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美国曾经是一片荒原,作为一个国家,还没能形成其完整的结构,国民的思想混杂着宗主统治时期的初民意识;而作为国家主要宣传部门的出版界仅发行为数不多的报刊,尚没有自己的出版法,偶有新书问世,其内容、形式皆超脱不了欧洲传统的窠臼。十八世纪七八十年代写出的书稿要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才能付梓。在先民的宏图中,美国要独立不光要摆脱英国母体的羁绊,还应在政治、思想、文化、艺术各方面都具有美国的特色和新风,不再希望看到一个从头到脚、彻里彻外的欧洲的化身。英国后裔华盛顿·欧文是第一个出生在纽约(1783)的美国作家。当他还是一个雄心勃勃的文学青年时,他的超越心理和渴望永恒的冲动使他不甘于只守住美国小说的“冰川纪”。于是他先后三次去欧洲,累计长达二十三年。他认为当时在美国缺乏资料和素材的情况下,应当接受欧洲的传统。最早他受十九世纪英国新古典派作家的影响,曾经模仿爱迪森(Addison)和斯蒂尔(Steele )的作品,接着受迪罗曼蒂克的德国作家的影响,并接受英国着名作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的忠告,投入到欧洲民间文学的研究,企图从发掘民俗中汲取营养。他甚至将古老的德国传统由莱茵河畔移到哈德逊河畔, 把实在的德国青年农民彼得·柯劳斯(PeterKlaus)的形象改造成荷兰藉美国青年农夫的形象。 他出版了《见闻录》,这本书使他取悦于大西洋两岸的读者,轰动了当时的国际文坛,也正是由于他崇高的国际声誉遭到了后人的非议,某种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心目中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位置。
一、曲解毁谤 不实之词
有生命的东西总是在荒诞不经的困境中走出,奔向永恒。在文学艺术方面无论何种批评都是对真善美的考验,有助于在对传统的保留和舍弃间进行妥善的选择。
究竟与欧文同时代和后代的英美作家对华盛顿·欧文有哪些方面的批评和非议呢?英国文学史家马库斯·坎利夫(Marcus Cunliffe )在其《美国文学》(The Litera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 )一书中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地一方面论证欧文“如何取得”“‘先驱’的称号”的,一方面又说“欧文缺乏创作才能,需要现成的情节,气质上象霍桑,爱从往常中追求情节,虽然没有霍桑那样深刻,他所追寻的光怪陆离的东西却给人些许阴郁的感觉。”〔1 〕美国着名评论家威廉·海兹利特(William Hazlitt)说欧文“缺乏灵感和创造力, 几乎所有他的小说都是从古典作家那里模仿来的。 ”美国着名小说家麦尔维尔(Meville)在谈到欧文的创造力和模仿行为时也感慨地说:“宁肯不创造,也不去模仿。”埃德加·爱伦·坡对欧文似乎采取了一种公允的态度说:“欧文被评价得太高了,我们很可以在他应得的和不应得的与偶然获得的名誉之间——在什么只应该归于先驱人物,什么应该归于作家之间,作一个精确的划分。”〔2〕有一位讽刺家称他“欧文女士”, 另一位说他是“爱迪森加水”……所有这些对欧文的批评和指责归纳起来无外乎:一是缺乏灵感,二是没有创造力。所以欧文只能做出不体面之举——模仿和抄袭。因此欧文不够资格被称为美国文学的“先驱”,不过是一个偶尔为之的作家而已。众所周知,“灵感”和“创造力”是鉴别一个艺术家、小说家的起码标志,没有“灵感”就不能有文学上的“创造”,关键之处可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了。岂止是令人难以忍受的艺术之径,内中确有一个原则问题——否定和贬低了民间文学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借鉴外来文化,丰富本民族文化的创作原理。
