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派遣和管理工作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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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50年代初期很多专家来华是为了解决中国之亟需,而且专家的聘请与派遣,往往是在国家领导人之间直接交涉的,没有确定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也没有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所以,尽管高层对此十分重视,但向中国派遣专家的工作是相当混乱的。
  最初在华苏联专家负责人是莫斯科驻中共中央的代表柯瓦廖夫,1950年毛泽东访苏时,斯大林认为此人不懂政治,作为铁路专家,其技术也不全面,所以推荐时任苏共中央人事局局长和有色冶金工业部副部长的阿尔希波夫担任总顾问。[1]为此,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专门做出决议,在苏联驻华大使馆设立经济参赞职务,并批准阿尔希波夫以二级特命全权公使衔担任这一职务。[2]斯大林曾指示,苏联专家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告诉中国人,直到他们学会为止。苏联专家到中国后由中方分配工作,受中方各级负责人的领导。[3]在苏共十九大期间,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萨布洛夫还向刘少奇和李富春建议:“苏联专家不能太多,更不要专家包办”,“不一定事事派苏联专家去。派专家一定要专业对口才行。”[4]
  不过,苏联多年形成的官僚体制使得领导人的良好愿望无法贯彻下去。通过凯佩尔教授对大量苏联专家的采访可以得知,派遣专家的问题最初是由联共(布)中央直接负责的,但具体负责人关注的只是专家的政治背景。据说,每一位被挑选准备出国的人都要填写一些表格,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确认其本人和家庭、亲属没有政治问题后,被召到中央委员会参加会议,进行谈话,并分配任务。几乎所有被采访者都认为,挑选专家最重要的标准是“看你有没有党证”,而且一旦被选中是不能拒绝的。而对于专家如何在中国开展工作,却没有任何足够的准备,既没有发给他们一些有关中国的材料,也不要求他们到中国后学习最基本的汉语知识。因此,大多数受聘者对中国的历史、政治和当前形势竟然一无所知,有报告说,马上要出发到中国去的教师甚至都没有看过刚从那里返回的苏联专家写的在华工作总结。[5]
  实际上,尽管中国迫切需要苏联专家,但并没有及时做好接受专家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1949年底大量专家来华,一时间住满了北京饭店和解放宾馆,接待单位只能在北京以外设法为他们安排住宿;有时由于缺少足够的翻译人员而不得不减少聘请的专家人数。[6]鉴于这种情况,1950年在周恩来领导下成立了苏联专家工作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伍修权和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放之主持。中方最先成立苏联专家事务管理部门是“北京苏联专家服务局”,专门负责接待、住宿等生活问题。[7]
  安排专家工作方面的准备同样非常仓促。如中央各部和东北等地区的主管部门纷纷提出聘请专家的要求,却没有事先为苏联专家设计组准备好必要的资料,多数设计组来到中国后还要搜集设计资料,以至不能依照合同如期完成工作,必须延长留在中国的时间。1951年鞍山钢铁厂对收集原始资料工作没有统一领导,零星分散,没有专责,结果使电气、土建、水道、供热、总平面图等方面的设计工作缺乏相互配合,导致返工延误。按中国重工业部统计,1953年以前,除由苏联专家在华直接领导收集资料的项目外,所有各厂矿的文献和资料大都延期交付。据初步计算,延期提交的原始资料,约占全部原始资料的一半以上。此外,由于中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设计失误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其结果,不但增加了设计费用,推迟了建设工期,也因苏方专家延期返国,耽误了他们在国内的原有工作。[8]
  为了克服在聘请苏联专家方面各自为政的现象,中央财经委在1951年4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大行政区有关聘请设计专家事项,应呈由中央主管部核转中财委呈请政务院批准。政务院核准后,经中财委通知主管部及贸易部,由贸易部会同主管部与外国驻华商务代表接洽办理。必要时由贸易部授权驻外商务参赞处在国外洽商办理。[9]4个月后,中央人民政府再次强调,财经、文教、政法等所有系统聘请外国专家的批准权限均在政务院。专家到职后的薪金、待遇等事项亦由政务院通知有关部门统一办理。[10]
  中苏双方的沟通和联系也十分欠缺。如1949年12月9名苏联女教师来人民大学任教,中方却一直未得到通知;两位国家安全机关的专家已经到达北京,中国有关方面竟无人知道此事。[11]还有,计划专家班高夫刚刚派到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工作不足一个月,苏联总顾问便通知将其调赴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作。既没有同专家本人商量,也不征求计划局的意见。[12]此外,由于中方有些部门在聘请专家方面缺乏计划,考虑不周,往往在报请中央批准后又要求改变专家种类或名额。[13]这些都是造成双方交涉困难,出现麻烦的原因。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苏双方加强了高层接触。1953年6月8日,周恩来接见苏联大使库兹涅佐夫和军事总顾问柯托夫、政府部门代总顾问布拉金(阿尔希波夫为洽谈一五计划援华问题回国),接受了苏方提出的今后统一由苏联大使馆办理各系统增聘、延聘、辞聘专家的手续的意见,并表示今后凡带方针政策性和涉及各部门全面计划性的工作问题,都吸收首席顾问或专家组长参加党委会议进行讨论。6月13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等人提出:为统一管理苏联专家工作,并负责对苏联专家的聘请和分配,建议政务院下设以伍修权为组长的专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处,为专家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拟于月内召集一次中央各部委负责人会议,讨论改进专家工作问题。9月9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加强发挥苏联专家作用的几项规定》。[14]此后不久便成立了国务院外国专家工作局,杨放之任局长,进一步加强了对专家工作的管理。[15]从1954年起,苏共中央的档案中也开始出现了有关专家工作计划的记载。[16]
