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零《花间一壶酒》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1)
---------------

  ——“畜生人类学”发微1993年,我去美国华盛顿整理楚帛书,上班在赛克勒美术馆,住处在马里兰州一个叫FriendshipHigh的地方,坐地铁往西北走,路很远。我记得,从我住的公寓楼往左拐,有家好客的美国人——汤普森夫妇。男的是美国传教士的后代,父亲在南京大学教过书,本人在中国当过兵(40年代的美国兵)。他和一帮传教士子弟编过个纪录片,叫《龙与鹰》,“龙”是中国,“鹰”是美国,对中国非常怀念。女的是作家,写过不少儿童读物,对中国也饶有兴趣。她爱狗,像很多美国人,每天都牵着条大狗在街上溜。狗东闻西嗅,抻着她,步子赶步子,一跌一撞往前走。有一年,她去长沙住过一阵儿,回来写本书,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郊外养狗,市里不让养,我跟她解释不清。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狗不但进了城,而且有了身份证,比人的都漂亮,我想,她要知道了,肯定高兴。
  隔三差五,汤普森夫妇会特意从农场采购,做些很有营养但没有味道的菜,一般是清水煮萝卜、土豆之类,约亲朋好友聚会。像所有的美国party,大家东拉西扯,没有主题。然而有一天,怪了,所有人都谈狗,一个小时过去了,大家狗长狗短,我插不上嘴(英语本来就不顶)。为了入乡随俗和活跃气氛,憋了半天,我终于开口。我说,我也养过一条可爱的狗。
  “哇……”他们都很惊讶,“在哪里?”
  “在内蒙。”我自豪地说。
  “哇……”又是一片惊讶,“叫什么名字?”
  “叫……,叫……”我拍着脑瓜,答不上来。
  这真让我无地自容(在美国人看来,这就跟你说,你想不起你儿子叫什么一样)。而更为难堪的是,我一想到他们会追问的问题——“这条狗后来怎样了?”——就浑身冒汗。因为我突然想起,这条狗是被我们吃掉了。虽然我只吃了一口,油腻腻的,并不好吃。剩下一张狗皮,也送给了太原的表哥。
  没办法,我结结巴巴,作难以表达状,随他们浮想联翩。
  真的,我也养过一条狗,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身材挺拔,神气十足,样子有点像我儿时养过的玄狐兔,皮毛黑而发亮,眼睛上边有俩白点,肚子下边和蹄子也是白的,名字叫什么,忘了,给“插友”(即一起插队的朋友)打电话,他们也想不起来。姑且叫“黑子”吧。
  黑子本来是条小狗,从老乡家抱来,只有一丁点儿大。养狗的目的,真不好意思,其实是为防老乡——按当时理解,“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其实应该叫“老师”。本来,在我们心目中,他们勤劳朴实觉悟高,极其神圣。但他们给我们上的头一课,就是“看好自己的东西”。比如,有人说,谁偷你东西找不到主,佘米借钱不认账,千万别吭声,诉苦,只能惹人笑话。这个村挺有名,华北局重点,出过“十八铁姑娘”、“十八铁罗汉”。中秋月圆,千里迢迢,我们慕名而往。赶到那儿,才发现它太穷。老乡什么都偷(偷完集体偷个人,一到夜里,狗就叫个不停),什么都借(我说,除了老婆,但知情者云,老婆也可借,当地叫“搭伙计”)。养鸡,喂了邻居的狗。养猪,是个克郎猪(队里买的,越喂越瘦,越吃越多)。借个房住,也是火烧眉毛倒烟炕,一做饭就涕泗横流,咳嗽不止,屋里都看不见人。家里的东西,该拿的拿,该借的借(暖壶都被人借走了)。最后,就连干活的工具,铁锹、扁担和箩头(箩筐),也是搁地头丢几件,放门口丢几件,出工就剩两只手。
  有一天,我们终于提出,请队里开恩,把我们的安家费,除锅碗瓢盆、劳动工具和克郎猪,该扣的扣,其他统统拿出来,盖房。后来,这座土房盖好了,地点在北营子(即北半个村子,当地把村子叫“营子”)的东南,左手临近水渠,右后没有邻居,前方比较开阔,很有独立感。
  有了自己的房,我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养狗(老乡家里都有狗),而且心里想,要养就要养条管事的狗,最好是像张正明(这个名字不一定对)的狗。