民间文学是文学的原型,艺术的本体,但凡文学艺术家,无不受益于这种鼻祖之学。但丁、荷马、乔叟、莎士比亚……无一不是起家于民俗、民谣、民间戏曲。欧文在当时一片荒原的包围中,毅然去往欧洲,投身欧洲文明的怀抱,用了十七到二十多年的时间躬耕、积累,不单纯搜集整理了欧洲的神鬼故事,同时还锤炼了自己的文字功力,丰富了想象力,充分发挥了一个作家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二十多年的苦苦努力,铺下了一条通往伟大成功的金光大道。欧文在新大陆的拓荒,终于围造出一块独特的绿洲,这块绿洲又带着密西西比的河水,茵蕴着美国的大地,这是一种史实。说到模仿,对当时空空如也的美国来说,即便是全盘抄袭又何足为奇呢?比之于学书,一个初学者,不临摹照仿,怎么能集各家之所长自成一格呢?莎士比亚年轻时就有剽窃之嫌,曼斯菲尔德不是模仿过契可夫的小说吗?旁征博引更是无可厚非的。当然不能纵容毫无创造力而只一味抄袭、贪天之功据为己有的行为。这里不过提醒大家历史地、辩证地看问题,避免极端或偏激而已。正确地说,欧文在长期的搜集、整理、发掘大量民间素材的过程中掌握了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构筑了深厚的功底,形成了作家独特的个性。基于这一点去回答何为“学者”的问题就很简单了。学者就是“饱学之士”、博学多才之士,在一个或多个方面的集大成者。因此我们应当对欧文所涉猎的知识范围作一番慎重的审视,从而可以准确地回答华盛顿·欧文是偶尔为之的作家呢,还是伟大的作家乃至美国文学的先驱。
二、大器伟业 矫枉过正
欧文的处女作——《纽约史》是他用笔名蒂耶德里克·尼克鲍克发表的一部幽默经典。坎利夫针对这部书评价说:“这部书的品质不匀,其中一半是事实,一半是想象,不过他有一种过于自信和不敬的品质,相形之下,他后来写的东西全部都索然寡味了。”〔3 〕显然坎利夫对《纽约史》是加以肯定的。写史实不能没有评述,评述必然带有个人的情绪和气质。所谓“过于自信和不敬的品质”就是指欧文的超越和通感意识载以幽默浪漫的语言。想想看,面对凌驾于美国罪孽昭彰的殖民统治,被蹂躏的国民自然会产生一种压抑和反抗的心理,美国的独立是刻不容缓和指日可待的事情。反抗是仇恨的暴发品质,非自信不能成就独立的大业。这也许是美国的个性的雏形在作家欧文身上的体现,见诸于作品便具有美国的特别风格。怀着美国人的主体意识,作为一个纽约出生的作家,他不是首先写“英国景物”和“西敏大寺”,而是选择了纽约,写了《纽约史》,这对于依然仇视美国独立,紧紧依偎他们的“老祖母”的人当然是“不敬”的、大逆不道的。至于美国文学的风格在《纽约史》中能否体现出来,不妨举出一二例,兴许从中能以一斑窥全豹:当朱弗里达斯·皮特里说“美国人来自弗里斯兰的溜冰团体”时,欧文却对以“美国人来自挪威一个跑码头的剧团。”〔4 〕再看他运用色彩和风信鸡的妙笔:现在玫瑰般的红色开始在东方扩展,不久慢慢升起的太阳,从金黄色和紫色云中涌出,把他的欢乐的光线,洒在康穆尼波的锡制的风信鸡上。〔5〕欧文在描述中比兴环生,他的生动、风趣、幽默、讽刺的语言对于非议美国独立的人是不敬的。而那“玫瑰般的红色”和那“从黄色和紫色云中涌出”的旭日不能不是作家对独立后正在发展壮大的美国的光明前景的憧憬,显示了继古典主义之后,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浪漫主义的斑斓色彩。然而仅在《纽约史》(1809)中随处可见的这些成为美国的马克·吐温的幽默拾零要比马克·吐温的《天真旅客游记》(Innocents Abroad)的出版要早六十年。欧文笔下美国风格的过早出现,当时不能在全国扎下根来,于是与“晚于欧文的作家尚且不能接受诙谐文章能够产生严肃风格的观念”〔6〕的说法便倒因为果了。 肯定地说,欧文的风格就是美国文学个性的由来,是从“约翰牛”脱胎而出的“山姆大叔”的原型,从而欧文在去往欧洲之前已经取得了美国人的权利。在他誉满欧洲,受到欧洲人的赞许之后又能聪明地保持下来这种权利,不仅没遭到美国同胞的排斥,反而取悦于同胞,并得到了同胞们的信任。