  苏联专家来华的高潮时期
  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以一五计划为核心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对于苏联专家的需求猛然增加。与此同时,莫斯科新领导人,特别是赫鲁晓夫,也注重调整对华政策,加强中苏两党和两国的合作。苏联专家来华工作由此出现了高潮。
  1953年9月3日李富春自莫斯科报告,历时8个月的关于苏联援华问题讨论终于有了结果。苏联将派遣200名设计专家,帮助中国建立工业企业设计单位,培养中国自己的设计人员,并为中国进行工业企业的设计。此外,还决定增派50名地质专家来华,帮助中国组织地质勘探工作,同时培训中国地质人员。[17]
  按照计划,仅1954年1月份,苏联即向中国派去343名专家。[18]根据中国技术进口公司统计,是年1至3季度工矿企业新到苏联专家467人。到年底,除期满回国者,在工业部门的苏联技术专家已达820人。据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估计,中国聘请的技术专家,“1954年比1953年增加两倍多,1955年比1954年可能还要多些”。[19]鉴于一五计划主要是为中国工业化奠定基础,所以,从此期来华专家的比例看,主要集中在基础工业部门。到1954年底,在中国各厂矿企业的苏联和东欧各国专家,82.4%集中在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和燃料工业部系统。[20]可见,1954年苏联专家大规模来华仍然是根据中国的需要。
  1954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中方提出了关于聘请苏联专家的进一步要求:一、派遣解决总体利用扬子江和水利力资源问题的专家组到中国来帮助进行勘察工作。二、派遣建筑施工专家40到50名帮助中国在新工业城市建立的11个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三、派遣8名城市规划方面的顾问,指导北京市的总体规划。四、在1955年派遣57名铁路设计专家,6名铁路施工专家帮助中国进行铁路建设。[21]苏联部长会议于11月25日通过决议:满足中国政府关于援助中国建设工业企业、向中国派遣苏联专家和额外接受中国工人来苏联工厂生产实习的请求;责成苏联一批工业部为总供货人,必须按期完成企业设计工作,在厂矿建设(设计检查和咨询)、安装、调试和投入生产中提供设备、电缆制品和技术援助;交通建设部和交通部必须于1955年第1季度向中国派出专家-设计师和建设者;电站部必须在1955年第1季度为中国派去13人的专家小组,期限为1年,帮助中国进行长江水利资源勘察和测算,包括农业部专家和技工,河运部专家和技工,地质部、科学院、测绘总局各1名专家;建设部、冶金和化学企业建设部必须在1955年上半年向中国各派出11名专家,期限为2年,根据双方达成的专业范围,为中国11个联合企业提供技术援助;莫斯科市必须在1955年第1季度为中国派去顾问,帮助制定北京市的总计划;石油工业部必须在1955年第1季度向中国派出专家,就地了解现行炼油厂的状况,并同中国方面一起弄清同炼油厂改造有关的问题。[22]
  此期,在华苏联专家人数持续增长。据苏方的统计,在1954-1957年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苏联除向中国提供了大量机器设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各种制品生产许可证外,还派遣了近5000名专家,其中1954年983名,1955年963名;1956年1936名,1957年952名。到1956年底,在华工作的苏联专家人数达到最高峰,为3113人,其中技术专家2213人,经济顾问123人,科学和文化领域的顾问和专家403人,军事顾问和专家374人。[23]如果按照中方的估计,此期苏联专家人数还要多。[24]
  在短时间内派遣大量专家来华,苏联的管理工作难免出现差错。时任苏联外交部第一远东司司长的费德林1954年1月向苏共中央报告说,答应往中国派遣的50名地质专家,结果只来了21名,而卫生保健专家根本就没有来。更为糟糕的是,某些部派来的专家明显没有能力或身体欠佳。苏联共青团中央书记谢列平也报告说,到中国考察的结果表明,由于选人不当,把一些专业水平不高的顾问派到了中国。一位在冶金部工作的苏联顾问,不仅对中国的冶金状况缺乏了解,甚至对苏联先进的炼钢工艺也不熟悉。谢列平认为这简直是耻辱。[25]1957年外交部的几份报告反映,苏联国内各部委和行政机关对派遣专家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把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派到了中国,很多专家事前毫无准备,一些人工作状况很糟糕,甚至有人还触犯了中国的法律。由于对派遣条件控制不严,有的部门把年老体弱无法工作的人派到中国,以至有几个人长期患病,到中国只是养病,直到身体康复又被送回国。教育部门派遣专家在时间安排上有很大漏洞,有些教师到中国后,学校正在放假,根本无事可做,而几个月后又该回国了。外交部还向苏共中央抱怨说,已决定派往中国的39名专家中,至今有31人的材料还被搁置在出国委员会。[26]
