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音乐》是《当代中国》丛书的一卷。《当代中国》丛书总序说:“《当代中国》丛书,将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态度,不虚美,不掩过,用可靠的事实资料,如实地写出新中国三十多年的建设史,为世人为后代留下一部科学的信史。”《当代中国音乐》是中国音协受《当代中国》丛书编委会的委托撰写的,不是个人着作,对史实记述和史学思想、史学方法都应有“科学的态度”,写出“科学的信史”。出于对《当代中国》丛书的重视,出于对当代中国音乐“信史”的要求,我们二人分别在《音乐研究》1999年第3期、第4期上简明的提及《当代中国音乐》一书史实记述中有不“信”的问题。作为五十年来中国社会主义音乐建设事业的参加者,我们认为一些重要的史实和史学问题有公开说明的必要。
本文只就《当代中国音乐》第一章提几件不“信”的史实问题和史实叙述所反映的史学问题。
(一)《当代中国音乐》说:
“‘反右’风暴一起,这些见解和观点即刻被当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而加以批判,这不但对这些音乐家造成了严重伤害和个人悲剧,而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又使那些在贯彻‘双百’方针时曾一度得到纠正的见解和做法重新抬头。在这个时期,在音乐批评领域开展的批判钱仁康学术思想的所谓‘拔白旗’运动,以及关于马思聪演出曲目问题的讨论,等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表现。”(该书33页)
把批判钱仁康(1958—1959年)、马思聪演出曲目讨论(1959年)当作“‘反右’风暴一起”的“这个时期”的“这方面的典型表现”,这当然不只是简单的时间上的差错,而是错误地把这两件事情同“反右”直接地联系起来,更严重的是把马思聪演出曲目讨论定为“当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而加以批判”的“典型表现”。 孙慎在《音乐研究》1999年第3 期的文章已对这件事的过程和性质作了清楚的合乎事实的说明,这里不再复述。还应补充说明:对于马思聪这次到外地演出,文化部、中国音协和有关各地文化部门都很重视,在各方面都作了周到的安排。进行曲目讨论不只是为了对在中国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中有重大贡献的马思聪的艺术活动的积极支持,而且是为了在大跃进思潮中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方针。因为,当时有一些简单化思想,如认为音乐演出必须有大跃进内容,认为音乐创作必须写大跃进,等等。曲目讨论的主导思想是通过讨论明确演出曲目的新旧关系,其中包括对待外国古典曲目的态度,这在当时直接表现在大跃进思潮中的音乐生活方面,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音乐生活的问题。《人民音乐》编辑部关于这次曲目讨论的“小结”提出从表演艺术规律认识这个问题,是强调这个实际问题的理论认识的科学性和多方面关联的综合性。公开讨论,是为了反映音乐家们对演出曲目的各种看法,加深对有关的一些实际问题、理论问题的认识,集中大家的意见,促进音乐演出以及直接有关的音乐创作的活跃。从《人民音乐》编辑部的特约文章到讨论后编辑部的“小结”,所表现的编辑部思想是极为明确的。对待这样一个历史事件,《当代中国音乐》却把特约文章、讨论、“小结”对马思聪演出曲目的肯定说成是“‘反右’风暴一起”的“音乐批评领域”“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而加以批判”的“典型表现”,完全是性质颠倒的判断和错误叙述。难于理解的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反常的判断,撰稿人是一种什么历史价值观、艺术价值观?这已不属于史实记述的失误,而是对史实的有意歪曲,所歪曲的不只是曲目讨论的性质,而且是我们音乐事业的历史,受到更大破坏的是应有的基本的史学态度、史学学风。1961年《人民音乐》发表的一篇有关文章是对编辑部“小结”的批评,而不是对马思聪曲目的批评。这篇文章的发表不可能为《当代中国音乐》撰稿人把曲目讨论定为“这方面的典型表现”提供任何依据。 至于五年后1964年《人民音乐》对1959年的对“小结”的“检查”,是在1963 、1964年的两个批示以后的整风中作出的,是中国音协领导人、《人民音乐》在整风中受批评的结果,所针对的是音协工作中的“问题”。这应是很清楚的事实,不能算在发生在几年前曲目讨论的帐上。
对批判钱仁康的记述不应是“批判钱仁康学术思想的所谓‘拔白旗’的运动”,应该是:在当时全国许多院校“拔白旗”运动中批判了钱仁康。“拔白旗”运动不是由钱仁康引起或只针对钱仁康一人的错误批判,是当时在全国院校中一批学人,受到“拔白旗”的批判。只是有的在报刊上有所反映,有的在院校内部“大字报”、会议上“批判”,这些不是上海一地音乐行业中的特殊、个别事例,作为历史,不能不述说清楚。