  张正明(?)的狗是条凶猛的大狼狗,每天趴在墙上,鸡也好,猪也好,只要一近跟前儿,它会呼啦一声扑下来,爆土狼烟,把它们追得屁滚尿流。客人来了,也是远远站着,把手拢在嘴上,扯着嗓门乱喊,没人敢去敲大门。有一天,不知为啥事,我去找他,竟把危险忘在脑后。心里光顾想事了,走啊走,人都到了门口,还一点动静都没有。顺手推门,门也呀的开了。然而,就在这一刹那,我听见什么声音,在地下(其实是喉咙)滚动,像天上的雷霆,轰然炸响。说时迟,那时快,它已如箭脱弦,扑到眼前。我自己都不知怎么回事,一下子就倒退了多少步,早就站在离大门很远的地方,脑瓜像张白纸,心咚咚跳个不停。
  养狗的学问,是老乡教的。哪位老师,忘了。他的话真是至理名言。老师说,你不就想让狗凶吗,好办。咱这里话说,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娃娃厉害,是见人多。狗凶,是见人少。我看,你家喂猪的圐圙(音kūluè,山西话借用的蒙语,本指土围墙,这里指猪圈)就不赖,墙高高的,栓在里面,别让它见人,等它大了,你看哇。
  我给黑子做了个脖圈,一根铁链,栓进猪圈。它怯生生地呆在里面:睁开眼睛望,头上是一片蓝天,几朵白云,每天都一样;支着耳朵听,风声雨声、鸡飞狗跳、人马嘈杂,轰隆隆响个不停(以狗的听觉而论,我猜,就和咱们住飞机场差不多),都来自墙外那个看不见的世界,陌生而让它害怕。然后,就这样,日升日落,月盈月亏,有一天,它长大了。当清晨的阳光射进我们的土屋,它会拨开里间的房门,趴着炕沿舔我。我胡噜它的头,它会眯起眼睛,把我的手衔在嘴里,轻轻咬,真是可爱透顶。况且,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前面掉头迎,后面跟腿跑,让我觉得“走狗”就是“忠诚”。
  //
---------------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2)
---------------

  可是,问题却随之而来。我们的狗真是少调失教,让你丧尽人格丢尽脸。它还不是嫌贫爱富,“狗眼看人低”,而是“目中无人”,谁的话都不听,即使主人在旁呵斥,它也照样不听。它只认主人,我和我的插友,一共四人,对知青装束的朋友还收敛一点,见了老乡,脾气就陡增。只要不认识,管你是谁,它都勃然大怒。不仅是人,而且是任何从门前经过的东西。它精力太旺盛,只要听见什么响就狂吠,看见什么跑就猛追。秋天的野兔在堤上跑,它在后面追,真像脱弦的箭。来了陌生人,它会前爪刨地,叫得惊天动地。如果不是我把它的脑袋死摁在地上,而且是自始至终摁着,只要一松手,它就会扑上去乱咬,任何号令都不起作用,脾气大得不得了。当时,有个朋友叫杨润雨,当地的老师,好人,绝对的好人,一不留神,就让黑子啃了脚脖子,拽下来还狂吠不止,咬你手,汪汪之中夹着呜呜,好像还真委屈了它。
  在我们这个村子,黑子可算出了名。半径50米,恐怖环绕着我们的土房。
  大概是1969年吧,我们那儿被军管。农民说,苏修来了怎么办?抓内人党,闹吧,我们为啥就这么倒霉?学生可以不上课,工人可以不上班,我们把黄河大堤扒了,什么庄稼也不种,叫他们喝西北风!他们是“兵痞”(年纪大点儿的都当过傅作义的兵)或“兵痞”的后代,喜欢灰说灰闹讲怪话(“灰”有流里流气的含义),什么干部都不怕。可是有一天,他们终于怕了。上面来个于军长,穿个便衣到处走,走哪儿哪儿怕。有个公社,大白天,聚一屋打牌,他进门,没人理,只听一声怒吼,“把这些人给我抓起来”,一堆士兵冲进去,五花大绑,推上卡车就游街。自从于军长来,上面传达了,军管期间,禁止养狗,以免伤了解放军,自己的狗,趁早自己打,几月几号是最后一天,到时候不打,谁打了归谁。
  我们那儿是家家养狗,这几天是人人自危。怎么办,打呗。我们下不了手,来个当地知青说,看我的,他拿根长绳,照狗脖子一套,噌地上了房,然后一拽,可怜的黑子,竟呜咽而绝气。
  我还记着他的话:猫狗九条命,可不容易往死弄。他在房上得意地说。
  后来,大家都知道,中国出了个“于洪信事件”。文件上说,于军长拔枪打政委(为什么事我忘了),然后撒腿逃跑,围追堵截,无路可走,最后自杀在麦地中。
  现在回想,“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这话确实深刻。三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忘不了,就像什么很有嚼头的食物,余香留齿,回味无穷。
  我对这句话的体会,首先是在教育方面。