他真正呆在欧洲的十七年是从1815年开始的,实际上此前于1804年—1806年他已经在欧洲疗养了两年,之后又于1842年—1846年出任西班牙公使。在欧洲的日子里,他遍地游历,是一只四处采摘花蜜的工蜂,把苦酿成了“糖晶”。他在欧洲写成了《见闻录》(1820)、《布雷斯布里奇厅》(1822)、《旅人述异》(1824)、《哥伦布传》(1828)、《哥兰那达经略史》(1829)和《中古西班牙宫殿》(1832)。其中《见闻录》是欧文的代表作,成名之作。大部分写英国的风情,只有几篇涉及到美国,就在这几篇里反映了他注重发掘美国民俗的良苦用心,他深入美国印第安人居住区,与他们甘苦与共,写了《印第安人的特性》,又写成了《草原之旅》(1832—1842)大量反映了印第安人的风俗、人情。此后他投进开发西部的大潮,占有大量资料,写出《阿斯特里亚》(1836)。1846年西班牙公使任期期满回国后,欧文毕力写作,又写出《戈德史密斯传》、《穆罕默德传》和卷帙浩繁的《华盛顿传》,文笔十分流畅,常有逗人发噱的解颐之笔,充分证明了生命的后期依然不失于一个有能力、才思敏捷的作家。欧文不仅是个游记作家,报告文学专家,传记作家,又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家和志怪小说家,一个幽默的思想家,一个赤诚的爱国主义者。他乐于搜集光怪陆离的故事,创造神出鬼没的境界,活化再现人生社会世相。他写荒诞俗陋的环境暗示变革和改造,他崇拜历史上为人类做出贡献的人物,要让他们名垂青史,树造美国人的楷模。写了纽约,美国第一大城市,笔下的人物往往是破天荒的原型——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印第安人,美国先民的恩主;华盛顿,开国元勋,第一任美国总统……华盛顿·欧文所写的书无疑填补了美国乃至世界文库的空白,使自己在诸多方面成为美国文坛史无前例的拓荒者。
三、巫术——超自然的法力
如果说欧文的十余部“传”、“史”、“游记”使欧文成为哈德逊高原的话,他的《见闻录》则是高原上的阿尔卑斯山,而那拔山而起的《睡谷故事》和《瑞普·范·温克》则插上云霄,兀凌于众峰之上,当然在美国文学史这块星云里已处于模模糊糊的最遥远的天际。
粗读一遍《睡谷故事》只能获得平淡无奇的感觉:瞌睡窗扑朔迷离,且有神鬼巫魔气氛,如幻如梦的环境;痴醉迷昧的人物;主人公夷查博和情敌伯朗姆·健骨,令他们心驰神往的卡特丽娜小姐以及围绕这怪三角的人物间魔圈般的关系;主人公应邀参加狂欢晚会由求爱前的猛烈一落千丈到偷鸡不成拾把米的幻灭,连同归途活见鬼的噩梦合而成为魔法师模仿巫力讲述的一则闹鬼的故事。这故事和《魔格街的凶杀案》(The Murder of Rue Morgue)〔7〕相比, 那西印度群岛上来的那只巨大的黑猩猩,夜半穿行大街,手持一把剃刀,爬上楼房,越窗入室,割断了里斯帕内太太的咽喉,掐死了她女儿,并将尸体抛进烟囱那等令人毛骨悚然、几乎恐惧地跳出心来的情景,似乎不够到味。然而细读起《睡谷故事》你会留心于频频出现的巫魔现象,进而你可能悟懂了作者用“巫”的用意,那本哥顿·马塞的《新英格兰巫术史》成为贯穿全文制造氛围和最后成为主人公“殉葬”之法宝。这正是作者讲鬼的故事的特别心迹所在,也正是与一般一味追求情节的故事员的区别所在,成为美学意味的雅俗差距。
巫术是带有宗教色彩的初民意识和活动,它截然不同于宗教和科学,但又极易与它们相混甚至重合,比如巫术用于战事、气象、农事、商贸、医疗,它与气功相似,它利用人们的心理情绪与环境的映照来调动人们的交感意识活动,随时燃起人们喜、怒、惧等情绪,以达到左右受制于巫力的对象,促其大成或惨败,产生喜剧或悲剧的后果,如拿破伦滑铁卢战役的惨败,诸葛亮借东风等皆属巫术的妙用。