(二)1963年,上海、北京音乐界进行了关于德彪西印象派音乐的讨论,挑起这个事件的是姚文元。批的是一本关于印象派音乐的小册子。《当代中国音乐》把这次讨论定为当时“音乐界具有全国影响的声势浩大的批判事件”之一,还说“当时对姚文元的粗暴批评的一片支持声”、“更多的、占主导地位的意见,则是对德彪西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该书第49—50页)。对德彪西印象派音乐,一出台在西方也有不同的评价,中国音乐家早已有批评意见。在30年代,青主从表现派角度在《乐话》中提出要“打倒印象派”,吕骥从现实主义角度对冼星海所受印象派影响进行过公开批评。 印象派音乐在中国引起的不同看法不是从1963年开始。音乐家对中外文化遗产发表任何意见都是可以的,即使出现全盘否定的观点也是正常的、习见的文化现象,不属今天通称的“批判”问题。五四时期就有过对中国文化遗产、音乐遗产全盘否定的观点,有的观点至今还在继续讨论。这次关于德彪西印象派音乐的讨论中有文化批判性的观点和用语,在中外文化史上是常见的,是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总的说来并不是对德彪西印象派音乐的全盘否定。音乐家在讨论中各抒己见,所针对的是德彪西印象派音乐,对德彪西持批评态度的也不是对姚文元粗暴批评的支持。姚文元当时从事一般的编辑工作,无全国性影响,不存在一些音乐家为支持姚文元而写文章的问题。而“文革”以后撰写《当代中国音乐》的时候,姚文元已是臭名昭着的四人帮人物,这个对“姚文元的粗暴批评”的“支持”就带有政治性了,而且带有诬蔑性了。评论德彪西印象派音乐的性质、是非不但以对德彪西的态度划线,而且是以姚文元来划线了。把已有是非定论的政治人物引入学术讨论的是非评价,这是一种什么历史思想、历史方法?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史实问题。关于德彪西的讨论是在1963年,而《当代中国音乐》却将此事写明是在“毛泽东‘两个批示’下达之后”,还把1963年上海《文汇报》发表的姚文元文章的发表日期写为“1964年5月20日”。 这样的“时间错误”不会是个别的误书或记事不准,而是有意把这件事放在两个批示以后,以定这件事的政治性的批判性质,这已经不是什么史学问题了。
(三)《当代中国音乐》说:“对李凌音乐思想的批判,早在1957年6月就曾小试锋芒。该月《人民音乐》发表了一篇措词严厉的文章,批判他的两本文集《音乐的民族风格杂谈》和《续集》”(该书第50页)。众所周知,刊物可以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除编辑部文章和特约文章外,所发表文章都不能代表刊物的观点,发了什么文章并不是《人民音乐》作了什么批判。该书所说的1957年在《人民音乐》6 月号发表的这篇文章,是庄映、刘炽、时乐méng@②、陈紫、谌亚选五人合写的对李凌的文章的一些不同意见。所谓“两本文集”是两篇文章,文章变成文集,撰稿人似乎根本未看过这两篇文章。时乐méng@②五人文章中所说的也是李凌文章而不是“文集”,还注明了李凌文章发表的报刊和日期,撰稿人似乎连这篇文章也未看过。这篇文章没有“修正主义、反党反社会主义”之类的政治帽子,不是“批判”文章。了解中国现代音乐历史的人都知道,1956年在《人民日报》上进行了关于民族形式民族风格的讨论,该报发表了李凌的《音乐的民族风格杂谈》和程云、志修等多人多篇文章。李凌的另一篇文章《音乐的民族风格问题续谈》(不是《续集》)发表于《人民音乐》1957年1月号, 时乐méng@②五人文章针对的是“杂谈”和“续谈”这两篇文章,是这次讨论的继续。从《人民日报》到《人民音乐》,从李凌到时乐méng@②,哪有什么“批判”呢?所谓批判,不是从史实得出结论,而是将结论加于历史,可怕的是这样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远离史学根本精神的。
1964年对李凌的批判,是一次错误。这次批判不是《当代中国音乐》所说“遭到《人民音乐》自1964年12月号起连续4期共13 篇文章的猛烈批判”,是两个批示以后中宣部文艺处负责人来中国音协领导协会整风,李凌是当时中宣部确定的批判对象之一,并在该文艺处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一个写批判文章的小组,由马可和《光明日报》的卢梦负责。首先是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人民音乐》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从《光明日报》转载的。《人民音乐》参加了批判,有自己的责任,但这次批判不是由《人民音乐》发动,也不是中国音协发动,只说《人民音乐》是把事件说小了。《当代中国音乐》还把1957年关于民族风格民族形式的一次讨论,说成是“批判”的“小试锋芒”,根本不是一种史学写作的严肃态度,把相隔六、七年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硬当成一件事来叙述,来评论,这也是历史真实性问题和如何写历史的问题。
