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印度:除了“强奸”、“超载”、“贫民窟” 周末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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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印度一般平民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仍很薄弱。穷人为了一点小钱或是受到宗亲的指使就随便投票给不清楚的候选人;议员为了要有钱竞选或是增加收入而甘愿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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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是一个有5000年文明的古国,印度教和佛教的发源地;中国人的信仰以及建筑、雕塑、音乐、舞蹈、武术等都受到印度很大的影响。印度的战略位置优越,北依喜马拉雅山脉,三面向海,是印度洋地区最大的国家。目前它的人口已经超过12.6亿;2013年、2014年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第10位,而中国是它最大的贸易伙伴。


对这样一个和中国关系密切的国家,大多数国人却感到很陌生,甚至觉得有些神秘。

宗教社会与世俗国家


与中国很不相同,印度几乎每个人都信奉宗教。占绝大多数的是印度教徒(约81.5%),其次是穆斯林(约13.8%),然后分别是基督教徒(约2.2%),锡克教徒(约1.9%)以及佛教、耆尼教(Jainism)、佐罗亚斯特教(Zoroastrianism)、犹太教等的信徒(总共不足0.6%)。


宗教信仰对印度人来说是头等大事。印度制宪委员会经过多次辩论,决定在宪法前言里提及“神”,但没有使用任何名称;宪法明确保障所有公民都有信仰、实践和传播宗教的自由。也就是说,印度的政府对宗教保持中立性。


然而在保护宗教实践这一点上,宪法的制定者面对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印度教古代的吠陀经文就强调牛(尤其是母牛)的神圣性;中世纪后,印度教徒不宰牛,也不吃牛肉。多个世纪以来,无主之牛在印度城镇大街小巷里随意走动。另一方面,12世纪至19世纪,大半个印度由穆斯林统治,印度的穆斯林人口成倍增加。穆斯林不但吃牛肉,每年还有一个“宰牲节”,有钱人应该屠宰牛羊,把肉分给穷人吃。


如何同等保护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宗教实践呢?


多次讨论的结果是:宪法本文里不提宰牛的问题;在宪法附件“邦之政策的指引原则”里,温和地提到邦可以立法保护畜牧业以及限制屠宰乳牛和耕牛等动物。之后,不少个邦根据这个指引立法禁止或是限制宰牛。


屠宰牛在印度一直是个大问题。不只印度共和国要用宪法附件条文的方式授权各邦限制屠牛,在莫卧儿王朝统治印度的时候,好几位穆斯林君主也曾经为了社会和谐而诏令禁止宰牛。


英国人是强势的殖民地主人,又喜欢吃牛肉,所以在英国统治时期凡有英国人聚居的地方都有屠宰场,每天屠牛数以万计。这个和印度教徒习惯背道而驰的做法引发了多次反屠牛暴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印度独立运动。


穆斯林不许吃猪肉,这是铁律。虽然在印度可以买卖猪肉,大部分印度教徒都已经习惯了不吃猪肉。我七次到印度全国各地旅游,餐馆菜单上所见都是羊、鸡、鱼、虾和素菜,没有牛肉或猪肉。我觉得这是多宗教的印度社会从长期社会实践中得到的智慧。


根据这个智慧,印度的建国者找到了一个平衡:在宗教的社会里建设世俗的国家,让政府和宗教分开。这就是为什么一位锡克教徒曾经长期担任总理,好几位穆斯林都担任过国家元首,其中一位还曾经是印度核子研究的领军人物。这些都是印度对全人类作出的表率。


然而,在印度教徒占绝对多数的社会里,要长期保持国家世俗化很不容易。


强调印度教传统的印度人民党(BJP)在去年的选举中大胜,于是有几个邦最近半年来加强了对越过邦界贩卖牛和宰牛的管制(这是因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开设私宰场和越过邦界贩运牛群的商人一直存在;有很多农民养牛是为了把牛卖给屠宰场)。


追溯历史,宰牛在早期的婆罗门教并没有受到禁止;当时不但允许吃牛肉,还用牛来祭祀神。可是在多数人本来就既不吃牛肉也不吃猪肉的印度社会里,要在2015年特别严格执行禁止屠牛的法例,其意义恐怕就不限于杜绝违法私宰,而是要强调他们心中的印度教传统。


我认为,印度在宗教社会和世俗国家之间的平衡正在受到考验。


民主法治和贿选贪污


今天的印度在英国统治之前,没有过统一的中央政权。独立后,在宗教暴乱随时再起的阴影下,印度采用了联邦制和议会民主制。


由于印度素来没有过大一统的政权,各邦的语言、宗教和地理环境差别又很大,联邦制是印度最自然的选择。


至于议会民主制,印度并没有这个传统;当时印度的文盲率超过85%(今天仍有25%左右),这就和欧美议会民主所需要的选民素养大相径庭。


然而,这是印度的最佳选择:不可能实行军事独裁,因为当时没有一支训练有素、号令统一的军队,也没有能够控制全局的军事强人;如果不实行民主选举,就只能陷入暴乱不断的混乱局面。