欧文讲故事不象一般的故事员单线平铺地把情节说完了事。在直觉主义和心理学没形成以前,欧文便能自觉地运用人类学、直觉主义和心理学知识。他懂得:听故事的人大都有玩童的心、好奇心和痴情以及迷信心理、英雄崇拜心理和种种价值观念,因而能在讲故事中使他自己俨然成为一位魔法师。他假借超自然的力量,仿佛在念动咒语,在呼风唤雨,撒豆成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一)利用时空——一种巫术的功能
着名的英国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说:“巫术仪式常在一定的时节举行:黎明或黄昏,半夜或中午,月圆或月缺……秘密的恶性巫术最适于黑夜。”〔8 〕欧文在讲述鬼的故事时总选“乡下人围炉夜话的时候”或是“悠长的冬夜”;而驱鬼出没总在“幽暗的午夜”或“闪着幽暗可怖的白光中”的“雪夜”里。马氏还说:“举行巫术也有一定的地点(坟墓、凶宅、圣地、灶堂),在这里超自然的力量更是显然。 ”〔9〕欧文对于环境的描写采取了印象主义的方式,摄像式地选取了教堂外的坟场、阴森的大树、黑色的溪流和桥。首先把故事发生的地点放入瞌睡窗,他说这地方“仿佛有一种沉沉的睡意笼罩在地面上”,“连大气里都充满了这种气质。有人说这地方在移民初期被一个德国北部的医生施魔法镇住了;又有人说在哈德逊发现这地域之前,有一个老印第安酋长,是他那一个部落的先知或是神巫,他总在这里举行会议。”“整个这一个地带都有许多地方性的传说,有鬼的所在,以及神秘朦胧的迷信,这山谷里发现流星与彗星的次数,比国内任何地方都要多,噩梦的女妖也最爱在这里兴风作浪。”这特定的时空包含一切神秘,一切(秘密)能萌生一种力量,这种神秘的力量“是一切东西的德能,在原始的脑子里,它乃是一切现象,一切周围的活动所有的主动原因。”〔10〕
(二)“声”和“静”——巫的运作
利用单调的声响烘托环境的静谧,而静本身又是一种心理感觉,是一种恐慌的感觉。“山坡上的怪鸱的哀鸣,预知暴风雨的树蟾蜍,发出不祥的叫声,尖叫的猫头鹰的凄凉的鸣声,或是树丛中忽然息息卒卒响着”,“那小河嘤嘤哭泣着在他的学校旁边流过”。为了“淹没他那些恐怖的思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唱出圣诗的曲调,瞌睡窝的善良的居民在晚间坐在门口,常常感到悚然,因为听见他那带鼻音的歌声……”“他的喉咙也的确是远比任何别的做礼拜的人更为响彻云霄,至今仍旧有人听见那教堂里有一种奇异颤抖的喉音……说那怪声是从夷查博·克雷恩的鼻子里一脉相承,遗传下来的。”……马林诺夫斯基把“声音的效力”当作辨别巫力信仰的三项标准之一。〔11〕他认为“这些声音是某些现象底符号,所以相信声音便可巫术地发动它所代表的现象。否则声音是表现与某种欲望联在一起的情绪状态,而这欲望是要借巫术手段来实现的。”〔12〕
(三)鬼祟——巫之力,交感效应
上面说过,鬼神之灵必然有适合的时间、一定的地点和相应的气氛,这一环境气氛要有荒凉、死寂、各种恐怖的天簌逢时乍起,必有黑色、苍白迷幻的朦胧再加上鬼怪的传说与现实中“同能致同”一次性模仿再现等的特点,另一方面便是人的信仰,人物疑惧、恐怖、欲火燃眉等复杂的情绪,换句话说人必心中有鬼,越是疑神疑鬼越能活见鬼,这是用巫的交感手段。
接着欧文叙述瞌睡窝闹鬼便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他说“噩梦的女妖最爱在这里兴风作浪”,“白衣妇人”“在乌鸦崖幽谷中作祟”,传达了老勃鲁额迂无头鬼的经历。“那骑在马上的无头鬼”,“神通最广大的一个精灵”,“它似乎是一切空中的鬼神的总司令。有人说它是一个德国赫斯骑兵,在革命战争期间一个无名的战役中被炮弹打掉了脑袋。”为了增加可信度他说,“那些最可靠的历史学家们坚持说这骑兵的身体葬在教堂外的坟场里,所以他的鬼魂每夜从这里出发,驰骋到战场上去找他的头颅;有时候他象午夜的风一样,疾驰着经过瞌睡窝。”