  其实责任并不完全在苏方,中方聘请不当,准备不足,也是造成苏联专家在华期间工作量不足,到期又不能返回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企业没有根据工作进度安排聘请计划,便贸然请来大批专家。如陕西兴平中速柴油机厂急急忙忙发出聘用专家的申请,但8位苏联专家到厂后,发现建厂计划推迟,甚至主厂房还未建起,结果无所事事。还有兰州化工厂、洛阳铜加工厂、洛阳高速柴油机厂及中山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的实验室,都因原材料或仪器供应不上而造成专家工作延期。[27]长春汽车制造厂则有16位专家因聘期不当,不能发挥作用而提前回国。还有3位负责职工技术培训的苏联专家已经到厂,而该厂的招工工作尚未开始,只得由苏联调回。[28]
  这些情况的发生,自然会引起双方的矛盾,特别是在中苏关系出现裂痕的时候,专家工作中的问题便成为双方相互指责的借口。
  [1] 李海文整理:《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487-488页。笔者2000年10月29日采访李越然记录。李越然在50年代曾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外国专家局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俄文翻译。
  [2] 1950年4月24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决议第74号记录摘录,РЦХИДНИ,ф.17,оп.3,д.1081,л.1。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69-74页。另参见1950年11月7日《人民日报》。
  [4] 李越然着:《外交舞台上的新中国领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第39-40页。
  [5] Kaple,p.125-127。
  [6] 1949年12月29日齐赫文斯基与张锡俦谈话的报告,АВПРФ,ф.100,оп.43,п.302,д.10,лл.50-52。
  [7] 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新中国外交风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第89页。
  [8] 1951年7月20日中央财经委关于聘请苏联设计专家的补充通知,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A31,目录2,卷宗361,页码17-21。《1953-1957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第410-418页。
  [9] 1951年4月30日中央财经委关于“聘请国外设计组、设计专家及设计顾问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A31,目录2,卷宗361,页码1-6。
  [10] 1951年8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外国顾问及专家暂行办法,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A31,目录2,卷宗361,页码29-31。
  [11] 1949年12月29日齐赫文斯基与张锡俦谈话的报告,АВПРФ,ф.100,оп.43,п.302,д.10,лл.50-52。
  [12] 1952年4月8日陈云给周恩来的报告。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A31,目录2,卷宗406,页码67-68。
  [13] 1952年4月28日中央财经委关于下年度聘请苏联专家问题的通知,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A31,目录2,卷宗406,页码4-6。
  [1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306、308页。
  [15] 《新中国外交风云》,第89页。
  [16] Kaple,p.119。
  [17] 《1953-1957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第359-364页。
  [18] Кейпл,л.341
  [19] 《1953-1957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第390、396、437页。
  [20] 《1953-1957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第396页。
  [21] 1954年10月12日中国政府备忘录,《党的文献》1999年第5期,第25-27页。
  [22] 1954年12月27日费德林致尤金的信,АВПРФ,ф.0100,оп.47,п.384,д.52,лл.52-56。
  [23] Филатов,л.24;1957年1月4日谢皮洛夫致苏共中央的报告,SD10181。凡注此编号的俄国档案,均来自美国国家安全档案馆,原馆藏号缺失,笔者保存有原始档案的复印件。
  [24] 1956年6月28日结束的全国外国专家招待工作会议报告说,预计在年底全国将有苏联专家3500人,其他国家专家200余人,如加上家属即有6000-7000人。辽宁省档案馆全宗ZE1,目录2,卷宗138,页码7-14。同期在华军事专家和顾问有592人。王焰主编:《彭德怀年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23页。
  [25] ЦХСД,ф.5,оп.28,д.187,с.15-19;д.308,с.116-126。Кейпл,л.342。
  [26] TsKhSD, f.5, op.49, roll.8862, no.41(April-December 1957),pp.120-152。Kaple,pp.131-132。
  [27] 1959年8月1日国务院外国专家局报告,福建省档案馆,全宗136,目录11,卷宗88,页码81-82。
  [28] 1960年9月1日中共第一汽车制造厂委员会关于建厂以来苏联专家工作总结,吉林省档案馆,全宗77,目录6,卷宗23,页码45-49。
  


沈志华 2013-08-28 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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