(四)《当代中国音乐》说:
“毛泽东‘两个批示’下达之后,在音乐理论领域内,也掀起了对于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和‘资产阶级反动音乐思想’的革命大批判。这种大批判首先是从《人民音乐》开展对于由电影歌曲《送别》(《怒潮》插曲)和《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冰山上的来客》插曲)及电影音乐《早春二月》的讨论开始的,但最后转化为政治批判。”(该书第49页)
1964年,《人民音乐》4 月号从《电影艺术》转载了韶文的《谈〈怒潮〉中的三支歌曲处理》,是完全肯定包括《送别》在内的《怒潮》中的三支歌曲的。同一期发表了傅伯元、陶克关于《怒潮》的歌曲的两篇文章,傅伯元肯定电影《怒潮》而批评《送别》的情感表现“缠绵悱恻”、“情绪压抑”,“和影片风暴式的、怒潮似的革命基调脱节。”陶克肯定《怒潮》中另两支歌“写得好”,批评《送别》“过分地强调哀伤、缠绵之情,使人感到压抑、无望,反映不出群众当时存在的那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敢干斗争、敢干胜利的革命精神”。5 月号发表的谢白倩关于《送别》的文章,也是批评其情感表现。6 月号发表的向异的有关文章,肯定《怒潮》、《送别》,在肯定的基础上对《怒潮》的音乐作了专业性的全面分析。这几篇文章是两种不同意见的讨论,没有任何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的“政治批判”。
1964年,《人民音乐》5月号发表了宋扬、简其华、8—9 月合刊号发表了任加、李quán@③民对《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提出批评的文章,主要也是从艺术表现上提出表现时代精神、抒革命之情的要求。对这首歌的赞扬意见早在1963年底就开始在《大众电影》《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人民音乐》的文章是两种不同意见的讨论的继续,整个讨论没有任何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的“政治批判”。
这类歌曲评论早就有了,从50年代起就连续有关于《解放区的天》《告诉我,来自祖国的风》《远航归来》《毛泽东之歌》《九九艳阳天》《小燕子》等许多歌曲的评论、讨论,评论中也出现过“黄色歌曲”这类过分的话,一些过分的话当时也受到批评。这是文艺生活的正常情况,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政策正是要促进不同意见的文艺批评进一步活跃。把正常的音乐评论定为“政治批判”性质加以否定,连正常的文艺问题不同意见的讨论也不容存在了。虚构历史谬误的本身成了历史谬论。
《人民音乐》1964年12月号发表的批判《早春二月》音乐的两篇文章是在两个批示下达中国音协整风以后,有政治性质,是一次错误。对这种批判事件的叙述不应与非批判性的《送别》等歌曲的讨论列在一起。
《当代中国音乐》第43页有一段文字叙述电影音乐创作的成就,列举了许多作品名称,这一段文字的开头是“这一时期”,中间仍是“在这一时期”,末尾的话是:“这些作品在当时的电影音乐创作领域内都是上乘之作,但由于影片的内容或音乐风格已为当时的大气候所不容,因此曾先后遭到了错误批判。”这一个自然段前后关系的连接叙述,最后几句话似乎是全段的总结,把所列作品都包括进去了,特别是“先后”二字包括了长的时间和大的范围,容易产生误读。这应是历史写作中必须避免的。遍查《人民音乐》当时的各期,没有发现到有对《舞台姐妹》《阿诗玛》等电影音乐的批评之事,更没有批评《红色娘子军》电影音乐之事,更谈不到“批判”了。
(五)关于对贺绿汀的批判,《当代中国音乐》说:“于是该刊(按:指《人民音乐》)连续发表二十余篇文章,形成了一场对贺绿汀的长达一年多的批判。”(该书第29页)当时《人民音乐》发表了14篇有关贺绿汀的文章,一篇编辑部点名批判文章,文章发表时间是从1954年12月号到1955年4月号,所发表文章大部分是讨论性的文章, 其中有两篇文章(张洪岛、老志诚)完全同意贺绿汀的观点,有的文章对贺文有所同意有所不同意,不都是“批判”文章。“二十余篇”,“一年多的批判”不合事实。该书说:在1956年1月周恩来同志关于知识分子问题讲话以后,“至此,对贺绿汀的批判便不了了之。”又说:在中国音协党组扩大会上“吕骥、贺绿汀分别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该书第30页)刊物有关贺绿汀的文章在周恩来讲话以前的1955年4 月以后就停发了,“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不是“不了了之”。这以后吕骥对此事作了三次公开的自我批评,有关文章都已公开发表。