  过去,读福柯的书,如《规训与惩罚》,我印象最深,是他对训练的强调。我们称为“教育”的东西,他叫“训练”。这个词,法文原作surveiller,乃“监视”之义,英译本把它改成discipline,是根据作者本人的建议。它是“纪律”一词的动词用法,刘北成把它翻成“规训”,是为了表达其复杂含义,词儿比较怪,常让我想起“闺训”,但已被读者接受。军队是“训练”,监狱是“训练”,医院是“训练”,学校是“训练”。随时随地都是“训练”,当然也包括“监视”和“惩罚”。他的话真难听,但话糙理不糙。其实,从“畜生人类学”的观点看,也可以叫“驯化”(domestication)。说白了,就是我们不仅驯化动物(小到笼中的八哥,大到林中的大象,还有我们称为“永久朋友”,其实是“永久奴隶”的六畜),也驯化人,包括我们自己(这可是咱们人类最厉害的一招)。比如,就拿大象来说吧,我们人这么矮小,它那么巨大,人怎么制服它?很简单,一是用香蕉喂,二是用棍子扎,软硬兼施。同样,我们对人的制服也是用类似手段。文明表达是“恩威相济”、“赏罚并行”。古人视异族为野蛮(戎狄蛮夷),“与禽兽何异”,而把入居中土叫“归义”或“归化”,其实就是把他们当驯化了的动物。中国话叫“畜生”,意思是养在家里的。现在国际上,各国移民局在通关的地方都设有“国内”、“国外”两个通道,所谓“国内的”(domestic)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家养的”和“驯化的”。古人看异族是如此,看小孩也是这样。甭管“人之初”是“本善”、“本恶”,“苟不教”总是罪过。在他们眼里,这样的孩子,也是“与禽兽何异”。黑子的可爱在其任性,可恨也在其任性,我们该如何掌握分寸,这简直是哲学问题。
  我之为人父母,获得育人资格,是在“文革”还没结束,甫即“小皇帝时代”的重要历史时刻。从那以来,凡是和我一样,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人,和我们的父母可大不一样,第一是好吃好喝好享受,要星星不给月亮,有求必应;第二是追求高分名校出国留学,老师煽着家长,家长煽着老师,从上到下,领导和舆论助威,揠苗助长,督着催着,一刻不时闲,惟恐比谁落了后。里面是阳光普照,外面是风雪漫天。所谓“胎教神童”、“早智开发”,老师写小本,家长当监工,这些堂而皇之、荒而唐之的作法,就是打那个时期冒出来,一发不可收,谁也挡不住。我们一方面给了他们太多的教育,一方面又根本没有教育(没有教育的教育也是教育)。就像猪圈中长大的黑子,面前只有饭来张口的狗食盆,外头只有凭耳朵猜测的大世界。本来我们都发誓,对孩子,那是绝对不能动一个指头,但结果怎么样,却是你哄我打,我哄你打,打完了哄,哄完了打,政出多门,信号混乱,把他们幼小的心灵搞成一锅粥。有时,还要加上很多他们听不懂的大道理,就像宠物爱好者跟她们的猫狗喋喋不休。越热越出汗,越冷越打颤,恶性循环没个头。黑子从小就不懂“待客之礼”,我们怪它,它怪谁呢。
  //
---------------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3)
---------------

  军队是人类驯化的象征,号令就像给狗发出的信号。我在北大讲《孙子兵法》,每念到下面这段话,都会愧悔交集,想到人生的失败:养狗养狗不成,教子教子无方。两千年前的声音令人震撼: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谿,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譬如骄子,不可用也。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还有一个刺激是来自文学典型,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身边就有,崩管上哪儿都不难碰到的普通人(“小人国里尽朝晖”,请勿对号入座)。比如《红与黑》中的于连。于连的悲剧在哪里?就在他舍命追求的东西,也是他恨之入骨的东西。他出身卑贱,满腹怨愤,偏偏还要混迹贵族圈子,跻身上流社会。这种人的心理就很值得研究,很像怯生生又狂吠不止的“小营子狗”,发自生物本能的欲望特别强烈。他们仇恨贵族,鄙视贵族,但又羡慕贵族,嫉妒贵族,有才能,也有干劲,但更大特点是欲壑难填,野心十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们并不满足于阿Q的朝思暮想:抄两把椅子,困一下吴妈,革命理想在“二巴”,而是觊觎着最高权利,财富和名声,一样不能少。要睡,那也得睡市长夫人、侯爵小姐。只有从高贵女人身上,才能得到起码的满足——满足其阶级仇恨的发泄。这种力量太大了。按过去的说法,这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基本动力”。有人说,如果希特勒不跟他们班的犹太同学怄气,他的画也有人欣赏,二次大战就爆发不了。
