂家的心目中,最好不要采取漠视社会规范的变化和它引起的语言变异,不要单纯地采取“严防死守”老规范和语言净化主义者的立场(当然要保持促使语言健康发展的立场),对待规范和非规范如同对待规范与描述问题,最好保持辩证的态度。
(根据作者1998年10月20日在第二届语文辞书学术研讨会上发言记录的第一部分整理润色而成,删去了原讲话中关于辞书编纂在21世纪的趋向这部分内容。)
(商务印书馆 北京 100710)
辞书研究沪1~10H1语言文字学陈原19991999 作者:辞书研究沪1~10H1语言文字学陈原19991999
网载 2013-09-10 2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