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回笼:“猫和老鼠”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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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厂家最头痛的市场问题,莫过于经销商货款难收!特别是存在产品赊销的行业以及中小企业,当经销商欠款达到一个“临界点”,不仅厂家的营销政策执行不了,更有甚者被经销商“套住”反过来指使厂家的例子比比皆是。笔者曾经了解过国内很多企业,发现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厂家几乎都严重存在这个问题,经常令企业的老总和营销高层伤透了脑筋。
  或许你会说,我公司的品牌是全国驰名商标,经销商不但要现款进货,而且还要交50万元的品牌保证金哪!是的,这种话没有错,算你牛!笔者原来也曾经在这样的知名企业工作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国内有几家企业可以做到这样,就连国际日化巨头宝洁公司,在刚进入中国市场的上世纪90年代,也同样发生过给经销商压货的事情。
  可见,经销商欠款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不在于厂家是否太小,而是在特定的买方市场阶段具有共性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当然,无论厂家怎么未雨绸缪,经销商欠款总是难以避免的,只能预防或减少缺乏积极意义的欠款。那么,当存在货款拖欠时,厂家又该如何去破解呢?
  首先,我们必须对内在原因有一个透彻了解,才能区别对待和选择应对策略。从内在原因看,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是“货款压库”:产品没有销出去,厂家的货还压在经销商的仓库里,经销商不愿意给钱;
  第二是“货款遭截”:产品已经销出去,经销商截留货款作周转资金,当然没有钱给;
  第三是“三角货款”:经销商被二批三批以及卖场拖欠,所以也不愿意自己掏现金垫付给厂家。
  业务激励下沉
  出现货款压库的情况,原因只有两种:一是经销商销售能力非常有限,是个三流经销商;二是经销商对厂家产品不够重视,没有用心去推销造成的结果。如某公司考核设计不合理,因此业务员在开发大客户有难度时,便经常找一些小客户回来“交差”,这时就很容易出现压货风险。
  对于前者,唯一的出路是另找分销能力强、网络相对健全的经销商。如此才能快速解决产品积压的问题,即使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也要及时把大部分货运回厂家,或转发往其他地区,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出现。
  对于后者,要找出经销商热情不够的原因,用策略改变他的观望心态。前期甚至可以派业务员下驻市场,帮客户完成初期的拓展,让经销商看到厂家产品的市场潜力。这就面临着要么厂家派驻业务员,要么给经销商补贴业务员工资,由经销商在当地聘请业务员。这两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起来却有难度!厂家派驻业务员费用太高,即使派驻也仅限于有代表性的市场,不可能在全国“开花”;给经销商工资补贴又往往容易流于形式,恐怕经销商并不会把这个钱花到实处,同样起不到作用。
  对于这个问题,可采取“业务激励下沉法则”。具体做法是“厂家将激励措施延伸到经销商的骨干业务人员”。这种做法,可以提高经销商的业务员对厂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高厂家产品在当地的推广效率。一般为根据经销商实际回款的一个点数,给予当事人提成奖励。值得注意的是,提成工资必须由厂家直接结算,并直接汇入业务员的个人账户,中间不再经由经销商“过手”,以免被截留。
  很多经销商刚接手一个新牌子时,都有一个所谓的“试销观察期”:即对新接的牌子不愿意作专门的推广,也不愿意投入太多的资源,基本都是附带着“自然销售”。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对新品的推动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既然产品可以销出去,钱可以收回来,经销商也就无所谓你给某某业务员发奖金了,货款自然也能够及时回收,而且可以经常获得第一手的市场信息。
  有些厂家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认为只要给经销商配一个业务员,由厂家支付业务员的工资,就有专人在当地推广厂家的产品。殊不知,这点所谓的工资补贴却被经销商装进了口袋,还背地里骂厂家给几百元真小气。还有的厂家吸取了教训,根据经销商现金回款的几个点,作为业务员的工资补贴,结果只是多给了经销商几个点返利而已。
  盘活“死角”
  货款遭截是最常见的一种经销商欠款情况。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发生率几乎高达85%以上,不同的只是截留货款的多少有所区别而已。这个问题之所以形成,主要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厂家对经销商的业务运营、财务收支缺乏透明度,而被经销商见机行事挪用货款。