68年下来,印度的民主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但是它的进步和人们当初的期望还有相当的距离。


议会民主制度的成功实施需要两个基本条件:看得见的是独立而有公信力的司法系统和廉洁有效、政治中立的公务员队伍;看不见的却更加重要的是选民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


幸好印度在1947年从英国人手上接收了一个司法系统和公务员队伍。既然没有更好的选择,明知条件欠成熟也只能勉强上路。


作为甘地的指定继承人,尼赫鲁凭借他在独立前多年奋斗的威望和个人的坚强信念领导国大党连续执政17年,直到1964年逝世。这段时期奠定了印度民主宪政的基础。


尼赫鲁去世两年后,他的独生女甘地(与印度国父甘地没有关系)夫人开始了她个人有过两次因败选而间断的总共17年的执政。她总揽大权,作风强悍。1984年,下令军队攻入被锡克分离分子占据的锡克教圣地金色神庙(GoldenTemple),因此给神庙造成严重破坏,激怒了许多虔诚的锡克教徒。


几个月后,她在自己的寓所被两名信奉锡克教的卫士射杀。她的死讯使首都新德里和不少地方发生反锡克教徒的暴动,约有3000人遇害。


甘地夫人的大儿子拉吉夫.甘地(RajivGhandi)继母亲任总理大约5年;1989年选举失利,但继续担任国大党主席。1991年他被一名女性泰米尔极端分子引爆藏在衣服里的炸弹炸死。甘地夫人母子的相继被暗杀显示,民主选举制度无法解决宗教感情和国家认同。


另一个全世界各国都有的问题是权钱交易。


在尼赫鲁家族三代执政的40年间,虽然贪污贿选的丑闻也不时出现,但印度选民对这个家族所领导的国大党是满意的。


但是在尼赫鲁家族失去政权之后,印度的黑金政治就被逐渐暴露。


甘地夫人为了便于筹募政党经费而改变了金融政策,给官商勾结开了大门。她的小儿子桑吉.甘地(SanjayGhandi)很年轻时便参与政治,他的受贿腐败行为广为人知。


他哥哥继母亲出任总理后,曾和国防部长接受瑞士军火商的贿赂,并因而被起诉。后来他的家族和支持者力求为他洗脱,经过13年的审判过程,拉吉夫.甘地终于在死后被宣判无罪。


1991年-1996年担任总理的拉奥(Rao)离职后,因为受贿而入狱。他担任总理时,他的内阁部长几乎全部都要到一个金融巨富那里去接受“祝福”。黑金政治和议员受贿是印度政坛的长期困扰,挫伤人们对选举制度的信心。


实际上,印度一般平民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仍很薄弱。穷人为了一点小钱或是受到宗亲的指使就随便投票给不清楚的候选人;议员为了要有钱竞选或是增加收入而甘愿犯法。


印度的司法体系虽然独立,人手和预算却严重不足,无法应付众多的贪污案件和相关的诉讼;而有贪腐行为的官员和议员们当然不会为司法机关和反贪部门增拨预算,增加人手。


如同其他欠发达国家一样,印度的民主法治不能遏制贪污腐败。


豪富、赤贫与迟来的公义


在2013年世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排名中,印度居168位(中国是107位)。联合国定的贫困线是每天收入不足2美元。据估计,印度有超过7亿人(中国大概是2亿人)在这条贫困线以下。


然而印度的超级富豪非常之多,有些富豪还特别喜欢炫耀财富。例如女儿出嫁时要开十几天的流水宴席,还要花钱请一些毫无关系的外国政要和影星、歌星、球星参加。


就在距离一些孟买巨富的豪宅不太远的地方,我探访过贫民窟。我也去过金奈(Chennai)、加尔各答(Kolkata)和勒克瑙(Lucknow)的贫民窟。它们的外貌各自不同,但相同之处是一户几个人挤在很小很破称不上是房间的“家”里;自来水、下水道固然不用谈,连茅坑都没有,电都是就地从一根电线杆上接过来的。


在印度生活最苦的还不是大城市贫民窟里的人,而是在乡下靠天吃饭的贫农;而许多城市里的贫民都是失去土地的农民。


我在美国时带过一个自耕农家庭出身的博士后。他是马德拉斯(即金奈)印度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在纽约州立大学念的博士,根底很好,聪明好学。跟我工作的第二年复活节前,他突然提出为了家里的事要请假一个月。虽然我觉得时间不对,理由也没说清楚,还是答应了。