精神的东西向来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伯朗姆·健骨是瞌睡窝的土族,心理健康,不信鬼,不怕鬼,他本人是鬼,是恶人,鬼反倒怕他,因而他能胜鬼还能用巫装鬼。他自不同于信鬼和心中有鬼的人。欧文在营造这种心境时说:“瞌睡窝”确是仍旧被某种巫魔的法力统治着。当地人民精神上受了它的迷惑,使他们永远怅惘若梦地走来走去,他们喜欢相信各种神奇的传说;他们时常灵魂出巧,时常看见幻景,又常常看见异象,听见空中的音乐与语声。”还说,“并不限于这山谷的居民,任何人……进入这瞌睡沉沉的区域之前,不管怎样清醒,不久就必定会吸入空气中的魔魇影响,开始变得幻想丰富起来——做上许多梦,又看见鬼魂显形。”
故事里的主人公夷查博“头脑简单,轻信人言,心理脆弱”,听到当地“无头骑士”的故事便入骨三分,同时“他对于怪力乱神的无魇的要求与他吸收消化它的能力都是同样地高人一等。”这里精神同环境成为夷查博“恐怖性愉悦的两种来源。”与伯朗姆的粗野、凶悍形成鲜明对比。
(四)情中情——巫之心
闹鬼的故事中套着爱情故事足见欧文别出心裁,着实给故事画龙点了晴。其中爱情是情中之情;情敌间的隙成为恨中之恨。夷查博贪得无厌,垂涎于少女的姿色,垂涎于老泰瑟一手建造起来美丽富饶的安乐窝,没有这种强烈的欲便没有终了惨痛的败,这使他对无头鬼的恐惧代之以对于女人的恐惧,他自己供认,“……虽然世间有魔鬼作恶多端,他仍旧可能很愉快地度过这一生,要不是遇见了一个比任何鬼怪与天下一切女巫都更使人感到困惑的东西——女人。”这里,在夷查博的眼里女人是鬼中鬼。伯朗姆与夷查博结下“不共戴天之仇”,伯朗姆曾夸下海口,说他要“把那教师四马攒蹄捆起来,把他搁在他自己学校里的书架上”;夷查博的失踪与“提起那只南瓜的伯朗姆总是纵声大笑。”连在一起人们自然会怀疑:夷查博失踪案是否与伯朗姆有牵连。夷查博失踪后听说他在纽约当上了大法官,“成为国家栋梁之臣”。终于夷查博弄清事情的真相后,他会说: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怀着鬼胎的人。故事的结局一切事情都如此远远地对衬着,达到了一种极致,产生了巫术效应的美。
四、喻指——意境莫测高深
如果说《睡谷故事》是一篇文白分明的评话,那么《瑞普·范·温克》便足以称为小说。后者在语言风格上保持了作家的独特个性,而在语言的运用上较前者更加精练、集中,高扬了幽默、滑稽、恢谐的特点,使整篇小说具有浓厚喜剧的浪漫色彩。
《瑞普·范·温克》中的瑞普“是一个心地善良”、“驯良而惧内的丈夫”,驯良到“连附近一带的狗都没有一只会对他吠叫”的程度。瑞普一向家活懒,外活勤,所以出了家门“到处受人欢迎”,“家有悍妻是一种福气”,“那么瑞普·范·温克的福气真可以说是三倍于常人了。”他不着家,整天“陪儿童们游戏,替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打弹子。”他有恒心、耐心可以“坐在潮湿的石头上垂钓终日”;“背着鸟枪,穿林涉沼,登山入谷地一口气跋涉几个钟头”。“瑞普是个头脑简单、随遇而安的乐天知命的家伙。”他的这种“对任何事物都抱着满不在乎的态度”招来他老婆整天喋喋不休的埋怨和斥责,然而他那耸肩、摇头“两眼看天,不发一言”的样子在悍妻的心目中“只有火上加油”。“逃到大门外面去……这才是一个惧内丈夫应该呆的地方。”尼古拉斯·维德的小店也并非他老婆忽视追踪的“避难所”,最雅静的地方要算那“乱草丛生的深谷”,难怪他生就的仙风道骨,被一位担酒的老神仙带进一群奇形怪状的人正在打九柱球的“半园剧场”。不料他凡心未改,竟偷尝了瓶中的酒,随即昏昏睡去,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最初看见谷中老人的那个绿丘上。”狼狗不见了,身边只有那条已经破损的猎枪。当他走回村庄时,一切都面目全非了,“骇然发现自己的胡须已经有一尺长了!”他似乎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陌生的子孙、陌生的邻里,老婆已经死了,尼古拉斯村长也已作古,小学教员凡·本米尔从军在民团当过大将军,后来做了国会议员……
