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旭澜 太平杂说 应当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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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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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出版的许多关于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军的史书和论着,按照当时他们的自称曰“太平天国”。尤其是1951年,大规模地宣传了这个称号以后,课本、辞书、学刊、会议、遗迹、纪念馆、博物馆,统统遵循这个规范,用“太平天国”的称号。人们习以为常,似乎无可疑义。
  我却认为是不准确、不妥当的。
  “太平天国”是什么呢?是洪秀全及其太平军自称的“国号”。蒙上一层宗教色彩,起初是为了诱惑、煽动百姓参加造反。即使如此,也完全没有掩盖它作为“国号”的本意。攻占南京之后,更是处处以天下唯一超级大国的“国号”自许了。
  其实,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军,从1851年金田村暴动,到1864年洪秀全自杀、南京失落,总共十几年里,主要活动于南方的几个省。1853年攻进南京之后,除了1855年全军覆没的北进,差不多同时失败的西征,主要活动于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省。即使这些省,也只是控制了一些城镇,并没有全部占领。在这些省里,清朝除了军队之外,政府机构仍然存在。更谈不上推翻清朝皇帝及其中央政府。这个朝廷,已统治中国二百多年,而且受到国际上广泛承认。根本之点还在于,满族由于日益认同汉文化,大量迁居北京和全国各地,进一步与汉族趋向融合,共同与其他民族结合,成为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
  1864年以后,李世贤等率残部活动于福建、广东的一些地方。至1866年初全部被消灭。与太平军赖文光所部会合的捻军,在湖北、河南、安徽、山东、陕西、山西、河北流动作战,于1868年全部失败。这些都只能算是与太平军有关的余波了。
  洪秀金为首的太平军,十余年里主要的活动,是军事行动及准军事行动。在它所占领的地方,没有建立完整的政治机构。占领南京后才提出的“天朝田亩制”,并不曾真正实行过。洪仁玕1859年提出的《资政新篇》,有较多方面的设想,是因为他的突然到来并被倚重才出现的,在太平军中全无思想基础,更无实施可能,握有大权的诸王连看都不看,不过是一纸空文。许多具体制度、组织、条规,如圣库制、供给制、诸匠营、百工衙等,在南京执行了一些时候的夫妻分居、禁止私有财产、取消商业贸易等,都是军事化的办法,不具有政治建设的意义。它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外国的承认,外国同它的几次接触,属于了解情况。只占据全国少教地方,没有完整行政体系,没有得到全国多数百姓和国际社会承认,当然不能算国家。
  农民造反在占领了一些地方之后,往往就建立什么国。远的不说,明末的李自成1643年在襄阳称新顺天,次年在西安就建立什么“大顺国”,并且设立一套行政机构,不久还打进明朝首都北京。张献忠先在武昌称大西王,后在成都称帝,建立什么“大西国”。他们从1629年和1630年相继造反。至1645年和1646年相继失败,自始至终也是十几年,与太平军兴亡时间长短基本相当,从来也没有人按照他们自称的国号,去为之写什么《大顺国史》、《大西国史》。有关论着也不用他们的“国号”。为什么太平军就要按他们自称,承认它是“太平天国”呢?
  更根本的理由不是类比。而是在于有没有统一或基本上统一全中国,有没有得到全国多数人的承认。在国际交往日益增加的十九世纪中叶。还要看是否得到国际上普遍承认。一个统一的国家不应当有两个中央政权,局部的占据是不能称之为国家的,更何况太平军在南京“建都”后一直受清军围攻,最后完全被打败。不能因为清政府的腐败,而否认它是代表全国的中央政权。也不能因为对太平军的偏爱(实际上它的许多方面完全违背社会的文明进步),就称它为国家。
  总之,太平军造反和在中国几省的军事占领,不成其为国家。无论持何种观点和评价,要为它写历史论着或历史正剧,都应当称之为太平军而不是沿用不正确、不合事实的“太平天国”。纪念馆、遗址之类,也是如此。比如,要为它写历史书,应当是名为《太平军史》,叫做《太平军兴亡史》也可以。各种遗址,比如王府,应当称为太平军某王府。只要放弃不科学的观念,历史书、论着、遗址、翻译中的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潘旭澜 2011-12-18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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