结果他两个月后才回来,头发剃光了,神情很沮丧。经过几次谈话我才明白,他父亲欠了一笔高利贷还不出来,受到债主威胁。一年前拿自己的土地当抵押向一个亲戚借了一笔钱,以债还债。一年后,亲戚伙带了几个人硬把他家的地给占了,还逼着他们搬家,急的老头要自杀。这就是为什么博士儿子要匆忙赶回去的原因。


找人出面干预和谈判的结果是把土地、牲口给了亲戚。为了保住爸爸不再受滋扰,博士儿子签了协议。接着他剃光了头到一座毗湿奴庙宇里朝圣许愿,再回美国赚钱养活爸爸和没有念过什么书的弟妹。


这个故事我讲给几个印度朋友听过。他们都说自耕农被迫失去土地成为赤贫,在印度乡下很普遍。我也问过这位博士后,既然你爸爸有地,为什么不去银行借钱还债,而要贱价把地抵押给那个亲戚?


他说向银行借钱要有熟人,还要付给经手人一大笔酬谢费,拿到手的钱不够满足当时追债的债主。我问他,你爸爸抵押的土地既然比他拿到的贷款更值钱,为什么后来不入禀法院阻止亲戚强夺土地,然后把地卖了还钱?


他说这个亲戚很有势力,法院肯不肯受理是个大问题;即使受理,何年何月才能够开庭又是个问题。法院没有用,只能靠神保佑。


今天印度的银行和法院一定比当年进步了许多。但据我所知,穷苦农民还是不容易借到种子钱,引荐费和手续费的陋规仍在。有冤情法院不受理,或是受理而排不到开庭时间的情况仍存在。


在任何社会,有法律总好过只有丛林法则;有法院总好过没有法院。然而,这使我想起一句英语名言:“Justice delaye disjustice denied”(迟来的公义就是不来的公义)。


“西化”与“传统”齐飞


印度社会的上层普遍英语纯熟,十分了解西方文化和社会礼仪。因此印度人和欧美各国人打交道要比中国人方便许多。今天在欧美的大公司(比如《财富》500强)里担任高层管理的印度人比中国人多得多,这就反映出印度人对西方社会的适应程度。


然而,这只是印度人西化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即使是十分西化的印度人也都仍然保持印度文化的许多传统。


印度女性多数仍穿传统服装,男性穿西式服装的虽然比较多,但仍有颇高比例的人穿传统服装。


其次是名字。有不少中国人喜欢取个洋名,说是为了方便外国人称呼和容易记。这固然不假,但是许多印度人的名字都让西方人既难发音又难记住。几十年来,我还没有遇到过什么印度人转用欧美式的名字。


不容易看到的是,印度年轻人普遍接受父母替他们安排的婚姻。


上世纪80年代,我在麦吉尔大学任教时有一个很优秀的印度博士生。他自小功课好,有机会进入孟买的印度理工学院读本科和硕士,然后到加拿大跟我读博士。他的兴趣很广,对西方文学和音乐都很熟悉。在麦吉尔大学他认识了一位印度裔女生,两人产生了情愫,但是还没怎么交往就因为女方家长不同意而告吹了。


第二年暑假,他回家探亲。开学回来时,手上戴着戒指,说是结婚了。妻子也是学工程的,是他母亲先看中了才让他暑假回去完婚。这样的故事我知道的多到不胜枚举。


我在北美洲和印度都参加过印度式的婚礼。几乎毫无例外,新郎新娘以及家人来宾都穿华丽多彩的印度传统服装,没有西方的白婚纱和成串的伴郎伴娘这些中国人已经用“拿来主义”据为己有的西方礼仪。


他们一般是按印度教、本地习俗诵念经文、家长祝福、在新娘新郎头上涂抹香灰和交换戒指。然后就是吃喝跳舞,一般播放的是印度音乐而不是西方乐曲。


在印度有两种极为受欢迎的运动。一个是英国人带去的板球(Cricket);另一个是几千年前源于印度的瑜伽。板球在过去大英帝国的范围内仍然被重视,而印度的板球队经常拿冠军。瑜伽已经被全世界公认为是健身养性的好活动。如果说印度是“西化与传统齐飞”,板球和瑜伽便是好例子。


印度人对外国习俗的借用颇有选择。印度似乎没有一些“时尚”人物,把和自己历史文化毫无关系,而在西方也不很普及的几个节日(如情人节、万圣节、感恩节等)搬到印度,让不明就里的普通人跟着庆祝。


另一方面,19世纪末,印度上层精英从事宗教改革和文学革新蔚然成风;这反而增强了印度人的民族主义。


中国知识界大都熟悉的诗人泰戈尔就极力主张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化作为印度文化的养分;他认为印度文化有自己的韧性与活力,不会因为与其他文化接触便要被冲击到承受不住。这种信念来自他的判断:印度文化自身有一个拒绝断裂的倾向。


100年后,印度绝没有因为接受西方而失去自我。



共识网 2015-08-23 08: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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