  要破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厂家业务员的提成奖励,必须是以经销商的现金回款作为考核基础的。还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业绩评估体系,如各时期的现金回款量;客户订货量与现金回款量的控制系数等,而且要与业务员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从内部机制上避免业务员的回款“惰性”,保持一种高强度的追款压力。在具体操作上,企业应以“回款量”而不是“发货量”来考核业务员。因为,不考虑回款,无形中在鼓励业务员不计后果地大量发货,结果货压多了款收不回来。
  其次,要对经销商的月结制定一个“信用额度”,超出信用额度,就要掏现金来向厂家进货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如何灵活把握“信用额度”的制定标准。我们都知道,“信用额度”多了厂家就会被动,少了会影响经销商的业务拓展。在这里,制订一个“心理安全标准”,即根据一个经销商一年的总营业额的10%作为控制的“信用额度”标准就变得尤为重要。比如一个经销商的门店一年可以做100万元的生意,厂家给他的铺底或信用额度就不能超过10万元。因为100万意味着有10%左右也就是10万元的利润,控制在这个标准之内是比较安全的,超出该标准厂家就要坚决拒绝。如果经销商达到这个标准以上甚至更多,就意味着厂家被套住了,要么经销商反过来号令厂家,要么在生意不好时就卷起货款走人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很多经销商拖欠厂家的高额货款,不是一天两天一次两次便达成的,而是双方长时间智慧较量的结果。作为厂家,要注意控制经销商拖欠货款的总量,不要被对方慢慢地将自己逼入“死角”。
  第三,是让经销商的经营信息变得透明。厂家催收货款,经销商最容易找的借口,就是产品没有销、货还压在仓库,往往让追款的业务员无计可施。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无非有4个方面:
  1.建立经销商的库存申报制度:只要掌握了经销商的真实库存,也就掌握了客户在该时期的真实销量,向他要款就有了充分的依据,可以避免经销商截留资金去接其他品牌的产品。
  2.掌握经销商的出货价格和出货网络:业务员外出拜访客户时,要摸清经销商的出货网络和出货价格,并和主要的二批三批保持联系。这样做的好处,可以随时向他们了解各时期的销售情况,反过来推算出经销商的真实销售数据,避免经销商在申报库存数据时弄虚作假。
  3.把激励措施延伸到经销商的业务主管:如前面说的给经销商业务主管提成的做法,可以及时掌握业务员在该时期的出货情况,获得验证库存的真实信息,还可以知道一些竞品在当地的销售情况。
  4.对经销商库存的“突击检查”:厂家业务员每个季度在拜访经销商时,特别对有截留货款嫌疑的经销商要经常“突然袭击”。库存查清楚了,经销商不给钱也就没有借口了。这种突击检查经常令对手措手不及,最多“玩”两次经销商就会老实本分了。
  剪断理乱
  严格点说,如果厂家按照前面两项严格操作,发生“三角货款”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小。即使有发生的话,金额也不会多,因此从根本上避免了厂家在这个问题上陷得太深。
  发生这种情况时,首先要区分是真的“货款三角拖欠”,还是经销商不愿意给钱的借口。
  如果是经销商的借口,厂家业务员则要跟经销商斗狠:如坚持不回款就不再发货原则;如果不见奏效,则强调不回款就要把产品全部收回,或者在当地另找经销商等。如此,经销商只要还想做这个代理,就如“货还压在仓库”的借口一样,在面对厂家的强势动作时,都很容易“妥协”。如果一次性回款有难度,业务员可以用分批次、分时间段的方式软硬兼施,给经销商定下每次回款的时间和金额,最好要由经销商自己口中说出这些数字,这样他做到的可能性就很高了。如逼客户自己说出:“好吧,我这个月底前一定把你要的款回给你!”经销商这样说的时候,他口袋是有钱的,你到时尽管再装模作样催收一两次,便达到目的了。
  当真的存在“三角货款”时,厂家业务员千万不要误入这个“陷阱”!老奸巨猾的经销商,会想方设法把这个债权转移到厂家身上来,这种最后由厂家去收款的游戏肯定都是没有结果的!同时经销商这样做的话,也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他把自己该赚的钱赚走了,把收不回货款的“包袱”踢给厂家,这种做法是任何一个厂家都不能接受的!
  如果经销商已经表现出没有兴趣的“征兆”,那么厂家应该及时将余货(包含网络上的余货)全部收回,这样可以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如果货物收回后还存在欠款,那就可以采用分批次、分时间段的方式,要求经销商陆续还清货款,一般可以给对方3个月时间。超过3个月之后,如果经销商欲无限期抵赖,那么厂家需要发出态度非常坚决的“书面通知”,给对方最后一个期限(一般15到30天),否则将根据合同用法律手段解决,还将在当地报纸将此事刊登“公告”。经销商在面对可能“身败名裂”以及法律的双重压力时,必不至于因小失大,一定会及时将欠款还给厂家。
  如果经销商有继续合作的强烈愿望,确实是“三角货款”造成无法周转,而非有意为难厂家,同时厂家也认可该经销商在当地的资源,同意继续合作时,厂家业务员一方面必须用自己对待经销商的方式,来引导经销商加强账款、库存的控制和管理,帮助他们把风险控制在可以预期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可以和经销商商定一个分期还款计划,并且厂家作为长远发展的考量,也可以适当再发点货给经销商,以帮助他快点脱离周转困境,重新运转起来!

理财F511商界导刊肖玉祥20062006
作者:理财F511商界导刊肖玉祥20062006

网载 2013-09-10 21: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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