1979年第三次全国音代会上,吕骥代表中国音协所作的报告中谈到建国后17年中对贺绿汀、对错划的“右派分子”、对钱仁康、对李凌的四次错误批判,并作了工作检查和思想检查,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是我们党对待历史问题的根本态度。我们从17年过来的人以及从文化大革命中过来的人都有从四次批判及其他工作方面以及从文化大革命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问题,这不只在几个人,几件事,而是对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在于如何更好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弄清楚基本史实,是我们认识历史、总结经验、展望未来的一个重要条件。
(六)以上我们只就《当代中国音乐》第一章提出一些史实问题,还须从一种历史叙述看一种历史观点,有的史实叙述失实和“批判”事件的扩大化就表露出了一种历史观点。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该书第一章与第十一章对一个历史阶段历史时期的不同写法。
第一章: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20 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建设的新纪元。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7月2日,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并成立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作为全国文艺界统一的领导机构。会议闭幕后,7月23日,成立了中华全国音乐工作者协会(后改称中国音乐家协会,简称‘中国音协’)。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和中国音协的成立,标志着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迫分离的解放区和国统区的两支音乐大军终于在毛泽东文艺路线这个伟大旗帜下胜利会师,实现了中国音乐界的空前大团结,从而为新中国音乐文化建设的新飞跃开辟了道路”。(该书第25页)
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解放区与国统区两支革命文艺队伍汇合,组成了一支社会主义舞蹈事业的力量,在中国共产党文艺方针指引下,舞蹈从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服务转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了以解放区秧歌运动为代表的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艺术实践和国统区进步舞蹈活动的经验基础上,规划了社会主义舞蹈(舞剧)事业新发展的宏伟蓝图,舞蹈音乐的创作也随之而迈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该书第251页)
《当代中国》丛书总序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是一部艰苦卓绝的社会主义创业史。”第十一章写明了中国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历史时期是社会主义,以及舞蹈艺术的社会主义性质,而第一章没有。当然,不能要求一本书必须处处提社会主义,但作为《当代中国音乐》的“第一章——新中国音乐发展的第一个时期”,对这个重要历史阶段、历史时期的表述却不能不写明确。这不是措词的差别而是历史认识的差别,作为重要的《当代中国》丛书之一的《当代中国音乐》理应以准确的历史表述消除有原则性质问题在表叙上的这种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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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研究京69~74J6音乐、舞蹈研究赵fēng@①/孙慎20002000 作者:音乐研究京69~74J6音乐、舞蹈研究赵fēng@①/孙慎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1: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