一夜醒来二十年过去,真是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他一生只曾伸吟于一种暴政之下,那就是长期的裙带统治。幸而现在这种专制统治也告终了,他已经从婚姻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再受老婆的压迫”,他不再是乔治三世殖民统治下的臣民,而是华盛顿总统统率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自由公民了。”瑞普进入“可以安享清福的高龄,被大家尊为村中的耆宿之一,当他是战前历史掌故的专家。”
《瑞普·范·温克》既是神话故事,景物的描写不可或缺,然而作者只轻掠而过,却重墨浓染了人物形象,突出了随人事更替划时代的社会变化,可见最要紧的是文章的思想性以及它的喻指功能。
喻指功能之一
对于美国人来说,乔治三世是英国殖民统治的化身,是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中讨伐的对象。《宣言》中以“她”(she)代称英国, 显然意在把“她”当作母体。《瑞普·范·温克》中那位惧内丈夫的悍妻是双关喻指,意在贬谪、嘲讽象征乔治三世统治的英国。瑞普离家出走,家不成家,以家寓国,又象征这一母系“氏族”的消亡,正如爱伦·坡所说,“我们已经挣断英国老祖母的引带。”〔13〕“她”的死,指喻英国殖民统治在这个新大陆的彻底瓦解,给予了这位“惧内丈夫”极其痛快淋离的愉悦。
喻指之二
欧文利用神话巫术将时空大加浓缩,使美国经历了一场大革命,带来了划时代的变化。欧文出生在1783年,这正是美国完全独立,正在蕴酿成立美利坚合众国的年头,这对于欧文家族来说和瑞普一样地庆幸,惊喜不定之中,犹如一场大梦。老欧文为儿子取了华盛顿的名字”,既体现了对英雄领袖人物的崇拜,又寄托着望子成龙的厚望,巧合之中有巧合,恰恰吻合了这篇神话故事的喜剧特点。
喻指之三
神仙的境界是涅pán@①之境,瑞普吉星高照,神梦一夜间,人世二十年,瑞普悍妻制造的那个喧哗的世界,连同二十年炮声隆隆的独立战争都湮灭于梦中了,北美大陆上的“百年孤独”也消融于瞬间的一梦,一切可诅咒的东西都已死去,一个美好的现实世界跃然眼前。多么轻松输快的神游,难怪故事的结尾欧文让“邻近所有惧内的丈夫,每逢日子实在难以度过的时候,……从瑞普的酒瓶里喝一口药酒”都能够“睡一个长觉”呢。
喻指之四
彼得·范得当克是何许人?故事中此人只出现一次,然而这一次却是“点睛”之用。文中说:“他是一位编纂纽约早期殖民史的历史家的后裔,全村中他资格最老,最熟悉附近一带的异闻传说。”他来到人群里认出了瑞普,“并且令人满意地证实了他的故事的可靠性。”值得注意的是,“纽约早期殖民史的历史家”同“历史掌故的专家”看来近乎是一个人,那么着《纽约史》者非华盛顿·欧文莫属,将以上三家合一自然是顺理成章的。由远及近这便是“我”的三段式。〔14〕在心理学未形成一门系统科学之前,这也便是巫术了。
《睡谷故事》是由鬼到人,实质上作者意指在那种社会环境中,人也是鬼,鬼也是人,在科学没能起作用之前魔法便高出一丈。与鬼的故事相比,《瑞普·范·温克》是一个由人到神,又由神返归于人的神话。同是返归于人,夷查博没有被鬼害死,却变成了纽约的高级律师;都是由人到人,但是同一个人的前身与后身迥然不同,瑞普从殖民变成了自由公民,这一转折非同小可,它不仅说明了华盛顿·欧文惊人的想象力,这种凝逻辑、抽象思维于一体的思维能力,同时让读者亲身感受到欧文利用点金术点石成金的幻化过程,并不象埃默森所认为的“欧文缺乏一种深厚的力量”〔15〕,其实这种思维的能力就是“一种深厚的力量”。这是一种非凡的创造力,岂是一般的模仿所能企及的?