  小时候学《曹刿论战》,我们都知道,“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也知道很多统治者会昏聩到“何不食肉糜”。毛主席说,“唯卑贱者最聪明”,我深有同感。但我们从这些“聪明人”身上,却不难发现,受虐变施虐,是一场“翻身的悲剧”:可怜媳妇熬成婆,又拿媳妇来出气。特别是他目睹黑暗太多,养成狱吏式的性格。昔为顶头上司,今为阶下囚犯,如果落在他的手里,那是可想而知。
  人和狗不一样。老师说了,人是见多识广才厉害,狗却正好相反。它让我想起小时候我们院的一条狗。那年,苏联卫星上天,加加林带了条狗,叫“莱伊卡”,名气很大。我们院的孩子从农村偷了条狗,给它起名,也叫“莱伊卡”。它初来乍到,成天乱叫,搅得四邻不安,众怒之下被抛弃,只好乞讨为生,到处流浪,见人太多,连叫的本事都没有(这种“丧家犬”,台北很多)。可见人的能耐,和狗正好相反。
  项羽打不过刘邦,有它的道理。
  穷人斗不过富人,也有它的道理。
  前不久,我翻过一本摊书,叫《小人研究》,孙建波等着,中国文联出版社,1998年出版。此书说,在咱们中国,小人的土壤特别深厚。原因是什么?我真没想到。它说,因为咱们有科举制。我想,这话还真有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你想,咱们中国以科举立国,关键就在,它和贵族制度是反着来,机会面前人人平等(这对“秀才造反”是正面引导)。我们的小说,我们的戏剧,经常都有个happyending,说有个寒酸书生,来自穷乡僻壤,历尽千辛万苦,进京赶考作大官,翻身只在一夜之间。
  于连的野心,在我们这儿特别容易实现,难怪范进会发疯。
  在动物世界的物竞天择中,有些动物长于追杀,如虎豹豺狼(它们吃肉);有些动物长于逃跑,如驼马鹿羊(它们吃草)。逃和追,虽然也要父母训练(不光我们人类会教育,动物也会),但几乎已成本能(像人类一样,动物的本领是先天就有还是后天获得,常常难以分辨)。它们对自己的对手极为敏感。后者是略有动静就跑,前者是一旦出现就追。
  烈马的烈,是因为胆小害怕,比较明显。虎豹的凶,却好像肆无忌惮。它们藉声势之威猛,肆爪牙之坚利,足以搏杀比它们更为高大的动物,没错。可是,我们要知道,恶虎之恶在于饿,它们也有它们害怕的东西。它们比它们的猎食对象更难耐肠中寂寞,它们也比它们的猎食对象更没有食物保障。追击搏斗会耗尽其能量,空无斩获又意味着死亡。
  它们常常孤独而恐惧,小心翼翼地潜伏,蹑手蹑脚地跟踪,忍耐,等待……
  一切为了肚子。
  语云,唯怯懦者最残暴。
  动物凶猛,因为害怕。
  2002年3月3日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附记一」
  于洪信事件对临河人震动很大,但很多做“文革”史的都不清楚,问谁谁不知。只是后来打电话,问一个熟人,当时在“前指”驻临河的医院工作,才知道点来龙去脉。据说,他有作风问题,搞女人,居然搞到“太岁”头上去了,惹出大祸,因而开枪打准备处理他的政委。政委有军事训练,一个骨碌,滚到床下,老婆被打死。我还记得,老乡管那个医院叫“毛驴圈”。他要了不少狗的命,但自己也送了命。
  「附记二」
  我戏称为“畜生人类学”的这门学问,其实是属于比较动物学和动物行为学的范畴,即很正经的学问。如奥地利人康拉德。劳伦兹(KonradLorenz,1903-1989年),他的着作就是代表作。1973年,康氏曾与其他两位科学家共同获得诺贝尔生理和医学奖。他的系列着作,如《所罗门王的指环》、《狗的家世》、《攻击的秘密》和《雁语者》,近有中国和平出版社1998、2000年出版的中文译本,可参看。康氏把他从动物行为中观察到的现象运用于人类,认为这是人类自我认识的重要途径,对我启发很大,特别是他对攻击行为的研究。比如从对海鱼行为的观察,他得出结论说,“除非受饥饿的影响,它们只对同类的鱼发出猛烈攻击。我从未见到不同种类的鱼互相攻击,纵使它们天生都极富攻击性”,“猛烈的攻击行为几乎只出现在色彩鲜艳的种类身上”,就对了解我们的“窝里斗”很有帮助。还有,他的“烙印”理论,也对教育的研究很有启发。康氏的理论,曾引发道德风暴和理论非议,特别是他讲过,人类的好斗、好战和动物的攻击本能有关。有人说他是“爱因斯坦之辈的伟人”,也有人说他是“科学罪犯”。康氏的书具有科普性质,文笔生动,我爱看。
  //


李零 2013-08-19 13:21:55

[新一篇] 李零《花間一壺酒》倒轉綱常

[舊一篇] 李零《花間一壺酒》禹步探原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