五、中与西双峰矗立
读过《聊斋志异》的人很自然会联想起《贾奉雉》这篇神话故事;贾虽“才名冠世,而试辄不售。”恨透八股文,却戏试以八股文,中经魁,宁,“遁迹山林与世长辞”〔16〕,而不受官,因由郎秀才引入一洞府,啖饵遂梦其妻,神仙老见其“情缘未断”,遣返归途。“月前夫人忽醒,屈指百余年矣。”〔17〕就神话情节而言《瑞普·范·温克》与《贾奉雉》雷同,虽一梦有二十与百余年之差,然都是“洞中方七日,世上几千年”的变化。只不过从这一主干各有自己不同的延展,可贵的相通就是欧文和蒲松龄各把自己的经历写进了自己的故事。蒲松龄比欧文早一个多世纪,他们生长的时代不一样,却有相同的神话题材,实可谓两地有相同的文化土壤和基因,异地异时却不谋而合。
不妨说华盛顿·欧文与蒲松龄的际遇、他们所处的地位、他们的经历、对国家对文学的态度、对于志怪题材的偏爱,他们各人一台戏,各唱何种调?……这么几个方面进行比较,由大异中求大同,由差异中倘或能发现他们真的是同曲、同工的知音,都是在出版社的窗口兜售、批发各自货物的一对朴素的情人,从地位上和精神上一如王子和贫儿。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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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翎先生在题为《略论〈聊斋志异〉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一文将《聊斋志异》与稍可同其抗衡的乾嘉间小说集大成者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相比较,又参照以后一些同类型的书,惊呼“说《聊斋志异》是文言小说系统中空前绝后的一部巨着,未尝不可。”〔19〕纵观世界文学史,能与聊斋先生并论,其着述可称之为小说者,西方非华盛顿·欧文的志怪小说莫属,称欧文为美国志怪小说的开山祖又何来非议?中国的蒲松龄和美国的华盛顿·欧文可谓中西志怪小说的双璧。
六、巫术、浪漫主义与魔幻现实主义
“巫”是原始现象,关于它的说法大同小异,若求同存异,说巫是“灵”或“灵气”,一种充塞天地间的浩然之气,〔20〕便与万物有灵论统一起来了。巫指用巫者,最初指女人,中西部都有女巫舞蹈求神鬼保佑之说。中国的《说文解字注》针对古篆字“巫”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这一象形字道出了女巫的来历,后来就有女巫男巫,巫与觋之说。巫师们不仅假借舞蹈,还把咒语纸符等其他相类的媒介赋之以形,使巫具有种种功能,包括有益的和害人的。随着宗教、科学的发展,巫术也有所进步。从人的情绪方面说,巫术几乎有与宗教、科学相重合的情形。西方教皇操业巫师,中国有巫官,如唐朝有司天台,宋元有司天监,明清改为钦天监,最初以某种特异功能和天文知识来预知天气。后来的社会科学家说:不仅人能掌握巫术,有些动物本来就有这种功能,如黄鼠狼、狐、鼠仿人黠戏,鸡狗等地震前的狂乱,蚂蚁临洪水搬家……还有蝙蝠、候鸟等对自然的感应,皆属此类。今天,仿生学便是从人和动物那里得来经验。小说家模仿生活,将酒神的威力、人们精神病态时的感觉、孩童的直觉、着魔似的顿悟、梦魇、幻游,包括带地方特色的神话传说、风俗迷信、鬼魔——无非是油、盐、酱、酸、佐料,在高级厨师的手中,如同“川、徽菜”,霎时一道珍馐佳肴遂有龙腾凤舞之姿,底部周围再添加上弥漫的紫云雾气,合盘托出,名之为“拉丁菜”。这些在小说家的笔下都符咒般、戏剧似地化作小说语言。不过是以实物为内核加上表现形式,文学上,就是内容与形式。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便是内容与形式的完善的统一体。上面多处谈及幽默和浪漫主义,众所周知,美国文学史早把十九世纪的美国文学定格为“浪漫主义”的属性,而欧文就是美国初期文学浪漫主义的代表。
“浪漫”是悲剧中动听的歌,说喜剧,“喜”也只是相对于“忧”而言。悲剧对个人来说,可以小到一次的失意、无足轻重的不幸、挫折,大到惨败、横遭灭顶之灾以致面对死亡;也可指终生不幸和遗憾、穷困潦倒,宿命论者称之为噩运;抑或是“胜算”中成功之前的孤独,一时、一世的怀才不遇。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国难当头,生灵涂炭,在数者大劫难逃,人们开始在正义和压抑的乌云中抗争,如缕不绝地熙来攘去。这些人生和社会的反照,便是文学。社会的兴衰总是顺时针的“螺旋”旋动,因此文学的内容也随之不断更新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形式。浪漫“主义”可以说自人类产生、有思想、会运用语言谈笑以来就步入人间。亚当、夏娃罪在Romance,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 这一神话开了人类浪漫史的先河。直到十八世纪才形成西方古典主义的概念,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古典主义终结处浪漫主义萌发了,美国的浪漫主义也便应运而生。说文学家是“魔术师、巫师”实无过分,他们笔下的变幻使读者耳目一新,失去这种变幻,便是艺术的穷途末路。而艺术家们常常不临此境不知返,西方文坛上十九世纪以来才“主义”横生:黑色幽默、未来、达达、印象、表现直到眼下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而魔幻现实主义也决非拉丁美洲一家的绝无仅有,“头”总得一家开,而后才牵动千家万户。魔幻现实主义万变不离其宗,不过是内容和形式的“复合”compound说,其间的反射和观照,取质有二,无外乎物理性和心理性,主客两端。物理和心理的交作出现不同奇异的巧合和婚媾,引出流动的血脉及新生命,方见出作家的聪明才智和想象力的丰富。墨西哥作家卡路斯·富恩斯特说《百年孤独》中“虚构的故事与‘实际’的故事、梦幻与事实交织融合,而由于运用了民间传说、杜撰、夸张、神话……马贡多才变成了一部有关人类保存或毁坏自己的渊源和命运以及梦想和愿望的历史。”(见林一安《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1982年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瑞典皇家学院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上致答词时说:“……因为我们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一种方法使人相信我们真实生活的情况。”瑞典皇家学院在颁奖时对马尔克斯作了如下的评价:“拉丁美洲文学很早就表明,它具有其他地区文坛上少有的活力,并且已经占有受到当代文坛特别关注的地位,比如丰富的民间文学,高度发达的印第安神话传说,各个时期的西班牙巴罗克艺术派别,欧洲超现实主义及其他文艺流派的影响,所有的一切酿成给人活力、极富营养的琼浆玉液,加西亚·马尔克斯和其他拉丁美洲作家便是从中汲取精华,产生灵感的。”这段评论为魔幻现实主义的杰作《百年孤独》描述了写作的历史背景,给了民间文学和印第安神话传说以杰出的地位,还说明了一个真理——荒诞的历史背景与“生命”起源的关系,这种创新告别传统之情又象“闯天下”的儿子辞别了母亲,非抱一个金娃娃不思其返的俄狄浦斯情结。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方法与欧文借来的巫术何其相似乃尔。不过时代不同,程度深浅不一,使用的媒介不尽一律而已。欧文无疑是世界上最早自觉运用巫魔手法来写美国荒原上的印第安人、荷兰人的。用魔幻手法与现实相结合是神鬼大师蒲松龄和欧文的创举。
结束语
文学史家们有的称埃默森为美国小说之父,称马克·吐温为美国的幽默大师,须知:华盛顿·欧文是美国十八世纪最后的、也是十九世纪最初的一位集大成的志怪体裁小说家,是最早的美国幽默和荒诞文学的开拓者,自然是当之无愧的美国文学的先驱。
注释:
〔1〕〔2〕〔3〕〔4〕〔5〕〔6〕〔13〕〔15〕马库斯·坎利夫:《美国文学》(上),方杰译,今日世界出版社1975年版,45,43,47,36,46页。
〔7〕埃德加·爱伦·坡:《述异集》(Tales of the Grotesque and Arabesque)。
〔8〕〔9〕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60页。
〔10〕〔11〕〔12〕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李安宅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64,65,56页。
〔14〕弗罗伊德关于“我”ego的“本我”id,“自我”myself 及“超我”super self说。
〔16〕〔17〕〔18〕〔19〕蒲松龄:《聊斋志异》, 岳麓书社1989年版,435页,“自序”,1页,“前言”,蓝翎撰。
〔20〕段玉裁注:《说文解字》,1990年版,212页。
〔21〕华盛顿是1789年4月被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的。但是, 自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和美国宪法确立之前,华盛顿作为美利坚共和国的活化身早就在国民心目中确立。见杰劳德·贝都(Gerald Baydo):《美国历史大纲》(A Synoptic History of America's,Past),1981 年英文版。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般下加木*
国外文学京54-62J4外国文学研究陈钦武19961996 作者:国外文学京54-62J4外国文学研究陈钦武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